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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果然不出所料,我的喋喋不休终于让杰姆清醒了些,演出暂缓下来,我松了一口气。不过,他还坚持认为阿蒂克斯没说我们不能,因此我们就可以演;即使阿蒂克斯说了,杰姆也会想办法糊弄过去:他只要改变一下人物的名字,就不会被指责是在演谁谁谁了。

迪儿衷心地拥护这个行动计划。迪儿现在已经变成了个讨厌鬼,整天跟在杰姆-屁-股后面。他在夏季刚开始时曾向我求婚,随即便忘了。他追求我,把我视为他的财产,说我将是他唯一爱的女孩,之后就扔下我不管了。我揍了他两顿,可是毫无作用,反而让他和杰姆更亲近了。他们俩白天待在树屋上,编剧情,列计划,只是需要第三方时才叫上我。不过因为我暂时和他们那鲁莽的方案保持距离,再加上被叫作“女孩”的痛苦,那个夏天的大多数黄昏,我都是和莫迪小姐一起坐在她家前廊上度过的。

只要不碰她的杜鹃花,我和杰姆从来都可以在莫迪小姐的草坪上任意玩耍,但我们和她的关系一直没有清楚地界定下来。在杰姆和迪儿把我踢出他们的方案之前,她都仅仅是街坊中的一位女士,不过比较慈爱些罢了。

我们和莫迪小姐之间的默契是:我们可以在她家草坪上玩,可以吃她家的葡萄,但不能跳到藤架上去,还可以去她家房后那一大片地盘上任意走动。条件这么优厚,我们都很少和她说话,只是小心地保持着我们之间的微妙关系,可是杰姆和迪儿的做法驱使我和她接近了。

莫迪小姐恨她的房子:在户内度过的时间就是被浪费的辰光。她是个寡妇,还像只变色龙一样:她在花坛里干活时戴旧草帽,穿男式背带裤,可是等下午五点钟洗完澡重新出现在前廊上时,她却能用那威风凛凛的美丽统治这一整条街。

她热爱大地上生长的一切植物,连杂草在内。只有一种例外——如果她在自家园子里发现了一株三棱草,那简直就像是发生了第二次马恩河会战&&。她会拿个铁盆猛扑过去扣在上面,然后用毒药从底下喷洒让它枯萎。她说这种杀草剂特别厉害,如果我们不躲开,会把我们全都杀死的。

“你干吗不直接拔掉它?”我目睹了她对那不到三英寸高的小草发动的长时间攻击之后,不禁问道。

“拔掉,孩子,拔掉?!”她捡起那棵蔫了的小苗,拿拇指挤了挤它细细的茎,非常微小的草籽掉了出来。“因为一小株三棱草就能毁掉整个园子。你看这个。等秋天它干了之后,风一吹,就会散播到整个梅科姆县!”莫迪小姐的神情严峻得像是发生了《旧约》中说的大瘟疫。

她说话比一般梅科姆人干脆爽快。她叫我们都用全名,一笑会露出挂在犬牙上的两只小金钩。我对此很羡慕,说希望自己将来也能拥有几个。她说:“看这儿。”她舌-头咔嗒一声,甩出了她的假牙架。这个热诚的动作加固了我们之间的友谊。

每当杰姆和迪儿停下他们的活动时,莫迪小姐的慈爱也延伸到了他俩身上:我们是莫迪小姐才能的受益者,这项才能她以前一直对我们隐瞒着。她是街坊中做蛋糕做得最好的。当我们开始把她当自己人之后,她每次烤蛋糕都会做一个大的、三个小的。然后她会隔街喊道:“吉姆·芬奇,斯库特·芬奇,查尔斯·贝克·哈里斯,过来!”我们要是跑得快就能得到奖赏。

夏天黄昏的时光悠长而安宁。我和莫迪小姐常常安静地坐在她家前廊上,看着太阳落下去,西边的天空由金黄变成粉红;看着一群群的燕子低飞掠过街区,消失在学校房顶的后面。

有一天晚上,我说:“莫迪小姐,你觉得怪人拉德利还活着吗?”

“他的名字叫阿瑟,他还活着。”她坐在自己的大橡木摇椅上慢慢晃着说,“你闻见我的含-羞-花了吗?它今晚闻起来就像天使的呼吸。”

“是的,夫人。你怎么知道的?”

“孩子,知道什么?”

“那个怪——阿瑟先生还活着?”

“多么恐怖的问题。不过它本身就是个恐怖的话题。琼·路易丝,我知道他还活着,因为我还没见他被抬出来。”

“也许他已经死了,他们把他塞-进烟囱里了。”

“你怎么会有这种想法?!”

“是杰姆说的,他觉得他们已经这样做了。”

“啧——啧——啧。他越来越像杰克·芬奇了。”

莫迪小姐和我父亲的弟弟杰克·芬奇从小就认识。他们年龄相仿,一起在芬奇园长大。莫迪小姐是隔壁地主弗兰克·比福德医生的女儿。比福德医生的专业是医药,可是他却着了魔似的喜爱大地上生长的万物,所以他一直都很穷。杰克叔叔把他的激\_情都用在他在南什维尔的卖窗口花坛生意上了,所以他很富。我们每到圣诞节就能见到杰克叔叔。每个圣诞节他都要隔街对莫迪小姐喊话,要她过来嫁给他。莫迪小姐也会喊着回答:“杰克·芬奇,再大点声儿,让在邮局里的人也能听见,我还没听见你呢!”杰姆和我认为用这种方式向一位女士求婚太离谱,不过杰克叔叔向来都很古怪。他说他只是想激怒莫迪小姐,但是尝试了四十年都没成功。他说他是莫迪小姐在这世上最后一个想嫁的人,却是她第一个想要嘲笑的人,他最好的反抗就是给她来点儿精神刺激。我们觉得很有道理。

“阿瑟·拉德利只是待在房里不出来,仅此而已。”莫迪小姐说,“如果你不想出来,是不是也会待在房里?”

“是的,夫人。可是我还是想出来。他为什么不想?”

莫迪小姐的眼睛眯了起来。“咱们都知道那个故事。”

“可我从来不知道原因。没有人告诉我为什么。”

莫迪小姐重新安上她的假牙。“要知道,老拉德利先生是个行洗脚礼的浸信会基督徒……”

“你也一样,不是吗?”

“孩子,我的皮壳没那么硬。我只是个普通浸信会基督徒。”

“你们不都是行洗脚礼的吗?”

“我们确实行。是在家中的浴缸里。”

“那样我们就没法和你们一起分圣餐了……”

莫迪小姐显然觉得解释原始浸礼池比圣餐制更容易些,于是她说:“行洗脚礼的浸信会基督徒认为任何享乐都是罪恶。你知道吗?有个星期六,他们中的一些人从林中走来,经过我的院子,告诉我说:我和我的花都会下地狱。”

“你的花也……?”

“是的,小姐。它们会和我一起下地狱。他们认为我花了太多的时间在户外活动,而没有用足够的时间在房内读《圣经》。”

我眼前浮现出莫迪小姐在各种清教的地狱中永受煎熬的情景,让我对《福音书》的信心大打折扣。不错,莫迪小姐说话尖酸刻薄,而且也不像斯蒂芬妮小姐那样挨家挨户去做善事。不过稍有头脑的人都不会相信斯蒂芬妮小姐,但杰姆和我却对莫迪小姐非常信任。她从来不告我们的状,从来不和我们玩猫捉老鼠的把戏,她对我们的私事也丝毫不感兴趣。她是我们的朋友。这么一个通情达理的人,怎么会永受地狱之苦呢?真是不可思议。

“莫迪小姐,这不合理。你是我认识的最好的人。”

莫迪小姐笑了。“谢谢你。实际上,行洗脚礼的浸信会基督徒认为女-人本身就是罪恶。你知道吗?他们是按字面意义理解《圣经》的。”

“这就是阿瑟先生待在房里的原因吗?为了远离女-人?”

“我不知道。”

“我真不明白。如果阿瑟先生那么渴望上天堂,他至少应该到前廊上来。阿蒂克斯说,上帝爱世人,就像人爱自己……”

莫迪小姐停止了摇晃,她的声音变得生-硬-了。“你太小,还不能理解这些事。”她说,“有时候,某个人手中的《圣经》,比别人——比如说你父亲——手中的威士忌酒瓶还要恶劣。”

我惊呆了。“阿蒂克斯从不喝威士忌酒。”我说,“他一辈子也没喝过一滴——噢,不对,他喝过。他说他尝过一次,但是不喜欢。”

莫迪小姐哈哈大笑。“我不是在说你爸爸。”她说,“我的意思是,即使阿蒂克斯喝得烂醉,他也不会像某些人状态最好时那样狠毒。就是有那么一些人,他们——他们太担心来世了,以至于都没学会怎样在这个世界上生活。你往街那边看一下,就知道它的后果了。”

“你觉得他们说的那些关于怪——阿瑟先生的事,都是真的吗?”

“什么事?”

我告诉了她。

“这里面四分之三是黑人说的,四分之一是斯蒂芬妮的谣言。”莫迪小姐严厉地说,“斯蒂芬妮还曾经对我说过一次,说她半夜醒来看见他趴在窗户上看她。我说,斯蒂芬妮,你怎么办呢?是不是在床-上挪一挪给他让个地儿?这一下子就让她闭嘴了。”

我相信会的。莫迪小姐的声音就足以让任何人闭嘴了。

“孩子,不是这样的,”她说,“那是座令人伤心的房子。我还记得阿瑟少年时的样子。不管人们说他做了什么,他对我说话总是很礼貌,总是那么彬彬有礼。”

“你认为他疯了吗?”

莫迪小姐摇摇头。“即使当时没有,现在也差不多了。人家经历的事我们永远搞不清。谁知道关着的门里发生了什么,有什么样的秘密……”

“阿蒂克斯对我和杰姆在外边什么样,在家里也什么样。”我说,觉得有责任为自己的家长辩护。

“好孩子,我刚才是在分析这件事,不是在说你爸爸,不过我现在要说:阿蒂克斯在家里和在街上是一样的。你想带些磅糕&&回去吗?”

我当然想了。

第二天早晨我一觉醒来,发现杰姆和迪儿正在后院热烈地讨论着什么。我刚走过去,他们就像往常一样叫我走开。

“就不。这院子我也有份。杰姆·芬奇,我和你一样有权在这里玩。”

迪儿和杰姆迅速凑在一起嘀咕了一会儿。“你要是想留下,就得按我们说的去做。”迪儿警告说。

“啊——呀,”我说,“是谁忽然这么趾高气昂起来啦?”

“你要是不答应按我们说的做,我们就什么也不告诉你。”迪儿接着说。

“你搞得好像昨夜长高了十英寸似的!好吧,什么事?”

杰姆平静地说:“我们要给怪人拉德利送封信。”

“怎么送?”我极力克制着内心升起的恐惧。莫迪小姐那样说当然没事了——她年纪大了,又是舒服地待在自家前廊上,可我们就不同了。

杰姆要把信穿在鱼竿上,然后把它捅进百叶窗里去。如果有人经过,迪儿就摇铃报警。

迪儿抬起右手。他手里拿的是我妈妈的银餐铃。

“我要绕到房子侧面去。”杰姆说,“我们昨天已经从街对面侦察过,那里有片窗叶松了。也许我至少可以把它杵在窗台上。”

“杰姆……”

“你现在入伙了,就不能退出,你只能跟着我们,小姐!”

“好吧,好吧,可是我不想放哨。杰姆,有人会……”

“你必须放哨。你负责看着房后,迪儿负责看着房前和街道,如果有人过来他就摇铃。明白了吗?”

“明白了。你给他写了什么?”

迪儿说:“我们非常礼貌地请他有空出来,告诉我们他在里面做什么——我们说我们不会伤害他的,还会给他买个冰淇淋。”

“你们都疯了,他会杀了我们的!”

迪儿说:“这是我的主意。我想如果他能出来和我们坐一会儿,他会感觉好些。”

“你怎么知道他感觉不好?”

“要是你被关上一百年,除了猫没有别的吃的,你会感觉怎么样?我敢说他胡子都拖到这儿了……”

“像你爸爸的?”

“他没胡子,他……”迪儿打住了,好像醒悟了过来。

“哈哈,露馅儿了。”我说,“你以前吹牛说你怎么开火车,你爸爸留着黑胡子……”

“他去年夏天刮掉了,你满意了吧?!哼,我有封信可以证明——他还给我寄了两美元钱呢!”

“接着吹吧——我猜他还给你寄了身骑警服呢!你没把它拿出来显摆,是吧?你就接着吹吧,小子……”

迪儿吹牛没边儿。除了上面这些,他还乘坐过十七次邮政飞机,到过新斯科舍半岛&&,见过大象,他的爷爷是大将军惠勒&&,还给他留下了一把宝剑。

“你们都给我住嘴。”杰姆说。他窜到房子底下,拿了一根黄竹竿出来。“觉得这个够长吗?能从人行道上伸过去吗?”

“谁勇敢地碰过那房子,就不应该再用鱼竿,”我说,“你干吗不直接把前门撞开?”

“这——个——不一样,”杰姆说,“我得告诉你多少遍呢?!”

迪儿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纸片给了杰姆。我们仨便小心地向那老房子走去。迪儿留在前面转角的灯柱附近,杰姆和我慢慢挪到与房子平行的人行道上。我越过杰姆,站在可以看见拐角四周的地方。

“平安无事,”我说,“连个鬼影也看不见。”

杰姆朝人行道另一端望去,迪儿冲他点点头。

杰姆把信穿在鱼竿头上,把竿子伸过院子去顶他选好的那扇窗户。竿子差了几英寸不够长,杰姆在篱笆上使劲向前探着身。我看着他戳了半天,便离开我的哨位向他走去。

“就是不能把它从鱼竿上弄下来,”杰姆喃喃地说,“要是我把它弄下来,它也在那儿待不住。斯库特,快回街上去。”

我回到哨位上,眼睛盯着空旷的街道,偶尔回头看一眼杰姆,他还在那里耐心地努力着,想把信放在窗台上。那封信老是飘落在地,杰姆一再地把它戳起来,最后弄得一塌糊涂,我想,即使怪人拉德利收到了,也没法读了。我正望着街道的时候,忽然间听见铃声大作。

我耸起肩膀,摇摇晃晃转过身,准备着面对怪人拉德利和他血糊糊的獠牙。出乎意料的是,我看见迪儿正对着阿蒂克斯的脸拼命摇铃。

杰姆看上去那么倒霉,我都不忍心说我早就警告过他了。他一步一挪地走过来,在人行道上拖拉着那根竹竿。

阿蒂克斯说:“别摇了。”

迪儿一把抓住铃舌,随后是一阵难耐的静默,我真希望他能再弄出点声响来。阿蒂克斯把帽子推到脑后,双手叉在腰上。“杰姆,”他说,“你们在干什么?”

“什么也没干,先生。”

“别跟我绕圈子。说吧。”

“我——我们只想给拉德利先生送样东西。”

“你们想送他什么?”

“只是一封信。”

“让我看看。”

杰姆递上那张脏兮兮的纸片。阿蒂克斯接过来费劲地读着。“你们干吗想让拉德利先生出来?”

迪儿说:“我们觉得他可能会喜欢我们……”阿蒂克斯瞪了他一眼,迪儿马上打住了。

“儿子,”他对杰姆说,“这事我跟你只说一遍,以后不再重复:不要再去折磨那个人了。你们俩也一样。”

拉德利先生做什么是他自己的事。如果他想出来,他自己会的。如果他想待在自家房子里,他也有权待在里面避开好奇孩子的视线。“好奇孩子”算是对我们的客气称呼。假如我们晚上待在自己房间里,阿蒂克斯不敲门就进来干涉,我们会喜欢吗?实际上,我们刚才对拉德利先生做的就是同样的事。拉德利先生的行为在我们看来也许很古怪,可是在他自己看来一点都不古怪。还有,难道我们不知道与人交往体面的做法是走前门而不是到侧窗吗?最后,我们不许再靠近这座房子了,除非是有人邀请。我们不许再演那出他见过的蠢驴一样的戏了,不许再拿这条街上或这个镇上的任何人来取乐……

“我们没拿他取乐,我们也没有嘲笑他,”杰姆说,“我们只是……”

“原来这就是你们一直在忙活的,是不是?”

“取笑他?”

“不,”阿蒂克斯说,“是把他的经历放在剧中去启发街坊邻居。”

杰姆好像有点激动。“我没说我们演的是他,我没说!”

阿蒂克斯冷笑了一声。“你刚才已经告诉我了。”他说,“你们都给我停下来,别再胡来了。”

杰姆目瞪口呆地望着他。

“你不是想当律师吗?”我们的父亲把嘴唇抿得紧紧的,装得好像很严肃。

杰姆知道再狡辩也没用,便沉默了。阿蒂克斯进房去拿他早晨上班时忘带的卷宗,杰姆这才醒悟过来:原来他是中了书上讲的一个最古老的律师圈套。他恭敬地与前门台阶拉开一段距离,在那儿等着,看着阿蒂克斯离家向镇上走去。等阿蒂克斯走远听不见了,杰姆对着他的背影大声喊道:“我原以为自己想当律师,可现在没那么肯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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