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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我是一朵不知道会飘向何处的云

姓名:伊云

年龄:29岁


原籍:黑龙江


现居:温哥华


职业:翻译


我跟伊云是在某海归网站举办的一个读书活动中认识的,那是2009年,我刚刚出版了第一本书。

当时在建国门附近的一家酒吧,来了不下七八十人。伊云坐我旁边,黑黑的发,黑黑的脸,还有黑黑的裙,只有笑起来露出的牙是白的,很清纯的模样。一开始,我还以为她是一名女大学生呢。

伊云很热情,也很健谈,跟她坐在一起,她会一直滔滔不绝的说个没完,绝对不会冷场。聊着聊着我才知道,她已经是一名大学教师,不过不是在国内任教,而是被温哥华一所大学外聘,教的课程也很特别。她长居温哥华,还兼作翻译。

跟她聊天,毫无陌生感和距离感,唯一的感觉就是这姑娘浑身上下充满了一种青春的活力。

一来二去,跟伊云熟了,发现她性格其实挺多面的,用那种传统的“静若处子,动若脱兔”来概括已经远远不够。她的英文很好,有一次我陪她去故宫游玩,走到养心殿,看到牌匾上的中英文介绍,她看的很仔细,而且看的居然是英文,我问她能完全看懂吗?她说当然可以。我说不信,她巧笑嫣然,居然用非常流利的英文给我念了一遍,且发音相当标准。

她的知识面很广,后来她每次来北京,我约她一起吃饭,我们聊天的话题从历史、地理、文学、电影、音乐、婚恋乃至东西方文化差异无所不包,应有尽有。

一方面你会觉得她交游很广,朋友很多,文人墨客政要商务无不尽入她的“彀”中,另一方面她时时流露出来的调皮顽劣、古灵精怪又总让我觉得这不过是个天真烂漫、稚气未脱的“黄毛小丫头”,相处久了,甚至察觉她还有不为人所知的另一面:外表开朗豁达的她,却害怕别人闯进她的内心世界。

虽然生活中不乏追求者,甚至很多都是英俊潇洒的外籍人士,但她却对谈婚论嫁兴味索然,我问她为什么恐婚?她的回答也与众不同:“如果我结婚了,却离婚了怎么办?万一我想要的都得到了,我厌世、忧郁了怎么办?”

那个时候,我对她的情感经历一无所知,尽管她对我也算无话不谈,但显然,她内心的某个角落是不愿让人碰触的。

去年年底,她从温哥华回老家大庆探望生病的母亲,期间也在北京逗留了一段时间,她已经不再担任大学教师,主要做翻译。

顺便,我也把她列入了新书的采访名单,她答应得很畅快,但我知道,对她的采访不会像其他女嘉宾那样一蹴而就,似乎了解她,走近她,却像一次剥洋葱的过程,你得有耐心,得一层层的深入下去,你会鼻酸、你会流泪,但你会一步一步的走进她的内心。

在银泰中心的顶层旋转餐厅,在后海的酒吧,甚至陪她去故宫游览的过程中,我对她的探寻从未间断。由此,一个有点熟悉,也有点陌生的伊云好似一幅素描,在我的笔下逐渐勾勒出了一个全新的印记。


我很早熟,6岁就有人向我求婚了

我是1999年出国的。

我的家乡大庆跟加拿大的卡尔加里因为都是以生产石油著称,很早就结成姐妹城市,每年,大庆市教育局都会从全市的中学生当中选拨一批英语成绩好的去卡尔加里的中学深造。

我中学英语成绩一直不错,那年又以全市第二名的总成绩考到了卡尔加里,之后又从那里的高中上了当地的大学,后来又辗转蒙特利尔、温哥华读书、工作。现在我已经取得了在加拿大的永久居留权。今年,就可以准备入籍了。

那年我是从北京走的,我印象挺深的,中国刚刚加入WTO,北京也刚刚建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国际机场,以前那个挺小、挺旧的。我等于是跟着我的祖国一起走出国门,一起国际化的(笑)

我从小出生在大庆,一提起大庆,我估计绝大多数人首先想到的是浩瀚而壮阔的大庆油田,其实,这只是大庆的一个方面而已。大庆称为百湖之乡,那里有数不清的宁静而美丽的湖泊。

不过,小时候一直忙着读书、学习,心里只想着出国,家乡到底长什么模样,没仔细看过,也没太多印象。我印象比较深的反倒温哥华的海,这次回国陪生病的妈妈,才开始流连于家乡的湖光山色中,发现湖比海娇俏,但没海的咸--湿--。如果说海更像宽阔的男人,湖则像妩媚的女-子。

我喜欢坐在湖边看天渐渐变成深蓝、家乡的蓝天就是这样纯净、安详,似乎从未有过改变。看久了,你会发现,温哥华和大庆其实还是蛮像的,都那么宁静、祥和而又美丽,自己现在居住的环境竟然跟过去的家没多大的区别,终点又回到了起点。(笑)

我们小时候都向往外面的世界,等真到了外面的世界,你会发现,终究也不过是家乡的另外一个翻版而已。如果搁在现在,说不定也不那么想出国了。

我知道你的采访主要还是想围绕我的情感经历来谈。虽然这些年在东西两大半球来回穿梭,也走了不少地方,见了不少人,其实,我的情感经历并不是你想象中的那样丰富,我是既早熟又晚熟。

说自己早熟,是因为我6岁的时候就有人向我求婚啦。(笑)

不过,向我求婚的那个人是只比我大一岁的小男孩,他是我邻居,我们从小就在一起玩,他妈妈跟我妈妈是好朋友,我妈妈忙起来的时候就把我送到他家,他妈妈会教我唱歌、弹琴,给我梳头发,还给我做各种好吃的,他会跟我一起玩洋娃娃,他还经常跟我说,“伊云啊,你将来一定要做我老婆。你看这里有两个洋娃娃,她们就是我们的孩子,我们可不能不理她们哦。”

他对我非常好,我记得刚上小学一年级那会儿,有一天放学回家,正好赶上下雨,爸爸妈妈有事过不来,我急的直哭,当时他也在在那所小学读二年级,他就跑过来哄我,“妹妹不哭!”,然后一路背着我回家。现在想起来,依旧是很温暖的感觉。那时候都是小孩子,应该不算爱情吧?(笑)

后来怎么样?后来他就不理我了。(笑)

可能那个时候他比我早熟吧,懂得了什么叫男女有别,我还傻乎乎的呢,还因为他不理我哭鼻子呢。不过那时候我也忙着学习,妈妈也管得严,不希望我因为别的事分心。其实,到了中学,班上也有男同学喜欢我,我也没搭理他们,我当时是班上的好学生,只想着好好读书,所以,我就没早恋过,上初中以后学业开始紧-了,高中那就更紧-了,哪有功夫谈恋爱啊?

说我晚熟吧,我也挺晚熟的,以前我看见男生都不好意思,尤其初中的时候,好像看一个男生看久了就会看到他的luo体一样,觉得特别害臊。估计那时候是青春期,刚开始对性有点意识。现在是性成熟期,开始不那么拒绝男性了,觉得男人挺好的,开始观察不同种族的男性。在温哥华,每次去游泳,我就在温泉里泡着,看各种外国男人的身材,经常气得我的男友够呛,说我比他还花痴。(笑)

我的第一段恋情,从蒙特利尔始,也在蒙特利尔终

我真正开始谈恋爱是出国以后,是在加拿大的蒙特利尔,那是北美大陆上最浪漫古老的法语之都,那也是我的第一段恋情。

那时候我还在蒙特利尔的一所大学学习法语,每天,我的生活都在学校,公寓,图书馆间三点一线的织着网,加拿大三四月份,依旧乍暖还寒,甚至偶尔还会暴雨倾盆,我坐在书桌前看窗外阴雨的天气和被雨水浇落的不知所措的鸽子们,听着莫文蔚那首《阴天》,突然陷入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孤独之中,可能是独在异乡为异客的缘故吧,思乡的同时也让我进入了思春的季节(笑),也许,真该在这个浪漫的法语之都谈场恋爱了?

当时,我养着一条可爱的小狗Ricky,无聊的时候总是会对他发号施令,每当我情绪陷入莫名的烦躁之中,小家伙会美美地跑过来,两条短短的前腿立起来,露出挺拔的胸肌,似乎在说,呆瓜小公主,又有什么吩咐?

夜里,我就带着他出去逛依旧繁华的圣劳伦斯大街,碰到的大多数是同性恋的情侣,穿着粉色镂空的丝\_袜,性感高-跟-鞋,娇俏的手袋,超短裙,丰胸,肥-臀-,长发即肩,指甲都是艳丽的红。再看看Ricky,看看我,一个极瘦的东方小姑娘,素面朝天,齐耳的短发,一件淡粉色的帽衫,米色格子裙,平底的白皮鞋,从小到大妈妈最喜欢给我打扮的风格,也是让她最安心的。没有情侣的手可以牵,却牵着一只找不到路还拼命往前冲的小狗。

日子就在这样的迷茫岁月里流逝,突然有一天,班上转来了新同学,一个留着小平头,穿着红格子衬衫的男孩,眉宇清奇,很有灵气。听说,他是哈尔滨人,在清华大学自动化系毕业后,来蒙城读研究生。

他叫枫,很善谈,很真诚,喜欢踢足球。在蒙城能够邂逅一个东北老乡,确实太不容易了,于是,我们成了很好的朋友。好久之后,问他当时对我的印象,他说觉得我是个看上去很独立又很酷酷的女孩。

他的寓所离我很近,都在市中心,图书馆旁。夏夜里,我们常在McGill 古老的校园里漫无天际的聊。认识他以后,我也变了,不再那么拘谨、那么封闭了,头发留长了,裙子也换成漂亮的白纱裙。常常是静静的陪着他,在月光下很恬静天真的面容。他说那样子的我,让他有种想谈恋爱的冲动。

那时候他都不敢牵我的手,在去图书馆的夜里,在浪漫的月光下,他才突然抓住了我的手,吓了我一跳,我还为是小偷突然袭击我呢,当时他还很害--羞-地对我告白,说他还是处男。他还把我的照片放得特大,摆在他的寓所,跟遗像似的。(笑)

我喜欢静静地听他天南海北的侃。听他讲在北京的生活,他念清华时的勤奋与孤独,还听他说清华校园里有很多单车的情侣,下了学一起骑单车在校园里逛。我觉得很浪漫,很向往这种单车情缘,他知道后就特意买了辆单车,然后载着我,就像载着一个战利品,在蒙城四处乱转。

有时候站在夕阳西下的街角处,看到他骑着单车来找我的身影,我总是傻傻的笑。仿佛我有好多好多的话想对他说,却说不出口,我只会-搂-着他的腰,坐在单车后面,踩在细碎的夕阳里,体味一种独特的异国情调。

不久,我们之间出现了一段不太和谐的小插曲,他听到传言,他的师弟也在追我。他的师弟是个有着圆圆的眼睛、既聪明又幽默的男孩,小他一届,从清华毕业后也来到蒙城读书。他的师弟那时候也确实喜欢我,经常来我家里借书,有时候还约我去咖啡馆,我当时还没决定跟枫走在一起,他却变得敏感多疑,乃至歇斯底里起来,不让我见他,每天一下课就堵到我教室门口,不给我任何个人空间。

我不知所措,长这么大,忽然发现,自己走的每一步都是父母设计好的,自己只需要往前走就行,第一次要自己选择一段适合自己的感情,我心慌不已,我决定闭门不见任何人,希望可以想出个满意的答案给自己,给枫,和他的师弟。

枫一夜未眠,给我发了封情真意切的邮件。我读了,有些感动。于是在那个散发着法国风情的仲夏夜,我默默的答应选择他。我后来才明白,选择一个人,是要选择去爱一个人,选择一份责任,一种深情,一种忠诚,选择去呵护一颗心,一颗爱你的心。

在他的建议下,我们决定去加拿大东海岸旅行。在 Halifax乘船闯入深海区,幽蓝深沉的大海,不远处就是泰坦尼克号沉船的地方。我心里有些恐惧。不晓得这平静的深海下是否会有冰山和巨大的怪兽,他拿着DV拍下这一切。海风吹着我的头发,想起那首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我在这大西洋的深蓝之上,乘风破浪,吟诵诗句,枫被这眼前的一切感动着。他从后面抱-住我,轻轻的在我耳边喃喃细语:“你就是我的小精灵,从天上落入凡间的。”其实,他还比我小一岁呢。

我们去了Cavendish,在沙滩上画了两颗心,他俏皮的说,“亲爱的,别忘了把我和你的名字写在心里。”在这奶油色的沙滩上,永远留下了我和他的脚印,粉色指甲的小脚踩在他爱踢足球的大脚上,和那颗刻着我和他名字的心。

我们还一起去了安妮姑娘爬满绿藤的小屋,和院子里那著名的情人小径。据说牵着手走过那条曲径通幽的小径,就可以相亲相爱一生一世。全世界的游客慕名而来,举行婚礼。如今的他不知道有没有牵到一生一世的缘分。而我,却依然如故。

他越来越宠我,我不开心的时候,他会陪着我一夜不眠,直到我随着朝霞一起露出灿烂的笑脸。从小就脾胃虚寒的我,常常吃不下饭。他就悉心用汤匙喂我吃。还在百度上搜我爱吃的菜,煮给我。我是他手心里的宝。我觉得自己变成了他小鸟依人的情侣。

浪漫多情的蒙城之夏,圣劳伦斯的河畔边,留下我们拥吻的身影,魁北克古城的桃花树下,有我们稚嫩的笑语。日子终于熬到他研究生毕业,毕业答辩那晚下着大雨,他特别开心,吃过晚宴,一路护送我回家。到了家才发现,为了给我挡雨,他雪白的衬衫那一半全部--湿--透了,我很心疼,可是他觉得为心爱的女孩挡风遮雨是件很幸福的事。

现在回忆起来,在他的青葱岁月里,最让他骄傲的就是曾经作为清华足球队最帅气的队长和前锋。我也喜欢足球,常在周末陪他去比赛。坐在观众席上静静的看着他挺拔的身影在球场上像只豹子一样飞奔,看着午后时光里那张英俊爽朗的脸不断的被汗水填满。他说喜欢我在球场,可又怕在我面前发挥不好。他是个过分敏感的男孩,有时候他生怕有什么不测会发生在我身上。

然而该来的总是会来的。第二个圣诞节的前夕,他的寓所被盗了。被洗劫一空。这对正在找工作的他一定是不小的打击。毕业后,他一直在找工作的痛苦状态中,不知道自己的将来会在哪里。可是中国男人特有的自尊心,又让他不肯说出心中的想法,哪怕在他最爱的女孩面前。我无法走近他,感觉他的内心世界被一个重重的壳包围着,我们尽管已是情侣,我还是觉得彼此之间隔着点什么?也可能是男人的自尊,也可能是我害怕受伤吧,总之,我也说不清楚。

圣诞过后接着是春节,他在寓所包好饺子等我去过年。恰好,那天几个台北的朋友约我去唱k,因此,我没去他家,枫等我等的很晚。后来他问我,为什么对朋友比对他好,我无言以对,可能是和朋友在一起,我更开心吧。

春节后又是情人节,我说不想要玫瑰了,已经没有什么新意了。或许我对这段爱情已经开始厌倦。

我就是这样一个人,我害怕两个人痴缠在一起太久,我怕爱情的伤。他还是坚持要一个浪漫的情人节。那晚,蒙城下着小雪,我突然有种想脱离这种关系,想出走的感觉。两个人开始为一些小事争执。平时我就喜欢跟人辩论,而且总不愿认输,看到他怒不可遏,我跑回了家。不理他的电话,信息,邮件,甚至他我家敲门我也不开。我开始觉得这种恶作剧很有意思。偏要整整他的大男子主义。表面上他最后认输了,其实到头来,你会发现,爱情里没有谁对谁错,最后非要一较高低的话,全是输家。

那年五月,他父母过来看他,我们一起去机场接机。他妈妈见了他第一句话,就是:“儿子,你怎么瘦了?”第二句话是问我打算什么时候结婚?我说我还没想过结婚的事,我什么都没想,就是迷失在青春的懵懂里,赌气,出走,不理人,冷暴力。

到了七月,他要和父母回国一个月。他要我好好等他,他很快就回来了。我有种不祥的预感。觉得这一别,可能就是真的分离了。

果然,当他回来的时候,他并没马上联络我,而是搬去离我很远的郊区,一个星期后,他又出现了,他告诉我父母已经催他结婚了,他们觉得我很不成熟,这次回国还专门给他安排了一次相亲。

那一年的秋天特别长,直到十月还天空还常常飘着温暖的雨,虽然我们还没分手,但浪漫却像一趟缓缓驶出的列车,逐渐离我们而去。

十一月我的生日,他坚持要为我过他和我一起的最后一个生日,现在我书房的抽屉里还放着那张他为我拍的生日照片。一张脸部大特写,一双天真的,对未来充满未知和好奇的眼睛。

生日的第二天,我乘飞机从蒙特利尔飞回上海度假。他开车送我去机场,那天雨一直在下,街上都是朦朦胧胧的,车子里播着张学友那首哀婉缠-绵的《分手总要在雨天》。我们都一路无语,因为怕一出口眼泪就会止不住。

到了安检的地方,突然听到背后他大哭的声音,机场的安全人员还以为出了什么乱子,跑来看。才知道是一对要在机场分开的情侣。

枫终于按捺不住伤痛,他拉着我的手说,“下一次千万不要和你喜欢的人分开了,这样太痛苦了!”

我只是轻轻的“嗯”了一声,我想我不能这样软弱的掉泪,要乐观点,坚强点。最后我还是微笑着和他挥挥手,转身走进安检,我再也没有回头,但我知道我的眼泪不听话,一直流,一直流。

后来的岁月里,我对机场有种莫名的忧郁感。每次经过那里总想掉眼泪。

枫说他有个爱情梦想,就是牵着他心爱的人一起去现场看世界杯。离开他以后的每次世界杯,我都会想到他。2014年6月,我在北京看世界杯。我忍不住想问,他的梦想实现了吗?永远刻在我记忆里的那个穿着阿森纳红白球衣的男孩,在球场上的身影,和他英俊爽朗的脸——

这就是我的第一段恋情,从蒙特利尔始,也在蒙特利尔终。那年我从上海回来没多久,就离开蒙特利尔,去了温哥华,继续我的求学生涯。

然后,我就喜欢上了温哥华的宁静和舒适,我决定不走了。我在那里找了工作,是在一所大学里教书,课程是东西方商务交流。

我的第二段恋情是在温哥华,没想到结局是悲剧

2012年的圣诞前夕,大学课程结束,又开始放假了。温哥华的华裔青年商会组织聚餐活动,在大学里共事的几位华裔朋友相约一起过去,记得那天是周末,我磨蹭了一天没吃晚饭。本来懒得去了,看下时间已是八点半,家里冰箱早就空空如也,所以决定去赶个晚场,填饱肚子就回家。

刚刚落座,就看到了两个打扮怪异的华裔男孩在东张西望,看到我身边有个空位,便径直走了过来。他俩把我吓着了,一个头发长长的,像个扫帚。另一位个子矮矮的,竟然像满清时代的人,留一条辫子。我第一时间的反应,哪来的两个犀利哥?(笑)

我迅速站起身,准备拿起大衣走人。谁知道这二位竟和我搭讪,用的是很蹩脚的中文,“这位小姐,您不需要换位子。”我意识到他们就是传说中的CBC,(Canadian Born Chinese)。就是加拿大出生的华裔。我客气的笑了笑,只好继续坐下来。

我们很快便用彼此都很熟练的英语交谈。得知扫帚男和辫子男都是律师,专打刑事案件,扫帚男名叫Joseph,还说以前见过我,我真的没一点印象,我想这可能是男生跟陌生女孩搭讪的惯用语吧。但是那晚大家谈得很开心,跟枫分手后,我还从没跟男人聊得这样投入。

谁也没想到,我的第二段恋情,温哥华之恋就从这一刻开始了。最终的结局竟然是悲剧。

第二天,是周末,我正一个人懒洋洋地躺在家里享受没人陪伴的时光,Joseph打来电话,热情邀约我跟他俩一起去吃甜点。

本来觉得昨天刚刚认识,今天就要出去见面,是不是有点唐突,后来又一想,自从跟枫分手,来到温哥华,晚上从不出去玩,也不和男生约会,懒得像一只小浣熊。2012年听说是地球要毁灭了,那也颠覆下自己,答应一次只有一面之缘的男生的邀约吧。

之后的日子Joseph每晚都约我出来。Joseph告诉我,他爸爸是眼科医生,在台北开了一所医院。他妈妈年轻那会儿做过演员,后来就在家相夫教子。父母感情不和,他一年也见不到一次父亲。都是他妈妈带着他们三个孩子在温哥华。

我对他的发型产生了兴趣,有一次我问他,你是做律师的,穿着打扮应该严谨而稳重,为什么留了一个类似艺术家的头型?我没好意思说他的头发像扫帚,只好婉转的跟他开玩笑。

他说他以前就是学古典音乐的,最早想去纽约读艺术,他母亲强烈反对,理由还挺莫名其妙,那就是纽约艺术圈盛产同性恋,他母亲怕儿子也变成同性恋,就让他改学犯罪学,改行当律师了。

但Joseph告诉我,他骨子里始终是一个很文艺的男孩,他喜欢冒险,喜欢玩贝斯,喜欢跟摇滚有关的一切东西。当然,他也谈得一手好钢琴。有一次在酒吧,看到那里放着一架旧钢琴,他借着酒劲,冲上去为我弹了一曲《致爱丽丝》,这曲子以前我不知道听过多少遍了,但是当这支美妙的旋律从喜欢我的男人手中流淌而出,竟还会有一丝莫名的感动。

可能跟从小父母管得比较严有关,我一直都是乖乖女的形象,从来没叛逆过,我也不懂得什么叫叛逆。可是遇到Joseph,我觉得他就是一根火柴,点燃了我心中压抑已久的叛逆之星。有句话怎么说来着? It is time to be rebalance ,我觉得我叛逆的时间到了,我不想再这样乖下去了,我觉得很累,我要叛逆!(笑)

真要叛逆起来,你会发现,其实女孩子比男孩子胆子大!有些事情,女孩子可以天不怕地不怕,可男孩子却有种种顾忌,甚至不敢越雷池一步。

有一次半夜两点钟,我忽发奇想,让他跟我一起开车进山。我会觉得大半夜的,山上没人,只有雾,朦朦胧胧的,两个情侣一起结伴而行,会很浪漫很刺激的。

我们两个一起开车到了山脚下,正好遇到一个停车场,上面有告示,不许机动车上山。我们就把车停在那里,徒步进去,走了一半,他倒有点害怕,不敢往前走了,他担心突然从树林里窜出一头熊,我却不怕,我喜欢这种偶尔冒一次险的生活。

我们大学附近有个luo体海滩,叫wreck beach,国外又叫天体浴场。在那里,你会看到很多男男女女,不分年龄,不分职业,不分种族,他们都全身赤luo,一丝不挂地享受阳光的沐浴和自然的和谐,他们虽然素昧平生,却不会-羞--羞-答答,扭扭捏捏,这种别出心裁的“坦诚相待”,让我这个在略显保守的东方文化氛围下长大的女孩子充满好奇。

有一次,我跟他提出来,一起去那里走走,看看。他吓了一跳,问我是不是有点不正常?他说这种地方别说是他,一般中国人是不会去,也不敢去的。我说这有什么不敢去的,就去一次,去叛逆一次!

到了那个海滩,我才注意到它很长很长,沙滩上躺满了人,全都脱得光光的,有老的,有少的,有胖的,有瘦的,有线条匀称的美\_女帅哥,也有不少大腹便便的中老年人,离沙滩不远是一排一排的树林,不停的有人从树林里进进出出。

我跟他也都光着身-子,在这群天体爱好者周围逡巡。他倒有点拘谨,手和脚都不知道往哪儿放,眼睛更是茫然。我却大大方方、笑笑呵呵的,大家全都luo裎相对我没觉得有什么害--羞-的,我是个喜欢自然、向往自然的人,我突然觉得自己骨子里还真是一个挺叛逆的人!只不过以前没察觉,只要给我合适的土壤,我这朵恶之花说不定会开的非常妖艳灿烂呢。(笑)

每到年底,温哥华就会热闹起来,圣诞的气氛渐入佳境,我在当地认识的几个外国友人,一起相约去温哥华附近的惠斯勒奥运村滑雪。我决定带上Joseph。

一路风景绝佳,雪山云雾缭绕,著名的海天公路盘旋缠-绵。很快开了两个钟头就到了目的地。我选了一项他从没玩过的项目,雪鞋运动。就是穿着特制的雪鞋,徒步登山。一路上我总是和来自英国的雪鞋教练有说有笑,把他甩到了后面。在一个小转弯的地段,他摔了一跤。一个丹麦的朋友马上跑上来对我说,“小姑娘,你的朋友在后面摔倒了。”我觉得很好笑。雪软软的,躺在上面就仿佛在雪山母亲的怀抱里,温暖,洁净,纯白无暇。忘了一切。无所谓恋人还是朋友。无所谓国籍和种族,男男女女。大家都是人世间这幻化的过客之躯。

第二天我开始对他没有耐性,嫌他不会拍照。据说有个不会拍照的男友,瞬间变成丑八怪。明明是长腿的长筒靴,结果只拍了我半截腿。好难看哦。后来不知道为什么,我老是嫌他的速度慢,跟不上我旅行的节奏,在酒店里,我对他耍脾气,我故意嘲讽他。

他推开窗子,外面的雪景如同迪士尼的梦幻仙境,对着寒气逼人的空气,我看到他的眼泪在飞。我想起了枫,枫也曾为我流过泪,我有点心软了。

不知道为什么,跟他在一起,我总是想起枫,我觉得他不如枫坚强,不如枫浪漫,更不像枫那样爱我。有时候还会一个人哭着想,我小时候是多么独立自由的小姑娘啊,自从谈了恋爱就开始有愁云挂在脸上了,那就只能逃啊,从蒙特利尔逃到了温哥华,但也不能全世界的逃呀,每次都为感情逃离,那下次是不是要逃到月球上啊?

我跟他提出过分手,我说我们不太合适。他不同意,末了,他着急的哭了,奇怪,他每次一哭我又想起枫了,为什么我交的这两个男友都爱哭呢?为什么他们只要一哭我就没辙了呢?

我想,既然没有足够的理由拒绝他,那就再给对方一点时间,相处看吧。过年的日子,他爸爸从台北飞过来,他邀请我跟他父母一起庆祝蛇年。他爸爸还让他小心一点,说属猪的蛇年犯“太岁”。他毫不在意的一笑,我却没来由地愀然一惊。

春天来了,他带我去他读法律的著名学府维多利亚大学,讲他的大学时光。我们去了著名的橡树古堡,这个古堡是富商罗伯特为妻子琼修建的,古堡未修建好,丈夫就离世了,妻子继承了丈夫的全部财产,包括古堡。里面的橡树都是从芝加哥运来,大理石则是从俄勒冈运来的,豪华至极,我们去的时候,大厅里一架古典钢琴引人注目,他坐了下来,为我演奏一曲肖邦的钢琴曲,琴声曼妙,让人心醉。

夏日里,我们去了姹紫嫣红,千娇百媚的布查德花园,在小店里,挑选了玫瑰花风格的茶杯,玫瑰花做成的乳液,作为纪念品。爱如玫瑰,既充满诱人的色泽和香味,又带刺总是让人猝不及防地受伤。

夏天总是恋爱的季节,我们去各种中西式的餐厅,烛光晚餐,最喜欢的是临海的太平洋酒店,周末总有钢琴弹奏。他会为我点我最喜欢的那首Elton John的情歌,“Your Song”(你的歌)。 然后他也会为我午夜时分,飙车到海边,听斯坦利公园的原始森林里鸟鸣 虫叫,天鹅嬉戏。

我们就是这样的神奇,无厘头,疯疯傻傻的对着彼此。他像我一个儿时的玩伴,我可以自由呼吸的展示着我的一切,我的叛逆,我的任性,好的,坏的,他都照单全收,只要我不离开他,他可以无条件的包容我。要是换了别的女孩,该是多么幸福啊?可我,却偏偏爱他不起来,我总觉得这不是我要的那个男人,他是很好,除了喜欢酗酒,除了不够成熟,基本上找不出任何缺点。

他喜欢喝酒,什么酒都喝,无论开心、不开心,他都须臾离不开酒,而且喝起来毫无节制,那段时间,他看我不开心,他不会哄我,只好找酒去诉苦。好几次他开车送我回家以后就直奔酒吧,然后喝得醉醺醺地再开车回家。

最惨的一次,是在海滩狂欢,他又喝多了,被我们大学的外国学生报警,说他酒后驾车。警察找了他两天。总算没被抓到证据。那时候我开始有不祥的预感。我劝他,身为律师,不要因为酒驾而被吊销执照,这样会影响他一辈子的职业生涯。他每次阳奉阴违,后来他再打来电话,我就不接。他母亲只好打给我,求我原谅他。还说这不是什么大问题。我开始觉得我跟他,跟他整个家庭的价值观都相差好大。

人这种动物,有时候很奇怪,也许你理智上觉得两人不合适,但任谁相处的久了,都会日久生情。有一天下班我突然偏头痛,很厉害。我回到家,躺到床-上,第一时间就想到给他打电话,他当时正在参加温哥华律师协会的每周例会,挂了电话,他一路飙车赶到我住处,看到我安好,他才放心的走了,10公里的路程他不到10分钟就到了,我猜想,这一路不知道他又闯了几个红灯?

秋到了,我们计划去西雅图旅行。一切依旧,周末夜里,觉得无聊,两个人就跑去中国人开的KTV,一起唱那首我最爱的“your Song”, 他高高的男音,我细细的女声。现在我的IPHOne里还存着这首绝唱。这求爱之歌的最后一句,“how wonderful life is for you are in the world.”( 因为有你在这个世界上,我的生活多么完美)。

世人都晓神仙好,那是因为世界上本无完美。所以当一切美的圆满时,缺憾就会发生。有时候甚至是噩耗,但是我当时却没意识到。

他求婚了,他说他的梦想很简单,就是和我一起有个家,有好多孩子。他会好好养孩子,好好的爱我。我正犹豫该不该答应他,因为我确实没做好结婚的思想准备,尤其是从小娇生惯养久了,自由自在惯了,突然跟一个男人一辈子拴在一个屋檐下,一张双人床-上,我确实茫然不知所措。

就在我犹豫不决的时间,一切仿佛都已注定。

2013年10月3日,一早,他要出庭,一个很大的刑事犯罪案等着他,在此之前,他已经紧锣密鼓的筹备了一段时间。当时,我还在睡梦中,隐约觉得他不想离开我,抱着我依依不舍,我迷迷糊糊的不肯起来,在半梦半醒之间祝他一切顺利,我现在真的好后悔,怎么连他的脸都没好好看一下,他就走了。

我知道那天的案子很大,估计光是法庭辩论就要一整天,我没打扰他,到了晚上,我准备了一桌饭菜,准备给他庆祝,但他一直没消息,都晚上10点了他还没回来,也没任何消息,我开始打他手机,关机。我觉得心里忐忑,认识他两年,从来没找不到他的时候,我不肯睡,也不敢打给他妈妈,怕他们会担心,我依旧痴痴地等着,那一天突然有种长夜漫漫的感受。

到了凌晨三点钟,我们一起认识的那位长辫子的律师打给我,那也一直是他最要好的朋友。我拿起手机像拿起千斤重担,对方很平静,说那天开庭很顺利,joseph口若悬河滔滔不绝,案子胜算的可能性猛增,他们很高兴,庭审一结束就去了酒吧,joseph 喝了太多,出来开车在41街转弯的时候,碰到一辆来不及刹车的大卡车,现在人在圣保罗医院。

我知道那里,因为joseph曾经带我去看那家医院的外墙,仿佛星星和月亮一样的灯光,像童话世界里的星月神话。他说,这是他出生的地方,以后我们的孩子也会在这里出生。

但是10月3日那天凌晨,我出奇的冷静,或许因为作为有第六感的女-人,我早有不祥的预感,早就为他烂醉而纠结矛盾过。赶到医院,他已经被推出了抢救室,洁白的,一切都是恍惚的洁白,洁白的床单,铺在他全身。

我努力控制自己,没有勇气接开那洁白的一片,只记得他说他在这里出生。我宁可一切是一个轮回。他再安静的回到这里,他也没有给他最爱的我留下只言片语。我只记得,他说我们的孩子也要在这里出生。

接着我都不记得了,他妈妈来了,哭的天昏地暗……一遍遍叫他的名字。我还突然恍惚记得他爸爸说,今年属猪的犯太岁。。。

我觉得不能呼吸,跑到大门口,眼泪终于像无法控制的奔涌而出,但我还是说不出话,我不知道该向谁控诉这一切。上帝呢?你在哪里?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不敢一个人住在家里。在女友家里,每天被安抚着受伤的情绪。等我从疲惫和硬撑的坚强里回过神来,我订了一张回北京的机票。

飞回北京的前一天,我回家里取衣物,看到他留在我住处的白衬衫,我又洗了洗,干干净净的,晒干了,留在我的行李箱里,还有他一岁的照片,和高中毕业照。恍恍惚惚,明明白白,却又糊里糊涂。糊涂的爱,心碎的伤逝;年轻的代价,酒醉的结局。

飞机上,我不停地落泪,因为这一次离别是永别。飞机降落到北京时,我身心疲惫,仿佛发生在我身上的一切,是一场噩梦。住在北京的表姐来机场接我。一路的抚慰。灾难过去了快一年了。我好似大病初愈,还在恢复之中。

记得曾经走过温哥华家门前那条老街时,一个古怪的白人老头,突然冲着我说. There’s an angel guarding over you. Your husband loves you. ( 有个天使在保护着你,你的男人很爱你)。

是他吗,是Joseph吗?他是我的天使吗?我宁愿相信上帝把他从人间带走,做了圣洁的天使。我的天使。

我是在靠近后海的一条街边长椅上,听伊云讲完她最后一段哀婉缠-绵的爱情故事的。

那晚,北京的天气难得的好,夜空繁星闪烁,像海上的渔火一样迷离。

伊云告诉我,就在三天前,她去国家大剧院,听来自奥地利的钢琴大师约尔格演奏徳彪西的经典曲目《月光》,明月高悬的北京之夜,约尔格微卷的头发,滑动在黑白琴键间那长长的手指,这一切的一切,都让她想起远在他乡的那个个子高高,文弱白净的大男孩。

他在维多利亚的古堡里为她弹奏肖邦的背影,他每次和她告别时的深情的双眸,他在女皇公园的山顶拥她入怀的温暖瞬间,还有他没留一句临终遗言就无声无息离开她的决绝。现在回想起来,似乎一切都很有前兆,他们去的那个古堡,男主人也是比他的爱人先离去,留下爱他的女-人孤独终老。她后悔自己为什么当初对他不够好,为什么总想着跟他分手,为什么不知道珍惜这眼前的情缘?

她觉得她对joseph已很难放下,总在心里刻着,像梅花烙一样。

显然,joseph的意外身亡至今仍是伊云心中一个永远抹不去的痛,我猜想,这也许是她去年年底从温哥华回国后都快一年了,至今不愿再回去的原因吧。伊云说过,在感情关系中,遇到她不知道该如何处理的情况时,她就本能地想逃避。如今她从大洋彼岸逃了回来,像一只受伤的小鸟,在北京和大庆之间来回的飞翔,难过的时候一个人默默的流泪,孤独地-舔-舐流血的伤口。

那天是端午节,湖面上升起了绚烂的焰火。她痴迷地看了好一会儿,然后她说去年在温哥华,她曾经和joseph一起在海滩看焰火像美丽的云层一样变幻出无穷的色彩,她觉得自己的爱情也恍如焰火,灿烂之极,然后就归于静寂和沉没。

“我就是这样,每次轰轰烈烈的爱一回,就烟消云散,恢复单身了。”她清丽的脸庞突然绽放出一种孤寂的笑容,倏忽之间,又消失得无影无踪。

她说温哥华已经是她的第二故乡了,等收拾好心情,她还是要回去的。但何时结婚,她还没计划,她觉得一个人挺好的,虽然无依无靠,但也无牵无挂,“我是一朵不知道会飘向何处的云——”她一阵苦笑。

看得出,她把自己比喻成云,看似洒脱,实则悲情,云,变化莫测,又随风飘荡。可心,需要安定,需要平静,如果总是一味的逃,又能逃向何方呢?

单身女-人调查小问卷


11、 目前单身的原因是什么?


伊云:一个人挺好


12、 一个人会寂寞吗?


伊云:早就习惯了一个人在异国他乡的日子


13、 想找什么样的男人?


伊云:看感觉吧


14、 最讨厌什么样的男人?


伊云:明明不喜欢他,还是对你纠缠不清的男人


15、 觉得自己身上最吸引男人的特质是什么?


伊云:你应该去问他们


16、 对自己最不满意的地方是什么?


伊云:不懂得如何拒绝


17、 享受目前的单身状态吗?


伊云:非常享受


18、 着急结婚吗?


伊云:根本没想过


19、 对爱情的理解


伊云:发自心底的浪漫


20、 对婚姻的看法


伊云:平淡的生活,似乎离自己目前的心态还比较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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