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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文/林特特

 

许多年前,我还是高中生。

 

成绩不好,一切一般。

有个要好的同学名叫孙健辉,她说,反正也考不上大学,不如先工作,挣钱花。

退学后,她在合肥南七的一座商业大厦做营业员,我去看她,乘那时还很少见的自动扶梯上二楼,直奔她所在的柜台。

她穿着白衬衫黑西裤,守着一溜透明玻璃柜,她面前的鞋盒里躺着一只鞋,另一只则在她手中,她正往里塞-填充物。

我原以为几个月没见,我们会抱头痛哭或痛笑,但没有,她的脸上有倦意,口气中透着些须世故,她和我打招呼时,还和对面柜台的同事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笑,“一整天就卖出去一双噢!”她呵呵笑,又揭开裤脚给我看,“今天穿得少,把要卖的长筒袜拆了,裹了两双在腿上。”

 

我至今记得那时书包的颜色。

绛红,伏在柜台的一角如一滩凝固的血。

那是恐惧的颜色——孙是离我最近的成人世界的代表,此刻,她的眼神不再清澈,笑中有倦而不是飞扬,最关键的是,我已参观了她的工作,看到她被拴在柜台里,一双鞋、两双袜便是一整天,这样的日子还将是一生。

 

徘徊在暮色中的南七,我想,这恐怕也是我的一生。

对于一个考上大学的后进生,事后会总结、衍生出一千个当时必须发奋的理由,但认真思考人生,我确定我的第一次发生在那个黄昏——

我不能过一眼望到头的生活。

 

六年后,这句话再次闪现,我在合肥某中学的会议室。

摄像机、镁光灯、麦克风齐齐对准条桌中点,本校返聘的全国优秀教师正在做报告。

那是一位值得尊敬的长者,正如那是一份值得珍重的好工作。

 

如果我没有拿起纸杯,悄悄溜到饮水机旁,后面的事就不会发生了。

校长在续水,他拍拍我,用食指点一下四十五度角处,记者正采访当天的主角,“好好干,四十年后,你也能开这样的报告会。”

 

一个纸杯,却屡次在记忆中发出清晰的破碎声。

我离条桌,目测不过二十米,但我看见的是每一天我都猜得到内容的四十年。

我不能过一成不变的生活。

等我终于来到我想来的城市,做我这个专业最适合的工作,我发现人总会在某一时刻停滞不前,有时因为惰性,有时因为环境。

 

这时,我在一家古籍出版社做编辑。

我的窗正对着纪晓岚的故居,每天上下楼各看一遍据说北京年代最久远的电梯缓缓升降——它的速度还没有我走路快。

 

日子仿佛就这么着了。

没有再折腾的理由。

可在书号、开本、句读、通假之外,我总觉得还缺点什么。

 

一日,选题会,会议主持者问有没有人熟识xx的作品,xx曾被我视为精神导师。

主持者点了我的名,吩咐着,有本揭露xx真相的书,由我做责编。

我说我不能;他问为什么,我知道在这种场合谈偶像很可笑,但一瞬间找不到更合适的措辞。

由主持者开始笑,接着,与座众人哄堂大笑,笑声中夹杂着主持者的声音,“你不想干了?”“装什么装”,我离开会场,躲到卫生间,泪流满面。

 

距上次认真思考人生已是好几年。

许多日子以来,为了在陌生城市扎下根,为了户口、职称、稳定、安逸,人变得屈服、顺从,有时必须牺牲可贵的、仅剩的自我。

 

日后,我在一篇文章中写到那一刻的顿悟,“你日渐平庸,甘于平庸,将继续平庸。”

把着洗脸池的边,我发誓,生活要有些改变。

 

你面前的这本书《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由责编许书源命名,这是她通读书稿后的感触。

所以,这篇序言是命题作文,几日来,“喜欢”“一生”两个关键词在我脑海中忽上忽下,我不知怎么下笔,能想到的只是以上三个画面。

 

其实,在重要的人生契机前,我们要决定的无非是以喜欢的方式or习惯的方式继续生活。

于我,从无犹疑。

有区别的只是,年少时,可以革命,成年后,只能改良。因此,我最终选择回到书房拧开台灯,用写作作出口,找回自我。

 

我最爱的叔本华有言:

“很多时候,我们比自己所相信的更加愚蠢,但在另一方面,则比自己认为的要聪明。”

“我们在人生历程中所作出的重大举措和迈出的主要步伐,与其说是遵循我们对于何为对错的清楚认识,不如说是遵循某种内在的冲动——我们可以把它称之为本能,它源自我们本质的最深处。”

“当我们回首自己一生的时候,才会注意到我们其实无时无刻不在遵循着自己的原则行事,这些原则如一条看不见的绳线操纵着我们。人们各自随着这些原则的引领走向幸福或不幸。”

 

困则思变,在普世价值观之上,任从冲动而生活,即是我的原则。

 

感谢中国青年报屋檐下、青春热线,本书的大部分作品最初在这两个版面发表,每一篇文章都凝结着编辑的心血。

2008~2010年,由这份报纸飞出去,在更多报刊上呈现的“林特特”,让抑郁的我找到出路。

本书献给我的父亲杨连忠,他曾有过文学梦。

 

林特特

2013年6月11日

北京天通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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