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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氏史狱

明末清初,很流行民间修史。当时,明帝国已亡,政局不稳,本来应由官方史书承载的任务落到了民间史学家的头上。庄廷鑨的《明史辑略》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炉的。

其实,《明史辑略》的原作者并不是庄廷鑨,虽然这本书确实是由庄廷鑨出钱出力编纂的,但最早的作者是前明大学士朱国桢。

朱国桢,浙江人,万历年间进士。天启年,朱国桢当上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级别已经相当于宰相。所谓树大招风,高位没待多久,--奸-党就弹劾他。于是朱国桢决定告老还乡,不理朝中纷争。

回家之后没事干,朱国桢忽然产生了一个念头,模仿司马迁的《史记》写一部明史。在这部史书里,朱国桢记录了大量的历史事实,并以朱史氏为名发表了大量的评论。遗憾的是,这本书还没有完全竣工,朱国桢就逝世了。朱国桢做官比较清廉,随着他的逝世,朱家的家境渐渐衰落。迫于生计,朱国桢的后人将这部《明书》以一千两的白银卖给了同乡庄允城。

庄允城真是花钱买罪受。庄允城是一个富商,商人怎么会买罪受呢?原因是不懂政治。

庄允城也是望子成龙心切,他的儿子庄廷鑨从小就很有才华,可惜眼睛瞎了。庄允城想起《史记》中的“左丘失明,厥有国语”,经常以此勉励儿子。他所以花重金买下这本《明史》,也是希望儿子能够流芳百世。

庄廷鑨以朱国桢的《明书》为蓝本,再参考其他一些资料,招揽宾客,共同编纂明朝史书,后取名为《明史辑略》,共一百多卷。

庄廷鑨确实希望通过这本书名垂后世,他投入了极大的心血。书成之后,他邀请了本地的知名学者、崇祯年间的进士李令皙为这本书作序。为了进一步扩大书的影响力,他还邀请当时的一些名人参与修订此书,并将他们的名字写在书的前面,庄廷鑨是一番好意,万万没想到害死了这些人。

顺治十七年,这本书终于正式刊印出版了,没过多久,庄廷鑨就去世了。商人庄允城非常悲痛,为了纪念儿子,他大量刊印此书。当时,庄允城出版这书丝毫没打算赚钱,他花费重金推广这书,一方面是为了纪念儿子,另一方面也是觉得自己是在做一件有意义的事情。

庄允城万万没有想到,死神正等着他。这便是清初最大的文字狱——庄氏史狱。庄氏史狱给几十人带来了杀身之祸,甚至连几岁的小孩都不能幸免,可以想象这个案子有多么严酷。但是,离奇的是,有三家同样受到牵连却得以幸免,不但幸免,还分到了庄家的一些财产。这又到底是为什么呢?

这三个逢凶化吉的人分别是查伊璜、范骧和陆圻。查伊璜就是金庸的祖先,浙江海宁人,崇祯时候中举,参加过南明鲁王政权的反清活动,失败后在家当老师。查伊璜、范骧和陆圻都是当时江南的名士,和庄廷鑨是同乡。庄廷鑨把他们的名字也放在书的前面,本来他们也没在意。

顺治十八年,一次聚餐中,三位文人雅士谈到了此事,范骧取来一本《明史辑略》给查、陆二人看。查、陆二人啧啧满意,说:“我们参阅,上面有名。”说明,最开始这三人对此还是满意的。

但是没过多久,这三人忽然将庄廷鑨告到官府,说庄廷鑨没有经过他们同意擅自把自己的名字写在封面上。这三位名士的态度怎么转变得这么快呢?其中必有隐情。

隐情并不复杂。范骧有一个朋友,叫周亮工,这个人在清朝当过布政司,还做过户部侍郎,后来得罪了领导被解职。当看到范骧的名字位列在《明史辑略》的参订人里,以他对清廷的了解,他觉得很不妥。他说虽然书中记载的是事实,但是很多地方用词大不敬,所以他建议范骧向官府检举。

这三位名士便向官府检举,官府人员却说:“文章之事,不便备案。”显然,已经被庄允城买通。康熙元年,严州司理认为这事关系重大,便拿着稿子去问学道胡尚衡的意见。胡尚衡根本不当一回事,严州司理便让湖州府调查此事。

湖州府学教授赵君宋听到这事,邀功心切,花了六两银子买了一本《明史辑略》,让自己的两个学生认真查看,想浑水摸鱼,自己都不肯动手,这样的教授也够懒的。这两个学生从中挑出了几十处“大逆不道”的文字,赵君宋将这些文字记录下来,准备上报邀功。没想到,庄允城得到这个消息,早已到官府打点完毕。

庄允城相信有钱能使鬼推磨,以为不会有什么问题。

没想到,灾难只是还没有露面而已。李廷枢是顺治年间的进士,在浙江粮道工作时,因为贪污受贿分赃不均与归安县县令吴之荣相互揭发,最后两个人都判了绞刑。在监狱里待了六年,相当于死缓性质。恰逢顺治十六年,朝廷下来了一个大赦的诏书,两人才出狱。六年的监狱生活,让两人化敌为友,而且还互相联姻。

李廷枢以前是湖州知府陈永命的主考,相当于老师跟学生的关系,这种关系在古代官场是比较可靠的。李廷枢听说有人告发庄廷鑨,不想落人之后,赶紧买了一本,唆使陈永命一起去勒索庄允城。庄允城知道后,给陈永命送去几千两银子。陈永命拿到银子后,追回《明史辑略》书版,噼碎烧毁。李廷枢没想到,陈永命真不是个好学生,拿到银子后,一个都不给自己这老师。

李廷枢很生气,他把这本书交给自己的亲家吴之荣,希望吴之荣能够敲诈一笔钱。吴之荣是旗人出身,他很清楚满洲人忌讳什么,拿到书本一看,吴之荣就喜上心头。最开始,吴之荣并没有想置人于死地,只是想勒索一笔钱。

吴之荣登门造访,庄允城不理他。吴之荣看庄允城不买账,便向浙江将军柯奎告状,柯奎是满洲人。吴之荣对他说:“庄氏是巨富,可以狠狠地敲诈一笔。”结果,庄允城给柯奎送了一笔巨资,可惜柯奎一分钱都没有给吴之荣,估计是庄允城在背后故意这么叮嘱他:不要给吴之荣这个小人一分钱。

吴之荣非常气愤,庄允城这是明摆着看不起自己,给谁都送钱偏不给自己。怒从心里来,恶向胆边生。吴之荣再次翻了翻书,看著书中这么多犯忌的地方,发出恶毒的笑意。吴之荣心想,庄允城,我就不信告不倒你,你的书里面对清朝皇帝的先祖直呼其名,就凭这一点也可以治你死罪;还有,在书里面,对于努尔哈赤的崛起,你却站在明朝的立场,用“兹患”这样的词语,要知道,清廷一直很自豪地称这是“龙兴”;对于明朝和清朝的战争,你这本书完全是站在明朝的角度,对于明朝的失败,非常痛惜,对于清朝的失败则喜形于色,反政府的立场也未免太鲜明了吧!

吴之荣虽然产生了恶意,但他毕竟只是一个贪财的人,并不是大--奸-大恶十恶不赦之徒。他又厚着脸皮来到庄允城的府上,卑躬屈膝地说,只要你给我一些银子,让我有个台阶下,这事情就解决了。庄允城是牛脾气,他就是不答应吴之荣,这让吴之荣感觉无地自容。庄允城实在讨厌吴之荣,买通了本地守道,控告吴之荣敲诈勒索,守道立刻派兵将吴之荣赶出境。

吴之荣多方活动,敲诈无门。无奈之下,他转而敲诈《明史辑略》的出版人朱佑明,在敲诈方面,吴之荣绝对是个锲而不舍的典型,换作别人,经历这么多失败早已放弃。

朱佑明也是一个腰缠万贯的大商人,他曾经购买了一间豪宅,并花费重金买下朱国桢的匾额“清美堂”。朱佑明将这块匾挂在家中的正堂上,颇为自得。应该说,朱佑明从身上拔一根毛也能满足吴之荣的需求。但朱佑明就是不拔,朱佑明当然不是什么铁公鸡,他只是瞧不起吴之荣这样的小人。吴之荣的本来就已经很低的自尊心再一次受到严重的伤害,这一次他被朱佑明撵到吴江去了。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吴之荣铁了心,要报多次被撵之仇。以前是为了银子,现在是为了尊严。吴之荣知道向省里告是没有用的,这些人都被庄允城买通了,现在唯一的途径就是进京上访。吴之荣将书中犯忌的字句全部摘录下来,并将书中原指朱国桢的“朱史氏”下面添刻“即朱佑明”等字,就这样,吴之荣揣着全部“犯罪事实”来到北京。小官吴之荣当然没法见到皇上,他首先向刑部控告朱、庄两家。

你还真别说,这个案子一到北京就引起了高度重视。为啥呢?北京是政治中心,是皇亲国戚待的地方,地方上认为是小问题到这里就是大问题了。

清朝统治者自打入关后就没有睡过一天踏实觉,他们很清楚,入关容易守城难。汉人向来视周边少数民族为夷狄,根本不把他们放在眼里,现在你统治他们,他们心里肯定不舒服。而且,汉人一向以自身的文化为自豪,清朝文化在他们眼里就跟现在朝鲜在我们眼里差不多。对清朝最不满,最为看不起清朝的就是江南的那些贵族和文人,这些人借着文学交流的机会,动辄写诗讽刺我们英明的统治者。顺治皇帝虽然不好相处,但也是一个有先见之明的皇帝,他很早就下令禁止文人自由结社。为了打击这些文人,朝廷不惜制造冤假错案。

庄氏史狱发生在顺治年间,最后是在康熙朝结案。康熙元年十一月,刑部派满族官员罗多到湖州调查。这一次再也没有人救得了庄允城了,皇帝不差钱,所以贿赂不管用。经过一番初步的审理,庄允城和朱佑明就被押解到北京,打入刑部监狱。

我相信,在监狱中庄允城一定非常后悔得罪小人。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庄允城就病死在监狱里。朱佑明在监狱里碰巧和赵君宋关在一起,朱佑明知道赵君宋是最先告发庄氏史狱的,便对赵君宋说,只要你替我掩饰,我出狱后给你一半的家产。审讯过程中,赵君宋说自己家中有原版的《明史辑略》,在原版的《明史辑略》中没有“即朱佑明”这样的字,没想到的是这不但没有挽回朱佑明的生命,反而搭上了更多无辜的生命。

这吴之荣上京告朱、庄两家,是因为敲竹杠受了侮辱,跟那些参与修订作序的人无冤无仇,况且他和参与作序的李令皙还是好朋友,他绝对不想自己的朋友受到牵连。所以,吴之荣在向刑部检举之前,已经把书中记载序文和参与修订者那几页给撕掉了。本来,这些人有可能不会受到牵连。但是赵君宋供出自己家中有原版的《明史辑略》,一下子就把整个案子扩大化了。

当时康熙还是一个小孩子,做不了主,台面上是四个辅政大臣拿主意,台下是孝庄在幕后操作。不管是四个辅政大臣还是孝庄,对汉人都是没多少好感的。四大臣以皇帝的名义将朱、庄两家人和参与修订的人及其父兄子侄,年龄在十五岁以上的全部处死。被处死的有七十多人,其中被凌迟的有十八人。这些人的妻妾孩子,全部发配功臣做家奴。

据说康熙二年正月二十日早上,湖州城城门紧闭,八旗官兵到庄氏史狱受牵连的人家中捉人,只要是涉及的人,家里的大小人口,包括奴婢,全部被抓。仅李令皙一家就抓了一百多人,当时正值新年,许多人到李家拜年,荒唐的是,连这些拜年的人都没能幸免,也被抓了起来。

庄廷鑨虽然在案发之前就已经去世,但由于是主犯,也没能逃脱惩罚。惩罚的方式是开棺碎尸,捣毁墓碑。清廷借着庄氏史狱打击那些对清朝不满的人,为了增强这种震慑力,凡是《明史辑略》中提到的人以及他们的亲戚朋友,全部锒铛入狱。不仅如此,连刻板、印刷、校对的人都不放过。更有甚者,连买书、看书、藏书的人也受到株连,这一案件,受牵连的人达到两千多。

庄氏史狱固然有吴之荣这样的小人推波助澜,但是根本的原因还是清政府对于思想的残酷禁锢。一个统治阶级,尤其是像清朝这样少数民族入主中原的统治阶级,它的政权根基是很不牢固的,所以高压政策便是统治阶级的不二选择。

有清一朝,中国一度非常强大,康乾时期中国领土面积达到历史上的峰值,十二清帝也都不是什么昏庸的皇帝。但强大并不能掩盖这样一个事实,整个清朝,国民奴性最重,思想和个性都被压抑得相当严重;直到晚清时,这种情况才得到了改观。

清朝与其说是败在列强手中,不如说是败在自身的僵化腐朽中,专制独裁终究不是强国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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