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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玄怪录》原十卷,唐牛僧孺(公元七七九年——八四八年)撰。僧孺字思黯,安定鹑觚(今甘肃灵台县)人,一说陇西狄道(今甘肃临洮县南)人。永贞元年(公元八〇五年)进士。宪宗元和三年(公元八〇八年),以贤良方正对策第一。由于对策批评朝政,遂为宰相李吉甫所排斥。穆宗即位,累官御史中丞、户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时与李德裕(李吉甫子)一派交恶,史家称之为“牛、李党争”。敬宗时,牛僧孺封为奇章郡公,不久出任武昌军节度使。文宗时,还朝为兵部尚书、同平章事。武宗时,李德裕为相,牛僧孺累贬循州长史。宣宗立,牛派复得势,牛僧孺召还为太子少师。不久病卒,年六十九岁。赠太尉。

《玄怪录》写作的年代,汪辟疆先生曾认为“大抵未通籍以前所作”。此说盖据《太平广记》所引《玄怪录》作品推断,现在看来,这一说法显然不确。就作品故事的年代看,《吴全素》、《王国良》为元和十二年事,《李沈》为元和十三年事,其时,牛僧孺早已在朝廷作京官。《掠剩使》、《张宠奴》、《马仆射总》三篇,写的是穆宗长庆年间事,这时牛僧孺在仕途上正春风得意。《齐饶州》、《张老》两篇,据作者自己说明,系作于文宗大和初。又《党氏女》故事为大和三年事,《崔绍》故事时间更晚至大和八年(公元八三四年)九月;其时牛僧孺已年过半百,并早已作过宰辅。可见牛僧孺之“嗜怪”是至晚年而不衰的。这与中唐时文人、士大夫中普遍流行的“征异”、“捜奇”、“语怪”的风尚有密切关系。

《续玄怪录》,李复言撰。李复言,据清代钱大昕及今人卞孝萱先生考证,即李谅(公元七七五年——八三三年),复言是他的字。贞元十六年(公元八〇〇年)进士。早年曾参加王叔文为首的革新派,任度支盐铁巡官、拾遗等职。宪宗即位,革新派遭贬谪,李复言也出任地方官,历仕泗州刺史(后改寿州刺史)、苏州刺史、汝州刺史,又一度任祠部员外郎、考功郎中。文宗时,改任大理卿、京兆尹。不久,出任桂管观察使,终于岭南节度使任内,年五十九岁。

《续玄怪录》的成书时间,照书名看,理应在《玄怪录》问世之后。但《玄怪录》中有的作品的故事比李复言卒年还晚(如《崔绍》),这可能是《续玄怪录》成书后,《玄怪录》还陆续增加了一些篇目。

牛僧孺、李复言不仅同时在朝,都爱好诗文,而且两人似乎交谊甚笃。《张老》(《玄怪录》)篇末云:“贞元进士李公者,知盐铁院,闻从事韩準大和初与甥侄语怪,命余纂而录之。”这里所说的“李公”当即指贞元十六年进士及第,贞元二十一年又曾任度支盐铁巡官的李复言。文中的“余”当然只能是《玄怪录》的编撰者——亦即牛僧孺。李复言听来的故事,而由牛僧孺“纂而录之”,这证明了两人的友谊。这种情况在《玄怪录》中并不是唯一的。《王国良》云:“元和十二年冬,复言馆于武氏(李复言再从妹夫武全益),国良者五日一来。”可见李复言目睹其人,耳闻其事。又《尼妙寂》云:“大和庚戌岁(公元八三〇年),陇西李复言游巴南,与进士沈田会于蓬州。田因话奇志,持以相示,一览而复之。录怪之日,遂纂于此焉。”可见,尼妙寂故事也是李复言听来或看到其记载的。但两则故事全收入明陈应翔刻本《玄怪录》中。程毅中同志认为这是后人刊刻时“混入”,可是不能排除另一种可能性,就象《张老》篇那样,故事是李复言听来的,而由牛僧孺“纂而录之”。《全唐诗》中有牛僧孺《李苏州遗太湖石奇状绝伦因题二十韵奉呈梦得乐天》诗一首,内有观太湖石“似逢三益友”之句。这“三益友”自然是指刘禹锡、白居易、“李苏州”,而“李苏州”很可能就是于长庆二年到四年任苏州刺史的李复言。如果牛僧孺、李复言是“益友”的说法可以成立,我们就不难理解李复言何以要把自己的传奇集题为《续玄怪录》了。由于上述种种情形,我们自然也就不难理解,何以《玄怪录》和《续录》中少数作品出处常常相混,同一篇作品往往甲引作前书,乙又引作后书了。

《玄怪录》和《续录》在唐传奇专集中是有较大影响的两部作品,尤其是前者,被一致公认为唐传奇专集的代表作。鲁迅先生说:“选传奇之文,会萃为一集者,在唐代多有,而煊赫莫如牛僧孺之《玄怪录》。”(《中国小说史略》)冯沅君先生也认为“(传奇)专集首推《玄怪录》”。(《唐传奇作者身分的估计》,见《文讯》第9卷第4期)《玄怪录》和《续录》不仅产生较早,而且思想内容和艺术形式、风格与单篇传奇相比,都具有自己的特色。

两书产生之时,唐王朝早已从它极盛的顶峰跌落下来。宦官专权,藩镇跋扈,民族矛盾尖锐,导致战乱不已,生灵涂炭。这些背景在两书中或多或少都有所反映。书中人物上自帝王将相,下至地方官吏、衙役、农妇、仆夫、工匠、义士、烈女、士子、倡优、僧道,几乎应有尽有。主题也丰富、多样。由于两书几乎所有篇章全用浪漫主义手法,纪异炫怪,它不象一般现实主义小说那样,直接展现生活的真实,而多通过幻想的三棱镜折射,从而给作品蒙上了一层玄虚的云雾,在阅读时也就需要多化一番思考、分析的功夫。两书内容大致说来,有以下几方面:

一、影射官场的腐败、黑暗。有的写冥府错追人命,如《吴全素》(《玄怪录》)、《张质》(《续录》)。有的反映官府徇私舞弊,贿赂风行的丑行。如《萧志忠》(《玄怪录》)中的风神、雪神贪酒好色,得了美女、醇酒便不再履行公事;《李岳州》(《续录》)中的冥吏索贿舞弊,涂改科举榜上的名字;《吴全素》(《玄怪录》)中的冥吏送吴全素回生时,讹诈勒索。凡此种种,表面写的是鬼神,实际正是尘世间那些贪官污吏的形象写照。

二、反映统治阶级内部的尖锐矛盾和严重危机。《辛公平上仙》(《续录》)就影射中唐时一次宦官谋杀皇帝的宫廷政变。“弑君”在封建社会历来被认为大逆不道,发生这种事又是朝廷极端腐败无能的表现。唐传奇写这种事件的绝无仅有,《续录》的作者敢于触及这类政治上敏感的问题是值得肯定的。

三、写人民群众的深重灾难和对统治者的仇恨。中唐后,内乱四起,军阀混战,人民遭殃。《玄怪录》中的《元无有》、《张宠奴》就写了当时兵荒马乱后百姓流亡、村野鬼歌的萧条景象。而《崔环》(《玄怪录》)、《木工蔡荣》(《续录》)则曲折反映了繁重的徭役给人民带来的灾难。《叶氏妇》(《玄怪录》)还借写冥吏(实为阳吏写照)到民间拉牛充役的故事,谴责了统治者掠夺小民的罪行。有压迫,就有反抗,《张逢》(《续录》)写一人化虎,吞食县纠的故事,就反映了百姓痛恨官府,幻想除恶复仇的情绪。

四、歌颂义士、侠女。引人注目的是,象《郭代公》、《尼妙寂》(《玄怪录》)这样的佳作,不象后世许多小说、戏曲那样,把解民倒悬的希望寄托在清官身上,而是歌颂落第士子郭元振仗义救人;赞叹为报亲仇而忍辱负重,自己创造破案条件,捉拿凶手的商人妇,这是颇有独特见地的。

五、恋爱婚姻问题。有写人和鬼神相爱的《袁洪儿夸郎》(《玄怪录》)、《窦玉妻》(《续录》)。有描写丈夫为了救亡妻而甘受种种凌辱,终于感动神仙,起死回生,夫妻团圆的《齐饶州》(《玄怪录》)。还有描写因封建家长的干涉、反对而造成婚姻悲剧的《崔书生》(《玄怪录》),作品中崔书生的忠厚、软弱,玉卮娘子的多情、善良都写得形象生动,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

六、哲理性寓言小说。这类作品所要表现的不是社会生活的某一侧面,而是对某一人生经验和世态人情的哲理性概括。它类似寓言,而又比寓言故事更曲折细致,有更多的人物性格、情态的描绘。如身居污池,偏要以“祖宗”的荣耀自炫的蚯蚓(《玄怪录·来君绰》)就颇有精神胜利法的味道。还有讽刺一小吏患“热疾”,因而以臭为香,把粪便当佳肴的《滕庭俊》(《玄怪录》);以鱼贪食丧生暗喻人为利亡的《薛伟》(《续录》);有表现脱离实际,好心也要办坏事的《李卫公行雨》(《续录》)等,都写得情味隽永,耐人寻思。最引人注意的是描写厉鬼化美女的《王煌》(《玄怪录》),算得是《聊斋·画皮》这类作品的先驱,有相当的思想深度。

除上述六类外,有些篇章可以帮助我们认识当时医术、工艺和宗教思想斗争的某些状况。如描写针刺使人死而复苏的《梁革》(《玄怪录》),反映木雕工艺水平的《曹惠》(《玄怪录》),描写唐代象棋棋艺的《岑顺》(《玄怪录》),反映唐时释、道矛盾的《叶天师》(《玄怪录》)等等。

《玄怪录》和《续录》在艺术上具有幻想奇特、情节曲折、语言简朴的特色,在结构上时用纵切面,时用横断面这两种形式,有些明显受前代《世说新语》等志人小说及当时佛道故事的影响,但在继承的基础上又有所发展开拓。

《玄怪录》、《续录》对后世有过较大的影响,尤其是前者,仿效、续作者不断,如薛渔思的《河东记》(薛自序云“续牛僧孺之书”)、张读的《宣室志》、牛肃的《纪闻》皆是。一些故事在社会上亦广为流传,如《巴邛人》(《玄怪录》)写两个老人在桔中“相对象戏”,后人因此而称下象棋为“桔中乐”。根据《杜子春》、《张老》改编的话本、院本、明传奇就有多种。《定婚店》(《玄怪录》)中月下老人定终身的故事,在旧时几乎是家喻户晓。原为民间传说的《李卫公行雨》的故事亦广泛流传,以致宋代温州(今属浙江)已有李卫公庙(见洪迈《夷坚丁志》卷十一);明安吉州(今浙江安吉县)不仅有李公庙,每年八月十八日,民间还举行盛大的李王会,祷神祈雨(见明朱国桢《湧幢小品》)。不过,《玄怪录》、《续录》终究产生于封建社会,中唐时期佛道思想又广为传播,作品中不可避免地会有不少封建迷信思想,如修道升仙、因果报应、歌颂君主圣明等等。这些是应当否定的糟粕。

下面,简要说明一下两书的版本。《玄怪录》,《唐志》作十卷。《宋志》、王尧臣《崇文总目》、郑樵《通志》、陈骏《中兴馆阁书目》、晁公武《郡斋读书志》、马端临《文献通考》亦作十卷。但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云:“《玄怪录》十卷。唐牛僧孺撰。《唐志》十卷,又言李复言《续录》五卷,《馆阁书目》同。今但有十一卷,而无《续录》。”程毅中同志认为“书目著录十卷,而解题则称十一卷,疑书目下夺‘一’字”,进而断定“从宋代以来,《玄怪录》就有不同的版本。”这一判断尚可商榷。从《直斋书录解题》所述上下文意思看,书目著录十卷是正确的。“今但有十一卷,而无《续录》”云云,意思分明是说:今只看到《玄怪录》,而无《续录》。这段话与其说书目下夺“一”字,倒不如说《解题》衍“一”字更合乎文意。何况宋代所有官家、私人著录都称《玄怪录》十卷,唯独陈振孙的记述自相矛盾,当然不足为据。据此,大致可以认为,《玄怪录》在宋代概为十卷本。明代以后,版本就有些杂乱。明陈应翔刻本为四卷(陈刻本作《幽怪录》),高儒《百川书志》作十一卷,清《也是园书目》作十卷,《四库全书》作一卷。其中《百川书志》记《玄怪录》十一卷“凡四十四事”,与今存明陈应翔刻本四卷四十四事篇目相符,而分卷不同。这种情况可能是至明代原书散佚,书商搜罗刊刻时重加编纂分卷造成的。

陈刻本《幽怪录》四卷是现存《玄怪录》各种版本中篇数最多的一种,共收作品四十四篇。其中有六篇为它本所未见,即《韦氏》、《党氏女》、《许元长》、《王国良》、《马仆射总》、《岑曦》。《太平广记》所收除去已见于陈刻本者外,另有佚文六篇(《广记》卷四四二引《玄怪录·淳于矜》,程毅中同志考订出于刘义庆《幽明录》,不计在内)。《类说》本除去已见于陈刻本和《广记》的二十四篇外,另有佚文一篇。这样,总起来,我们现在能看到的《玄怪录》作品共有五十一篇(《太平广记》所引《齐推女》与陈刻本所收《齐饶州》系同篇异文,未计入总数内)。《绀珠集》、《岁时广记》、《分门古今类事》、《异闻总录》、原本《说郛》、《古今说海》所收《玄怪录》作品都未超出上述五十一篇范围。《龙威秘书》、《唐人说荟》、《五朝小说大观》、《旧小说》本《玄怪录》,其源盖出于《太平广记》、《异闻总录》、原本《说郛》、《绀珠集》等书,而又妄题撰人,擅改出处。《古今图书集成》收《玄怪录》作品约三十九篇(重见迭出者甚多,概不计入),已俱见于陈刻本,未发现新的佚文。详细情况在各篇篇末校注按语中已有说明,这里不再赘述。

《玄怪录》现存五十一篇作品中,出处有歧异者九篇。其中《杜子春》、《张老》、《尼妙寂》、《柳归舜》、《刘法师》、《刁俊朝》等六篇在《太平广记》中引作《续录》。《党氏女》一篇,宋洪迈《夷坚补志》卷六《王兰玉童》云“予记……《续玄怪录》党氏女事”,亦把《党氏女》引作《续录》。《张宠奴》篇,在宋人周守忠《快书·姝联》(《姬侍类偶》)中亦引作《续录》。《崔绍》篇在原本《说郛》及《古今图书集成·博物汇编·神异典》俱引作《河东记》。

《续录》的版本,自宋以来即有两种:一为五卷本,即《唐志》、《中兴馆阁书目》、《通志》所著录者;另一为十卷本,即《崇文总目》、《郡斋读书志》、《直斋书录解题》、《文献通考》、《也是园书目》所著录者。《宋志》则既著录李复言的《续录》五卷,又著录李复言的《搜古录异》十卷。《宋志》一书异称者多两载,因此,两书很可能是异名同书的两种版本——即《续录》五卷本和十卷本。今存《续录》的最早刻本是宋临安尹家书棚本凡二十三篇(其中《辛公平上仙》篇为它书所未见),此即《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著录的《续录》四卷本,与历代著录的卷数不符。另《太平广记》所收《续录》作品中有宋书棚本未收的佚文六篇。这样,《续录》现存作品总计有二十九篇。宋书棚本有《续古佚丛书》、《四部丛刊续编》影印本,有明隆庆三年(公元一五六九年)姚咨抄本,又有《琳琅秘室丛书》、《随庵丛书》覆刻本。此外,明陈应翔刻本《幽怪录》附有《续录》一卷,与宋书棚本《续录》一、二卷篇目、次序全同。另《分门古今类事》、原本《说郛》、《古今说海》、《古今图书集成》(此书除去重复,约收《续录》作品十五篇)、《龙威秘书》、《唐人说荟》、《五朝小说大观》、《旧小说》等书所收《续录》作品均未超出上述二十九篇范围,详情亦见各篇篇末按语中。

《续录》二十九篇作品中,二篇的出处有歧异:《窦玉妻》篇,《太平广记》、《古今图书集成》引作《玄怪录》;《李卫公行雨》篇,《古今图书集成》亦引作《玄怪录》。

本书的校勘,《玄怪录》基本上以陈刻本为底本,参校《太平广记》、《异闻总录》诸本。唯陈刻本《柳归舜》、《周静帝》(即《居延部落主》)、《萧志忠》、《刁俊朝》、《古元之》等五篇内容、文字既未超过《太平广记》,脱漏、错讹又较多,就改以《太平广记》为底本,而在各篇按语中说明。《续录》以宋书棚本为底本,亦参校《太平广记》诸本。本书校勘收目时,凡陈刻本《玄怪录》已收的,概作为牛僧孺所作;凡宋书棚本《续录》已收的,概作为李复言所作。陈刻本四卷未收的佚文七篇,辑为《玄怪录》第五卷;宋书棚本四卷未收的佚文六篇,辑为《续录》第五卷。两书少数作品,各本所引出处与陈刻本、宋书棚本有歧异的,均在各篇按语中说明;凡相同的,则不再注明原引出处。本书校勘时所用各种版本及简称作为附录载于书末,以备查找。

校勘时,凡属明显刊误、倒、衍者,径行改正,不再出校。其它性质的错误除改正外,并在校记中说明。参校本中的脱、衍、倒、误一般均不出校。诸本异文,除重要的字、词、句、段外,也不一一列举,以免繁琐。

为方便一般读者阅读,对书中人名、地名、典章制度、用典用事及个别难词进行了简单的注解。注解与校记合一,凡已注的条目如在后面重复出现就不再加注,也不一一说明此条见某篇某注,以节省篇幅。本书在校注中,得到了上海古籍出版社的大力帮助,又承汪贤度同志为本书题签,借此机会,谨致谢意。

校注者  
一九八二年八月初稿
一九八三年三月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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