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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天津教案:曾国藩是怎么成为“卖国贼”的

1.升任直隶总督,对官场痛加整顿

捻军平定,朝野上下都彻底松了一口气。接下来的环节当然是论功行赏。

当初朝廷让曾国藩回任两江负责供饷,曾国藩本来非常不情愿。李鸿章接手后,还是依照曾国藩的河防之策,才取得成功。因此朝廷对曾国藩难免有一丝愧疚。论功行赏之时,曾国藩因首倡河防之策而被授为武英殿大学士(“文华”“武英”两个大学士在大学士中居首),并于同治七年(1868)七月二十日,奉命调任直隶总督。

直隶总督是“疆臣之首”,也就是在天下督抚中地位第一,因此从两江调任直隶可以算作是对曾国藩的酬功(1)。同时,直隶官场腐败、风气败坏,地方也不安静,是朝廷的心腹之患。由曾国藩这样的能臣治理一番,也许会有起色。曾国藩赴任之前进京觐见慈禧太后,慈禧多次提及他的重点任务是练兵治吏:“直隶空虚,地方是要紧的。你须好好练兵。吏治也极废弛,你须认真整顿。”(2)

而李鸿章所得的赏封还不如曾国藩高,只获得一个协办大学士:“李鸿章等平捻有功,积年巨寇,从此肃清,朕甚嘉慰。……李鸿章以湖广总督协办大学士。”

很显然,朝廷故技重施,原来是防范湘军,现在又“扬湘抑淮”了。因为淮军现在已经是天下最有力量的武装。当然,曾国藩和李鸿章对这种伎俩都一目了然,并没有因此而产生芥蒂。

同治七年(1868)九月二十六日,曾国藩与新任两江总督马新贻办了交卸,十一月初四日,登舟北行。阖城大小官员绅民争相送别,盛况空前。曾国藩在日记中说:

途中观者如堵,家家香烛、爆竹拜送,戏台、酒席路饯者,在署之西为盐商何公远旗等一席,在水西门之外为合城绅士方伯雄等一席,又有八旗佐领等及船户等各设彩棚为饯。午正至官厅,少泉(即李鸿章)、毂山(即马新贻)及文武等送别,寄请圣安。余旋登舟,见客五次。吃中饭后,又见客三次。开船,行至下关,少泉、毂山送至下关,久谈,吴竹如亦至下关,与三人久谈。而满城文武士友皆送至下关,坐见之客十余次。……念本日送者之众,人情之厚,舟楫仪从之盛,如好花盛开,过于烂漫,凋谢之期恐即相随而至,不胜惴栗。(3)

全城的绅民百姓观者如堵,热闹非凡,“家家香烛、爆竹拜送”,这样的盛况在一个官员调离之际并不常见,民众的情感显然是自发的,以致让曾国藩感到“如好花盛开,过于烂漫”。曾国藩督江数年,得此回报,心中在“惴栗”的同时,当然更备感欣慰。

直隶总督驻保定(4),在赴保定就任途中,曾国藩一路留心考察直隶的吏治,结果令他十分惊讶。他说直隶“风气之坏,竟为各省所未闻”(5),“此间吏治极坏”(6)。他发现,有的地方官到任一年多,竟然没有升堂问过一次案。至于官员贪墨不法的传闻,遍地皆是。

曾国藩决心对当地官场痛加整顿,“大加参劾”。同治八年(1869)四月,曾国藩第一批就参劾了十一名劣员。这十一人均为知县、知府以上官吏,大都是捐班出身,或是“性情卑鄙,操守不洁”,或是“擅作威福,物议沸腾”,或是“品行卑污,工于逢迎”,或是“专事夤缘,贪而多诈”,或是“浮征勒派,民怨尤甚”(7)。九月上旬,他又递上第二批名单,参劾劣员八名。

汰换官员之外,曾国藩整顿直隶吏治的另一个着力点是清理积案。直省“风气甚坏”的一个重要表现是各级官员懒于公事。曾国藩发现直隶积压的同治七年以前的案件竟达一万二千余件。这些案件,有的拖了二三年,有的一拖就是八九年。曾国藩说:“吏治之疲,民生之困,端由于此。”(8)

曾国藩接印视事仅一个月时间,就拿出了积案处理方案,规定上司要下属查明或办理的事,都要明定期限,违限记过,凡小过达到六次,大过达到三次,就要撤差罢官。

在他的严厉督促下,整个直隶官场迅速行动起来。到同治九年(1870)二月初二日,也就是曾国藩接直隶总督印一年后,曾国藩奏报说,已经结清了同治七年以前的旧案一万二千零七十四件,同治八年以来的新案两万八千一百二十一件;现在旧案只剩九十五件,新案只剩两千九百四十件。

在如此短的时间之内,将这三万余件复杂的新旧案件据实迅速结案,实在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可见曾国藩付出心血之巨大。接印半个月后,他在家书中这样告诉儿子曾纪泽:“吾自初二接印,至今半月。公事较之江督任内多至三倍,无要紧者,皆刑名案件,与六部例稿相似,竟日无片刻读书之暇。做官如此,真味同嚼蜡矣。”(9)

直隶总督的工作量,是两江总督时的三倍。每天居然抽不出一点儿时间来读书,以至让曾国藩感觉每天过得味同嚼蜡。

不过曾国藩的心血没有白费。他的所作所为给全国各省树立了良好的榜样。他制定的《直隶清讼事宜十条》及《直隶清讼限期功过章程》切中时弊,有可操作性,不久就被朝廷多次印行,颁发各省,以便各地督抚参照执行。

就在曾国藩拼了老命,准备将整顿吏治进行到底之际,发生了著名的“天津教案”,打断了他的吏治进程。

2.导火线:武兰珍迷拐案

天津三岔口有一座西洋哥特风格的教堂,是1869年(同治八年)由法国传教士建成的。法国人名之为“圣母得胜堂”(据说这名字中含有征服者的炫耀之意),中国人则叫它“望海楼教堂”。教堂规模宏大,建筑精美,在附近低矮的中国传统建筑中显得鹤立鸡群,另类而醒目。

说来也巧,就在这座教堂落成之后的第二年,也就是同治九年,河北一带出现了严重的旱灾。对于一个农业国家来说,这是令全社会各阶层共同焦虑的大事。三口通商大臣崇厚后来说:“天津一带,自入夏以来,亢旱异常,人心不定。”(10)连远在保定的直隶总督曾国藩都产生了一种不祥的预感。他在书房里一圈圈地踱步,担心会发生什么重大的祸变:“天气亢旱,绕室忧皇,如有非常祸变者。”(11)

有些人把法国教堂建立和天旱不雨这两件事联系了起来。“初七这一天,四乡百姓进城赴庙求雨,行抵一处天主教堂,见房顶上耸立着高高的十字架,议论纷纷,以为久旱无雨,系天主教堂十字架之故。”(12)

天津教案三十年后发生的义和团运动,其前奏也非常相似。当时华北各地同样发生旱灾,人们同样把灾害的发生归咎于教堂,声称“不下雨,地发干,全是教堂止住天”。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老天爷”,和天主教所称的“天主”,显然很难和谐相处。洋鬼子的教堂尖顶如同利剑一样,直刺苍穹,老天爷当然要生气了。

就在这时,又一桩不幸的事件发生了。

望海楼教堂隔河相望,有一座由五名法国修女建起来的慈善机构,叫仁慈堂,老百姓叫它育婴堂,里面收养了一百五十多名弃婴。1870年春夏之交,就在干旱越来越严重的时候,育婴堂内暴发了传染病,三四十名儿童接连死亡。

按理来说,修女们来中国从事慈善事业,收养无家可归的弃婴,看起来是一件大好事。但是她们的活动却受到众多中国人的怀疑。中国有一句俗语:“无利不起早。”为什么这些洋鬼子要万里迢迢,跑到中国来大施慈悲?这其中是不是包藏着什么祸心?

和往常一样,修女们雇人把这些死去的孩子埋葬在河东荒地。由于死的孩子太多,受雇者埋得非常草率,他们走后,薄薄的棺材很快被野犬扒开。鹰啄狗刨之下,残缺不全的尸骸零落遍地,招来大量的人围观。一个流传已久的谣言似乎因为这个悲惨的场景得到了印证:这些孩子是因法国教士“采生折割”致死,传教士们剜走了这些孩子的心,挖去了他们眼,用来做药材,然后把他们弃尸荒野。这就是西药那么灵验的原因。

外国传教士在中国挖眼剜心用来做药或者炼金之类的说法,早就在中国流传甚广。有人说,明代利玛窦等人来到中国,没有什么谋生手段,生活水平却很高,因为他们会炼银术,而炼银之术,就是靠挖死人的眼睛:“明季,其国人利玛窦、汤若望、南怀仁先后来中国,人多信之。……善作奇技淫巧及烧炼金银法,故不耕织而衣食自裕。……或曰:借敛事以刳死人睛,作炼银药。”(13)

在天津教案发生的时候,这类传说已经传遍中国大小城市。所以,当残缺不全的儿童尸体暴露在荒野当中时,天津人认为传说已经得到了印证。

就在天主教堂挖眼剜心传说在天津城上空飞翔,全天津空气中到处弥漫着紧张气氛的时候,一桩拐卖儿童案发生了。两名人贩子在天津静海拐走了一个姓李的小男孩,在西关被人查获。

这个案子似乎契合了挖眼剜心传说的另一部分:长久以来,人们就在传说,天主教堂一直在花钱雇用多人迷拐孩子,供作药用。此案一发,民情汹汹,全天津都在议论此事。

天津知府张光藻连夜和知县刘杰会审,地方官动用肉刑,以致案犯很快承认自己迷拐孩子是为雇主药用,但是案犯并没能“供出教民”。甚至连两名人贩的名字都没审出来。据案卷记载,这两名人贩,名字分别叫“张拴”“郭拐”。这显然不是他们的真实名字。

虽然并没有真正破案,但是官员把“从重从快”处理作为“平息民愤”的有效手段,十四日,两名人贩被砍了脑袋。随后,一张署名天津府的告示张贴到了天津大街小巷。告示说:

张拴、郭拐用药迷拐幼童。询明……是实,正法。风闻该犯多人,受人嘱托,散布四方,迷拐幼孩,取脑、剜眼、剖心,以作配药之用。(14)

这张告示,是天津教案发生的一个关键点。

虽然审得不清不楚,但是天津府却在公文中正式声明,迷拐幼童,用来配药,是确有其事的,并且以“受人嘱托”四个字,将幕后的主使明确指向了教会、教士和修女。

这张告示反映了晚清官员阶层对西方势力包括传教势力的反感。发布这道告示的天津知府张光藻,是进士出身,做过数任知县。由于为官廉正,1870年(同治九年)初,刚刚在曾国藩的推荐下出任天津府知府。和当时绝大多数科举出身的官员一样,张光藻具有强烈的“朴素爱国主义”和捍卫儒教文化的本能。中国古人向来自认为居天下之中,是世界上最文明的族群,其他国家和民族都是未开化的蛮夷。然而基督教文化的个性也异常傲慢。传教士们随炮舰而来,以居高临下的态度,粗暴地对中国传统文化发起挑战,企图在中国的“每一个山头和每一个山谷中都竖立起光辉的十字架”(15)。这当然引起读四书五经出身的中国官员的本能反感。

张光藻的这道告示,让法国教堂有组织地大规模拐卖中国儿童这一传闻变成“板上钉钉”的可怕事实,造成了严重的社会恐慌。整个天津人心惶惶,人人自危,家家房门紧闭,把儿童藏在家里,不准外出。民间兴起一股自发组织捉拿人贩子之风。

在这种情况下,又发生了作为引发教案直接导火索的武兰珍迷拐案。

五月二十日傍晚,据说一个叫武兰珍的人在天津某村迷拐了一位少年,被人捉住。在愤怒的乡民的“审问”下,案犯供述说,他是受教堂中一个叫王三的教民指使才做的这个事。“伊系赵州宁晋(津)人,帮船户拉纤来津,有教民王三将伊诱入堂中,付伊药包,令其出外迷拐男女。”(16)

法国鬼子提供迷药,迷拐中国人挖心作药,看来已经有了“铁证”。让这样的禽兽在中国横行,岂有天日吗?我们中国人必须采取行动了!从此民情激愤,士绅集会,书院停课,反洋教情绪高涨。很多人跑到育婴堂和教堂门口喧闹,山雨欲来风满楼,在天津的外国人个个心惊胆战。

面对汹涌澎湃的民意,刘杰和张光藻认为事关重大,不敢轻举妄动,如何办理,应请示驻扎天津专管中外交涉的三口通商大臣崇厚决定。崇厚听取案情后,也感觉事情重大,如果不查明的话无法平息百姓的怒火。于是他派人与法国驻天津领事丰大业沟通,商定由人贩子与法国传教士公开对质。

五月二十三日(公历6月21日)上午九点多,天津官员带着“拐犯”武兰珍来到天主教堂。他们“遍传堂中之人,该犯并不认识”(17),把教堂里的所有人一一传来,都看过了,也并没有找到王三其人。而且关键是教堂的建筑结构与武兰珍供述并不相同。武兰珍说他进入过教堂,在哪里哪里与王三交接,然而堂内并无武兰珍所说的栅栏、天棚,“门庭径路与犯供不符”(18),“该犯原供有席棚栅栏,而该堂并无所见,该犯亦未能指实”(19)。显然他没有进过这里。所谓迷拐传闻更是遭到神父谢福音的矢口否认。传教士谢福音说,教堂收养的都是弃婴,乃是慈善事业。拐卖儿童,与教堂毫无关系。

虽然中国官员对天主教印象恶劣,但很多人对神父谢福音个人并无恶感,这个人一贯谦逊诚恳,待人非常温和,樊国梁主教对他的评价是:“和于接人,智于处事,人皆乐与之游。”(20)他的辩护很有说服力。事实上,教案发生后,天津知府张光藻曾在给朋友的信中说:“弟知谢某忠厚和平,似不肯做此等事。”(21)

事情至此,可谓一无所获,官员们面面相觑,感觉案子无法再查下去了,此事只能不了了之。然而,已经激动起来的天津百姓却不想不了了之。得知对质消息,早已经有大批的民众前往望海楼,围观的群众达到万余人。天津地方官员带着案犯离开之时,并没有向百姓解释教士的清白,也没有发表任何安抚性讲话。因此官员们走了之后,情绪激动的群众仍然不愿散去,不少人围在天主堂门口,“见有教民出入则齐声讥诮”。(22)有一些人还前往附近的法国领事馆去找法国外交官们算账。“下午两点钟攻打开始。法国领事丰大业先生的窗户被人用石头砸坏。”(23)

驻扎在这里的法国领事丰大业(Fontanier,Henri Victor,也有人译为丰大烈),这一年四十岁。他本来就是一个性格暴烈外向、容易激动的人,又具有那个时期典型的驻华外交官的居高临下的态度,在与中国官员打交道时经常出言不逊。中国“暴民”威胁到自己的安全,这令他感觉无比愤怒。“他感到自己受威胁,便穿着制服带着秘书西蒙离开领事馆……前往崇厚的衙门。”(24)

来到三口通商大臣衙门,据崇厚的汇报,丰大业“脚踹仪门而入”,一见崇厚就出言不逊,破口大骂。崇厚满面赔笑,“告以有话细谈”,丰大业如同没听见,从身上拔出手枪,对着崇厚就开了一枪。“该领事置若罔闻,随取洋枪当面施放,幸未打中。”崇厚吓得马上跑到“后堂暂避”。

据崇厚汇报,经过衙门里众巡捕的好言相劝,丰大业悄悄平静了一点,于是崇厚奓着胆子从后堂走出来,“复出相见”,丰大业一见,又“大肆咆哮”,说:“尔百姓在天主堂门外滋闹,因何不亲往弹压?我定与尔不依。”并且表示要去亲自弹压。崇厚向他通报了“民情汹涌,街市聚集水火会已有数千人,劝令不可出去,恐有不虞”(25)

天津的“水会”,又叫“火会”,是一个民间“NGO”组织(非政府组织),专为救火而设,其首领是地方绅士:“不同的火会和志愿队(‘义民’)都由士绅担任其首领,这些名字登记在衙门中。”他们也参与维持治安,急公好义,保卫乡里。这次听说中国大臣被法国人打了,绅士们不约而同鸣起水会铜锣,积蓄已久的水会会众满面怒容,手执刀枪,从四面八方如潮水般涌来,齐集三口通商大臣衙门门外。

因此崇厚劝丰大业不要此时出去。据说丰大业的反应是不屑一顾:“尔怕百姓,我不怕尔中国百姓。”(26)怒气冲冲,手持刀枪而出。

丰大业来到教堂前面的浮桥,恰与前来处理聚众事件的天津知县刘杰迎面相遇。二人开始对话。法方资料说,丰大业要刘杰平息暴民,知县答说:“这不是我的事。”于是。丰大业拔出手枪向刘杰开枪,打伤了他的跟丁高升。

中国民众压抑多日的情绪在这一瞬间被点燃。

“于是,人们的愤怒再也无法忍耐,如潮水决堤般迸发出来,一齐动手将丰大业、西蒙(丰大业的秘书)打死。”(27)“众眥皆裂,万口齐腾,谓领事无状若斯,曷共殛之。潮涌坌集,白梃如雨,丰大业登时倒毙。”(28)

据说两个人死得很惨:“丰大业头面被刀劈裂,脑浆迸流,复被长枪匕首刺穿右胁,锋锷深入于腹。西蒙与凶徒力战逾时,浑身寸磔。”(29)

愤怒的人们接着又冲向了法国教堂。

“暴动开始了,时在午后,谢神父和吴文生神父正在用膳,忽然城内四面锣声大作,救火队员、捣乱分子手执刀剑,向圣堂冲来。

“群众已经涌至天主堂前,此时二百余名凶手冲过群众,门紧闭,他们用力敲门。门将破,谢神父决定自己去开门,与群众理论。初,群众看见神父温良可亲,一时犹疑不知所措,但神父一张口说话,群众就进入堂院里大呼。谢神父与吴神父一同逃至圣堂中,将门关上,彼此念《赦罪经》。一门被武力推开,二人乃逃至更衣所,由窗门跳入领事馆,藏在大石后边,凶手追至,将二神父杀害。”(30)

在教堂中,一共有六名外国神职人员被杀死,至于被同时杀死的中国仆役等后来没有具体统计数字。

当时的场景相当恐怖。“谢、吴二司铎被凶徒剖开胸腹,脏腑尽涂于地。凶徒等见六人俱死,即褫其衣履,将尸抛于三岔河中。复将领署与天主堂抢掠一空,举火焚毁。”(31)

焚毁了教堂之后,愤怒的人群又冲往仁慈堂,报复修女们。

还有大量人流一齐涌向领事馆。领事馆里的人早已逃散一空。大家扯碎了大门上的法国国旗,将里面的东西打得稀巴烂。领事馆旁边的公馆、洋行、美国和英国的几处讲书堂也统统被砸得一塌糊涂。随即人们将天主堂、仁慈堂及法商开办的富昌洋行拆毁焚烧。事后查明,纷乱之中共打死外国人二十名(法国领事一人,随员一人,法国教士和修女十一人,比利时二人,“俄国之行路人被杀男女三名”(32),意大利人和英国人各一名)。

除此之外,还有多名中国教民以及教会的中国仆役被打死(然而这些人的死亡并没有被充分重视)。当然,还有大量财物遭到抢劫。这就是有名的“天津教案”。

巧合的是,就在教堂被焚毁后的第三天,五月二十五日下午两点开始,直隶全省下起了一场大雨。曾国藩在当天日记中记载说:“自去年四月亢旱至今,十三个月未得大雨。本日未刻起……”一开始还是小雨,到了晚上雨势转大,“灯后大雨”。

保定距天津是三四天的路程,曾国藩此时还不知道天津教案的消息。他在日记中写道:“大雨不止,为之快慰。”(33)他哪里知道,在数百里之外的一场大祸,马上就要把他拖到人生最大的一场挫折当中。

3.曾国藩调查“挖眼剜心”事件

天津教案震惊了全世界。这次教案不但死亡者众多,更关键的是,法国高级外交官也死于此难。这在清王朝历史上还从来没有出现过。教案发生的第二天,五月二十四日,北京的八国公使就联合照会清政府外交事务的最高负责人恭亲王。法国军舰立刻出发,一周后的六月一日驶抵大沽,鸣炮示威。

崇厚当然知道事情的严重性,他立刻专折向慈禧汇报了此事,并说事端太大,他自己已经处理不了,指名提请他的上司、直隶总督曾国藩前来处理。

天津教案发生时,曾国藩就任直隶总督刚刚一年半。一年多的辛苦工作让他的身体出了很大问题。他患了眼病,还经常呕吐,后来又增加眩晕之症,而且非常严重。“寅正起,头大眩晕,床若旋转,脚若向天,首若坠首,如是者四次,不能起坐。”“每登床则大晕,起坐则大晕。”以今天的医学知识判断,很可能是高血压。我们看他十八日到二十五日,每天日记头一句都是“眩晕如故”。从此之后,日记当中几乎日日有请医诊治之语。

就在教案发生前一天,他刚刚向朝廷续了一个月的病假。就在此时,二十六日,他接到了慈禧的命令:

“曾国藩病尚未痊,本日已再行赏假一月。惟此案关系紧要,曾国藩精神如可支持,着前赴天津与崇厚悉心会商,妥筹办理。”(34)

这道命令让曾国藩陷入焦灼之中。首先是这次教案事端重大,自己身患重病,可能无法支撑。

此外,介入此案的后果非常严重。

如果教案处理不当发生战争,以清王朝的国力,结果必是再一次割地赔款,这是鸦片战争以来多次中外战争早已经证明了的规律。要避免战争,势必要和洋人妥协。然而晚清以来,有一个规律性现象,那就是在对外交往中,凡是主张强硬,甚至主张“蛮不讲理”的人,通常都会获得民众的热烈欢呼,被称为“民族英雄”“扬我国威”。而主张和洋人“讲理”“妥协”的,几乎都会被骂卖国,被称为汉奸,声名尽毁。如郭嵩焘所评论:“一袭南宋以后之议论,以和为辱,以战为高。”(35)南宋以后,凡主战者在历史上都得美名,主和者都得骂名。所以鸦片战争以来,凡是涉及夷务的人,大多数都落不到好下场好名声。

因此他的幕僚几乎一致反对他接管此案。“阻者、劝者、上言者、条陈者纷起沓进。”幕客史念祖更给他献上了上、中、下三策,认为赴津办案乃为下策:“谓毕生威望在此一行,国家大计尤关此举。”“略一失足,千古无底。”(36)确实,几乎可以确定,这个事不论怎么处理,都难以让各方完全满意。自己一世英名,很有可能毁在此案上。

曾国藩完全有理由不介入此案。因为他虽然是直隶总督,但是他的职责范围中并不包括外事,外事是由崇厚这个专管三口通商的专员专门负责的,曾纪泽说“此次洋务,本非大人(指曾国藩)专责”(37)。就是曾国藩自己也说:“至中外交涉事件,臣素未讲求。”(38)同时,上谕也说“(曾国藩)精神如可支持,着前赴天津”。如果他因病推辞,朝廷也不会强迫他前去。所以是否从命,一开始他有点犹豫不决:“接奉廷寄,派余赴天津查办事件,因病未痊愈,踌躇不决。”(39)

但是稍一犹豫之后,曾国藩还是决定接下这个任务。

曾国藩从来不是一个逃避困难的人。当初太平军起,天下靡然,只有他以一介书生之身,毅然奋起,创建湘军。

他对待君主,一贯以诚自命,遇事不敢推诿。虽然患病,但既然没有到濒死的程度,就应该勉力为国分忧。他担心的是如果朝廷派一个颟顸无能之辈,激化矛盾,引发战争,将再一次将中国推入灾难的深渊。

所以后来在给李鸿章的信中,他说:“事端重大,义不敢辞。数日之后,即拟力疾前往。”(40)准备病情稍缓,就起程赴津。

六月初三日,曾国藩感觉身体勉强可以支撑,因此决定束装就道。这次出门,曾国藩预感到自己很有可能会病死天津,不一定能活着回来了。所以他在灯下给自己的儿子们写下了一份很长的遗嘱。

他说:“余此行反复筹思,殊无良策。余自咸丰三年(1853)募勇以来,即自誓效命疆场,今老年病躯,危难之际,断不肯吝于一死,以自负其初心。恐邂逅及难,而尔等诸事无所秉承,兹略示一二,以备不虞。”

这个案子很难办,我反复思考,也没有好的办法,可能会死于此事。我从咸丰三年创建湘军以来,就已经下定为国牺牲的决心。现在我已经老了,更不会怕死,不会自负初心。有些话向你们交代一下。

曾国藩的遗嘱与普通人不同,其中并没有什么遗产分割之类的常见内容,重心是放在对后代品性的期许上。他把自己一生为人处世最重要的心得又向儿子们交代一次,那就是为人一定要做到“不忮不求”。

余生平略涉儒先之书,见圣贤教人修身,千言万语,而要以不忮不求为重。忮者,嫉贤害能,妒功争宠,所谓怠者不能修,忌者畏人修之类也。求者,贪利贪名,怀土怀惠,所谓未得患得,既得患失之类也。忮不常见,每发露于名业相侔、势位相埒之人;求不常见,每发露于货财相接、仕进相妨之际。将欲造福,先去忮心,所谓人能充无欲害人之心,则仁不可胜用也。将欲立品,先去求心,所谓人能充无穿窬之心,而义不可胜用也。忮不去,满怀皆是荆棘;求不去,满腔日即卑污。余于此二者常加克治,恨尚未能扫除净尽。尔等欲心地干净,宜于此二者下功夫,并愿子孙世世戒之。(41)

人这辈子,最难去除的是嫉妒和贪求。所谓“不忮”,就是克制自己的嫉妒心。“不求”,就是克制自己的贪求心。这两点听起来似乎是老生常谈,事实上很多人,特别是很多当世名公,都处理不好。嫉妒经常出现在功名事业差不多的人之间,贪求常出现在升官发财之际。连左宗棠、郭嵩焘这样的大人物事实上都常在这两点上犯错误。所以他专门强调,这两点不去除,则既难立品,又妨造福。希望曾氏后人能克掉这两点,做到“心地干净”。

六月初六日,曾国藩从保定起程。六月初十日,到达天津。

一到天津,曾国藩就感觉到了绅士阶层的强大力量。

虽然此时距教案发生已经二十天,但是天津城的反教狂热并未平息,天津百姓“尚激奋不已,满城嚣嚣,群思一逞”(42)。洋人死伤如此惨重,但是天津民众丝毫不觉得自己理亏,反而认为杀得还不够多。

对于曾国藩的到来,天津绅民欢呼雀跃。曾国藩在当时普通中国民众心目中,是一个扭转乾坤的大英雄,也是一个中国文化的坚定维护者。天津绅士中很多人都读过曾国藩在平定太平天国时写的《讨粤匪檄》,有人还能背诵其中的一些名句,比如“举中国数千年礼义人伦诗书典则,一旦扫地荡尽。此岂独我大清之奇变,乃开辟以来名教之奇变,我孔子、孟子之所痛哭于九原”,让他们深感共鸣。他们相信,曾国藩和他们一样,对天主教满怀愤慨。

因此在曾国藩进城的路上,以天津县四十八堡士绅为主的各派代表一百余人,首先拦住曾国藩的大轿,递上呈状,神色激动甚至声泪俱下地连声控诉天主教会残害中国幼孩、挖眼剖心。接着,又发生了四起拦轿呈词事件,每次都有几十上百名地方头面人物齐刷刷跪在轿前,大声吁喊,“万口一声”。“每收一禀,其衣冠而来者,必数十或数百人”(43)。旁观的百姓更是成千上万,填街溢市,对曾国藩形成了一股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

进了公馆,刚刚坐定,各路官绅又纷纷进谒,七嘴八舌给曾国藩出主意。或者建议曾国藩利用天津民气正旺,一股气把各国洋人全都赶跑。还有人“高明”地主张联合俄国英国等国,专门对付法国。

这股情绪的巨浪差点儿打了曾国藩一个跟头。曾国藩在抵津次日《谕纪泽》信中说:“天津士民与洋人两不相下,气势汹汹。缉凶之说,万难着笔,办理全无头绪。”(44)在这种情况下,想要缉拿凶手,当然非常困难。

在中国社会各阶层中,绅士阶层是反教宣传的中坚力量。外国传教士的到来,不但挑战了清政府控制下的政治文化秩序,更动摇了乡绅社会的传统权威。许多中国人“未入教,尚如鼠。既入教,便如虎”。很多老百姓信了教之后,自恃有教会庇护,在绅士面前不再点头哈腰。因此,凡是教会势力所及的地方,绅士无不强烈地感觉到失落。他们有文化,有时间,有财力,所以,他们成了反教的先锋和主力。

当时大部分中国普通民众,对天主教也充满了强烈的反感。作为一种与中国传统文化异质的宗教,天主教入华之始,自认良民的人很少入教。传教士所到之处,第一批敢吃螃蟹的往往是两类人,一类是重病患者或者穷困至极走投无路之人,另一类则是地方上的地痞流氓。而有的传教士到了一个被冷眼环视的陌生之地,也往往愿意招收一些地痞流氓,起到保安作用,因此所到之地“不择良莠,广收徒众”,形成“莠民以教士为逋逃之薮,教士以莠民为羽翼”的局面。《历史三调》也说:“教民数量的不断增加,部分原因是教会吸收了一些违法分子(自1860年基督教传教工作在中国取得合法地位以来,这种情况比较普遍)。不法之徒被教会的保护伞所吸引,因为急于招收教徒的传教士是不受大清法律约束的。在这种情况下,教民与土匪的界限越来越模糊。”(45)后来参与此案处理的丁日昌分析天津百姓为什么如此痛恨天主教时说:

天津莠民最多,一经入教,则凌虐乡里、欺压平民。官吏志在敷衍,但求无事而不求了事,又不敢将百姓受屈之处与领事官力争,领事官又何从知教民如此妄为?百姓怨毒积中,几有‘及尔偕之’之愤。(46)

也就是说,天津这个地方,地痞流氓很多,一入教,更是横行乡里。而官员们呢,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敢与外国领事力争。所以老百姓都非常气愤。

曾国藩在入觐慈禧太后时,也当面提及了这一点:“教堂近年到处滋事,教民好欺不吃教的百姓,教士好庇护教民,领事官好庇护教士。”(47)

听说威名素著的曾国藩前来,天津百姓纷纷传说起一则新的谣言,那就是皇上“专调曾国藩来天津驱逐洋人”。他们这些爱国民众,终于有了主心骨,他们都摩拳擦掌,等着和洋人们决战,把中华大地上的所有洋人杀光,还我天朝上国的清净。

到天津之前,曾国藩已经预料到了这种情况。为了平息这种浮嚣的民气,在前往天津的路上,他写好了一篇文告《谕天津士民》。曾国藩向天津绅士百姓声明,他此行不是为了开战而来:“出示弹压,但言奉命查办,决计不开兵端。”(48)把汹汹好战之心先都收起来。

此文一出,全体天津人都有点莫名其妙,搞不懂曾大人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曾国藩的倒行逆施,引起了天津人民的极大愤慨,他贴出的告示,入夜便被人撕毁;还有人在告示所署‘曾国藩’名字上,挂一缕白麻,表示曾国藩为洋人披麻戴孝。”(49)

但是这道告示确实有效地刹住了鼓动战争的舆论,大家都明确地知道曾大人肯定不会和洋人开仗了。那么且等着看曾大人下一步会怎么做。

六月十四日,曾国藩又走了一步棋。他听从崇厚的建议,致信恭亲王及总理衙门各官,打算先把天津的几个地方官撤职查办:“拟先将道、府、县三员均行撤任,听候查办,亦可稍塞洋人之口。”(50)

把这三个人撤职,一是曾国藩认为地方官确实有责任。天津知府未经详细调查就发布确认有人迷拐的告示,操之过急。天津教案发生前,天津百姓已经喧闹多日,情形日益紧张,这几名地方官没有采取有力措施加以制止。特别是带武兰珍到教堂对质后没有立刻向围观民众公布对质结果,对教案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数事,应该予以撤职。

另外,此举也可以让法国人心平气和地开始谈判。天津教案的处理原则,是让法国人“消气”,避免战争。法国公使已经表明态度,要严惩中国地方官,所以这样做可以向法方表示中方认真处理此事的诚意:“该使要求之意甚坚,若无以慰服其心,恐致大局决裂。”(51)

然而撤掉三个很得民心的中国官员,令曾国藩更大失天津人心。人们本来认为大帅到来,会继续追究洋人责任。没想到下车伊始,竟然就宣布决不开战,而且还拿下三名中国官员。难道大帅也变成了汉奸吗?

曾国藩不是不知道这样处理会激起舆论不满。他这样做,自有他的道理。

我们在此前讲过,曾国藩的对外观念,前后发生过巨大变化。在一开始,他也是和大清王朝的普通官民一样,是单纯彻底的“爱国主义者”,认为对外当然应该强硬。然而,第二次鸦片战争让他认识到中国和列强在军事上的巨大差距,特别是海上力量完全不在一个水平面上。

他对彭玉麟分析说,中国也许能在某次局部战争中取胜,但是从全局和长远来看,根本没有取胜之道:

中国兵疲将寡,沿海沿江毫无预备,而诸国穷年累世但讲战事,其合从之势,狼狈之情则牢不可破。我能防御一口,未必能遍防各口;能幸得一时,未必能力持多年;能抵敌一国,未必能应付各国。在今日构衅泄愤,固亦匪难,然稍一蹉跌,后患有不堪设想者。(52)

中国现在军队战争力不行,几乎没有海军,根本没有抵御海上侵略的能力。欧洲各国几十上百年来专意研究战争,并且一致对付中国。我们能在一个口岸防范,却不能防范所有口岸。也许能侥幸在一场战争中取胜,却无法常年与西方对抗。能够抵抗一国,却无法与各国同时作战。今天为了发泄民族情绪打一场仗固然不难,但是一旦失败,后果不堪设想。

曾国藩一贯主张“明强”,就是说,在判断分析形势基础上,才能决定是使强还是使柔。中国和西方军事实力的差距太大,避战显然是明智的选择。“故……办理此事,不惮委曲迁就,躬冒不韪,冀以消弭衅端。”(53)所以他才定下“不开兵端”的宗旨。

至于将三名中国官员撤职,以向法方表示中国处理此案的诚意,则是基于曾国藩在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形成的“诚信”外交观。关于曾国藩的诚信外交观,我们在前面洋务运动一章已经有详细阐述。

正是基于诚信外交的思路,曾国藩把处理教案的核心,放到了查明“挖眼剜心”到底有无其事上。

曾国藩深知,教堂是否有主使迷拐和挖眼剖心之事,是此案之“关键”。曾国藩说:“总以武兰珍是否果为王三所使,王三是否果为教堂所养,挖眼剖心之说是否确有证据,为案中最要关键,审虚则洋人理直,审实则洋人理曲。”(54)

如果果然如天津百姓所说,教堂雇人“迷拐”中国儿童,“挖眼剜心”用来做药,那么此案就是洋人理亏,我们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向全世界公布他们的野蛮行径,他们也自然难以提出非理要求。如果这些都是子虚乌有,那么显然是中方理亏,只能认错赔钱,老老实实处理罪犯。

朝廷对曾国藩的这一说法也十分赞成,慈禧太后批示说:“可谓切中事理。要言不烦。”(55)

从表面上看,朝廷和曾国藩在这一点上有高度共识。然而,他们对这一“关键”的判断其实是不同的。

曾国藩在办理天津教案以前,处理过扬州教案,那次经历让他明白,所谓洋人挖眼剖心应该并无其事。

和天津教案一样,1868年8月22日发生的扬州教案,也是因谣言而起。案发前,扬州城内哄传传教士爱挖人的眼睛,爱吃中国小孩子的肉:“教士系耶稣教匪,遇有临死之人挖取眼睛,所盖育婴堂系食小儿肉而设。”(56)但是曾国藩调查之后发现,这些纯粹是子虚乌有,婴儿的死亡是因为疾病与保姆照顾不周:“婴孩死伤虽多,并无挖眼挖心等弊;是医生与乳妈之咎,并无教主之过。”(57)

但是慈禧太后和朝中一些大臣却对谣言半信半疑。“太后亦信仁慈堂存有眼睛等物,其谕曾国藩曰:‘百姓毁堂,得人眼人心,呈交崇厚,而崇厚不报,且将其销毁’,饬其访查。”(58)慈禧相信一些人的传言,认为百姓已经从教堂里找到了一些人眼人心作为证据,可惜被崇厚给销毁了。所以朝中很多人希望曾国藩能在教堂中起出眼睛心肝等物,把洋人罪责公之天下。

因此曾国藩决定由此入手,拿出有说服力的调查结果,用有力证据来说话。这样才能说服中国各个阶层,接受教案的处理结果。

曾国藩到天津后,士绅百姓纷纷拦轿陈情,前后有数百人之多,要求总督大人惩办洋人。曾国藩一一细问,谁见过洋人挖眼剖心,然而没有一个人能提出确证。“臣国藩初入津郡,百姓拦舆递禀数百余人。亲加推问,挖眼剖心有何实据,无一能指实者。”

曾国藩于是发出通告,谁要是亲眼见到洋人挖眼剖心,或者有确凿证据证明洋人做过这样的事的,欢迎大家前来呈告。

然而,一个人也没有。

接下来曾国藩又查问,既然天津城内迷拐传闻如此之多,吓得家家闭户,那么肯定有很多人家的孩子被拐走了。他又查各官府的档案,看看有没有百姓前来报案。

然而,一家也没有:

询之天津城内外亦无一遗失幼孩之家控告有案者。(59)

查来查去,只查到一个可笑的传闻。据说在教案当时,还真有人从教堂的地下室里搜得被指证为“系婴儿目珠”的两瓶东西,交给崇厚,结果打开瓶子细看,“见瓶中所盛者,原系西产之圆头葱,腌收以供菹品者也”。原来是腌制的洋葱:

凶徒等欲证其言之不谬,于焚掠之际,于地窨中搜得二瓶,特呈崇厚验视,具言瓶内所盛皆系婴儿目珠。崇厚开验,见瓶中所盛者,原系西产之圆头葱,腌收以供菹品者也。(60)

经过“连日细查衅端”,连续提取证人,曾国藩对挖眼剖心一事的真实性基本否定,认为是不实传闻,因为没有一个人能举出实证,更别说有被挖的心、眼等器官出现。

而迷拐一案也无实证。曾国藩一一询问了从仁慈堂里“救出”的妇女、幼孩一百余人,经讯都供说“系多年入教、送堂豢养,并无被拐情事”(61)。西方人记载说:“官方审讯了几百人,其中150人是宗教机构的工作人员,但没有一例发现了事实上的绑架,也没有任何挖眼掏心的证据。所有的指控都是基于街谈巷议,与湖南、扬州或直隶其他地方的类似指控一样没有得到证实。”(62)

经过调查取证后,六月二十三日,曾国藩上了《查明天津教案大概情形折》,力辩挖眼剖心之事的虚妄不实。

曾国藩汇报了他的调查经过和调查结果。说经他多日调查,“教士迷拐”“挖眼剖心”等传言,均皆毫无实据。

湖南、江西、扬州、天门、大名、广平教案,都出现过各种檄文和揭帖,或者说教堂拐骗丁口,或者称教堂挖眼剖心,或者称教堂诱污妇女。事后证明,这些都是子虚乌有。

接下来,曾国藩又开始详细分析天津教案的原因。首先他根据崇厚的意见,为西方人做了一些辩解。他知道这道奏折肯定会发抄于外,洋人能够看得到:

盖杀孩坏尸、采生配药,野番凶恶之族尚不肯为,英法各国乃著名大邦,岂肯为此残忍之行?以理决之,必无是事。天主教本系劝人为善,圣祖仁皇帝时久经允行,倘戕害民生若是之惨,岂能容于康熙之世?即仁慈堂之设,初意亦与育婴堂养济院略同,专以收恤穷民为生,每年所费银两甚巨,彼以仁慈为名,而反受残酷之谤,宜洋人之愤愤不平也。

也就是说,杀死孩子,割心挖眼,这是那些野蛮落后的民族都不干的。英国法国等西方著名大国,怎么会做出这样的事?天主教是劝人为善的,所以康熙皇帝的时候才允许他们传教。如果他们真的这样凶残,圣明的康熙皇帝怎么会容纳他们?西洋人致力慈善事业,为此花了很多钱,却得到这样的骂名,所以他们愤愤不平,也是可以理解的。

这些话,今天的读者读起来也许感觉说得在理。但是在晚清,敢说这样的话,是需要巨大勇气的。曾国藩知道如此为洋人说话,肯定会激起中国人的反感。因此为洋人说完了话,曾国藩也要为中国百姓说几句。他说中国人对外国人的强烈反感,也不是空穴来风,而是因为有“五疑”。哪五疑呢?

第一,教堂的大门终年关闭着,看起来神秘莫测,而且房屋都修建了地下室,所以很容易被中国人怀疑是为了囚禁幼孩用的:“(教)堂终年扃闭,过于秘密,莫能窥测底里;教堂、仁慈堂皆有地窖。……其致疑一也。”

第二,有的人到仁慈堂治病,结果就被劝入了教,留在那里不回家,所以被中国怀疑是不是为药所迷:“中国人民有至仁慈堂治病者,往往被留不令复出……因谓其有药迷丧本心,其致疑二也。”

第三,传教士为濒临死亡的人举行洗礼,用水淋脸洗眼,让中国人感觉非常诧异:“施洗者其人已死,而教主以水沃其额而封其目,谓可升天堂也。百姓见其收及将死之人,闻其亲洗新尸之眼,已堪诧异。……其致疑三也。”

第四,教堂里有不同的区域,有的母子同在教堂内,却经年不得相见:“堂中院落较多,或念经,或读书,或佣工,或医病,分类而处……往往经年不一相见,其致疑四也。”(63)

第五,今年教堂中死人过多,死者的胸腹先腐,于是浮言大起。“时堂中死人过多……胸腹皆烂,肠肚外露。由是浮言大起,其致疑五也。”

曾国藩总结说:

平日熟闻各处檄文揭帖之言,信为确据,而又积此五疑于中,各怀恚恨。迨至拐匪牵涉教堂,丛冢洞见胸腹,而众怒已不可遏。迨至府县赴堂查讯王三,丰领事对官放枪,而众怒尤不可遏。是以万口哗噪,同时并举,猝成巨变。(64)

也就是说,百姓们平时经常听到挖眼剜心的传言,又有这五种可疑之处,所以已经非常怀疑愤怒。等到出现人贩子拐人及婴儿尸体残缺等事,自然怒不可遏。等到丰大业对中国官员开枪,终于激起事变。

曾国藩精心撰写这道奏折,有一个重要目的,那就是希望他的这次调查,可以终止挖眼剜心的传闻继续流传,以免再激起新的教案。

曾国藩说,天津教案不是特例,事实上,多年以来,各地教案都是因为这类传言而起。

惟此等谣传,不特天津有之,即昔年之湖南、江西,近年之扬州、天门及本省之大名、广平,皆有檄文揭帖,或称教堂拐骗丁口,或称教堂挖眼剖心,或称教堂诱污妇女。(65)

曾国藩接下来说:

厥后各处案虽议结,总未将檄文揭帖之虚实剖辨明白。

也就是说,令人不解的是,这些教案过后,朝廷不得不一再处理中方凶犯,一再向外国赔款道歉,但是从来没有由官方明确指出这些檄文和揭帖的不实之处。所以这么多次教案之后,这类传言还一再重复,再次激起新的教案。主要是因为官方不敢为外国人说话,怕引来民众不满。

因此,想办法澄清此类谣言,对防止再次发生教案是至关重要的。曾国藩请朝廷明降谕旨,宣布从前反教檄文揭帖所称“教民挖眼剖心戕害生民之说多属虚诬”,“一以雪洋人之冤,一以解士民之惑”,以防日后再有这类谣言滋生。

这其实也是西方外交官的看法。镂斐迪说:

我所担心的危险倒是这场暴动的消息传到远离灾难现场的地方,会对那里的居民产生什么影响。看来中国人极有可能理所当然地相信他们同胞们关于事变起因的传闻,并认为将报复落到据说是干了邪恶勾当的天主教徒头上是有道理的。为了抵消在其他地方的这种影响,在我看来,要紧的是中国最高当局须正式告示,否认有关拐骗及其后发生的一系列残忍行为的传言的真实性。(66)

应该说,曾国藩的奏折有理有据地说明了历来传说的不实,既替外国人说了话,也为中国人说了话。如此这封奏折得到广泛传播,无疑会起到促进中外双方和解的作用。

但是,令曾国藩无法理解的是,内阁在发抄这封奏折时,居然将为中国人说话的“五疑”的关键内容删掉了。这样一来,这道奏折就只剩下曾国藩专为洋人说话的部分了。

曾国藩看了《邸报》,目瞪口呆,既然要把奏折公开,为什么要断章取义?他已经预感到大事不好。

果然,此折一出,朝野上下无不哗然,物议沸腾。曾国藩居然说天主教是“劝人为善”的宗教,说育婴堂是“仁慈”之行,甚至还说什么“英法各国,乃著名大邦”,是文明的国度。这实在是太出格了,太崇洋媚外了。鬼子之国,只能称为鬼域,岂可称为大邦?

曾国藩一下子成为人民公敌。想不到被人们寄予了无限期望的曾大人,竟然是这样一个卖国贼!

曾国藩在十一月初一日给彭玉麟的信中写道:

六月二十三日一疏袒护天主教……而发抄时内阁又删去“五疑”一层,遂致物议沸腾。(67)

在北京城中,舆论的力量的确惊人,一场“反曾运动”猝然兴起。就连先前以曾国藩为自豪的湖南人也不买账了,湘江士子冲入了湖南会馆,把曾国藩亲笔题写的牌匾砸得稀烂,还烧毁了曾氏手书的一副对联,还要求开除他的会籍。在京的湘籍官员更是联名致书曾国藩,对他大加抨击。甚至与曾氏交往多年的倭仁,也写信表示要和曾国藩绝交,朝野内外,一时“谤议丛积”(68)

曾国藩虽然对名声受损的情况有所预料,但还是没想到情势会如此汹汹。他非常痛苦,在家书中说:

吾此举内负疚于神明,外得罪于清议,远近皆将痛骂,而大局仍未必能曲全,日内当再有波澜。吾目昏头晕,心胆俱裂,不料老年遘此大难。(69)

我们看他这一段写给朋友的信中,无一不有八个字,“外惭清议,内疚神明”。曾纪泽回忆说:“其时京城士大夫骂者颇多,臣父亲引咎自责,寄朋友的信常写‘外惭清议,内疚神明’八字。”(70)

那么,朝廷为什么这么做呢?

关于如何处理天津教案,朝中一直有两种激烈对立的观点。

朝中直接与西方人打交道的一些人,比如恭亲王和总理衙门的一些主官,属于开明派,对世界大势有所了解。他们认为此案是中国方面理亏,所以只能退让。

但是更多的人却不这样认为。

首先就是慈禧太后。她一直认为,教堂迷拐中国人做药,是理亏在先,因此只要牢牢抓住这一点,找到教堂迷拐以及挖眼剖心的证据,就抓住了外国人的软肋。

发动政变夺取政权时,慈禧才二十六岁,她没受过良好的教育,对世界现状也缺乏最基本的了解。政变中她亲书的密谕现在影印公布,不但字迹歪歪扭扭,二百多字中,错字多达十六个。这证明她入宫前所受的教育是非常可怜的。文化水平低决定了她相信迷拐及挖眼剖心之实有其事。

曾国藩如此富于逻辑性的汇报没能打消慈禧的怀疑。她进一步通过秘密渠道,让军机大臣发密寄追问曾国藩到底怎么回事:

窃臣承军机大臣密寄—同治九年六月二十三日奉上谕:“有人奏,风闻津郡百姓焚毁教堂之日,由教堂内起有人眼人心等物,呈交崇厚收执,该大臣于奏报时并未提及,且闻现已消灭等语。所奏是否有其事,着曾国藩确切查明据实奏闻。”(71)

那些眼睛和人心不是说有确切证据吗?难道是你们给毁了?她怀疑曾国藩查找不力,甚至为了顺利结案,故意袒护洋人。

除了慈禧太后之外,当时的满族亲贵,大部分都是坚定的排外主义者。早在同治六年(1867),惇亲王奕誴就提出全部驱逐洋人,“外洋之入内地,原应筹划所以自强,而驱之出境”(72)。这些在内地的洋人,本应该全部赶走。醇郡王奕也完全赞同这个意见,而且提出了六条办法,其办法主要就是由官方劝百姓攻打烧毁各地教堂,“饬下各督抚设法激励众民”,“焚其教堂,掳其洋货,杀其洋商,沉其货船”(73)。烧教堂,抢洋货,杀洋商,沉洋船。这正是多年后义和团运动的思想原型。可见当时亲贵们的知识结构和心态。

这次教案,奕再次发表意见奏称:“事之操纵固难,理之曲直自在,虽不能以之喻彼犬羊,正好假以励我百姓。”虽然洋人不通道理,但是此事正可以用来激励中国百姓与洋人为仇。民为邦本,“津民宜加拊循,勿加诛戮,以鼓其奋发之志,激其忠义之气,则藩篱既固,外患无虞。”(74)对天津百姓,应该鼓励,而不是镇压。这样可以保护他们的爱国热情。从慈禧到其他亲贵都认为,处理此案的关键是万不可失去民心,因为“民心”可用。在他们看来,民间对洋人的愤怒情绪,是可以倚重的重要力量。

对这种思路,曾国藩是明确反对的。早在1868年6月,他就曾在致郭嵩焘的信中说:“来示谓拙疏不应袭亿万小民与彼为仇之俗说,诚为卓识。……明知小民随势利为移转,不足深恃,而犹藉之以仇强敌,是已自涉于夸伪,适为彼(指外国)所笑耳。时名之不足好,公论之不足凭,来示反复阐发,深切著明,鄙人亦颇究悉此指。”(75)

也就是说,统治者不应该凭着汹汹民意与外国开战。百姓是随势利而转移的,并无定见,他们在自身没有危险时,热衷于低成本爱国。但一旦有事,他们往往并不敢往上冲(76),因此并不足以依恃。鼓动排外热情来对抗外国,只能被人家笑话。办理外交,不能汲汲于个人名声,不能被无定见的舆论裹挟。

然而醇郡王奕的建议,却得到大学士李鸿藻和倭仁的大力赞同。朝中的清流此时都站到了曾国藩的对立面。就是在这些力量的推动下,中央在发布曾国藩奏折时,做了这样的处理。

朝廷这样做,可以把曾国藩贴上卖国软弱的标贴,将民众对朝廷的仇恨转移到曾国藩身上:是曾国藩软弱,而不是朝廷软弱。这样就可以不失民心。朝廷仍然是正确的,只是他曾国藩没有办好。

所以随后所发的上谕亦含有责备曾国藩之意:“和局固宜保全,民心尤不可失。曾国藩总当体察人情向背,全局通筹,使民心允服,始能中外相安也。”(77)

4.疆臣新领袖李鸿章

曾国藩投入巨大精力,调查挖眼剜心一事,结果却受到舆论如此猛烈攻击。

在抓捕“凶犯”方面,曾国藩进展也不顺利,多次受到朝廷批评。

天津教案发生后,另一个重点是缉凶严惩。这是清政府承认必须做的。

天津教案中共有20名外国人被杀,其中法国人13名,俄国人3名,比利时人2名,意大利和爱尔兰人各1名。如果说丰大业首先开枪,罪有应得的话,其他人毕竟都是无辜的。案发后,外国政府强烈要求缉拿真凶,清政府也下谕旨明确指示:“外国之人无故被害若干,皆须切实查明;严拿凶手以惩煽乱之徒,弹压士民以慰各国之意,尤为目前要务。”(78)曾国藩也认为“拿凶为最要关键”。所以他一边调查事实真相,一边开始搜捕凶手。中国司法习惯是以命抵命,因此曾国藩认为“查出二十一人,一命抵一命,便可交卷”(79)

然而天津教案爆发之时,场面异常混乱,参与者达上万人之多,事后想确认死者身上的致命伤到底是谁所致,绝非易事。而且行凶者都被民间目为英雄,无人出面检举,所以“缉凶之说,万难着笔”(80)。尽管曾国藩想尽办法,还是只抓获了十余人,而且在严刑之下,均坚不吐供。

就在曾国藩承受着各方面巨大压力的时候,法国外交官又提出了非常不合理的要求。曾国藩一到天津,就宣布撤去三位地方官的职务。这得到了法国人的认可。所以在十九日法国公使罗淑亚到达天津开始交涉的时候,“词气尚属和平”(81)

然而,过了两天,罗淑亚突然态度大变,宣称一定要杀掉天津知府、知县和陈国瑞这三名官员,否则就要发动战争。“罗酋十九日抵津相见,词气尚属和平。二十一二忽改初态,照会敝处欲将府县及陈国瑞抵偿人命,不然即欲动兵。”(82)并且明确要求将天津知府张光藻、知县刘杰“先行在津立即正法”。外国人一直认为,中国官员在贯彻条约、保护在华外国人方面表现不力,因此想通过这个案子杀一儆百。

但是,中方无论如何不能答应这一点。对大臣生杀予夺这一极为重要的权力,不可能由外国人操纵。更何况无论怎么说,三名地方官罪不至死。曾国藩坚持不肯答应法国的要求。

法国人于是加大战争威胁。七月二十六日,法国水师提督都伯理到天津。外国军舰也一艘艘驶来。“外国军队的庞大舰队眼下已在天津附近。六艘炮艇—法国和英国各三艘—已经停泊在天津河道;一艘法国小型护卫舰在白河口的沙洲外面,英国和法国海军中队的旗舰,以及其他一些舰艇,则在烟台靠泊。此外,北德意志的两艘小型护卫舰和俄国北太平洋舰队的部分舰只,将于近日抵达烟台。”(83)

重压之下,曾国藩旧病复发。二十六日下午崇厚来到曾国藩行馆,传达罗淑亚的最后通牒,声称到次日(二十七日)四时,清方如无切实回答,法国公使及所有在京法国人将一并撤往上海。曾国藩听后大受刺激,“昏晕呕吐,左右扶入卧内,不能强起陪客”(84),“历三时之久,卧床不起,据医家云脉象沉重”(85)

二十八日,曾国藩自度病体不支,又一次想到了他的学生李鸿章。他希望朝廷命李鸿章带兵来天津,一方面可以武力震慑法方,表明中方的备战决心,另一方面,有着丰富外交经验的李鸿章还可以做曾国藩的助手,直接帮助他处理此事,了此一段残局。因此与崇厚密商后,曾国藩向朝廷建议:“若令李鸿章入陕之师移缓就急,迅赴畿疆办理,自为得力。”(86)在同一天致李鸿章的信中,曾国藩更是发出“四顾茫茫,自阁下外,未知巨艰更将谁属”(87)的感慨。崇厚也专上一折,说“曾国藩触发旧疾,病势甚重”(88),请再派重臣前来帮办。

就在李鸿章还没有前来的时候,七月二十六日,两江总督马新贻遇刺身亡,两江总督位置出缺。八月初四日,对曾国藩已经非常不满的慈禧太后下旨,令曾国藩调补两江总督,而以李鸿章补授直隶总督。

接到东下天津的命令,李鸿章十分兴奋。

如前所述,“剿”捻结束后,朝廷一度采取“扬曾搁李”政策,居“头功”的李鸿章只获得协办大学士的虚衔。不仅如此,朝廷还命李鸿章入陕协助“剿回”,与极难相处的左宗棠打交道,李鸿章十分不愿意,消极应付,百般拖延。不料此时接到东调的命令,诚可谓天遂人愿。李鸿章在致丁日昌信中十分高兴地说:“在陕本为赘疣,借此销差,泯然无迹,一意驱车渡河。”(89)

对于天津教案,他在局外观察已经很久了。早在曾国藩动身赴天津之前,就曾写信给他,请这位“熟悉夷情”的老部下出主意。李鸿章作为门生旧故,当然义不容辞,因此他迅速回复,判断法国方面必定要求以中国官员抵命,而中国政府对此点肯定不能同意。如果发生战争,必然因此而起。所以他劝告老师,还是要做一定的军事准备:“固不必张皇六师,致人疑衅,但防备不可不严,可否酌带劲旅护卫。”(90)应该说,李鸿章的判断是相当准确的。他敏锐地意识到,如果军事出现紧张,他有可能被老师调到天津附近。

因此接到命令后,他就开始向河北方向进发。一边进发,他一边通过书信给老师提各种建议,准备充当老师的得力助手。

结果,还没等李鸿章到达河北,就接到了直隶总督的任命,他一下子接替老师,成了天下疆臣领袖。

机遇对于李鸿章似乎格外垂青。上一次通过“剿”捻,他已经接替了老师的军事权威。这一次接手处理天津教案,他将可能在外交舞台上取得核心位置。梁启超评论说:“李鸿章当外交冲要之滥觞,实同治九年八月也。彼时之李鸿章,殆天之骄子乎,顺风张帆,一日千里,天若别设一位置以为其功名之地。”(91)

李鸿章很快就于十二日赶到保定。然而,随后他便在保定逗留观望,徘徊不前。因为他不想一下子陷入到这个混乱的局面当中去。在给朝廷的奏折中,他情词堂皇地宣称:直豫晋交界处间有游勇滋扰教堂,同时也为防陕西土匪回窜,必须暂驻保定以布置后路。同时还说自己身体不好,要先“调养肝疾”。

李鸿章深谙为官之道,他对曾国藩坦言相告,自己不愿“初政即犯众恶”(92)。因此想让曾国藩在这个烂泥塘中先给他理清基础,特别是解决好缉拿凶手这个最难的问题,自己再下水。

缉凶此时正处于最关键阶段。接到两江总督的任命,曾国藩本可借此脱身,但是朝廷同时又命令他:“刻下交卸在即,务当遵奉昨日谕旨,严饬地方文武员弁将在逃首要各犯尽数构获。”(93)要求他先把缉凶的事办好,才能离开。曾国藩也主动在奏折中陈明他不会推卸责任:“目下津案尚未就绪,李鸿章到津接篆以后,臣仍当暂留津郡,会同办理,以期仰慰圣厘。”(94)严命之下,曾国藩加大办案力度,到八月十九日,已经拿获疑犯八十多人。但是在这些人中如何定出凶犯,仍然极为困难。曾国藩感到“若拘守常例,实属窒碍难行,有不能不变通办理者”(95)。所谓“变通办理”就是凡群殴中下了手的人,不论他殴伤何处,均视为正凶;本人拒不供认,但是有多人指证者,也据以定案。最后,终于拟定正法者二十人,军徒者二十五人。

平时以“诚”字自命的曾国藩,不得不以这种办法定谳杀人,内心的痛苦当然可想而知。这也是他“内疚神明”的原因之一。事后,曾国藩偷偷发给每名人犯家里“恤家银”五百两,以为安慰。《李兴锐日记》说:“人给恤家银五百两。杀之而又怜之,以此案不与平常同,虽曰乱民,亦因义愤,不过从保全大局起见,为此曲突徙薪,就案办案耳。”

至于天津知府张光藻、知县刘杰,最终没有如法国人要求处死。这是因为在处理天津教案过程中,普法战争打响,法国节节败退。曾国藩在七月六日(公历8月2日)就已经听到这个消息,他在给曾纪泽的家书中称:“闻布国与法国构兵打仗(此信甚确),渠内忧方急,亦无暇与我求战,或可轻解此灾厄。”(96)果然,不久法国便通过赫德之口透露:“中国若能切实拿犯,将来府县之事自易办理。”(97)因此两名地方官由部议定罪,发往黑龙江军台效力。

曾国藩此前曾嘱幕僚汇银三千两,作为两名地方官在狱中生活之资。及至二人被判“从重改发黑龙江效力赎罪”(98),曾国藩又筹集白银一万余两,作为“到戍后收赎及一切路费”(99),以弥补自己的遗憾。

曾国藩经手的津案办理,至此告一段落。

李鸿章在八月二十二日从保定出发,二十五日抵达天津,曾国藩亲至城外西沽迎候。对李鸿章的借故拖延,曾国藩并没有生气,他愿意为李鸿章做铺路石。九月六日,双方交接关防印信。

师生见面,发生了一次著名的谈话。

李鸿章后来绘声绘色地回忆说:“别人都晓得我前半生的功名事业是老师提挈的,似乎讲到洋务,老师还不如我内行。不知我办一辈子外交,没有闹出乱子,都是我老师一言指示之力。从前我老师从北洋调到南洋,我来接替北洋,当然要先去拜谒请教的。老师见面之后,不待开口。就先向我问话道:‘少荃,你现在到了此地,是外交第一冲要的关键。我今国势消弱,外人方协以谋我,小有错误,即贻害大局。你与洋人交涉,打算作何主意呢?’我道:‘门生只是为此,特来求教。’老师道:‘你既来此,当然必有主意,且先说与我听。’我道:‘门生也没有打什么主意。我想与洋人交涉,不管什么,我只同他打痞子腔(痞子腔盖皖中土语,即油腔滑调之意)。’老师乃以五指捋须,良久不语,徐徐启口曰:‘呵,痞子腔,痞子腔,我不懂得如何打法,你试打与我听听?’我想不对,这话老师一定不以为然,急忙改口曰:‘门生信口胡说,错了,还求老师指教。’他又捋须不已,久久始以目视我曰:‘依我看来,还是用一个诚字。诚能动物,我想洋人亦同此人情。圣人言忠信可行于蛮貊,这断不会有错的。我现在既没有实在力量,尽你如何虚强造作,他是看得明明白白,都是不中用的。不如老老实实,推诚相见,与他平情说理,虽不能占到便宜,也或不至过于吃亏。无论如何,我的信用身份,总是站得住的。脚踏实地,蹉跌亦不至过远,想来比痞子腔总靠得住一点儿。”(100)

曾国藩对李鸿章倾囊相授。他知道,从此大清帝国的外交权将主要由自己的这名学生掌握了。

李鸿章在曾国藩已有的成果之上继续收尾此案。曾国藩已经替他完成了最艰难的“缉凶”任务,并且定了二十人死刑。他接手后,与俄国使领反复交涉,因杀死俄国人而被判正法的四名“凶犯”,获改判轻刑。这是他对天津教案的最大贡献。

至于其他问题,都很容易处理。关于赔偿问题,清政府和各国并未有多大争议。奕称:“除拿获正凶议抵外,中国自应设法体恤。抢掠之财物,中国亦应照数赔偿。”(101)

最后,议定赔偿费及抚恤费共五十余万两了结。此外达成的一致是要重建教堂,派遣崇厚赴法道歉。

九月二十二日,李鸿章奉旨在津将另外十六名“凶犯”斩首。十一月十四日,又将二十五名从犯分判军杖、徒各刑。天津教案至此结束。

由此可见,李鸿章处理曾国藩的各项“未了各事”,主要不过是坐享其成罢了。

终于结束了津案噩梦、心力交瘁的曾国藩,按朝廷上谕的要求,在回任两江前要先赴京陛见一次。他发现自己在京城很受冷落。

查翁同龢日记,十月初六日(公历10月29日),翁同龢前去拜访曾国藩,当面嘲讽了他在天津的所作所为。“访曾湘乡,颇诮其津事。”(102)而当时敢于当面诮讽曾国藩的,当不止翁氏一人。这在以前是根本不可想象的。

曾国藩的部下李兴锐在曾国藩的推荐下任直隶大名府知府。天津教案时,他正在京等待引荐,与京官们交往中,他发现“有见面谈论夷务者,什九不能持平”。他与都中人“谈天津夷务,清议莫不归咎曾中堂。甚矣!任天下之重,岂不难哉!”“众论咎侯不善处分,君子小人如出一口,全不谅局中苦心,可叹之至。”(103)在这样的氛围下,曾国藩在北京受到什么样的冷遇可想而知。

陛见之后黯然南返的路上,路过通州时,曾国藩遇到一件难堪的事。后来他给弟弟的信中写道:

陈由立遣发黑龙江,过通州时,其妻京控,亦言余讯办不公及欠渠薪水四千不发等语。以是余心绪不免悒悒。阅历数十年,岂不知宦途有夷必有险,有兴必有衰?而当前有不能遽释然者。(104)

陈由立的妻子赴北京上访,指控曾国藩办案不公,还说曾国藩贪污了陈由立四千两薪水不给。让曾国藩感叹,虽然早知道仕途有平坦有险阻,但是没想到会遇到这样的事,让他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这位昔日的“中兴第一名臣”已沦落到“千夫所指”的境地,在路宿平原腰站时,该县知县竟未照例来“办差”,而由其“自行租店买食而已”。三天后,曾国藩在日记中写道:“思余年来出处之间多可愧者,为之局促不安,如负重疚,年老位高,岂堪常有咎悔之事?”(105)

赵烈文在给曾国藩送行时,发现曾国藩精神状态很差,“神气衰飒”,如同被秋霜打过的树叶一样。因此他“心尝忧虑”,担心曾国藩的健康会出问题。事实上,正是因为处理天津教案“时时负疚于心”,导致曾国藩精神受到极大打击,再度回任两江后不久,即郁郁而终。

光绪四年(1878),朝廷简派曾国藩的儿子曾纪泽出任驻英国和法国公使。慈禧太后召见曾纪泽。

慈禧说过曾国藩“文武全才,惜不能办教案”。所以曾纪泽抓住这次机会,要替父亲表明心迹,在太后面前为父亲争取一个公正的评价:

臣从前读书到“事君能致其身”一语,以为人臣忠则尽命,是到了极处。观近来时势,见得中外交涉事件,有时须看得性命尚在第二层,竟须拼得将声名看得不要紧,方能替国家保全大局。即如前天津一案,臣的父亲先臣曾国藩,在保定动身,正是卧病之时,即写了遗嘱吩咐家里人,安排将性命不要了。及至到了天津,又见事务重大,非一死所能了事,于是委曲求全,以保和局。其时京城士大夫骂者颇多,臣父亲引咎自责,寄朋友的信常写“外惭清议,内疚神明”八字,正是拼却声名以顾大局。其实当时事势,舍曾国藩之所办,更无办法。(106)

曾纪泽的这番议论,终于为父亲换来了一句好评。

旨:“曾国藩真是公忠体国之人。”曾纪泽免冠叩头,未对。

旨:“也是国家气运不好,曾国藩就去世了。现在各处大吏,总是瞻徇的多。”(107)

天津教案之后三十年,发生了义和团运动。

义和团运动和天津教案在很多方面非常相似。如前所述,义和团运动发生前,人们同样把自然灾害的发生归咎于教堂,声称“不下雨,地发干,全是教堂止住天”。虽然曾国藩全力辟谣,但挖眼剜心的谣言仍然在义和团运动中起了巨大的动员作用。比如天津谣传义和团总师父潜入紫竹林租界洋楼,看到三个大瓮,一贮人血,一贮人心,一贮人眼。拳民在运动中搜索教堂,“见蜡人不能辨,以为人腊。遇粤之荔枝干,又以为人眼,相与痛詈西人,暴其惨酷”(108)。更为令人叹息的是,在义和团运动中,慈禧居然深信了团民刀枪不入的神话。在御前会议上,有大臣们说,义和团不能避枪炮,“臣曾微服往东交民巷,见匪中枪而死者伏尸遍地,并不能避枪炮,究不足恃”。慈禧却加以反驳。“太后云,此系土匪,绝非团民;若系团民,绝不至中枪炮。”(109)

慈禧太后和奕等人在天津教案中积蓄的怒火终于在曾国藩死后二十多年痛痛快快地发泄出来。曾国藩在天津教案中全力避免战争,然而在他死后这种战争却成为现实。1900年6月21日,清政府向英、美、法、德、意、日、俄、西、比、荷、奥十一国同时宣战。241名外国人(天主教传教士53人,新教传教士及其子女共188人,其中儿童53人)、2万多名中国基督徒在1900年夏天的战争中死亡。这是天津教案的扩大版。在运动中,户部主事万秉鉴称,基于曾国藩在天津教案中的卖国表现,应该取消他的恤典:“曾国藩在天津杀十六人偿丰大业命,损国体而启戎心,请议恤,而夺国藩恤典。”(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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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章(中)


(1) 当然,这也是一箭双雕之举,朝廷派了非湘军出身的马新贻接任两江,湘军集团手中一个重要位置被外人接手了。

(2) 《曾国藩全集·日记》4,岳麓书社,2011年,第127页。

(3) 《曾国藩全集·日记》4,岳麓书社,2011年,第110页。

(4) 全称为“总督直隶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管理河道兼巡抚事”,领保定、正定、大名、顺德、广平、天津、河间、承德、永平、朝阳、宣化十一府,因为手握兵权、负有拱卫京师之重责,故在有清一代一直是最重要的一个总督职位。

(5) 《曾国藩全集·奏稿》10,岳麓书社,2011年,第313页。

(6) 《曾国藩全集·书信》9,岳麓书社,2011年,第516页。

(7) 《曾国藩全集·奏稿》10,岳麓书社,2011年,第352页。

(8) 《曾国藩全集·奏稿》10,岳麓书社,2011年,第348页。

(9) 《曾国藩全集·家书》2,岳麓书社,2011年,第509页。

(10) 《曾国藩全集·奏稿》11,岳麓书社,2011年,第478页。

(11) 《曾国藩全集·日记》4,岳麓书社,2011年,第314页。

(12) 苏萍:《谣言与近代教案》,上海远东出版社,2001年,第131页。

(13) 梁章钜:《历代笔记小说大观:浪迹丛谈 续谈 三谈》,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56页。

(14)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福建师范大学历史系合编:《英国议会文件选译》,《清末教案》第6册,中华书局,2006年,第377页。

(15) 何晓明:《中华文化事典》,武汉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1157页。

(16) 王澧华:《曾国藩家藏史料考论》,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176页。

(17) 《曾国藩全集·奏稿》11,岳麓书社,2011年,第479页。

(18) 《湘乡曾氏文献》第7册,台北,学生书局1965年影印本,第4467页。《近代史研究》2003年第2期,近代史研究杂志社,第207页。

(19) 《曾国藩全集·奏稿》11,岳麓书社,2011年,第479页。

(20) 《燕京开教略》下篇,转引自解成编著:《基督教在华传播系年(河北卷)》,天津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29页。

(21) 《湘乡曾氏文献》第7册。

(22) 戚其章、王如绘编著:《晚清教案纪事》,东方出版社,1990年,第108页。

(23)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福建师范大学历史系合编:《美国对外关系文件选译》,《清末教案》第5册,中华书局,2000年,第70页。

(24)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福建师范大学历史系合编:《美国对外关系文件选译》,《清末教案》第5册,中华书局,2000年,第70页。

(25)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福建师范大学历史系合编:《美国对外关系文件选译》,《清末教案》第5册,中华书局,2000年,第72页。

(26) 《湘乡曾氏文献》第7册,转引自解成编著:《基督教在华传播系年(河北卷)》,天津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38页。

(27) 朱东安:《晚清政治与传统文化》,百花文艺出版社,2012年,第33页。

(28) 萧一山编:《清代通史》3,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536页。

(29) 《燕京开教略》下篇,转引自解成编著:《基督教在华传播系年(河北卷)》,天津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30页。

(30) 解成编著:《基督教在华传播系年(河北卷)》,天津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28页。

(31) 《燕京开教略》下篇,转引自解成编著:《基督教在华传播系年(河北卷)》,天津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30页。

(32) 《湘乡曾氏文献》第7册,转引自解成编著:《基督教在华传播系年(河北卷)》,天津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38页。

(33) 《曾国藩全集·日记》4,岳麓书社,2011年,第325页。

(34) 《曾国藩全集·奏稿》11,岳麓书社,2011年,第475页。

(35) 梁小进主编:《郭嵩焘全集》4,岳麓书社,2012年,第793页。

(36) 史念祖:《俞俞斋文稿初集》第3卷,第93~94页。转引自戚其章、王如绘编:《晚清教案纪事》,东方出版社,1990年,第111页。

(37) 曾麟书等撰,王澧华等整理:《曾氏三代家书》,岳麓书社,2002年,第618页。

(38) 《曾国藩全集·奏稿》9,岳麓书社,2011年,第295页。

(39) 《曾国藩全集·日记》4,岳麓书社,2011年,第325页。

(40) 《曾国藩全集·书信》10,岳麓书社,2011年,第288页。

(41) 《曾国藩全集·家书》2,岳麓书社,2011年,第525页。

(42) 《曾国藩全集·书信》10,岳麓书社,2011年,第302页。

(43) 《曾国藩全集·书信》10,岳麓书社,2011年,第318页。

(44) 《曾国藩全集·家书》2,岳麓书社,2011年,第527页。

(45) [美]柯文著,杜继东译:《历史三调:作为事件、经历和神话的义和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第16页。

(46) 赵春晨编:《丁日昌集》上,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98页。

(47) 《曾国藩全集·日记》4,岳麓书社,2011年,第358页。

(48) 《曾国藩全集·书信》10,岳麓书社,2011年,第299页。

(49) 罗澍伟编著:《引领近代文明:百年中国看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20页。

(50) 《曾国藩全集·书信》10,岳麓书社,2011年,第299页。

(51) 《曾国藩全集·奏稿》11,岳麓书社,2011年,第489页。

(52) 《曾国藩全集·书信》10,岳麓书社,2011年,第415页。

(53) 同上。

(54) 《曾国藩全集·奏稿》11,岳麓书社,2011年,第497页。

(55) 同上。

(56)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福建师范大学历史系合编:《清末教案》第1册,中华书局,1996年,第611页。

(57)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福建师范大学历史系合编:《英国议会文件选译》,《清末教案》第6册,中华书局,2006年,第25页。

(58) 陈恭禄:《中国近代史》,中国工人出版社,2012年,第207页。

(59) 《曾国藩全集·奏稿》11,岳麓书社,2011年,第493页。

(60) 《燕京开教略》下篇,转引自解成编著:《基督教在华传播系年(河北卷)》,天津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32页。

(61) 《曾国藩全集·书信》10,岳麓书社,2011年,第298页。

(62) [美]黑尔著,王纪卿译:《曾国藩传》,湖南文艺出版社,2011年,第202页。

(63) 《曾国藩全集·奏稿》11,岳麓书社,2011年,第494页。

(64) 《曾国藩全集·奏稿》11,岳麓书社,2011年,第495页。

(65) 《曾国藩全集·奏稿》11,岳麓书社,2011年,第493~494页。

(66)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福建师范大学历史系合编,陈增辉主编,郭舜平译:《美国对外关系文件选译》,《清末教案》第5册,中华书局,2000年,第32页。

(67) 《曾国藩全集·书信》10,岳麓书社,2011年,第415页。

(68) 《曾国藩全集·书信》10,岳麓书社,2011年,第408页。

(69) 《曾国藩全集·家书》2,岳麓书社,2011年,第530页。

(70) 曾纪泽:《使西日记(外一种)》,湖南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6页。

(71) 《曾国藩全集·奏稿》11,岳麓书社,2011年,第505页。

(72) 中华书局编辑部,李书源整理:《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7,中华书局,2008年,第2585页。

(73) 中华书局编辑部,李书源整理:《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7,中华书局,2008年,第2590页。

(74) 蒋廷黻编著:《近代中国外交史资料辑要》中,东方出版社,2014年,第81页。

(75) 《曾国藩全集·书信》9,岳麓书社,2011年,第397页。

(76) 事实上后来义和团运动,也没有多少“大师兄”是死于与洋人作战。秦晖先生对此有专文论述。

(77) 《曾国藩全集·奏稿》11,岳麓书社,2011年,第511页。

(78) 《燕京开教略》下篇,转引自解成编著:《基督教在华传播系年(河北卷)》,天津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37页。

(79) 《曾国藩全集·书信》10,岳麓书社,2011年,第324页。

(80) 《曾国藩全集·家书》2,岳麓书社,2011年,第527页。

(81) 《曾国藩全集·书信》10,岳麓书社,2011年,第305页。

(82) 《曾国藩全集·书信》10,岳麓书社,2011年,第305页。

(83)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福建师范大学历史系合编:《美国对外关系文件选译》,《清末教案》第5册,中华书局,2000年,第14页。

(84) 《曾国藩全集·奏稿》11,岳麓书社,2011年,第510页。

(85) 《清末教案》第1册,转引自解成编著:《基督教在华传播系年(河北卷)》,天津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46页。

(86) 《曾国藩全集·奏稿》11,岳麓书社,2011年,第510页。

(87) 《曾国藩全集·书信》10,岳麓书社,2011年,第325页。

(88) 《曾国藩全集·奏稿》11,岳麓书社,2011年,第514页。

(89) 顾廷龙、戴逸主编:《李鸿章全集30·信函二》,安徽教育出版社,2008年,第90页。

(90) 顾廷龙、戴逸主编:《李鸿章全集30·信函二》,安徽教育出版社,2008年,第73页。

(91) 梁启超:《戊戌政变记(外一种)》,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195页。

(92) 顾廷龙、戴逸主编:《李鸿章全集30·信函二》,安徽教育出版社,2008年,第92页。

(93) 《曾国藩全集·奏稿》12,岳麓书社,2011年,第37页。

(94) 《曾国藩全集·奏稿》12,岳麓书社,2011年,第42页。

(95) 《曾国藩全集·奏稿》12,岳麓书社,2011年,第74页。

(96) 《曾国藩全集·家书》2,岳麓书社,2011年,第533页。这封家书的日期有误,应该是写于初十日和十一日。见张晓川:《从中西电报通讯看天津教案与普法战争—兼谈曾国藩一封家书的日期问题》,载于《近代史研究》2011年01期。

(97) 《曾国藩全集·书信》10,岳麓书社,2011年,第317页。

(98) 《曾国藩全集·奏稿》12,岳麓书社,2011年,第87页。

(99) 《曾国藩全集·书信》10,岳麓书社,2011年,第391页。

(100) 吴永口述:《庚子西狩丛谈》,中华书局,2009年,第122页。

(101) 《曾国藩全集·奏稿》12,岳麓书社,2011年,第66页。

(102) 翁同龢著,翁万戈编,翁以钧校订:《翁同龢日记》第二卷,中西书局,2012年,第836页。查曾国藩当日日记,只有“坐见之客”几次之记载,并未提及翁同龢之名。

(103) 朱汉民、丁平一主编:《湘军7·日记·地方志》,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第323~324页。

(104) 《曾国藩全集·家书》2,岳麓书社,2011年,第564页。

(105) 《曾国藩全集·日记》4,岳麓书社,2011年,第366~368页。

(106) 曾纪泽:《使西日记(外一种)》,湖南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6页。

(107) 同上。

(108)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近代史资料编译室主编:《近代史资料专刊:义和团史料》上,知识产权出版社,2013年,第132页。

(109)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近代史资料编译室主编:《近代史资料专刊:义和团史料》上,知识产权出版社,2013年,第164页。

(110)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近代史资料编译室主编:《近代史资料专刊:义和团史料》上,知识产权出版社,2013年,第2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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