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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出发穿越澳大利亚

7月22日,出发穿越澳大利亚

“哥们儿,这是斯塔克河吗?”

“没错,这他妈就是斯塔克河。”

50岁上下的乔·斯科拉是典型的澳大利亚内地人,脚上穿着人字拖,下面是短裤,上身是一件印着钻头广告的T恤。他的胡子上还沾着盐粒和胡椒,鹰钩鼻高得出奇,有时候真是未见其人,先见其鼻。一顶长期被汗水浸泡的破烂帽子给眼前这幅画面又添上了一抹野性破败的风采。

“他妈的,你们这群龟孙子!”

他的右胳膊上挂着一个卡斯尔梅恩的容器,这玩意儿应该就是他在内地生存的全部意义所在。他拿着那容器,冲着我们晃了晃:“你们他妈是不是有病?来他妈这地方骑他妈什么自行车。想骑自行车,你们他妈去哪儿不行?干吗非他妈来这儿?”

我们迷路大半天了,一直在库克敦北边瞎绕。我手上的地图已经有30年历史了,上面的标识早变样了。我们沿着推土机走过的痕迹走,结果偏离了路线,而且已经偏出了好几公里。

但是没关系。之前在凯恩斯已经被困了10个月之久,在内地迷个路算什么,反而让我觉得是个奇妙的体验。铁红色的土壤上覆盖着没什么生机的桉树林,动作敏捷的沙袋鼠跳来跳去。我们还遇到了巨蜥,经过的时候,它们倚着脱落的硬木树干一动不动,伪装术相当完美。白蚁的蚁巢也很有趣,洞口周围有土堆,蚁巢是东西向的椭圆形,能最大限度地接收到阳光。

乔倚着他的霍尔登皮卡车,看着我们的佳能戴尔说:“我敢打赌,这车不是你们的。”

“借的。”我说。

他灌了一口啤酒冲我们摆着手,那双手一看就是久经风霜,手指像利爪一样,手掌上有很多龟裂的伤痕。

“你们打算骑着这玩意儿上哪儿去?”

“达尔文市。”

他连眼睛都没眨,接着问道:“就你们几个?还有别的人吗?”

“还有几个。”答话的是约翰·欧。约翰·欧是我们的赞助商兼司机兼内陆生存专家约翰·安德鲁斯的酒友。约翰·安德鲁斯的外号叫“蓝狗”,他是新西兰人,为了帮我们,请了好几天的假。“但是,他们到现在还没到呢,也就是说——”

“就是说你们他妈迷路了!”乔嚣张地吼道,“听着,留下点记号,让他们能找到你们,赶紧他妈走。”

一片浑浊的河水阻断了我们前进的路,那是一潭绿色的死水,岸边泥泞不堪,立着一排排红树,风吹树响,中间还夹杂着鸟儿的阵阵啼鸣,只是不见那鸟儿的真身。

“我们必须穿过斯塔克河吧?”乔诺说着,看了看手上的地图。

乔嘬了嘬牙说道:“不用。这边有另一条路可以走。你们走这条路能到莱克菲尔德。”

“那条路怎么走?”

“你们再往前走一公里。”

“但是地图上不是……”

“去他妈的地图,你们他妈不就是看着地图走丢的吗?最好别他妈看那玩意儿。”

“话虽如此,还是得要穿过那条河呀。”

“不用。”

“得过河。”

乔转了转眼珠。“不用过河!听着,别他妈胡说了。你他妈要是说得对,我他妈给你100美元。这儿他妈连桥都没有,过他妈什么河呀?”他用手指着身后的河面说,“根本他妈不合逻辑好不好?”他又晃了晃脑袋,咧着嘴说,“看他妈什么破地图!”

“地图画错了?”乔诺小心翼翼地说道。

“没有,你们看错了而已。”

落在后面的人陆续跟上了,我们一个个累得跟狗似的扎了营。明天还有一堆麻烦等着我们呢。明天天一亮,我们就得离开海岸,在那之前就得把一切整理好。

第二天,乔是第一个起床的,“赶紧起来,你们这群小娘们儿!太阳都他妈晒屁股了!”

我看了看手表,才5点,天还黑着呢。

两小时之后,四周还很安静,我拉开帐篷的拉链伸出脑袋往外看了看。乔和贝尔正站在“蓝狗”的帐篷前面,贝尔手里捏着一只方向盘大小的青蟹。青蟹挥舞着钳子不断挣扎。

“来!来!”乔叫嚷着,“把他的帐篷打开,把螃蟹扔进去!”

“他还睡着呢吧?”贝尔低声说。

“还他妈睡!赶紧扔进去把他弄醒!别直接扔他身上。他要是伸手,那螃蟹能夹断他手指。搁他脸那边,让他一睁眼就能看见。”

贝尔小心翼翼地打开了帐篷。

“扔进去!扔这儿!赶紧的,动作快点,别他妈跟个小娘们儿似的!”

“‘内陆生存101训练’正开展得热火朝天,看来‘蓝狗’要倒霉了。”我想了一下,便去拿自己的鞋。

整理跟在自行车后面的拖车零件,花了我们一早上的时间。托德还没开始接手肯尼的任务,因此第一周的影片还需要肯尼来拍。由于所有人每天都要为《探索》系列节目录制视频,肯尼和托德还给他们讲解了摄像机的使用方法。热情洋溢的克里斯特·布拉迪来自加利福尼亚,今年才16岁,还在上学。他的爸爸吉姆是圣巴巴拉中学的一位教师,同时也是我们队伍中的两位专业教员之一,另一位是艾普莉。

除了钓鱼,乔还有很多找乐子的方式。他看见托德在帐篷外面摆弄摄像机,就开始说他:“你个没用的小娘们儿,铺上防水布再弄,别他妈直接在沙子上鼓捣。要是掉了螺丝,我他妈看你上哪儿找去。”

“乔,看来你是找到人生新目标啦?”艾普莉问道,“天天这么折磨我们!”

他斜眼看了一下艾普莉,弹了一下他的帽子,说道:“当然不是,亲爱的,我早就找到人生目标了。女人的人生目标应该是喝酒,男人的人生目标应该是帮女人满上酒。”

他居然能说出这样的话,让人有点小惊讶,紧接着他又换成了当地土著的样子。“知道为什么会发明回旋镖吗?因为那些小娘们儿太他妈懒,不想去捡回来!”

不和别人找茬拌嘴的时候,乔表现出了出色的观察能力。像现在这种时候,他只是无聊爱现,生怕对不起观众似的。在他野蛮难相处的外表之下,其实藏着一颗柔和的心,所以才会一直啰唆抱怨。而且他也不是那种喝完就耍酒疯的醉鬼,虽然他非要表现成那个样子。

那天下午,他跟我吹牛说:“我喝轻型卡斯尔梅恩,能喝倒16个酒量差的,一般酒量的,喝倒8个没问题。”

我说:“你直接撂倒8个正常酒量的多好,还能省点钱,干吗非得跟酒差的喝?”

“这你就不懂了吧?这么喝,第二天早晨我才起得来。”

他的这种说法在12个小时之后得到了证明。我们蹬着自行车来到海滩的时候,太阳已经完全跳出了地平线,在开始录像之前,我们先故意把后轮放进水里。我们一行九人,年轻的探险队员们脸上洋溢着青涩的朝气,他们的装备——自行车、黄色的BOB拖车、水袋和爱康姆对讲机——所有的商标都还新着呢。

我打开了一罐温乎乎的维多利亚啤酒,摇了摇车铃,白色的啤酒泡沫溢出来。“祝我们顺利到达达尔文!”我大喊了一声,然后仰头喝了一大口,喝完传给后面的人。

“乔什,你那一口喝得太多了。”啤酒最后传到了吉姆手中。

正值青春期的乔什·格瑞长了一头浓密的头发,在最后一分钟来到美国国家广播公司在当地设立的电台,报名加入了我们的队伍。

他反驳吉姆说:“你这话什么意思?我就喝了一小口。”

肯尼拍完了,他说道:“就这样吧,最后一个到达尔文市的罚他穿女装。”

就在此时,沙滩上面的丛林中传来树叶骚动的声音。只见乔一手拿着摄像机,一手拿着啤酒从树丛中走了出来,他换上了干净的蓝T恤,还梳过了头发。他一边往沙滩走,一边冲我们嚷:“一群没用的娘炮!还有脸说是他妈自行车队?我6点40就他妈到这儿等着你们了。”他指着手表,继续说道,“现在都他妈9点了,你们还他妈在这磨叽呢!”

队伍中有个来自盐湖城的队员,35岁上下,是个汽车销售,一张嘴就能听出职业。“又不是你过生日。”他冷冷地说道,“我们这一大早干的事纯粹是给你献上了一份大礼,让你能逮着机会发牢骚。”

乔笑答道:“你们他妈还得继续往前走”。

我说:“乔,你干吗不弄辆车,跟我们一块走?”

他看着我说道:“哥们儿,我要是骑车,骑不了几百米就想拉屎撒尿,还他妈得走回去拿啤酒。”

看得出来,他有点想跟我们在一起。除了不停地咒骂、找人打嘴架、让人不痛快之外,乔的经验还是给我们的冒险提供了很多帮助的。

然后,我们就出发了。退潮之后,粗粝的沙滩坦露出来,轮胎压在上面吱嘎作响。虽然阳光普照,但是空气还是很冷。穿越澳大利亚的旅程已经开始了。我们骑出去300米之后,听到有人在身后叫我们。乔站在海浪里,手里举着啤酒罐,敬了个澳大利亚式的礼。你觉得这家伙会热泪盈眶吗?

“小娘炮们,我他妈早就说过了!”他叫喊着,“你们他妈永远也到不了达尔文市!”

*

大分水岭是个分界线,另一边的海岸都属于昆士兰州,按规划的路线,我们要走梅敦这条路,这里崎岖不平,有的地方特别陡,是19世纪末期由中国劳工用镐铲一寸一寸开辟出来的,内陆横跨225公里的帕尔默河戈登菲尔德地区,这条路可以说是居住在那里的50000多居民的生命线。从最近的库克敦港口运来的物资,全靠牛车拖运。来这考察的人全都得用双手推着独轮车运输设备和物资,靠自己的双脚行进。

离开海岸之后,又走了4天,我们的队伍来到了梅敦靠近乔瓦宾纳的一条岔道。原定的计划是12点半在这和救援车集合,可是都下午2点了,还没有救援车的影子呢。

我决定继续往前走。我们已经比原定的行程晚了两周,越耽搁,在北部赶上湿季的风险就越高,到时候河水上涨,道路被切断,队伍就会被泥沼困住无法前行。虽然明知不能耽搁,但是行进的速度还是很缓慢。前面的3公里,沙子太厚,我们只能推着车艰难行进。

这时大概有35.6摄氏度,是一天中最热的时候,麦克就快受不了了。他是个大块头,体形看起来像个摔跤手,再带上个大框的墨镜,别人一看以为他是个黑手党。才离开劳拉一个小时,他就摔了4次。他自行车下面的悬架已经松动。如果没有工具赶紧修理,他就得靠腿了。

现在所有人都靠腿在沙地中跋涉,一个个汗流浃背、狼狈不堪,就跟早期的拓荒者似的,步履蹒跚地穿越溪谷,推着满载物资的拖车上斜坡,被林中的笑翠鸟嘲笑,被绿色的蚂蚁啃咬。就这样走了3个小时、向上爬了1300多步之后,我们来到了地狱门,这是一条狭窄的通道,两边岩石耸立,据说食人部落的土著会在这里伏击落单的旅人。传说,他们会先攻击人的颈部,挑出口感鲜美的部位吃。

救援车到底在哪儿?饮用水越来越少,大家也都饿了(我们身上只有“斯科罗金”,一种澳大利亚的什锦干果),队伍瘫倒在一片灌木丛边等着救援车。

20分钟之后,乔什猛地跳了起来,他叫道:“是肯尼!太好了,哥们儿!”

上次见面的时候,他和“蓝狗”开着救援车。此时的他也骑着一辆佳能戴尔,后座上带着一口锅、一加仑水,还装了几兜子面条。

“你们必须得知道,我不一定能跟上你们。”

我们回到乔瓦宾纳,围坐在篝火旁,听蓝狗讲这一路上出了什么差错。“蓝狗”在新南威尔士的布罗肯山附近的一个站点刚睁开眼,就接到通知,要帮助一支青年探险队度过前几周的艰难时期,别让他们死在澳大利亚丛林中。

烧着的木头冒着烟,烟随着风吹在他的脸上。“蓝狗”继续说道:“我是说,我要是开着皮卡,肯定到不了这儿。”

自行车队机动灵活,救援车拉着300升饮用水、1吨半的食物、2台发电机,还有一些用于教学的书籍,自行车队和救援车无法同步前行,这是问题所在。我们不能离救援车太远,如果有救援车作保障,我们可以偏离原定路径,找更有意思的路走。

吉姆开始讲课。在骑自行车远征方面,他经验丰富,所在的“教育之旅”是个非营利组织,旨在带领孩子们在世界各地冒险,并在冒险过程中学习。这种事,他已经经历过上百次了。

“我们要花点时间处理一些小问题。”他脸上戴着一副约翰·列侬式的眼镜,看起来像个瘦弱的书呆子,他讲的话听起来总是一副经过反复斟酌的样子,用词谨慎精准,“我们要建立一套流动系统,早晨装车,同时出发,自行车队和卡车通过对讲机保持联系。通过10天的磨合时间,这套系统就能正常运作了。”

其间,我们要穿越山脉。救援车必须绕路走,在山的另一端和我们会合,无法接受救援车救援的路程长达50公里,我们的队伍必须要克服这个困难。第二天,我们重新整理了拖车,把帐篷和睡袋换成了食物和水,我们要为最坏的情况做好准备,比如说如果有人摔断了骨头,我们就需要迅速做成一个临时的担架;或者也有可能被毒蛇猛兽咬伤——这一地区生活着一种全世界最毒的大毒蛇,这种毒蛇的毒性比响尾蛇强300倍,一滴毒液足以将我们整支队伍毒死。4

第二天日出时分,我们又回到了地狱门。大家已经做好了最坏的准备,顶着黎明前的低温往上爬。接下来的30公里,骑行的困难相当巨大。用克里斯特的话说就是:“路面凹凸不平,时而需要技巧,时而需要放松;时而山峦起伏,时而陡然直下。这才是真正的险山峻岭,真棒!”

克里斯特14岁就骑着自行车从加拿大骑到了墨西哥。他骑行经验丰富,在扎营的时候起了很大作用,经常帮忙做各种琐碎工作——洗碗盘、捡柴火、准备晚餐——根本不用别人开口,他就全都干了。

队伍在灌木丛附近休息了10分钟。麦克说:“要是搁在一天前,我肯定觉得一辈子也做不出现在做的这些事——我居然像个婴儿一样滑下山坡。”

差不多下午的时候,路程已经过半。队员们的情绪比较乐观,保守估计天黑之前能到帕墨尔河。

但是梅敦之旅并没有就此顺利结束。最先遇到的问题是扎破车胎,一个小时之内破了3个轮胎。我们见识了昆士兰北部令人赞叹的美景,把悬崖峭壁抛在身后,在桉树的树荫下穿梭,又爬了9公里的坡,跨越了最后一道山峰。麦克在出发之前一直没有时间健身,还差50米就登顶的时候,他已经筋疲力尽了。

我见他坐在路中间,闭着眼睛,头发黏糊糊的,用手托着头休息。

“麦克,你怎么样?”

“冷……特别冷。我想吃点东西。”

麦克算是队伍中多出来的成员,他不是学生也不是老师,不像肯尼和托德那样负责给大家拍摄,也不像“蓝狗”那样负责救援车。在斯塔克面试他的时候,肯尼问他为什么要加入我们的队伍,麦克说:“想从汽车销售员的生活状态中解脱出来。”

麦克从塑料袋里抓了一把斯科罗金扔进嘴里。我打开自己的水壶,壶口对着他的头,挤了两下。除了空气和一点儿气泡之外,什么也没有。

“逗你玩玩,麦克。”

他挤出了一丝笑容。

最后还是挤出了一滴水,顺着他的脸流了下去。

天色越来越暗,虽然已经无法继续前进,我们还是顶着月光又走了3公里。跟救援车会合的时候,我们已经走了将近16个小时,所有人都累得快散架了。

“安全抵达。”我无精打采地对着肯尼身前的摄影机说了一句,然后来到了“蓝狗”事先点好的篝火前。

麦克就在我身后,他累得够呛,走起路来像个僵尸。

“怎么样?”肯尼问我们。

“到了。”麦克虚弱地回答说,“总算到了,还能怎么样?”

*

我们来到了大自流盆地的灌木林。林地相对平缓,身后山峦起伏,脚下是坚硬的黑土地,废弃的风车嘎吱嘎吱地发着怪声,不时传入耳中。

“离大路还有10公里,这小道太他妈难走了。”“蓝狗”指着前面道路上的高草说道,“就在水坝这儿露营过夜吧。”

贝尔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低声抱怨着:“这种地方想不得病都难。”她说话的声音比那啾啾的鸟叫声还低,“苍蝇、牛粪,我们待的这个地方肯定是牛喝水的必经之路,在这儿露营肯定会碍那些牛的事。”

这是一个供家畜饮水的蓄水池,周围的树上有不少美冠鹦鹉,这些鸟儿叽叽喳喳地叫个不停,似乎在交谈。它们应该会冲下来到蓄水池边喝水,只是现在还不敢贸然过来。

“蓝狗”瞪着贝尔说道:“那你说,我们应该在他妈哪儿扎营?你选个比这儿好的地方。”

旅行不到一周,“蓝狗”和贝尔就已经看对方不顺眼了。眼看俩人要急了,我忙跳出来说:“咱们找个离这条路远点的地方扎营,怎么样?有什么问题吗?”

“蓝狗”探出车窗外说:“如果在周围扎营,篝火会把一切全点着了,懂了吗?”

他说得没错。周围的草地和灌木都很干,很容易引起火灾。

麦克插嘴说道:“但是贝尔说得也没错,这地方确实太脏了。”

“蓝狗”皱着眉说道:“一点儿牛粪而已,又伤不到谁,牛就算不走这条路也能喝到水。”

我们举手表决是在这儿扎营还是继续往前走,最后的结果是,虽然脏点,大家还是一致认为应该在这儿扎营,这样我们就能点起篝火做饭。

这些天来,队员之间的关系持续紧张。除了贝尔和“蓝狗”,麦克对我散漫的领导风格也渐渐失去了信心。在他看来,我们这个样子根本不可能到达尔文,如果想要成功抵达,必须实施军事化管理。

澳大利亚公路

又走了一千多公里的土路,我们总算见到柏油路了,这条路叫“海湾发展大道”,腐烂的动物尸体在这条路上随处可见。

这种公路上的死亡事件可以说是澳大利亚公路的一大特色。在去芒特塞普勒斯的路上,才走了一公里,我们就看见了五具动物尸体,有东部灰袋鼠的,有红狐狸的,有沙袋鼠的。路上臭气熏天,这还不是最糟的,我们还看到了被雪橇拦腰压断的负鼠、压得不成形状的狗和蟾蜍。灰袋鼠和沙袋鼠的尸体比较多,死状各不相同,很多以腐肉为食的动物在公路上觅食,也不幸变成了其中一员。尸体数量惊人,我们在接下来的统计学课程还用上了这些数字。

造成动物死亡的主要凶手是那种超长的公路汽车,吨位重,不好控制。这些拉着三节车厢的庞然大物装着啤酒、牛肉,运往这片红色大陆的各个角落,它们是高速公路上的无冕之王,能碾压路上的一切,任何生物都难以在它们的轮胎下逃生。这种大汽车长达50米,紧急刹车的时候,车体会折成V字形。像这种地域广阔的国家,在所有的公路周围都加上护栏,成本太高,因此司机们都靠卡车的前保险杠直接扫除路上到处乱窜的袋鼠和负鼠。

砰!

“有人被撞了!”也就一秒钟的时间,就看见一道白光擦身而过:一辆公路汽车钻进了迷雾之中,后面的拖车摆动得十分厉害。

我们所处的位置在乔治敦以西20公里,队伍排成了一个纵列,这样一来,队尾的人听到后面有车过来,就可以喊一声:“车来了!”然后一个一个往前传话,整个队伍就可以离开马路下车,等庞然大物过去。同样的道理,如果有车迎面开过来,队伍前面的人就要负责提醒大家,并向后传话。

这次在队尾的是乔什,他被撞了。吉姆已经下车,抱住乔什的脑袋,在他的舌下放了急救药。看到他的情况,我稍微放心了一点儿:他的手肘和左手严重挫伤,身体在发抖,但好在这条年轻的生命还活着。最后一节车厢真的是擦着他的身体过去的,只差分毫就撞上了,算是气流把他拖倒的。

乔什和公路汽车的这次亲密接触,算是通过实践检验了我们的队形排列,结果证明之前的设想不太现实。于是我们做了些调整,拉近了队员之间的距离。我们把早上装车的时间从2小时缩短到了半小时。扎营的时候,不用再一一指派,大家开始主动干各种活。正如吉姆所言,整个队伍实现了系统运作。大家伙儿在夜里轮班,有人会在3点半起来生火,准备早餐。其他人4点半起来收拾帐篷,喝麦片粥、红茶,然后开始装车,太阳刚露头就能骑上车出发了。

这一系列活动进行得如此流畅多亏了“蓝狗”。有一天晚上,他对我说:“所谓的生存不一定是要死还是要活,而是你想要享受自己的经历,还是时刻处于挣扎之中。”我将他的这套哲学纳为己用。

他还教了我们一些小窍门,比如:在放茶叶之前,先晃一晃铁罐里的水,这样茶叶就不会漂在表面了,上午休息的时候喝起来方便;露营的时候,用面粉和水和好面埋在地下,哪种木头最适合做成炭烧烤,可以烤出方便美味的面包;在米切尔河,他还教克里斯特如何淘金、怎样钓淡水小龙虾。

青春期的孩子营养得跟上,能让乔什和克里斯特吃好是最重要的。通过乔什的吃相,你就能看出这孩子的饥饿程度。

“你在干什么?”抽烟休息的时候,我问他。他正站在车后面,用勺子舀剩下的早餐。

“麦片三明治。”他说着,继续往面包上抹麦片粥。

乔什长得特像动画片《辛普森一家》里的杂耍家鲍勃,他一脑袋蓬松的头发向四面八方散开。

我说:“你不觉得这样不太好吗?”

乔什回过头,晃着脚,发出了他标志性的、像鬣狗一样的笑声:“呵!呵!呵!”紧接着他咬了一口面包,一坨燕麦被挤了出来,掉到了他的右脚上。

“你可真够恶心的!”我说道。

“又不是世界末日,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乔什说着话,嘴里塞满了食物,脸颊鼓鼓的。又掉出了一坨,这回掉在了他的左脚上。

麦克也在看着他,笑着说道:“看来咱们的用餐计划有点问题。”

乔什虽然吃相难看,但绝不是个小心眼的人,他是个无忧无虑的孩子,似乎有说不完的笑话。

“我跟你说过那个6条腿的鸡的笑话吗?”有一天我们俩并肩骑行时,他问我。

“说过。”我回答,“只不过上次你说的是3条腿。”

“那就对了!”这孩子得意地喊道,“你没听我讲过6条腿的那个吧?”

一路上也不全是玩乐和嬉笑。在家的时候,乔什很少在10点之前起床,如今4点就要挣扎着起来。他连续五晚忘了给无线电充电,我故意没管,就是想让他明天早晨自己去面对这个后果——无线电不能用,通讯就中断了,队伍的安全风险因此提高,乔什愤愤地提醒大家“照顾好自己”。

为此,乔什晚上录视频的时候发泄了一番。

他瞪着眼睛,用手指梳着头发,抱怨道:“杰森这家伙太可恶了。”(为了保护个人隐私,录像机是架在营地外面的。)这孩子满脸通红,流着汗说,“气死我了……真是受不了。”他故意把脸对准镜头说着,“杰森,你太可恨了!”思乡之情让人难以承受。乔什特别想念他的家人和朋友,他继续对着摄像机说道:“被扔到这群人里,不管我乐意不乐意,他们现在都是我的同伴。”

天色渐暗,不时传来美冠鹦鹉的啼鸣。乔什低头盯着自己的脚,表情痛苦地说道:“我只能对着摄像机发泄,今天实在是太难熬了,大家都不说话。我在想,我在这儿干什么呢?我为什么要在这儿?如果可以的话,我现在就想回家。快受不了了。那时候觉得冒险挺好。但是现在我不那么想了。”

*

我们进入了朱利亚克里克境内,指向市中心的路标上写着“这里是脂尾袋的故乡”。

走到这儿,吉姆离开了我们的队伍,学校马上就要开学了,他还得回圣巴巴拉学校上课。艾普莉已经请了两个月的假,所以接替了吉姆的教学工作。

克里斯特还会继续跟我们走下去,他是第一次彻底离开父母。艾普莉拉着他的胳膊,笑着鼓励他说:“别担心,我们会照顾好你的。”她声音轻柔,克里斯特充满了勇气。在接下来的这段旅程中,我和艾普莉担任起了克里斯特代理父母的角色。

“来吧,孩子他娘,”我戏谑地捏着这孩子的脸颊说,“你可以宠孩子了。他亲爹走了,他得听我的了!”

吉姆很不放心,笑着说道:“你们不会像训练海军陆战队员那样训练他吧?”

“从今天开始新兵训练。先来几个俯卧撑吧,小伙子!”

*

公路旁,一个穿着橘色连体工装的壮汉头上戴着矿灯,脚上穿着一双黑色的橡胶靴,傻笑着喊道:“欢迎来到伊萨,现在你们是真正的澳大利亚人了!”

观光广告牌设计得很有技巧,让游客们不会注意到背景中喷云吐雾的大烟囱以及暗红色的矿渣、蜡黄色的烟雾笼罩着整座城市。据说,刮东南风的时候,这座城市的铜矿熔炉就得停产,以免18000名居民窒息而死。

在丛林中走了3个星期后总算进城了,借着这个机会我们得储备点物资,处理一些事物。贝尔在斯塔克带队的时候,弄丢了银行卡、驾照、所有的现金、通讯录、笔记本、字典、3副太阳镜、1条毛巾、11支笔、3个发卡、2副发簪,还有1套衣服。

“全没了。”她面色轻松,甩着手,“全丢了!”

进城的路上,我们准备让两个就读于希利公立学校的本地孩子加入探险队。让这两个孩子加入,有一部分原因是让他们作为本地代表,向全世界的其他学生介绍自己和自己的家乡。但是,当我们和中间人琼·马歇尔取得联系的时候,她说,那俩孩子改变主意了。

她说:“你们来得有点晚了,如果现在这个时候跟你们去旅行,孩子们怕卡尔卡多族的长老们会把他们拖进丛林。”

“为什么?拖进去干什么?”我问道。

“嗯……割包皮。”

她的澳大利亚口音很重,我没听清:“你说什么?割什么?”

“割包皮。用尖石头。”

这些男孩要面临被锋利的石头割包皮,以此作为长大成人的标志。不是玩笑话,16岁或者再大点的孩子都要面对这个问题。

“但是有两个女孩想加入。”琼补充道。

凯特和她的堂妹乔西都是15岁上下。虽然女孩不太适合,而且缺乏骑山地自行车的经验,但是有当地的女孩加入可以打破人们的固定思维,并不是只有男人才能到处旅行,女孩子并非只能光着脚在家里生儿育女。

艾普莉在校长办公室面试了两个女孩,她问:“你们为什么想要加入我们的队伍?”

凯特看了一眼她的堂妹,说:“我不想一直待在伊萨山里,我想出去看看,你觉得呢,乔西?”

乔西耸了耸肩说:“没错,这儿的人不是抽烟就是喝酒,带我们出去透透气吧!”

我以为她们在开玩笑,但是盯着她们看了一会儿才发现,原来她们是认真的。这可不是我们想听到的动机。

从斯塔克开始,大家就已经开始疲惫了,急需休息几天。我们可以借这个机会和格雷格会面,格雷格有着丰富的远征和骑行经验,从克朗克里出发之后,我们在路上见过。他把我们安置在郊外一所僻静的院子,里面还有3匹骆驼。

乔什支好帐篷之后,把我拉到一边,不想让别人听见我们说话。

“我可能要回凯恩斯了。”他说话的声音很低,用脚踢着地面,“我觉得我应该专注在跑步上面。”

我当时就慌了。我没看过他的视频日记,他这个决定对我来说有点突然。如果非要把谁抛下,我宁愿是麦克。乔什说,他希望自己有一天能参加联邦运动会,现在得开始训练了。但是我觉得这不是真正的原因。他不敢看我的眼睛,说明他有所隐瞒。

我说:“我们都累了。要不你先睡觉,明天早晨头脑清醒的时候再做决定。”

乔什不情愿地点了点头,转身找其他人去了,我站在原地琢磨:他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记得在斯塔克的时候,吉姆跟我说过:“在回来之前,队伍就会分崩离析。”

如果队伍真的分崩离析,这次的旅行无法完成,该如何是好呢?

*

麦克摔倒在路中间,他的黑色骑行外套上满是红色的尘土,胳膊肘露在外面,不住地流血。

“头、肩膀、手肘。”他一边抱怨一边用左手揉了揉右肩。

两秒钟之前,我和麦克还在普伦蒂公路上颠簸前行,骑车追着玩闹,这条东西向的公路没有铺柏油路面,结果我们俩的车把绊住,麦克头着地摔到了地上。

“别的地方都没事,我就担心我的锁骨。”克里斯特用碘酒给麦克手肘清洗消毒,他缩着胳膊喊。“啊!疼!别搓啊!”麦克笑说,“虽然丢人,但碰到伤口的时候实在太疼了。”

我们扶他坐起来,脱掉他的T恤,拿下头盔,才发现头盔右侧摔出了一条大概五厘米长的裂缝。

“我脑袋真是摔得够呛,这头盔算是救了我一命。”麦克说。

“看来你的水果也伤得不轻。”我说着,从他的裤子后袋里掏出了摔烂的苹果和桔子。

我们骑着车往西走,还没出城,今天早上储备的麦片、土豆、自发面粉、花生酱、黄油就都消耗完了。我们在路上看见一块警示牌,提醒游客爱护环境,牌子上锈迹斑驳,还有单孔,写着“留住伊萨山的美景”。下一处补给点是900公里开外的爱丽丝泉。

乔什没有离开,在接受当地电台采访之后,他又考虑了一下:“主持人说:‘你现在所做的一切太传奇了,一生能经历一次这样的冒险就够了。’然后我就想,她说得没错。跑步的事可以以后再说,我应该完成这次冒险。在此之前,我从来没有认真地完成过一件事。”

克里斯特包扎好麦克的手肘,我用一根旧自行车的管架临时给他做了一个固定带。麦克坐在地上,眼睛盯着连绵起伏的沙地,这片沙地一直向南延伸到辛普森沙漠。“我都开始信命了。”他苦涩地说道,“像冥冥中注定一样,老天就是不想让我完成这次旅行。哪次都是我摔倒,哪次都是我受伤。”他摇了摇头,接着说道,“我是冲哪个村的巫婆吐口水了,还是干了什么大不敬的事了?”

麦克真是没少摔倒,没到伊萨山之前,他和乔什比赛看谁先到休息点,结果扭伤了。当天晚上,他在录视频的时候发泄道:“我摔倒的时候真是气死了。这3年来,除了厄运之外,我真是一无所有。”

我们扶着他站起来,拉起了自行车。

“我还是骑吧,要是疼得受不了再说。”他说。

我说:“要是这么下去,到了达尔文,你就变成木乃伊了。”

他笑道:“是呀,到时候你们开香槟庆祝,一个浑身上下裹着纱布的东西滚过来,竖起缠着绷带的手指说:‘我也到啦!’”

后来的几天,他一直努力忍着,用没摔伤的那只手骑车,但是一天晚上他疼得睡不着觉,实在是坚持不下去了,只得同意让救援车把他送回伊萨山照X光检查检查。

“如果只是挫伤,我就坐飞机去爱丽丝泉,在那儿等你们。如果是骨折,我就只能打道回府了。”

太阳还没有完全跳出地平线,他带着宽边帽、太阳镜,吊着一条胳膊说:“看着你们忙上忙下,我硬拖着不走也没意义。我感觉最近自己更爱埋怨这埋怨那了。”大家都没有说话,也许大家都在想,麦克不会再回来了。

麦克曾因为吃饭的问题和大家发生了一次激烈的争论:是该大家聚在一起吃,还是自己吃自己的。麦克觉得应该聚在一起吃,免得无聊。在这之后,我提醒自己,我们的远征是以教学为目的的,不是帮助成人管理情绪的活动。乔什和克里斯特都会为麦克的坏脾气感到不安。因此当时我就想,到了爱丽丝泉之后,我就让他离队。

但是,很多时候,眼睛是看不到全部真相的。到达尔文之前,所有的视频日记都不会公开,谁也不知道,旅行才开始没多久,麦克的烟就抽完了,他正因为脱离了尼古丁而饱受煎熬。他之前有个交往了很长时间的女友,但是分手了,后来他一直孤身一人,只有一条爱犬做伴。后来,爱犬突然离世,他怨恨自己,无比绝望,变得越来越易怒。

“家人让我住院,我住了两三天,把自己关起来开始思考,家人希望我能找到生活的意义。如果我爸爸当时没在盐湖城,我可能已经死了。”这些都是麦克对着摄像机说的话。

如果当时我知道这些事,肯定会考虑到这些问题,同情他的遭遇。但是当时我对一切一无所知,所以救援车出发去往伊萨山的时候,我竟然像卸下了负担似的舒了一口气,盼着他一去不复返。

其他人等一路向西,来到了一片风景如画的麦田。我们越往红土中心靠近,早晨的气温越低,空气越干燥。我们的嘴唇和脚后跟都开始龟裂,到了11点伸展休息的时候,还都穿着长衣、长裤、羊毛衫。

当天晚上,救援车停下之后,我们的队伍离开主路,找到一个干燥的隘谷,在那儿扎了营。麦克小心翼翼地下了车,大家都围在一起听他的诊断结果。

“医生说锁骨有一条裂缝,但是他也不敢确定。”麦克用没受伤的那只手摸着刚剃过的头顶,他的右胳膊已经用医用吊带固定好了,“如果到爱丽丝泉情况还不好,我还得照一张X光片。”

我惊讶地问道:“这么说你不用回家了?”

“这段时间我什么也干不了,如果大家不觉得我拖后腿的话……”

“哇哦!”乔什欢呼着抱住了麦克,“真没想到!”

克里斯特也走上前来:“来,拍个手!欢迎归队!”

“只要大家不嫌我碍事就行。”

我笑着走过来握着他的手说:“麦克,既然你回来了,我得给你个小小的奖励。”我说到做到。这几天我想明白了一件事。虽然麦克总是让我伤脑筋、血压升高,但是我们这支小小的远征队已经逐渐融合成了一个家庭,麦克是不可替代的家庭成员。如果他再惹怒乔什和克里斯特怎么办呢?那也没什么不好,在内地遇到的这些挫折可以加速他们的成长,他们一定应付得来。现在,他们发自内心地为麦克的回归感到开心,过往团队之间的那点嫌隙已经随风散去。

麦克看起来就像通过了考试一样,轻松了不少。“问题是,我的胳膊动不了。”

“你能抬到多高?”我问道。

“顶多到腰就不行了。”

“行了,够用了。”

“能干什么?”

“你嘘嘘的时候,能自己动手,不用可怜巴巴地求人了。”

麦克听完这话忍不住笑了。

乔什坏笑道:“麦克,看来我得顶替你,当咱们队里最招人讨厌的唠叨鬼了。”

“不可能,乔什。你肯定是被唠叨的那个。”

大家都笑了。

*

“这么说,你确定想要加入我们这支臭烘烘的骑行队伍?”我说这话的时候尽量克制着自己的惊讶之色。我面前的是个金发美女,长得很漂亮,穿着一件白上衣,围着蓝围巾,下身是一条卡其色的宽松裤子。

“如果有可能,我非常乐意加入。”就在她笑的那一瞬,风吹动了她肩头的长发。

“你想要加入的话当然可以,只要你不嫌我们又脏又臭。”

5分钟之前,一辆巴士在这儿停了下来,明亮的大灯特别耀眼。侧面的液压门“吱呀”一声开了,吹出一股空调冷风,50名面色白润的游客一拥而下,他们是专程来领略内陆风光的。其中一名游客叫吉特,27岁,来自美国俄亥俄州克利夫兰,是医学专业的学生,想要加入我们,填补吉姆的空缺。我们的队伍正在路旁对她进行面试。

“你会骑自行车吗?”我问道。

“并不是说不能骑车就不能加入。”麦克插嘴说,“你看我,现在肯定骑不了。”

旁边的一条臭水沟躺着一只死袋鼠,尸体上围着一群苍蝇,臭气熏天,感觉连蛆都能熏死。

吉特说会骑。她8岁之前一直在荷兰生活,荷兰和自行车简直就是同义词。

我继续问道:“你为什么想要加入我们?”

她双臂交叉,打量着自己脚上的尘土。“我需要一点儿时间和空间,希望想明白一些事,但是乘巴士观光显然没有效果。”

我们把她留在原地,召集大伙儿到其他地方低声商讨是否同意她加入。

麦克说:“她可以留下来帮我。”然后又用搞笑的腔调继续说,“我需要一位医生……毕竟受伤的总是我!”

其他人也都同意。

“没问题,吉特。”我一边说一边走回她站的地方,“抹防晒霜了吗?”

“哦!太好了!”

“但是你得知道,我们可不是干净利落的家伙。人人都有坏习惯:吃饭的时候跟猪一样,放屁也不会挑场合,而且我们几乎不怎么洗漱。”

“我们还得起大早赶路。”乔什又加上了一句。

吉特把手放在屁股上,笑着说:“跟我平时过的日子真不一样……这种日子是什么感觉呀?”然后她换了一副严肃的表情,“但是你们也得了解了解我。我要在4天之内回到医学院,我得回去跟父母说一下。”

我让她用救援车上的卫星电话。其他人溜达着低声耳语。

“喂,妈妈?……哦!爸爸。是……喂?挺好的。”吉特坐在副驾驶,两只手抓着听筒,“我跟你们说件事。我遇见一伙人,正在骑车穿越澳大利亚,他们同意我加入,所以我也要跟他们一起去骑行了,大概一个月以后到达尔文。我跟系主任申请休学一年,她同意了,我大概10月中旬回家……”

她停了一会儿,听筒里没人说话,“妈妈?爸爸?你们还在吗?喂?你们没事吧?”

队员们暗自窃笑。

“妈妈,这是绝对合法的,很安全,而且……是公开的,有人赞助。”

又传来了一阵窃笑。

她嘴里形容我们远征活动的那几个词,听起来一点儿也不高大上,而且有点似曾相识的感觉。吉特放下电话,双手扶着额头,闭上眼睛说:“天哪,我得歇会儿了。”

“这已经是我见过的最冷静的父母了。”麦克笑着说,“如果我闺女给我打电话这么说,我肯定会说:‘他们是不是用枪指着你呢?宝贝,如果真是那样,你就告诉爸爸妈妈。’”

*

我们到了北领地5之后,发现这边的风景发生了很大变化,路上耸立的白蚁丘居然能有房子那么大。周围满是三齿稃丛,乍看之下和长满了刺的豪猪差不多。在一片带刺的草丛中,我们看见一只竹节虫,不细看,以为是一根四片叶子的草。

“看看它有没有眼睛。”克里斯特说话的时候正在摆弄电台的天线。

“我觉得这边应该是屁股。”我说。

“你怎么知道这边是屁股?”

麦克过来说:“也许跟‘你推我拉’游戏里的角色似的,两边都是头。”

这只昆虫前后摇摆,像一棵随风摇曳的草,模仿得惟妙惟肖,从进化的角度来看,真是让人赞叹。

我们在杰维斯站点的西边离开了普伦蒂公路,往西边的阿尔唐加走。阿尔唐加是澳大利亚内陆的一座重镇,后来被岁月尘封,往日的盛名也随风飘散。站点的大门上写着“1080野狗毒药残留”,下面一行还写了警告:“疾病控制区。肺结核和布鲁氏菌。大门封锁禁止入内!”

救援车忽上忽下,颠簸着在沙漠中行进,远处是起伏的山峦和险峻的高峰。蓝色、白色、黄色、紫色、玫瑰色的野花给乏味的灌木丛带来了无限生机。我们到了一块高地,放眼望去,眼前的景象就像大地即将坠落一般,奇特的环形山谷,四面都是齿状山脊,山峰上全是碎石,似乎是被什么打碎、崩开了。

我们下车之后,爬上了一座小山丘。天色渐暗,美丽的风景褪去了活力,失去光彩的灌木丛在人们的眼里变成了破烂的动物皮毛,确切地说,就像老骆驼的脏屁股。动物走过的痕迹相互交错,就像蜿蜒的血管,一直延伸到了地平线。

贝尔挥动着她的格子围巾,兴奋地说:“大自然的多样性,在这里展现得淋漓尽致!”

据“蓝狗”说,这里风景虽美,土地却不值钱。他说:“全都是1美元1000平方米,花不了几毛钱就能把咱们脚下的这座山买下来。”

我们继续往前走,想在日落前多赶几里路。麦克和吉特在我旁边,我问他们俩怎么样。

“肩膀还行,”麦克说,“精神状态也不错,跟大家在一起挺自在的。我把期望值降低了,如此一来,就不会总觉得失望了。”

“哈,懂得像蚱蜢一样随遇而安了。大有长进呀!”

“‘随遇而安’。我要把这个词写进骨子里。”麦克说,“我得学会顺其自然。”

吉特骑的是一辆黄色的吉基尔600。“腿不觉得累,”她大汗淋漓、气喘吁吁地说道,“身体的其他部分也开始渐渐进入状态了。”

路上遇到一系列的障碍,她都一一克服了。但是她也没少抱怨,只是用词都比较谨慎。“在开始的一个小时,我经历了紧张、期待、恐惧、兴奋、犹疑、无聊、疲惫、高兴各种情绪,责备自己为什么要没事找罪受。”

她对着摄像机笑了,但是当天晚上的视频日记实在是没什么值得高兴的内容。

“让我觉得最害怕是,我觉得我可能无法完成这次旅行。这么想可能很傻,但是我生命中有很多事,即便是很重要的事,都没能坚持到最后。这次旅行的意义就在于,你开始某件事,无论要付出多少代价——我爸爸肯定会说我是犯傻——都要坚持下去,完成它。因此,我觉得这次的旅行就是对我的一次考验。”

第二天的任务更加艰巨,我们的前面是46公里的丛林,穿过这片完全未开发的处女地,就是罗斯河农场,这段路是抵达爱丽丝泉之前最后一段难走的路。

“蓝狗”担心地说:“如果你们今天下午出发,一旦开始下雨,就会连续下一个星期。”他跪在地上,用手指指着一张1:100000的地图,地图上画出了前方的障碍,比如涨势夸张的藤蔓植物和难以逾越的悬崖峭壁。“如果下起雨来就麻烦了,因为没法接应你们。我肯定不能开车过去,你们只能想办法走出去。过溪流之类的麻烦事,下雨的时候更不好办。”

他说得没错。人类对澳大利亚进行探索的时间相对较短,1788年,欧洲的第一舰队登陆澳大利亚,开始了殖民统治,探险家、勘探者才开始记录当地的地形地貌。即便是现在,也有饱含热情的探险者一头扎进这片世外之地,不知所终。

贝尔轻声说:“我们有GPS。”

“蓝狗”摇着头说:“有没有GPS根本不重要。只要迷路,你们就得花上几天才有可能走出去。”

眼下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困境。作为向导,“蓝狗”觉得把我们安全地护送到达尔文是他的责任,而且他的好意为我们提供了很大帮助。我们不走柏油路,却选择这条路去爱丽丝泉,不是因为远,而是因为如托德所言:“在地球上,很多地方被无数人走过,有些地方人口过量,有些地方被过度开发、过度利用。但是这个地方一直无人踏足。”

队员们在争论,有的支持,有的反对,我也在琢磨。在21世纪的社会,人们靠汽车出行,也可以骑自行车代步,知道自己要去哪儿,即便还没有到达,也已经对目的地有所了解。所有的事情都是稳妥的,可以预见的。但是,吉特曾经说过,在人们的灵魂深处,潜藏着一个非常重要的需求,那就是对未知的渴望。事情会如何展开?这个问题会永远勾动你的心弦。若你已窥得自己的本真,知晓你是如何变成现在的样子的,对未知的渴望就会指引你面对未知的挑战,做出相应的反应。

当初,我感觉在社会中迷失了自我,就是出于这个想法,才加入远征。我以为对自己和这个世界了如指掌,所以我要通过远征重新发现自己的无知,重新学习更加包容、更有远见的思考方式。柏油路就像现代的生活方式,象征着效率、可预测性、平庸、无聊、无须思考,虽然活着却毫无生气。我想让队伍中年轻的探险队员们去体验完全不同的生活方式,虽然不一定能永远,但至少能在这段时间内走一段不寻常的路。没有柏油路,没有救援车,如果我们出现失误,没有外在的安全救援为我们做保障。

我把大家召集起来说:“第一个选择是回阿尔唐加,沿着这条观光公路往回走……”

“蓝狗”打断了我的话:“这条公路挺好走的。”

“去非那峡谷公园,”我继续说道,“或者我们看看能不能想到办法,去罗斯河。想去罗斯河的举手。”

大部分人都举手了。

“但是如果你们过不去怎么办?”“蓝狗”表示反对。

“我觉得我们应该试试。”贝尔说。她刚才举手了。

“蓝狗”瞪了她一眼。在内陆已经过了一个半月了,两人对彼此的厌恶与日俱增。

“到那时候就不得不往回走了。”我说。

“蓝狗”叹了口气,看着远处说:“随便吧。但是我强烈建议你们不应该这么做。”

“为什么啊?”问这话的时候,我都有点儿生气了。

“你们即便去了,也得不到什么呀。”

贝尔小声说:“如果不去,我们可能会错过一些这辈子再也不会有机会遇到的经历。”

投票的结果是6:2,所以最终决定不走公路。我们天亮出发,用手推着自行车和拖车,走在狭窄的山谷中,眼前只有红色的壁垒,被数百年的洪水冲刷得十分平滑。在我们的上方,伸出了几棵纤弱的树干。沙质地面上的橡胶树倒是长得郁郁葱葱。在沙地中苦行了一个小时之后,一条不流动的河挡住了我们的去路,这死河应该是艾恩斯利河在19天前冲刷出来的。我们蹚着水,把自行车和拖车举过头顶,河水冰冷,水深的地方能到脖子。

上午的时候,峡谷渐宽,眼前是环形的矮山,矮山上有一片草地。附近有高大的铁木树、银荆树以及许许多多的橡胶树。每走一公里,麦克就会停下来,对照着地图查看一下我们的经纬度,今天他负责指挥。从伊萨山开始,我们一直坚持一人一天的决策制度。除非遇到紧急情况,或者要做的决定关系到环球旅行的长期利益,我才会出面。

停下来的时候,大家可以抓紧时间吃点东西。麦克突然呆住了。“艾普莉!快看!”他小声说道。

在我们前面,树林那边,有一群野马正在吃草。栗色、红褐色、灰色、黑色,什么颜色的都有,个个膘肥体壮。我们尽力不发出声音,蹑手蹑脚地想靠近看个清楚。它们突然发现了我们,25双耳朵机警地竖了起来,齐刷刷地转向我们。紧接着它们就甩开蹄子,打着响鼻跑开了,跑起来的时候,马鬃和尾巴甩得高高的,两只受惊的袋鼠也跑得飞快,紧随其后。

我们进入了另一条峡谷,这条峡谷沙子更多,走起来更吃力,铁红色的悬崖峭壁也比先前的多,我们的拖车要翻越的山石也多了很多。峡谷和一条长满番泻树丛的干枯河道相连。下午我们穿过了荆棘地,但是一路上已经有了经验,我们全都成了这方面的专家,3分钟就能补好车胎。天渐渐黑了,我们跌跌撞撞地穿过了这条高低起伏的路。“前方道路禁止汽车、自行车同行”这个标识是在我们刚刚走过的这条路的起点出现的。

我们进入未知的环境,展开了一段小小的冒险,此刻这段冒险终于结束了。我们的信心得到了回报。

*

爱丽丝泉著名的斯图尔特旅行车和旅行者公园没什么值得记述的。我们可以洗衣服、洗澡、修理点东西、充电,为进入土著区做准备,也可以单纯地在这儿放松放松,但是这里确实没什么激动人心的特色。本以为住在这种地方的人不是怪人就是招人讨厌的家伙,其实根本不是那么回事。这里除了聚集了一堆旅行经验丰富的人,实在看不出有什么不和谐之处,也没发现这里的人有多么蔑视常规。这里很无聊,很容易被人遗忘,而我们的旅行却多姿多彩,注定了一离开就会忘记这里。

2001年的“9·11”事件,让人不知该怎么形容。那天,“蓝狗”早上4点就叫醒我了。

“杰森。”

我迷迷糊糊地咕哝道:“怎么了?”

“出事了,你过来看看。”

我不情愿地拉开睡袋,套上衣服。“蓝狗”嘴里说着飞机的事,一直叹息。

“有一架飞机从一侧飞过去把大厦撞穿了……”

我跟在他后面来到了乔治的拖车旁。乔治是这里的长期住户,电视机里播放着两座摩天大楼正冒着黑烟的画面。男主播声音紧张,正描述当时的场景:“上午9点59分,到现在还是不敢相信,世贸双子大厦被撞倒塌,有多少人困在里面现在还不得而知。”

大家都醒了之后,纷纷推测灾难的严重性。大家坐在乔治的电视机前,就像被车灯照射的野鹿,全都呆住了。对美国人来说,这是“珍珠港事件”之后他们面临的最惨痛的灾难。麦克、托德和吉特回到营地之后围在拖车旁讨论着刚才看到的一切。

“据说是直接飞向世贸中心的,飞机上载满了……”吉特把手放在她那黑色的羊毛帽子上,闭上了湿润的眼睛,摇着头,“我是说……现在是7点25分,克利夫兰应该快到下午6点了……一定还有人躺在地上等待救治。”

她快要崩溃了,转过身自己走开了。

另一边,艾普莉正跪在一张银色的帆布上,屈身祈祷。克里斯特也独自离开,默默干自己的事去了。

麦克说:“世界大战一触即发,如果我们开战了,全世界都会陷入战争。这个世界瞬间就会天翻地覆。”

托德笑了:“但是你们要去打谁?都不知道敌人在哪儿,你们怎么派兵过去?”

其他澳大利亚人和英国人开始装车,准备出发。不是因为我们不为所动,在那片钢铁废墟中埋着19个国家的人民,我们怎么会没有感觉。但是我们在爱丽丝泉耽搁一天,到北领地北部赶上雨季的风险就越高一分。

“我不明白,”吉特一开口就忍不住要哭。她用手捂着嘴,眼泪顺着脸颊滑下。“为什么要打包行李装车?为什么要离开?为什么要骑行?我们穿越这该死的沙漠有什么意义?”

我把大家叫过来,聚在一起。

“从美国来的都在,我想要知道大家此刻的想法。是继续走,还是在这儿停留给家里打电话,获取更多的消息?”

克里斯特是第一个开口的,他说道:“我觉得我应该走出这片沙漠。往好处想。”

艾普莉也赞成。她说想给她的女儿莱西打电话,她发现忙碌起来更容易度过悲伤的时刻。麦克也是一样,“离开这儿,上路,呼吸,动起来,用更积极的方法处理现在的情绪。”

吉特痛苦万分。她哪儿也不想去,但是作为团队的新成员,她曾经信誓旦旦一定要完成这次旅行。

我说:“吉特,你应该多想想自己。”

她深吸了一口气,清了清喉咙。“自私地说,如果我现在在家,也只能坐在电视机前,看新闻,了解事情发生的经过。只是继续不管不顾地在沙漠中穿行显得有点……没有责任感,不合情理。”

我提议大家可以通过救援车的广播收听报道,CNN在8点还要播一段快报。“接下来的几天,我们可以用耳朵关注。”我补充了一句。

吉特用戴着手套的手背擦了擦眼睛。“如果你们全都想现在出发,我也可以接受,没事。”她站起来,挺直了身子露出坚毅的表情说,“看吧,我没事。只要我不去想就行了。”

“我们在爱丽丝泉肯定能收到更多消息,但是进到沙漠就不一样了。希望大家别忘了这一点。”我最后提醒了一下。

“我们不是还要经过别的城市吗?下一站是哪儿?”

“赫曼斯堡?”

“对,就是赫曼斯堡。那儿也有电视,不是吗?”

我摇了摇头说:“不一定。”

吉特用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我。

“蓝狗”笑说:“过了爱丽丝泉,到达尔文市之前,基本上什么都没有。”

两地相距足有2500公里。

再往北走,我们要走上一条历史悠久的牛车道,接着便会进入全世界最孤独、最干旱贫瘠的土地,也就是塔纳米沙漠。首先我们要用GPS定位,找到爱丽丝泉以西230公里的一个点,我和史蒂夫横跨大西洋时经过了和这个点相对应的地区,这样才能保证吉尼斯世界纪录以及另外一个裁定主体——探险家网确认我完成了真正的环球旅行。6

上午晚些时候,吉特还是觉得难以接受。“我想回家。”她痛苦地说,“我想跟那些正经受苦难的人在一起,跟他们一起度过危难,总觉得这样才合情合理。”

蹲下来分担他人的痛苦,是人的一种天性,但是现在美国已经全面封锁,所有进出航班都停飞了,谁也不可能说回去就回去。我们还有别的选择,那就是直奔沙漠。

远片队纵列前进,经过拉瑞品特大道附近进入沙漠,一路上没人说话,所有人都在沉思。左侧是延绵的麦克唐奈尔山脉,让人不禁想起亚利桑那大峡谷的崇山峻岭。柏油路走到了尽头,轮胎下面再次响起了碾压砂石发出的咯吱声。

“这就算到了无主之地了吧。”乔什念叨了一句,开始环视四周的风光。

*

格伦海伦峡谷

去往格伦海伦峡谷的路,先是细沙,后来变成了粗砂,沙砾的颜色和番茄汤差不多,踩一脚下去能没过脚踝,这增加了我们行进的负担,一天最多能走25公里。

偶尔有二三十米能骑上车的路面,也得不偿失。这一地区到处都是荆棘,竖起来的三角刺大概一厘米长,尖尖的刺就像忍者扔出的十字钉。我心想,为什么澳大利亚的所有东西都这么讨厌?澳大利亚的蚊虫叮人,澳大利亚的荆棘也这么锋利……

这应该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这块土地百万年来一直离群索居,这里的动植物进化出了超强的防御技能,以应对艰苦的环境,澳大利亚的荆棘当然也不例外。我们用的是塔菲的双层轮胎,还用了防刺液,还是存在被刺穿的危险。而且只要一个人停下来,整支队伍就不得不停下来,在没遮没挡的地方忍受暴晒。

我们举步维艰,路面上有坑洞,什么小牛坑、鱼叉坑、末日水穴之类的都有。这些坑全都干了,尽管如此,沙漠中的生物还是能找到赖以生存的资源。我们经过的时候,可以在三齿稃丛的下面看到一动不动的花斑蜥蜴,它趴在黄万年青上,用黑亮的眼睛盯着我们。黄万年青是大洋洲特有的草本乔木,平均能活600年,独一枝的深色花束长得就像马桶刷。长着粗尾巴的小蜥蜴和壁虎在橘色的沙地里隐藏得极好,这也是一种适应红土中心环境的巧妙进化。

到了德温特站点,7个大烟柱飘在风中的平原之上,看起来就像挂满破衣烂衫的晾衣绳。这景象虽然吓人,倒也不值得惊慌。在内陆,丛林大火从来没断过,有些是闪电引起的,有些是土著引燃的。当地土著用这种方法捕猎的习惯已经持续了上万年,从某个角度来说,这种大火也可以刺激新的植物生长。烧着的三齿稃闻起来太呛人,呛得我们喉咙受不了,不得不停下来,把手帕打湿裹在脸上。

“如果遇到丛林大火,知道第一件事该干什么吗?”“蓝狗”在我们上午休息的时候说。他站在一堆落满灰尘的煤炭旁,在塑料盆里倒上水和面粉开始和面。

“完全不知道。”我说。

“再点一把火。”

他见我困惑不已,又加了一句,“当然是烧水了!”

这是奇怪的澳大利亚式思维吗?这跟英国人遇到危机时“咱们泡杯茶思考一下”是一个意思吗?

他笑了,“如果你在火灾地点的上风处点火,就没什么危险。因为火不会在烧过的地方再次着起来。”

我指了指塑料盆问:“这是要干什么?”

“做点糕点。”

“苏打面包那种?”

“差不多。”

“有什么特别的诀窍吗?”

“时间。”他笑着说。“蓝狗”和我们在内地遇到的,包括各站点的屋主、矿工、无聊的远足者在内的所有人都一样,能将交流的艺术发挥得淋漓尽致,就像怕苍蝇飞进嘴巴里一样,话还没说完就闭嘴。他扯下一块面团就开始烤。“趁人还没到齐,我先做吧。”乔什、克里斯特和托德已经围在周围了。“否则的话,我做的速度未必跟得上他们吃的速度。”

“他们正往这儿赶呢。”我看了一眼,有3个人快到了,“准备好喂这群恶鬼吧。”

“蓝狗”挥着手里的夹子,“现在后退!后退!”

想上来抢的家伙暂时止步了。“蓝狗”用脚把蛋糕踢出来,下面烤得黢黑,上面还是生的。“嗯,看来得控制一下温度。”他自言自语道。

我的嘴里全是口水。只要是能吃的,所有人都想直接塞进嘴里,谁也不会挑三拣四,感觉我们就一直没吃饱过。

“蓝狗”又踢出了一块蛋糕,一半已经成了炭。“反正我们也不是要接待女王,不是吗?”他轻松地说,“上面那块还挺好的。来杯茶,来点果酱,再加上烤饼,挺不错的,是吧?”

铁罐里的水煮开了,他往水里扔了一些散茶,又把剩下的面块全都踢进了烧热的沙子里。大家扑向食物的样子,就像一个星期没吃过饭似的。

休息过后,我们开始讨论如何绕过挡住我们去路的森林大火。

“蓝狗”说:“我们不应该分开,这是关键。如果你想判断火势面积,从地面上肯定看不到。你们应该尽量走着火点的上风位置,风速至关重要。如果风一直往一个方向吹,就很好预测。火势平稳的话,大火也能带动气流,也就是说大火也能吹出风来,然后就可以综合这些信息判断下一步该怎么做了。”

在沙地里跋涉了一个小时,绕了一大圈后,我们来到了火线。前面是一大片沾满了松脂的三齿稃,一棵棵大树在大火中熊熊燃烧,就像天主教仪式中点燃的蜡烛。风的助燃效果极强,黄色的火焰在天空中跳跃,火势蔓延的速度绝对比人跑的速度快。眼下还没有危险,因为我们站在上风口,丛林大火正在向远离我们的方向蔓延。

我们小心翼翼地踏进了火烧过的地方,偶尔还能看见各色大小蜥蜴的尸体,大火烧起来的时候,它们来不及逃跑。地面还在闷烧,绵延好几公里的炭灰覆盖在路面上。三齿的荆棘已经不会再给我们造成任何麻烦了,它们都已经在大火中化为灰烬。当天晚上,我们在烧焦的地面上扎了营,旁边还有荆树的残骸。周围的环境看起来虽似人间炼狱,却能让人安心休息。如果晚上风向突然改变,这里已经没什么可烧的了,至少我们不用逃命。

*

“熊孩子!”我愤愤地骂道,“可恨的小崽子们,没几个好东西!”

“30岁了,还办这事。”乔什低声咕哝着。

“你说什么?”

“我说,30岁了,还办这事!”

“哼!你们会后悔的。”

我刚在我的拖车里看到了一块石头。所有人的车里都有,都是趁车主不注意被人偷偷放进去的。我不知道车里有石头,从爱丽丝泉一直拖到了这里。

“你觉得生活就是个大派对,是不是?”我说,“早晚有一天,你们会知道什么叫吃苦耐劳,真正工作以后,有甜头等着你们呢!”

克里斯特立马就听出了我的嘲讽,他笑道:“至少我们还没经历中年危机。所以你才会选这么浮夸的车,是吧?”

我愤怒地回击道:“我没有经历中年危机,如果说谁在经历危机,肯定是乔什。你看看他,肯定在经历性别认同危机!”

红色的卷毛,膝盖粉粉的,还穿着一件黄色的袍子——乔什长得就像个英国姑娘,会让人误以为是女同性恋中的“T”7。他之前就穿过这身衣裳,在伊萨山几乎天天穿这身,那时候就有人拿这件事攻击他。

这么发展下去真是令人担忧。

美国来的队员们全都惊呆了。英国和澳大利亚的家伙们全都是看着本尼·希尔、迪克·埃默里和戴姆·埃德娜·埃弗瑞奇这些人长大的。美国人对异装癖的认识仅仅局限在娄·里德的《沿着荒凉之地行走》(Walk on the Wild Side)这个层面。

乔什跨上自行车,骑着走了。

“没什么不好的。”我在后面叫他,“我们走在内陆的最深处,还带着个异装癖的青少年。可我怎么跟你妈交代呀?”

“如果我愿意,我想要个孩子都可以!”他回过头来大声喊着,“我有这个权利。”

“别再宣扬你的异装癖了。”

乔什身上还有任务呢。昨天我们骑车来到了当地土著居民定居点延杜穆,经过一块标示牌,上面写着:“如果带烈酒进入延杜穆地区,我们将依法没收您的交通工具。首次犯罪,罚款1000美元或入狱6个月。”

来到这儿就跟进了阴阳魔界似的:房舍被火烧过,涂鸦、垃圾随处可见,满街都是流浪狗。脏兮兮的顽童在旁边跑过,还抓了一把我们的自行车把手。一个大腹便便的土著正开着高尔夫球车拉客,让女士们往他黑色的大牛仔帽里扔小费。我们要为《地区探索》录关于土地权益的节目,花了将近一天的时间,在当地一位名叫温蒂的老师的无私帮助之下,我们才和一个讲瓦尔皮里语的媒体朋友协商好,让他接受我们的采访。为了消磨时间,队员们来到了温蒂的丈夫弗兰克开的杂货商店,弗兰克是一位五十多岁的地质学家,光着脚、打着赤膊坐在闷热的商店里。商店里没有空调,只有一架小台扇,无力地对抗着炎热的高温。门外,两个孩子把一条棕伊澳蛇放在一罐汽油里,点着了火。

乔什的打扮唤起了弗兰克的记忆,他给我们讲述了塔纳米历史上关于异装癖的一段故事:“过去,昆士兰有个家伙也是这样。后来他受到上帝的召唤,就改掉了穿女装的毛病。”

弗兰克一边笑,肚子一边蠕动。看来他很享受有人倾听的感觉,他把脚搭在桌子上,上半身靠着椅背。

“他决定烧毁那些内衣,把剩下的衣服埋起来,在丛林中最后放纵一次。结果有人发现了这些衣服,叫来了警察。他们说有人侵犯他们的老婆,想要毁灭证据。”

队员们围成半圆在听故事。我盘腿坐在一个角落,正通过慢如牛车的网络发送这几天的课程活动。用卫星电话上网一天得花60美元,即便这么贵,还总掉线,每天晚上我还是得花一个小时才能发送完。今天还是花了这么长时间,只是不用花钱罢了。

弗兰克继续说道:“后来他们追踪到昆士兰他太太那里,才发现原来他是个异装癖。没想到眼前就有个骑自行车的,头上裹着布,只穿着条内裤。听说是要往北去找闺蜜还是干什么。”

“那个人后来怎么了?”克里斯特还想继续听。

弗兰克为了渲染效果故作停顿,转头看着乔什,夸张地说:“再也没见过他!”他的肚子又开始颤,“所以说,你们应该看出来了吧,塔纳米对这种性别认识不清的人还是挺习惯的。你们很适合这里。”

当天晚上,关于土地权益的访谈就录制完了。我们离开的时候,弗兰克递给了乔什一个信封。

“帮个忙,年轻人,把这个交给布鲁斯,行吗?”

布鲁斯是兔子客栈的店主,远在北方300公里之外。他和弗兰克是死对头,十多年来,他们一直互送辱骂信给对方。

乔什同意了。

弗兰克补充道:“到那儿之前别打开,不然就不是那个感觉了。”

他一边大笑一边拍手,“我用卡车、摩托车、直升机给他送过信。但是让一个异装癖的自行车手给他送信,一定能让那个老混蛋心服口服!”

乔什黄衫飘动,带着蓝色的头盔,骑离了主路,在一栋独立的建筑前停了车。屋子里很暗,摆了几把最常见的那种塑料椅子。里面角落的柜台上摆着一个鞋盒大小的烧烤架,我们要想买点吃的,估计都得靠它了。

“你好。”乔什有点紧张,用手拍了拍他的袍子。

店员肯定看见有人进来了。他都没看乔什第二眼,说了一句:“你们好。”

“你是布鲁斯吗?”

“不是,我叫丹。”

“布鲁斯在吗?”

“他正忙着呢。有什么事吗?”

“有东西给布鲁斯。”乔什摸了摸鼻子,挥了挥手里的信封。

店员看了他一眼走了。

墙面上贴着巧克力包装,勾引着饥饿的旅行者,柜台里有奇巧、MM巧克力、吉百利。商品价格高得离谱:一个面包4.8美元,一箱维多利亚苦啤酒卖56美元(在爱丽丝泉,同样的24罐一箱才卖33美元),但是这里毕竟是这个国家最偏远的客店,如果不能接受这个价钱,就走呗。

过了几分钟,丹回来了。“布鲁斯现在正睡觉呢。你能一个小时之后再来吗?”

吉特正在外面用急救包里的剪刀给托德剪头发。“你不想剪个前短后长的发型吗?这是你最后的机会了。今天剪个特殊的发型怎么样?”

乔什、托德和我,按照那个人的话,一个小时之后又回去了。我看到了一个长得像杰里·加西亚的家伙,鹰钩鼻、花白的胡子。布鲁斯看见托德的摄像机,把脸贴上去,堵住镜头咆哮道:“把他妈这东西关掉!不他妈经人同意,就给人录像是他妈不礼貌的!”

布鲁斯对媒体的憎恨全都被记录下来了。总有媒体想要报道澳大利亚最离群索居的这部分居民,自从1969年搬到塔纳米之后,布鲁斯用他的泵动式散弹枪驱赶过很多烦人的电视台记者。即便不是这种暴脾气的,当地的业主说话也都直来直去。有人曾直接通知全国最畅销的《澳大利亚人报》的记者,拒绝北领地委员会提出更换澳宝石油的要求,对记者说北领地委员会是“不要脸的混蛋”。

乔什鼓起勇气朝柜台走去,“延杜穆的弗兰克让我给你带封信。”

布鲁斯瞪着他说:“拉倒吧。不就是写封信骂我吗?”他接过信封,撕开,看了看里面的内容。

“早他妈知道是这么回事。”他把信扔给了乔什。

上面写着:

致布鲁斯,

XXX(3个字的脏话)。

弗兰克

*

我们离开昆士兰海岸之后,遇到的很多人都说我们不可能骑车穿过塔纳米地区。他们说,那里是方圆上千公里的沙地,没有遮挡,没有降水。事实果然如此,车骑起来果然艰难无比,但是跟赫尔曼堡那一个星期的艰苦相比,这路已经算是好的了,最起码能骑着走。

但是吉特可不这么想,她已经开始觉得腰酸背疼了。

“真让人沮丧。”她下车,坐在地上抻腰,“我真是蠢啊。”

克里斯特帮她扶着车把,让她多抻抻腰,但是似乎也没什么效果。吉特已经坚持了3天,终于熬不住了。“我得坐到汽车上去了。我已经尽力了,实在坚持不了了。”她完全丧失了斗志,“也许我以后只能在厨房之类的地方发光发热。”

我们一路骑过来,经历了大大小小的磨难:被要命的防波板撕烂了牌照;在公路上见过无数形态各异的动物尸体——张着嘴躺在地上的死袋鼠,眼睛和胃全都没了;公路列车轰鸣而过,危险不说,还得吸进一肺的尘土。无风的日子,天上总是雾沉沉的,感觉很长时间都没呼吸过新鲜的空气。我们骑车的时候,贝尔引用了《麦克白》里的一段话:

明日,明日,复明日,

一日日挪移着琐碎的步,

直到最后一秒钟的时间,

我们所有的昨天,不过替傻子们照明了入土的路。

在远离路线400公里外的喀尔喀因吉市,“蓝狗”去北领地委员会办公室,拿我们在爱丽丝泉申请的批文,我们需要13张允许穿过原著居民土地的许可证。其他人只能在服务站干等。

“蓝狗”拿着一卷通行证回来了,我们快速离开了这里。

我们来到了沙漠地区和北领地北部热带地区之间的一片过渡区。三齿稃和沙丘已经看不见了,常见的是袋鼠草、坚果树、圆叶紫荆、多节的哈克木、平原红木。这里是凤头鹦鹉、短尾鹦鹉、头上长着黄毛的玫瑰鹦鹉的栖息地,贝尔最喜欢这些叽叽喳喳的小鸟。

眼看就要到湿季了,高温和潮湿让人难以忍受。大家的精神也都变得紧张起来,动不动就会发怒。麦克说,如果他错过飞离达尔文的飞机,就会“痛苦地、慢慢地死去”。贝尔嘲笑“蓝狗”的蛋羹做得不好:“我的蛋羹比你的好,你的蛋羹看起来跟屎一样!”在拉加曼的营地外面,我先是捶墙,然后无力地跌坐在树荫下。

“我现在已经厌倦远行了。”我对着手里的摄像机抱怨,“7年了,一直没停过,我没好好休息过一分钟。”

事实证明横跨澳大利亚比我预期的困难得多。在周一到周五的教学期间,当我们想要躲避烈日的炙烤时,我们就在上午11点到下午4点——这一天中最热的一段时间对着电脑,晚上凉快的时候再骑。晚上睡觉之前,大家围着篝火,聊天、弹吉他,半夜之前我都得对着发光的电脑屏幕忍受蚊虫的攻击,编辑整理视频,发送给美国免费视频网的工作人员,一天能睡4个小时就谢天谢地了。如今,连4个小时都睡不了了。大多数时候,大家只能躺在潮湿的帐篷里,忍受高温的煎熬。

如果你还没被逼疯,北领地北部的一种生物一定能让你彻底丧失理智。

苍蝇。

这些苍蝇可不是那种只会飞来飞去的家蝇,家里的苍蝇无非就是快速地飞来飞去,让人紧张烦躁,一挥手就没影了。但这个地方的苍蝇肯定是来自撒旦的魔窟,既顽强又坚决,到处乱钻、乱爬、乱挠、乱咬,耳朵、眼睛、嘴巴、鼻子,只要有洞就往里钻,就像神风特工队一样难缠。雌性的攻击性更强,它们要为自己的孩子掠夺更多的蛋白质。即便我们骑在车上,头上也会有一大群苍蝇。有一只苍蝇钻进了艾普莉的鼻子,直接进到了鼻窦,害得她苦不堪言。

进入威克姆的第二个早晨,我们骑上了一条穿越乔治国家公园峭壁、向北延伸的路,这条路已经有年头了,路面凹凸不平,骑起来既惊险又刺激。第一天,我们就经历了陡升陡降、穿溪过河,从斯塔克开始一路上学到的所有本领都施展出来了——而且只能单手骑,因为另一只手得轰苍蝇。

艾普莉下车,想把那只顽强的苍蝇擤出去,结果没能如愿。吉特建议她用瓶子装点水挤进鼻孔,然后再擤。

“那会呛水的!我可不想在干燥的内陆体验溺水的痛苦。”

吉特拍了拍她的背。“那苍蝇也去不了别的地方,只能往喉咙走。”

艾普莉一直在擤鼻子。

“出去了吗?”吉特问。

艾普莉站了一会儿,“最起码不动了。是不是憋死了?这苍蝇一定会出去吧?”

“我也不知道。再试试吧。”

艾普莉是个特别理智的人,不会因为一只苍蝇就失去理智,但是理智这东西早晚有失守的时候。当天晚上我们在一条死河旁扎了营,“蓝狗”自己说这里是“蓝狗四星级营地”。这位内陆向导自己都觉得惊讶,居然能在这片炙热的土地上找到这么一处纯净的水源,水质干净无须过滤,也没看见鳄鱼出没。今天是旅行出发之后最热的一天,阴凉处温度都高达41.7摄氏度,而这里简直就像冰箱一样凉爽。

艾普莉是最后一个把脑袋泡进凉水中的人。她的头发盖住了脸,在水里晃。

我说:“艾普莉,是不是不想出来了呀?”

“还行,不过真够热的。看来前面的路更难走。”

“比在珊瑚海的时候还难?”

在我们后面,麦克、克里斯特、托德一边互相泼水一边叫,就连“蓝狗”也下水了,在没过膝盖的地方站着。他带着棒球帽,穿着三角裤,手里拿着一罐维多利亚苦啤酒,看着其他人戏水。

艾普莉甩了甩头,“这儿跟珊瑚海哪能比呀?挑个日子把我送回去吧。”

我吃惊地说:“你认真的?”

“这趟旅行,这一路的见闻很棒,但是……也许现在不是说这话的时候。只是我觉得累了,也许只是太热了。”

“为什么这么说?你后悔了?”

“没有,远征对我来说简直就是个不可思议的礼物!我觉得其中一个原因是挫败感太严重了,因为我觉得有些人……”她后面的话还没说完,就开始哭。“他们不了解。”她哭着说,“他们不知道自己得到了什么,我觉得这才是让我觉得挫败的原因。他们只会变着花样的发牢骚抱怨,我想告诉他们,应该感到高兴,因为他们是幸运的,所以才能一步一步走到这儿。”

*

斯图尔特公路

到斯图尔特公路的时候,头顶上出现了炭灰色的雷雨云,还好我们赶在洪水来临之前及时踏上了这条即将封闭的公路。

“这是什么?”克里斯特盯着路面说道,“又黑又硬,上面画着黄线。”

“这是大马路,人行道!”托德叫着,跟大家说笑。

“人行道?好熟悉的名字。”

“你怎么想?”

“不知道。有点喜欢我身上的土了。”克里斯特抓起一把土,开始往大腿上蹭,这些土象征着内陆的回忆。

然后我们排成一个纵列穿过了达尔文郊外,我们的行程就要圆满结束了。就像航海归来一样:繁杂的交通噪音鼓动着耳膜,眼睛充满渴望地看着写着字的各种标识:“禁止通行——游客止步!”“礼品商店——鳄鱼制品,保真!”“法国内衣”“上帝的第一句发言——达尔文说得不对!上午5:00。”

我走在队伍前面,自行车被贝尔绑上了气球以示庆祝。她在我后面,自行车吱吱嘎嘎响得厉害——自行车一直没上过油,她一直觉得不需要。在维多利亚的时候,她骑的都是单速自行车,离开斯托克城之后也没换过一次零件。

在傍晚时分大家做小结的时候,托德问贝尔,这次旅行是否达到了她的预期。贝尔拍了一下手,又说了一遍之前说过的话:“没预期!”

托德又问她,这次旅行有没有给她带来什么变化。

贝尔深吸了一口气,笑着说:“说话声音更大啦!”

接下来是艾普莉。她要回科罗拉多,为她所在的学区制作交互式光盘,将锐读出版公司不准备使用的影片利用起来。然后是乔什,这孩子之前从来没有离开过家,这次算是完成了一次大冒险。他坚持到了最后,完成了一件事,谁也无法从他身上夺走这些经历和记忆。

麦克在最后一天的视频日记中说:“我恨过这段旅行,也爱过,甚至为之欢呼过……我想在这次探险中经历悲惨,希望借此找回自尊,找到继续生活下去的意义。但是后来我慢慢意识到,在内陆长途跋涉并不是神奇的灵丹妙药,我最后还是得回到工作中去。我不可能因此就去帝汶海度日,生活也不会突然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总的来说,经过这段日子,我觉得不再那么讨厌自己了。”

10月21日,早上8点55分,旅行的第88天,我们经过了一个箱水母8的警示标志,看到了一个模模糊糊写着“阿拉弗拉海”几个字的棕色标识牌。“蓝狗”已经在通往沙滩的路上用维多利亚苦啤酒罐搭了一个啤酒塔,上面摆着一只毛茸茸的蓝色小狗,这个小玩意儿一直摆在他的仪表盘上面,从昆士兰一路伴随他来到了这儿。

贝尔直取目标。

“真不敢相信!”贝尔刚一过去,“蓝狗”就叫嚷了起来,特别丢人,“这娘们儿把我的小蓝狗撞倒了!”

然后就开始了最后的庆祝,大家都在叫喊,有人骑车冲进了海里,到处都是蓝绿色的海藻和廉价的香槟。队员们在海浪中打闹,彼此祝贺。只有贝尔一直没下水,据说她对海水过敏。艾普莉被拉下了水,像一条鳗鱼一样扭动着。“蓝狗”还在呵斥贝尔的破坏行为,但是也像要被送去屠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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