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在线阅读网 > 余秋雨作品集 > 中国文脉 > 九

代还须认真留意的,是草书。没有草书,会是唐代的重大缺漏。

我说的是唐代的重大缺漏,而不是研究者的重大缺漏。为什么这么说呢?

这就牵涉到书法和时代精神的关系问题了。

伟大的唐代,首先需要的是法度。因此,楷书必然是唐代的第一书体。皇朝的最高统治者与绝大多数楷书大师如欧阳询、虞世南、褚遂良、柳公权等等都建立过密切的关系。这种情形,在其他文学门类中并没有出现过,而在其他民族中更不可想象。上上下下,都希望在社会各个层面建立一个方正、端庄、儒雅的“楷书时代”。这时“楷书”已成了一个象征。

但是,伟大必遭凶险,凶险的程度与伟大成正比。这显然出乎朝野意外,于是有了安史之乱的时代大裂谷,有了颜真卿感动天地的行书。颜真卿用自己的血泪之笔,对那个由李渊、李世民、李治他们一心想打造的“楷书时代”作了必要补充。有了这个补充,唐代更真实、更深刻、更厚重了。

这样,唐代是不是完整了呢?还不。

把方正、悲壮加在一起,还不是人们认知的大唐。至少,缺了奔放,缺了酣畅,缺了飞动,缺了癫狂,缺了醉步如舞,缺了云烟迷茫。这一些,在大唐精神里不仅存在,而且地位重要。于是,必然产生了审美对应体,那就是草书。

想想李白,想想舞剑的公孙大娘,想想敦煌壁画里那满天的衣带,想想灞桥、阳关路边的那么多酒杯,我们就能肯定,唐代也是一个“草书时代”。

唐代的草书大家,按年次,先是孙过庭,再是张旭,最后是怀素。但依我品评,等级的排列应是张旭、怀素、孙过庭。

孙过庭出生时,欧阳询刚去世五年,虞世南刚去世八年,因此是一个书法时代的交接。孙过庭的主要成就,是那篇三千多字的《书谱》。既是书法论文,又是书法作品。这种“文、书相映”的互动情景,古代习以为常,而今天想来却是奢侈万分了。

《书谱》的书法,是恭敬地承袭了王羲之、王献之的草书规范。但是,一眼看去,没有拼凑痕迹,而是化作了自己的笔墨。细看又发现,这个帖子几乎把王羲之、王献之以及他们之后的全部“草法”,都汇集了,很不容易。

清代书法家包世臣曾在《艺舟双楫》中,把《书谱》全帖三千多字的书写状态,分作四段来评析:第一段七百多字“遵规矩而弊于拘束”;第二段一千多字“渐会佳境”;第三段七百多字“思逸神飞”;最后一段则“心手双畅,然手敏有余,心闲不足”。这种逐段评析,对于一个书法长卷来说,很有必要,也很中肯。

孙过庭的墓志是陈子昂写的,而比他小三十岁的张旭,则开始逼近李白的时代了。当然,他比李白大,大了二十六岁。

张旭好像是苏州人,但也有一种说法是湖州人。刚入仕途,在江苏常熟做官,有一位老人来告状,事情很小,张旭就随手写了几句判语交给他,以为了结了。没想到,才过几天,那位老人又来告状,事情还是很小。这下张旭有点生气,说:“这么小的事情,怎么屡屡来骚扰公门!”

老人见张旭生气就慌张了,几番支吾终于道出了实情:他告状是假,只想拿到张旭亲笔写的那几句判语,作为书法精品收藏。

原来,那时张旭的书法已经被人看好。老人用这种奇怪的方式来索取,要构思状子,要躬身-下跪,要承受责骂,也真是够诚心的了。张旭连忙下座细问,才知老人也出自书法世家,因此有这般眼光。

张旭曾经自述,他的书法根柢还是王羲之、王献之,通过六度传递,到了他手上:

自智永禅师过江,楷法随渡。永禅师乃羲、献之孙,得其家法,以授虞世南,虞传陆柬之,陆传子彦远。彦远,仆之堂舅,以授余。不然,何以知古人之词。

(转引自《临池诀》)

这种传法,听起来蜿蜒曲折,但在古代却是实情。那时虽然已经出现碑石拓印,但传之甚少,真迹更是难见,因此必须通过握笔亲授。而握笔亲授,又难免要依赖亲族血缘关系,“书谱”在一定程度上也呼应着“家谱”。因此,中国古代书法史也就出现了非常特殊的隐秘层次,一天天晨昏交替,一对对白髥童颜,一次次墨池叠手,一卷卷绢缣遗言……不是私塾小学,不是技艺作坊,而是子孙堂舅、家法秘授,维系千年不绝。这种情景,放到世界艺术史上也让人叹为观止。我虽无心写作小说,但知道这里埋藏着一部部壮美史诗,远胜宫廷争斗、市井恩怨。

家族秘传之途,也是振新祖业之途。到张旭,因时代之力和个人才力,又把这份好不容易到手的祖业作了一番醒目的拓展。他也精于楷书,但毕生最耀眼处,是狂草。

狂草与今草的外在区别,在于字与字之间连不连。与孙过庭的今草相比,张旭把满篇文字连动起来了。这不难做到,难的是,必须为这种满篇连动找到充分的内在理由。

这一点,也是狂草成败的最终关键。从明、清乃至当今,都能看到有些草书字字相连,却找不到相连的内在理由,变成了为连而连,如冬日枯藤,如小禽绊草,反觉碍眼。张旭为字字连动创造了最佳理由,那就是发掘人格深处的生命力量,并释放出来。

这种释放出来的力量,孤独而强大,循范又破范,醉意加诗意,近似尼采描写的酒神精神。凭着这种酒神精神,张旭把毛笔当做了踉跄醉步,摇摇晃晃,手舞足蹈,体态潇洒,精力充沛地让所有的动作一气呵成,然后掷杯而笑,酣然入梦。

张旭不知道,他的这种醉步,也正是大唐文化的脚步。他让那个时代的酒神精神,用笔墨画了出来,于是,立即引起强烈共鸣。

尤其是,很多唐代诗人从张旭的笔墨中找到了自己,因此心旌摇曳,纷纷亲近。在唐代,如果说,楷书更近朝廷,那么,狂草更近诗人。

你看,李白在为张旭写诗了:

楚人尽道张某奇,

心藏风云世莫知。

三吴郡伯皆顾盼,

四海雄侠正追随。

李白自己,历来把自己看成是“四海雄侠”中的一员。

杜甫也在诗中说,张旭乃是“草圣”,“挥毫落纸如云烟”。

在张旭去世后才出生的新一代文坛领袖韩愈,也在《送高闲上人序》中,写了长长一段对张旭的评价,结论是:

故旭之书,变动犹鬼神,不可端倪,以此终其身而名后世。

由此可见,张旭的那笔狂草,真把唐诗的天地搅动了。然后,请酒神作证,结拜金兰。

张旭的作品,我首推《古诗四帖》。四首古诗,两首是庾信的,两首是谢灵运的。读了才发现,他的狂草比那四首诗好多了。形式远超内容,此为一例。原因是,笔墨形式找到了自己更高的美学内容,结果那些古诗只成了一种“运笔借口”。

此外,我又非常喜欢那本介乎狂草和今草之间的《肚痛帖》。才六行,三十字,一张便条,“忽肚痛不可堪……”,竟成笔墨经典。明代文学家王世贞评价此帖“出鬼入神”,可见已经很难用形容词了。我建议,天下学草书者都不妨到西安碑林,去欣赏一下此帖的宋代刻本。

我从《肚痛帖》确信,张旭说他的书法传代谱系起于王羲之、王献之,一点不假。《十七帖》和《鸭头丸帖》的神韵,竟在四百年后还生龙活虎。

唐代草书,当然还要说说怀素。

这位出生于长沙的僧人,是玄奘大师的门生。他以学书勤奋著称历史,我们历来喜欢说的那些故事,例如用秃的毛笔堆起来埋在山下成为“笔冢”,为了在芭蕉叶上练字居然在寺庙四周种了万棵芭蕉,等等,都属于他。

他比张旭晚了半个世纪。在他与张旭之间,伟大的颜真卿起到了递接作用:张旭教过颜真卿,而颜真卿又教过怀素。这一下,我们就知道他的辈分了。

李白写诗赞颂张旭时,那是在赞颂一位长者;但他看到的怀素,却是一位比自己小了二十几岁的少年僧人。因此他又写诗了:

少年上人号怀素,

草书天下独称步。

墨池飞出北溟鱼,

笔锋扫却山中兔。

起来向壁不停手,

一行数字大如斗。

恍恍如闻鬼神惊,

时时只见龙蛇走。

有了李白这首诗,我想,谁也不必再对怀素的笔墨再作描述了。

我只想说,怀素的酒量,比张旭更大。僧人饮酒,唐代不多拘泥,即便狂饮,怀素也以自己的书法提供了理由。我曾读到一个叫李舟的官员为他辩护,说:“昔张旭之作也,时人谓之张颠;今怀素之为也,余实谓之狂僧。以狂继癫,谁曰不可?”

张旭被称为“草圣”,怀素也被称为“草圣”,一草二圣,可以吗?我借李舟的口气反问:“谁曰不可?”

对于怀素的作品,我的排序与历代书评家略有差异。一般都说,“素以《圣母帖》为最”;而我则认为:第一为《自叙帖》,第二为《苦笋帖》,第三为《食鱼帖》,第四才是《圣母帖》。

艺术作品评判,很难讲得出确切理由,但一看便有感应。好在都是怀素自己的作品,孰前孰后问题不大。我相信,他的在天之灵会偏向于我的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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