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嗜血的王冠
壹 遥远的传说
要讲述白发魔男伍子胥的复仇之路,吴国的历史是绕不过去的。吴国那段艰辛的建国史,就是吴人养成刚烈不屈、轻死好勇性格的根源所在。
话说很久很久,久得无数久以前,大概在公元前23世纪左右,有邰氏部落酋长有个女儿叫姜原,是三皇五帝之一的帝喾(音库)的正妻。一日,姜原MM出外郊游,偶然发现地上有个巨大的脚印,很好奇,就走近去认真观赏,看着看着她心中突然产生了一种奇怪的兴奋感,情不自禁伸出脚来踩踏下那个脚印。这一踏不打紧,姜原突然觉得全身颤抖,一阵暖流通过身体,充满异样的感觉。
结果事情大条了。姜原一回家,就发现自己居然怀孕了。姜MM很害怕,担心自己会背上淫荡的罪名,连忙跑去找族里的巫师询问。巫师作法通神了一番,回答说:“你本来是个纯洁的女孩儿,但是你踩踏了天帝的脚印,所以天意决定要你怀孕并生下这个孩子。”
十个月之后,姜原与大脚印的小孩出生了,是个大胖小子,长得肥嘟嘟的,一点儿不像天帝。
姜原认定这个婴儿是个怪物,把他扔到大街上,但经过那里的牛马发现他后,都吃惊地掉头就走,非但不踩他,连靠近都不敢。姜原于是又将小孩扔到山里,正巧赶上树林里有许多砍树的人,所以只好挪了个地方,把他扔在结了冰的湖面上。姜原心想,现在你这个怪物活不了了吧,没想到这时天上突然飞来无数大鸟,它们张开翅膀盖在婴儿身上,结成一个天然大被,为他保暖。姜原觉得这太神异了,就抱回来将这孩子养大成人。由于起初想把他扔掉,所以就给他取名叫弃。
这个故事显然是个神话,踩脚印都能生小孩的话,那还要男人做什么!原始社会男女关系混乱,人们就像兔子一样可以随意交配,孩子他爹比较难认定,事情说不清楚了,只好编一个神话来糊弄人。这样做还有一个好处,自己这一家乃是应运而生,老天爷的后代,自然可以高人一等当上天下之主。这样一来,那些老百姓们也只好抬起头来斜向上四十五度角羡慕敬仰乖乖听话的份儿了。
不管小朋友弃是不是什么神仙与人的杂交品种,但他却是个神奇的天才儿童。据说他从小精通植物学,经他种出来的桑麻、五谷都长得极为茂盛。长大后,他又开始考察山林、川泽、丘陵,研究不同土质和地势,最适合种植什么样的农作物。不久,弃就成为远近闻名的种植能手、农业专家,各地的粉丝都慕名前来,找他签名、请教。
当时尧帝执政,因遭受洪水的灾害,老百姓漂流失所,纷纷迁居到高地聚居。尧帝听说弃这个小伙子精于农业,于是专程拜访了他,并任命他为“农师”,教老百姓依山而居,随地造屋,建立村落,钻研耕种之道,带领大家共同致富,共创富裕社会。过了三年多,老百姓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脸上再也看不到饥饿贫乏的神色了。新任领导人舜帝于是将邰(今陕西省武功县西南)这个地方分封给他,号为后稷,赐姓为姬。
这位有着后稷称号的农业天才,正是农业民族周族的祖先,吴国的始祖。
后稷之后,到了夏王朝统治时期,周族又出现了另一位伟大的首领,公刘。
据《吴越春秋》记载,公刘这个人善良得有些夸张,走路都不践踏鲜嫩的野草,驾车时总是避开初生的芦苇。周族此时虽然和戎狄人比邻而居,也从事一些畜牧业,但种地毕竟是他们的老本行,所以公刘一心想重振周族传统的农业。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公刘努力奋斗,一天到晚忙个不停,四处巡行,考察耕田,因地制宜,种植庄稼,并率领族人经漆水、沮水,挺进渭河流域,伐取木材以供使用,使得周族出门的人有旅费,居家的人有存款。
后来,为了发展农业,公刘又带领着族人迁徙到了豳(音宾)邑(今陕西邠县)。《诗经·大雅·公刘》中记叙了公刘赶走豳邑原先的戎狄部落白手起家的全过程,翻译成现代文其大意如下:
好心的公刘,他不敢安居只顾忙。
忙着修田界,忙着谷进仓。
干粮预备好,用各种袋子装。
大家和睦美德扬。
弓箭齐武装,
盾牌、长矛、板斧手上晃,
迈开脚步向前方。
好心的公刘,察看了这块好地方。
选地人丁要兴旺,
建房要民心归顺又舒畅,
没有隐患来潜藏。
他一会儿上山坡,一会儿走到平原上。
腰里带着啥东西?
美玉和宝石,还有装饰的佩刀在装样。
好心的公刘,来到众多水泉边,观看平原的宽广。
他登上南边的山冈,
发现了个叫做京师的好地方。
京师之地多辽阔,于是搞起了房地产,要建经济适用房,
谈笑风生好热闹,到处闹嚷嚷。
好心的公刘,在京邑安家已停当。
走路轻快好繁忙,
叫群臣就座来入场。
待到宾主都坐定,命令开始祭先王。
把猪赶出来宰杀,用瓢舀酒浆。
有吃又有喝,公刘为君王。
好心的公刘,开辟土地宽又长,观测日影上高冈,
山南山北勘察忙,看看流泉去哪方。
把军队分成三组来驻防,洼地平地都测量,开出田地种食粮。
山的西面也丈量,豳人的土地真宽广。
好心的公刘,在豳开始建屋房。
横渡渭水河,开办采石场。
房基墙脚都修筑,欢歌笑语盖屋忙。
住在皇涧岸,面向过涧边。依山靠水地块好,定居大众人丁旺。
这首诗写得很清楚了,这是周族的一次大规模武装殖民。公刘先生赶走了当地土著,抢得了豳邑这块好土地,所以各族的人都跑来买房买地投靠他。周族的兴旺发达就是打这时候开始的。
从这段传说我们可以看出,后稷和公刘时代正是中国农业文明发源的时期。这个时候的古埃及,大概处于底比斯王统治时期,全国正在大规模地修建金字塔。而稍晚一些的古巴比伦文明,农业民族闪族正当兴盛。不久,汉谟拉比大帝颁布了人类第一部较完备成文法典《汉谟拉比法典》。
贰 红鸟衔丹书,孔雀东南飞
公刘九代之后,大概在商王朝统治时期,周族又出了一个出色的首领叫做古公亶父。当时,游牧民族薰鬻族(戎狄的一支)很嚣张,经常出兵攻打周族。古公亶父送去了犬马牛羊,狄人不满足,又来侵扰;古公亶父又送去皮帛、珠宝,狄人还是不答应。
古公亶父问:“你们到底想要什么?”
狄人回答:“想要你的土地,搞房地产啊!”
周人很生气,都想奋起反击赶跑侵略者。
古公却说:“作为一个好干部,是不会因为这本应养育人民的土地,来危害这块土地所养育的人民的。现在戎狄前来侵犯,目的是为了夺取我的土地和百姓。百姓跟着我或跟着他们,有什么区别呢?百姓为了我的缘故去打仗,牺牲了他们的父子兄弟,我又有何颜面做他们的君主呢?我实在不忍心这样干。”
说完他便带领族人离开豳地,翻越梁山,到岐山脚下居住。
但是豳邑的老百姓们就是想跟着古公混,这样体贴的老大,到哪儿去找啊!于是他们扶老携幼,带着炊具,死皮赖脸的非要投奔古公。
其他部落听说古公这么仁爱,也有很多来归从他。于是古公就废除了戎狄的风俗,营造城郭,建筑房舍,把民众分成邑落定居下来。一年之后建设成为一座小城,两年之后建设成为一座大城,岐周的老百姓也增长到了建国初的五倍。
这一段上古的历史出自《史记·周本纪》和《吴越春秋》。在这里面,古公亶父被描写成一个尊重生命,爱惜百姓,不惜放弃自己富贵的慈爱领袖,但是咱们仔细想想,上古时代关于土地和人口的争夺是否真的如此温情?《诗经·大雅·公刘》里已经描写得很清楚了,豳邑这块地方原先就是古公的老祖先公刘从戎狄人那里抢来的。由此可见戎狄人之所以要攻打古公他们,只是想要回自己的土地。所以我看这个历史事件八成只是古公的政治秀,其实是因为打不过戎狄,所以才迁到岐山,投靠强大的商朝,以寻求保护。《竹书纪年》中有载:“(商王)武乙六年,邻迁岐周。命周公亶父,赐以岐邑。”可见岐邑这块肥美的土地乃是商王朝赐给周人的封地。商王之所以要这么做,就是为了利用已经被戎狄化了的周人去对付桀骜不驯的戎狄人,乃是驱狼斗虎之计,不过他们这着棋下错了,驱狼斗虎最后变成了养虎为患。后来周族越来越强大,结果反客为主,灭掉商朝取而代之了。《诗经·鲁颂·宓宫》载:“后稷之孙,实维大王。居岐之阳,实始翦商。”说得更是清楚之极,古公率民住在岐山阳,就开始准备实力剪灭殷商了。
事实上,古公所处时代,正是世界农业文明和畜牧文明矛盾日益冲突的时代。周族与戎狄的冲突,以及同时期希腊与特洛伊的战争,实际上都是这个矛盾激化的结果。
矛盾冲突的结果,农业文明最终取代了畜牧文明,成为世界文明的主流。
说了大半天周朝的发家史,大家纳闷了,这书写的不是吴国吗,怎么老扯这些没用的东西。其实呢,吴国虽然处在水网密布的江南,但它的创始人,却是从陕西周族离家出走的俩倒霉孩子。
据《史记·周本纪》和《尚书·帝命验》记载,古公亶父有三个儿子,长子名太伯,次子名仲雍,少子名季历。季历娶太任氏为妻,生了一个儿子名叫昌。太任临产时,有一红色小鸟衔丹书飞来,停放在太任产房门上,书上预言这个叫昌的神奇宝宝将为周族取代商王朝,成为天下之主。
又是一个帝王神话,我看这八成是季历玩的鬼把戏。
不管是不是季历搞的鬼,反正就因为这个所谓的“圣瑞”,让古公对这个小孙子另眼相看,宠爱有加。他说:“能够复兴大周王业的人,大概就是我们小昌了吧!”因而将少子改名为季历。
所谓历,就是嫡的意思。按照宗法制,季历不是嫡长子,本来是没有继承君位的资格的。古公在这个时候说这样的话,改这样的名,这意思已经昭然若揭了。
在这种情况下,太伯和仲雍两兄弟发挥了大公无私的伟大情操,他们借口入深山采药,带着族人逃到荆楚南蛮之地(今江苏浙江一带,那时候还属于蛮荒之地,古老的百越民族生活在此),文身断发,以表示自己不能在宗庙主持祭祀。
文身断发,太伯和仲雍两兄弟还真是表现得决绝啊,头发也不要了,刺青也刺上了,把自己装扮成流氓老大一般,硬是不想要那个恶心的继承权了。
“文身断发”实际是什么意思呢?据《史记集解》载:“常在水中,故断其发,文其身,以像龙子,故不见伤害。”这说的是东南民族百越的习俗,断发是为了方便在水中活动,因为要经常潜水,捕捉鱼虾,头发太长,很容易被水中水草缠绕导致溺水身亡。文身以像龙子,则是一种图腾崇拜,借文身来保佑自己,在水中打鱼时能减少伤害。龙子应该是水中捕猎的高手,类似鳄鱼。
看来那时候百越族还处在生产力水平极低的原始社会。老百姓大多以渔猎为生,农业对他们来说,是个无比新鲜的东西。
就这样,走了俩哥哥,季历正式当上了周王,改称王季,而他的儿子昌就是日后那个鼎鼎大名的周文王了。
对于这件高尚得有点离谱的让国事件,至圣先师孔老夫子是这么评价的:“泰伯,其可谓至德也已矣。三以天下让,民无得而称焉。”泰伯即太伯,两字通假。三让意为:泰伯出走一让天下;古公死后不回来奔丧,以便让季历继承王位二让天下;季历死后也不回来,以便让姬昌继承王位三让天下。
意思是:“泰伯,那可以说是具备至高无上的品德了。三次让出天下,老百姓简直找不出恰当的语言来赞美他。”
敬仰得都找不出恰当的语言来赞美他了,看来孔子绝对是太伯的狂热粉丝、铁杆拥趸。
就因为孔子的这句话,后世儒家对太伯的行为也推崇备至,如晚唐著名诗人陆龟蒙在《和袭美太伯庙》中就曾写道:“故国城荒德未荒,年年椒奠湿中堂。迩来父子争天下,不信人间有让王。”
也许是我这个人心里太阴暗,“不信人间有让王”,我还真就是不相信太伯是心甘情愿让出王位的,这不但违反人性,还违反了当时的社会生产条件。太伯让国这件事发生在商朝末年,此时,中国早已是个发达的奴隶社会了,国君这个最大的奴隶主拥有大量财富和各种特权,这么好的事儿,太伯怎么会说让就让呢?
要是这事儿发生在三代以前的尧舜时期,那我还相信几分,因为那时候的氏族领袖过的比老百姓还不如呢!
退一万步,那太伯的觉悟本来比较高,人家天生就比较大方,但这里还有一件事情说不通:要知道当时周族正处于需要扩充实力同殷商王朝作战的时候,太伯和仲雍这时候带着族人离去,无疑会使周族的实力受到削弱。就算太伯宁愿把国君的位子让给季历,他也完全没有必要逃到千里之外,到对于周人而言自然环境十分恶劣的荆蛮之地去。他们完全可以留在本部落内部协助季历,这才符合周族的大局利益。
所以,我认为,在这段语焉不详的上古记载之中,隐藏着一段极其残酷而惊人的历史:为了争夺王位,周族内部太伯、仲雍等部族联合起来,同季历的部族发生了一场惊心动魄的部族争斗,甚至是战争。季历的部族最终取得胜利,将太伯、仲雍部族赶出周地。
只有这样,才能比较合理地解释太伯和仲雍为什么要不远千里,带着族人迁徙到那鸟不拉屎的蛮荒之地去——失败者总是要逃得越远越好的,否则胜利者迟早会打过来斩草除根的,那样可就死定了。
太伯和仲雍逃到了荆楚蛮荒之地后,肯定也经过一番艰苦的争斗和厮杀,最后,当地的百越族土著被周族人收服,太伯于是在这里自立为君,国号句吴(跟句践一样,句为吴语发声词头,无实际意义),简称吴(今江苏省太湖旁边的无锡、常熟一带)。从此,吴地的老百姓在周族的教化下,在渔猎之外,也开始从事农业起来。
为什么太伯要将自己的国号定为“吴”,一种说法认为:“吴”字其实就是“鱼”字,在中国古文中,鯱、五、鱼、吴四字为同音字,那时太湖一带,河道纵横交错,初民们以渔猎为生,泰伯和百姓便把鱼作为“图腾”,乃至国号。吴地崇鱼、喜鱼的习俗传至今日,每逢过年,家家门上贴挂鱼图,以示年年有余,在房门上贴挂“鲤鱼飞跃图”,以示“鲤鱼跳龙门,全家交好运”。
但是根据《吴越春秋》记载,太伯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跟他一起逃亡的弟弟仲雍又名吴仲,而太伯没有子嗣,所以将国号定为“吴”,以让自己的弟弟继承君位。
另据《史记·周本纪》记载,仲雍除了名吴仲外,还有一个名字叫虞仲。今天江苏常熟还有座虞山,据说就是虞仲死后所葬之地。
此外,今天江苏的泰兴和泰州就是因为曾是泰伯的属地,所以才有这个泰字的,据说太湖的名字也是打这儿来的。
稍早一些时候,希伯来部落酋长摩西率领他的人民,从已居住了四百三十年的埃及出走,进入流着奶与蜜的迦南地(今巴勒斯坦),开创了信奉一神的犹太教。这件事与太伯仲雍出走吴地似乎有着惊人的巧合。
叁 谦让是一种美德
吴国的历史,从这里开始就默默无闻了,历西周一世及春秋时代的前半部分,史书对吴国的记载,都是简而又简,除了历任国君的名字,吴国好像被这个激荡的时代遗忘了一般。
太伯的后人也是周族大家庭的一分子,为什么数百年来他们都不和中原各国联系交往呢?是交通不便?还是吴国的世系根本就是伪造的?这里面留给了大家巨大的想象空间。
可是到了公元前584年左右,吴国突然崛起,开始在春秋舞台上崭露头角。吴国的第十九代君主寿梦像个幽灵一般横空出世,自称为王,四面侵略,先是攻打晋国的小弟郯国(今山东省郯城县北),后又侵扰楚国的小弟“州来”(今安徽凤台县),搞得大家晕头转向:这家伙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以前咋没听说过。
在大家都比较晕的时候,晋国先从混乱中回过神来,向吴国派出了一个特殊的使臣,那就是在晋楚争霸中起了决定性作用的重要人物巫臣。他将中原先进的车战之法带到了吴国,并教唆吴国和晋国一起对付楚国。
这就是晋国的远交近攻之策。这一招太妙了。楚国在晋吴的联手摧残之下,霸业渐衰,从此再也无法专心用兵中原,陷入了两线作战的困境。
吴王寿梦在位二十五年,也跟楚国打了足足二十五年的仗。正是在他的手里,鸟不拉屎的吴国开始日益强大起来,给日渐沉闷的春秋霸局增加了一支朝气蓬勃的生力军。
公元前561年,吴王寿梦病危将死。他有四个儿子,分别叫诸樊、余祭、余昧、季札。其中季札学问最好,人品也最好。所以寿梦想让他当自己的接班人。
寿梦这一点就做得不对了。古公当年希望将王位传给小儿子季历,那是因为商朝末年周族的宗法制度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但是到了春秋末年,周朝的宗法制已经形成了一个行之有效的系统了。总的来说,周朝宗法制中注重嫡长子继承制比较于商朝时注重血统关系的亲亲制度而言,还是有它的先进性的。这样做能杜绝诸子和诸弟的继承权,从而解决了王位继承中因名分不定而产生的祸乱纷争,从而规范统治阶级内部的权力分配,保证统治阶级内部的稳定和团结。
正因为周礼的嫡长子继承制有利于封建制度的稳定与发展,所以周代各诸侯大都严格地遵循。凡是跟这个制度较劲的人,大多没什么好下场。从前的一代霸主齐桓公正是因为违背了它,所以晚节不保,落得个凄凉而死的可悲结局。
寿梦好像完全不懂得这一套,非要把国君的位子传给小儿子季札。这说明周礼在吴国没有一丁点儿生存的土壤。多年不与中原来往,原先的周族后人早已被当地的蛮夷土著给同化了。
作为当事人,季札对这件事的看法却出乎了大家的预料。小伙子虽然生长在蛮夷之地,但从小就对周礼十分向往,那觉悟可不是一般的高,所以当他一听说父亲想要让自己当王,就死活也不肯答应。他说:“天下间周礼最大,怎么能因为父子之间的私情而干犯礼法呢?我不能当王,谁让我当王我就跟他急!”
季札觉悟高,本应继承王位的寿梦嫡长子诸樊当然也不能落于人后。他说:“你不当,我更不能当!当年周太王古公亶父认为周文王圣明,想把王位传给少子季历,我们的祖先太伯因而让贤逃到荆蛮之地,建立了吴国,而周王朝得以兴盛。我身为太伯的光荣后代,一定要继承先人的优良传统,退位让贤,离开宫廷,去乡下种地!”
两个人你谦我让,吵个不停,病得晕乎乎的寿梦头更加疼了:这俩小子谁也不肯当王,那我辛辛苦苦建立的基业谁来给我发扬光大呀!不行,我得想个办法。
寿梦终于找到了一个绝妙的方案,他说:“别争了!诸樊,你来当王,不过你要答应老爸一句话,这国君的位子一定要按照你们四兄弟的次序传下去,直到传给季札为止。”
说完这个遗嘱,寿梦已经耗尽了所有的心力,这个开创吴国霸业的一代雄主,就这么双腿一伸,死了。
寿梦死后,诸樊还有吴国的百姓还不肯放弃,一个劲地要求季札来当最高领导人,季札被他们搞得心烦意乱神经衰弱,一气之下离家出走跑到乡下种田去了,死活不肯回来。他还说:“求求你们了,饶了我吧,我真的不想当你们的国君!”
大家无奈,只好放弃,诸樊正式当上了吴王。
吴王诸樊当上国君后一心只想干一件事儿,那就是跟楚国拼命,倒不是因为真跟楚国有什么深仇大恨,而是他想在激烈的战争中把自己的命给拼掉,这样一来季札就能早点上台了。
可是这事儿怪了,无论诸樊打仗怎么轻死犯勇,他就是死不了。诸樊急了,开始故意怠慢鬼神,不事祭祀,仰面对天,祈求速死。
公元前548年,诸樊终于如愿以偿,要死了。临死之前,他对继任者二弟余祭留下遗言:“一定……一定要把国家传给季札。”说完就死了。
余祭于是找到季札,死活要把延陵(今江苏武进市)封给他,好让他熟悉政务,为当王作准备。
季札无奈,只好从乡下回来当官,因为他的封地在延陵,所以世人都尊称他为“延陵季子”。
余祭当上吴王后,不但老和北边儿的楚国开战,还经常攻打南方的越国,就想学他大哥一样想早点死掉,好让季札早点上位。
公元前544年,吴国又去攻打越国,抓到一个俘虏,砍了他的双脚,派他去看守船只。一次余祭去战船上视察工作,喝醉酒后就在船上休息,没想到那个越国俘虏趁机偷偷爬了过来,解开余祭的佩刀,将余祭给暗杀了。
余祭死后,吴王位传到了三弟余昧手里。余昧知道自己下面就该轮到季札了,便又将季札任为国相,大事小事都交给他,以便他尽快当上吴王。
季札怕余昧死得太快,将那该死的王位留给自己,便建议余昧交好中原,不要动不动就打仗。余昧答应了。
于是,在吴王余昧继位不久,季札就开始对中原各国进行了一系列的友好访问,这一连串的外交活动,不但让吴国度过了几年安定团结的平静时光,还让季札在列国之中声名鹊起,成为和当时齐国晏子、鲁国孔子、郑国子产还有晋国叔向等人齐名的大贤。
肆 使臣的荣耀
可以这么说,季札是中国春秋时期唯一的文化使节,在世界外交史上也是第一个从事此一活动的外交人物,所以此事乃是春秋文化外交史上的一个重点,必须好好地介绍一番。
季札访问的第一个国家,是鲁国。
鲁国是个二等国家,在国际事务中并不重要。然而由于它是周朝标志性人物周公旦的封地,继承了周朝文物典章的正统,特别是在春秋社会大动荡时期,始终以礼乐之邦著称,是中原文化荟萃之地。季札选择这个国家作为他国事访问的第一站,是有其深意的。
经过数十天的跋涉,季札终于来到鲁都曲阜,见到了鲁国执政叔孙穆子。穆子很欣赏季札,两人相谈甚欢。季札提醒穆子说:“你要小心啊!我听说君子应该选贤择能,而你这个人心眼虽好,却不善于用人,再不注意的话祸患迟早会降临到你的头上。”
季札的话后来真的应验了,六年后,也就是鲁昭公四年(前538年),穆子被自己宠信的家臣竖牛幽禁,活活地饿死在了家中。
季札和穆子聊完天后,又提出要求,说想见识一下闻名已久的周乐。
所谓周乐,就是周朝大圣人周公旦所制作的礼乐,是周礼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包括虞、唐、商、周各代乐舞。这些都是周天子的礼乐,在吴国这样的偏远国家根本听不到,而鲁国沾了周公的光,应有尽有。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这周乐就相当于现在京剧、歌剧之类的高雅音乐,不像流行歌曲,没有一定文化水准的人根本欣赏不了。
季札之所以突然要求欣赏周乐,一则是为了表示自己向往中原文化,不是一个普通的乡下人,而是一个有理想有追求的文艺青年;二则是为了显摆一下自己的博学多才和艺术修养,从而打响自己的知名度。
一句话,季札想红啊!所以他想靠周乐来炒作一下自己,同时借此提高吴国的国际地位。
季札首先欣赏了“革命歌曲”《周南》和《召南》。
周朝的歌曲有两种,一种叫弦歌,一种叫徒歌。弦歌有伴奏,徒歌没有伴奏。《周南》和《召南》是《诗经》的头两篇,属于弦歌,所以都有伴奏。因为这两篇乃是周礼奠基人周公旦和召公自北而南从岐周传到江、汉之地的,所以名为《周南》和《召南》。
季札摇头晃脑地品评起来:“美哉!瞧这歌词写的,多好哇!周朝的王业开始奠定基础了,还没有完成,然而百姓还是勤勤恳恳没有怨言。”
果然是牛人,闻弦歌而知雅意。
鲁国人碰到了知音,大喜,接着又为他演唱了《邺风》《鄘风》和《卫风》。邺、鄘、卫这三个国家的地方本来是殷纣王畿,后来都并到了卫国之中。
学问深厚的季札又一下子猜中了正确答案,他说:“美哉,渊乎!忧而不困者也。我听说卫康叔、卫武公的德行就像这样,这大概就是《卫风》了吧!”卫康叔、卫武公是卫国的两个著名君主,康叔是周公的弟弟,开创了卫国的基业,武公则曾经在褒姒之难中帮周平王赶走过犬戎,两人算是卫国革命先辈。
鲁国人接着又为他演唱了《郑风》。
季札皱着眉头说道:“美哉!但是它琐碎得太过分了,百姓是不能忍受的。这大概就是郑国要先灭亡的原因吧!”
郑国民风开放。《郑风》大多都讲的是男女之间情啊爱啊之类的琐事,有关政治极少。按照孔夫子的说法,那叫做“郑声淫”。所以季札认为,这靡靡之音就是亡国之音。郑国风化如此败坏,迟早是要亡国的。
季札的这个看法就有点片面了,其实郑国之所以灭亡,和它的地理位置有重要关系。处在晋国和楚国这俩大火药桶子中间,那能有它的好吗?
“叮咚,答对了,加十分!”鲁国人夸奖季札一番,又接着为他演唱《齐风》。
季札忍不住大声叫起好来:“美哉!泱泱乎!这是大国的音乐啊!作为东海表率的,大概就是姜太公的国家吧?嗯,这个国家前途不可限量。”
鲁国人接着又为他演唱了《豳风》《秦风》《魏风》《唐风》《陈风》《小雅》《大雅》《颂》等一系列诗经歌曲,季札不管三七二十一,全都美哉美哉一番,完了又要求观赏舞蹈。
鲁国人被季札高昂的兴致烦到不行,但又不好意思被人家说小气,只好继续满足他的好奇心和表现欲,接着配合下去。
周乐中的舞蹈可不像现在的蹦迪,可以随便乱跳,那可都是严格规定了动作和伴奏的祭祖舞,跳错了不但会被人耻笑,而且有辱先王,问题十分之严重。从前齐国大夫高厚就是在一次诸侯会盟中跳错了舞,而被晋国盟主认为“有异志矣!”导致列国联兵攻齐,齐国差点被灭了。
这么好的学习机会,季札又怎么肯放过呢?
鲁国人于是为季札先表演了《象箾》《南籥》。
所谓象,就是象舞,属于一种军舞,舞者手执武器作战斗状,是一种十分威武雄壮的舞蹈。所谓箾,其实就是乐器中的古箫。所以《象箾》就是一种以箫伴奏的军舞。
所谓籥,是一种类似于笛子的乐器,《南籥》就是以笛伴奏一种文舞,其动作庄严肃穆,舒缓大气。
这两种舞蹈分别歌颂的是周文王的武功与德行。所以季札评价说:“美哉!犹有憾。”意思是说周文王虽然德被万世,但没有剪灭殷商,所以仍有遗憾。
鲁国人接着为季札又表演了《大武》。
《大武》乃是歌颂武王伐纣的舞蹈。舞者头带冠冕、手持朱盾玉斧而舞,是一种大气磅礴充满了王者之气的舞蹈。季札因而称赞道:“美哉!周朝兴盛的时候,大概就像这样吧!”
鲁国人接着为季札表演了《韶濩》。
《韶濩》乃是歌颂商汤的舞蹈。韶,即绍,意为继承发扬;濩,即护,意为防护。所以这个舞蹈歌颂的是商汤能防护人民,继承发扬大禹的功业。
所以季札又评价说:“圣人之弘也,尚且还有惭愧,可见当圣人不容易啊!”意思是说商汤虽然是个圣人,但商汤攻打大禹建立的夏朝属于以下犯上,这样做是不对的。季札属于周族,自然对周朝的夙敌殷商没啥好印象。
鲁国人接着为季札表演了《大夏》。
《大夏》是歌颂大禹的舞蹈。大禹勤劳天下,日夜不懈,所以此舞演员均头戴毛皮帽子,袒露上半身,下身穿着白色短裙。右手持野鸡毛,左手持乐器,八人一行,边唱边舞,颇为质朴、粗犷。季札因而称赞说:“美哉!勤劳天下而不自以为是,除了大禹,还有谁能做得到呢?”
鲁国人接着为季札表演了《韶箾》。
《韶箾》是歌颂虞舜的乐舞,也就是后来孔老夫子听了味觉失灵三个月品不出肉味的那首名曲,季札听了以后反应也不小,他热烈鼓掌说:“功德达到顶点了,伟大啊!像上天没有不覆盖,像大地没有不承载。盛德到达顶点,就不能再比这更有所增加了。观止矣!若有他乐,吾不敢请已!”成语“叹为观止”典出于此。
鲁国人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好家伙,你终于欣赏完了,得咧,俺们知道你厉害啦,收工吧!
季札得意洋洋地站起身来,迎接着鲁人敬佩的眼光。他红啦!他真的红啦!伟大的吴国大圣人,他继承了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周公旦和吴太伯这一刻灵魂附体!季札一个人,他代表了中国礼乐悠久的历史和文化!在这一刻!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他不是一个人!!
要说季札后来能当上孔子的偶像那还真不是盖的,不但诗经中十五国的音乐和三代的舞蹈他都懂,还能从这些音乐舞蹈之中听出看出国家兴衰的征兆来,妙语珠连,议论风生,从而一下子轰动了整个周朝文化界。要知道,身为一个远离周朝文明中心的蛮夷来客,季札能有如此深厚的学养和历史知识,那是多么的不容易。
著名乐评人季札在鲁国的“表演”大获成功后,紧接着又跑去齐国拜访东方第一大牌心灵导师晏子。那时候孔子还只是个八岁小孩,所以晏子名气最大。适时齐国刚刚经历崔庆之乱,政局还不是很稳,季札因而提醒晏子说:“您赶快交还封邑和权力吧。我看齐国还会继续乱下去,你只有懂得放弃,才能明哲保身,免于祸患。”晏子听了他的话,不久就交出了权力。
季札的话后来真的又应验了。十二年后,也就是齐景公十六年(前532年),齐国四大家族田、鲍、栾、高打起了内战,晏子因为保持中立而没有受到牵连。
天下第一乌鸦嘴季札离开齐国后,接着又去“祸害”郑国。他和郑国的第一贤人子产相见恨晚,两人互相交换“定情信物”,季札给了子产一块白绢大腰带,子产回赠他一件麻布衣服。子产真小气!
季札没有得到心仪的礼物,十分不爽,于是他又乌鸦嘴道:“郑国的执政者奢侈,祸难将要来临了!政权必然落到您的手中。子为政,慎以礼,不然,郑国将败。”
后来的事儿不用说都知道了,季札的乌鸦嘴一向都是很准的,三十四年后,也就是郑献公十三年(前510年),郑献公逝世,儿子声公胜即位。正在这时候,晋国六卿强盛了,屡屡侵夺郑国领土,郑国开始衰落。
季札离开郑国后,又接着北上来到卫国,与蘧瑗、史狗、史鳅、公子荆、公叔发、公子朝等卫国小贤(知名度没有晏子、子产等人高,所以只好称为小贤)谈得很投机。季札说:“嗯,卫国有很多贤能的君子,不会有什么祸患。”
季札好不容易不乌鸦嘴一回,偏偏他这嘴巴却是好的不灵坏的灵。后来,卫国流亡太子蒯聩作乱,把卫国搞得乌烟瘴气。在这次内乱中,孔子的高徒子路也被卷了进去,在格斗中帽缨被打断。他明知风险,竟停止战斗说:“君子死而冠不免。”为了保持帽子的完整,他竟将帽缨重新扎上,也将自己的小命拱手送给了敌人。
季札离开了卫国又西去拜访中原的盟主晋国,路上经过戚城(卫邑,今河南濮阳市东北)。当地的行政长官孙林父为他接风洗尘,击磬奏乐,没想到季札却一点儿不领情,说:“不高兴!我听说变乱而没有德行,必然遭到杀戮。不久前你把你老大卫献公给驱逐出境了,虽然后来又把他接了回来,但你始终是有罪的啊。你现在的处境,就好比一只燕子在帐幕上筑窝,危在旦夕。害怕都来不及,你居然还有心思寻欢作乐?唉,你叫我怎么说你哟!”
孙林父听了这番话,吓出一身冷汗,从此一辈子都不敢玩儿音乐了。
季札这一路埋汰了不少人,最后遭到他“毒手”的是晋国。在那里,季札拜访了晋国三大家族的族长赵文子赵武、韩宣子韩起和魏献子魏舒,说:“这三家比较牛,晋国的政权最后八成要落到他们手里!”
三家分晋都给他预见到了,看来季札蛮有政治远见的啊,这样的人不当吴王,可惜了。
季札在晋国还交到了一个好朋友,那就是晋国的大贤臣叔向。临别时,季札语重心长地对叔向说:“小心呀,晋国政权将要归于私家。你这个人喜欢坦率直言,一定要多长个心眼,让自己免于祸难。”
季札就是这么一个人,他一向认为:当一个臣子很难,当一个好臣子更难,当一个好国君就越发的难了,所以,他宁死不肯接受王位,好像那是刀山火海一般。
季札出使列国时,曾经路过徐国(今江苏省北部徐州一带)。徐国国君看到季札佩戴的宝剑,心里十分喜欢,一直把玩,想要又说不出口。熟悉先秦历史的人都知道,吴越之地的兵器铸造业十分发达,所谓吴钩越剑,那里出产的刀剑名冠天下。这一把吴国公子的佩剑,那肯定不错。
徐君对季札的剑起了“贼心”,季札看在眼里,自然心知肚明,但作为尚在出访途中的外交使臣,没有佩剑在当时是很严重的外交失礼,所以他也只得不动声色地将心中对徐公的暗许埋下,离开了徐国。当季札从晋国回来的时候,徐君已经等不及死掉了。世事无常,真的是令人难以预料。
季札很伤感,他来到徐君的墓前,但见寒风冽冽,墓前的一棵枯树随风颤动,沙沙作响,更添几分萧索。季札叹了一口气,解下身上的佩剑恭恭敬敬地挂在墓前的枯树上,黯然道:“老哥啊,这把剑我已经心许给你了,你虽然死了,但这把剑还是你的,来,收下吧!”
“延陵季子兮不忘故,脱千金之剑兮带丘墓。”这就是古代君子之间的友谊,质朴情真,淡雅如水,但是千金一诺——即使那个“诺”的对象已经死去,即使那个“诺”只是一个谁也不知道的“心许”,但君子坦荡荡,承诺了就要做到。有时候,古人的高风亮节确实让我们这些骄傲自私的现代人感到惭愧。
季札、晏子、子产、叔向以及稍晚一些的孔子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批开始独立思考的知识分子、学者、思想家、哲学家,也就是史书上所谓的贤人。在他们的努力下,中国民本思想开始萌芽,理性之光从愚昧和迷信的层层包裹中冲决而出,中国文化第一次从蒙昧走向文明,从重神惧鬼走向人文关怀。而与此同时,古希腊的毕达哥拉斯、赫拉克利特、泰勒斯、阿那克西曼德、克塞诺芬尼等一大批著名的思想家哲学家也正著书立说,为西方哲学和自然科学的蓬勃发展夯下了坚实的理论地基。
伍 到底谁来当王
季札回到吴国后,没多久,吴王余昧死了。这一次,无论按照先王寿梦的遗命,还是按照吴国的民心,都应该轮到季札来做国君,但季札又一次跑了,他说:“我不愿做国君,早就说得很明白了。人世间的富贵名利,对于我而言,不过就是秋风过耳,引不起我任何兴趣。”
他于是逃回了自己的封地延陵,说什么也不出来了。
要说起来季札可比他老祖宗太伯牛。太伯那是三让王位,季札却是四让王位——这一下子季札可要名扬千古了,首先孔老夫子就带头做了他的粉丝,曾在季札墓前题了“呜呼!有吴延陵君子之墓”的十字碑文,至圣先师都表态成这个样子了,后世历代的贤人们便也跟着孔子一起对季札大加称颂起来,说他是天下君子的楷模,应为千秋万世所顶礼膜拜。比如说唐代著名诗人吴筠就写过这样一首诗:
太伯全至让,远投蛮夷间。延陵嗣高风,去国不复还。
尊荣比蝉翼,道义侔崇山。元规与峻节,历世无能攀。
——《高士咏·太伯延陵》
您瞧瞧,历世都无能攀了,这评价,多带劲!
季札是带劲了,吴国的王位却没了着落。本来大家说好了,寿梦的儿子们依次继位,为的就是把季札推到最高领导人的位子上去。现在季札说什么就是不肯当王,那这该死的王位要传给谁好呢?
这就是不采取“嫡长子继承制”的恶果了。按照这个制度,王位应该由寿梦长子诸樊继承,然后再由诸樊长子公子光继承,这样按规矩来,就一点事儿都没有。可是现在诸樊非要让弟弟传,结果传来传去传没影了,这可如何是好?
这个时候余昧的儿子公子州于站出来了,他说:“先王有令,兄死弟继位,一定传国给季叔叔。季叔叔现在不想当国君了,可是我想,我老爸吴王余昧是兄弟中最后一个当国君的人。现在他死了,我理应代其为王。”
吴人无奈,只好立州于为君,号为吴王僚。
这下子诸樊的儿子公子光不乐意了:你爹的位子是我爹传过去的,这是按照“兄终弟及”的传法,现在季叔叔不想当国君,这方法行不通了,就应该按照“嫡长子继承制”这种传法——从爷爷那算起,我才是正宗的嫡长子嫡长孙,这王位应该是我的才对!
公子光越想越来气,于是就有了阴谋夺位的想法,这也就有了我们前面讲的公子光阻挠吴王僚任用伍子胥的前事。
既然不能和平选举领导人,那只好用暴力解决问题了!
所以,为了不让这件事破坏他筹谋已久的计划,公子光找到吴王僚,说:“伍子胥劝大王您兴兵讨伐楚国,不是为了吴国,而是为了他自己报仇,请大王不要采纳他的建议。”
吴王僚一听,也是这么个理儿,于是就不再为伍子胥兴兵伐楚,也慢慢疏远了他。
伍子胥是个聪明人,他一下子就看出了这其中的奥妙。
这个公子光有异志!
于是伍子胥主动找到吴王僚,说:“我听说作为诸侯,应该专心处理政事,不凭意气用事,非到万不得已,不能轻开战端。现在大王身居高位,诏令威严,如果为了我一个普通平民而出动军队,在国家上说不过去。所以,我请求大王不要为我兴兵,让我去乡下种地,了此余生吧!”
吴王僚本来就怕麻烦,现在见伍子胥如此识相,大喜,马上命令赐给伍子胥阳山之田百亩,让他去好好种地,争取做个勤劳致富的好农民。
伍子胥于是和王孙胜在阳山当起了农民。公子光知道后大喜,连忙带着礼品去拜访他。
公子光一见面就说:“伍子胥,你知道我为什么找你吗?”
伍子胥点点头,诡谲地笑了。果然不出所料,在这个看似谦卑的年轻公子的胸中,充满了勃勃的雄心与欲望。
那么好,一切如你所愿,就让我俩的复仇之火,燃遍整个吴楚大地吧!
于是伍子胥一字一句地说道:“只要替我复仇,我会帮助你得到你想要的一切!”
公子光大笑:“好,够直率!我想当吴国的王,你可有好计划!”
“这好办,找个黑社会干掉王僚就是!”
“黑社会?”
“没错,我这儿正有一人,可成此大事!”
“何人如此厉害?”
“大侠专诸!”
陆 刺客养成计划
专诸,又名设诸,吴国堂邑(今江苏六合)人,是伍子胥逃亡途中结交的一个屠夫,按照《东周列国志》的说法,专诸此人“状如饿虎,声若巨雷,不畏强御,平生好义,见人有不平之事,即出死力而为”。当时专诸正在与一个古惑仔打架,将要扑向对手之时,其怒火之盛,气势之猛,似乎一万个人也不可抵挡,但他老婆一声呼喊,他就立即像个小猫咪一样掉头回去了。
伍子胥因而问:“你一个大男人,怎么这么听女人话,难道你就是传说中的‘妻管严’?”
专诸说:“不要说得那么难听嘛!你看看我,玉树临风,男子气概十足,像个没用的笨蛋吗?我专诸虽然屈身于一人之下,但必能出头于万人之上。”
伍子胥认真地打量起了专诸的相貌,只见此人高高的额头,幽深的眼睛(头脑冷静,智商指数高),虎一样的胸脯,熊一样的脊背(四肢发达,攻击力强),虽然长得比自己要稍微差那么一点点,但也算是一个智勇双全的好汉,于是和他八拜为交,偷偷认下了这个小弟,希望日后能有大用处。
壮士多为屠狗辈!
公子光听了伍子胥的介绍,大喜,连忙叫伍子胥带路,他要好好地认识一下这个威猛而又多情的传奇人物。
公子光把自己的“悲惨遭遇”向专诸哭诉了一通,说:“是上天让您来辅助我这个失去了依靠的孤子啊。”
专诸道:“有话好好说,何必要这样采取暴力行动,破坏安定团结呢?”
公子光问:“好好说?”
专诸回答:“公子你何不委派一个心腹大臣到王僚面前从容进言,陈述先王的遗命,婉转地表达你的意愿,使他知道王位本应归属于你呢?”
公子光摇了摇头说:“王僚这小子素来贪利忘义,他依仗自己的势力,一心只想往上爬,从来不知道谦让这两个字是怎么写的,跟他好好说话根本没有用,所以我才访求能够共患难的才勇之士,用另一种方法来让他明白此中的道理。而这个才勇之士,就是兄弟你和伍先生了!”
这就是要王僚死!既然不能和平选举领导人,那只好用刺客解决问题!
专诸迟疑了一会儿,道:“好,我明白了,士为知己者死,那我专诸为你搭上这条性命就是!公子,你下命令吧!你要王僚是这么死呢还是那么死呢还是怎么死呢?”
公子光沉吟道:“现在我也没有一个很成熟的想法,头疼啊!先生您可有好计策?”
专诸答:“杀一个人很难,杀一个防护森严的国君更难。我们一定要找到一个能顺利接近他而不会引起他怀疑的万全之策才行。夫鱼在千仞之渊,而入渔人之手者,以香饵在也。想要暗杀王僚,必先投其所好,才能接近于他,然后在其警戒心最低的时候,奋然一击,则大事可成矣!”
公子光说:“这好办,王僚这个人好吃,是个美食家来的。”
专诸问:“那他最喜欢吃什么呢?”
公子光说:“他喜欢吃鱼,尤其喜欢烧烤鲜鱼。”
专诸突然站了起来,说:“太好了,专某告辞!”
公子光急了:“话还没说完呢,你去哪儿?”
专诸笑道:“你不是说王僚喜欢吃烤鱼吗?我去太湖学做烤鱼去,三个月后,我请你们吃全鱼宴!”
就这样,专诸丢掉屠夫这个没有前途的职业,跑到太湖岛上跟吴国著名烹饪专家“太和公”学烤鱼去了。
三个月后,专诸从厨师专业技校学成归来,已经烤得一手好鱼。公子光吃了是赞不绝口,对伍子胥说:“专诸这家伙还真厉害,短短三个月就从一个屠夫成功转型成一个出色的厨子了,怎么样,我们该下手了吧?”
伍子胥回答说:“大雕之所以难抓,是因为它有强壮的翅膀,所以要搞定它,最好的办法就是先剪除它的羽翼。我听说王僚有个儿子叫做公子庆忌,此人筋骨若铁,万夫莫当,手能抓飞鸟,力能格猛兽,更糟的是,这个公子庆忌整天跟在王僚的身边,寸步不离,我们根本没有机会动手。另外我还听说王僚有两个强大的胞弟掩余、烛庸并握兵权。有这三个人一天,我们就永远不可能杀得了王僚。所以,公子要除掉王僚,必须先干掉这三个倒霉孩子,否则,即使我们侥幸得手,公子您这国君也当不安生!”
伍子胥这一番分析真是够透彻,公子光服了。于是他先按兵不动,一面积极准备,一面安心坐等良机。
第二年,也就是王僚八年(前519年),吴公子光率兵攻打楚国小弟州来,楚司马薳越率领楚国和手下一帮附属国的军队前往救援,两军在钟离(今安徽凤阳东北)相遇,这时楚国令尹子瑕突然病死,楚军士气低落,遂按兵不动。公子光说:“楚国手下小弟虽多,但都是被楚国逼来的小国,同伙而不同心,不足为惧。如果我们分兵攻打他们中最弱的胡、沈、陈三国,他们必然首先逃跑。此三国一败退,这帮乌合之众必定军心动摇,如此楚军必败。”吴王僚听从了他的意见。
七月二十九日,两军在鸡父(今河南固始县南)展开了大决战。公子光使出分兵诱敌、先攻虚弱的战法,派三千死士为敢死队,先冲乱胡、沈、陈三小国的军队,然后以主力三个整编军突然发起强攻,在后趁乱掩杀,三国败逃,吴军俘虏了胡、沈两国的君主和陈国的大夫夏啮。紧接着公子光又故意释放了几个敌军俘虏,让他们奔逃到楚军阵中,大喊:“我们的国君死了!咱们全完了!”而吴军在后擂鼓发起了最后的冲锋,楚联军大溃败。
看来公子光还真是一个人才,而有才能有野心的人都是不安于现状的,他们渴望权力,渴望成功,即使这个成功需要流血作为代价。
同时,避居在郹邑(今河南新蔡县)的楚故太子建的母亲,因怨恨平王废逐她的儿子,也引吴兵入郹,将藏在郹邑的楚国宝器一掳而空。楚司马薳越追赶吴兵不及,众将劝薳越拼死进攻吴国,或许可以侥幸取胜,将功赎罪。薳越仰天叹道:“我是赔了夫人又折兵,还有什么颜面再见大王,我死了算了!”说完就在薳水(今湖北京山县西汉水东岸)边自缢而死。
经此一役,楚人惧怕吴国到了极点,日夜担心吴军攻来。新任令尹囊瓦于是加修国都郢城,将郢都扩建为三个城池,分别称纪南城、郢城和麦城(就是关羽败走的那个麦城),三城以“品”字之形,互为犄角。囊瓦自以为其城坚池高,牢不可破。
其实平王任命的这个囊瓦胆小无能,根本不是宰相之才。当时的楚国贤臣沈尹戊因而嘲笑他说:“子常(囊瓦字)当政不懂得为百姓谋福利,就知道挖沟建墙。没了民心,别说三个城,十个城也挡不住吴国的虎狼之师!”
果然,第二年,吴楚的边境又发生了冲突。导火索就是楚边邑和吴边城的两帮太妹,她们为了争夺边境桑林的桑叶采摘权大打出手,结果楚国的太妹不是吴国太妹的对手,很多人被抓花了脸撕破了裙子,她们的家人气不过,就带着这些受伤的太妹去找吴国太妹的家人吵吵,吴国人出言不逊,楚国人吵不过人家,一怒之下杀了几个吴国人扬长而去。
吴国人很生气,后果很严重,他们冲到楚边邑杀了对方全家。
楚边邑的守将大怒,后果更严重,发兵攻打吴国边城,把全城老弱全部杀死。
吴王大怒,后果更加更加严重,他派公子光讨伐楚国,连破楚邑巢和钟离。楚人只好又连连筑城迁民,全国闹得鸡犬不安。
公子光连胜楚国,在吴国百姓中威望大增,他抢班夺权的筹码又增加了几分。
而楚平王听说二邑被灭,心中更是害怕,最后忧惧成疾,在楚平王十三年(前516年)一个寒冷的冬夜里病死了。楚太子珍继位,改名为轸,是为楚昭王。他的老师费无忌也跟着鸡犬升天,得以和令尹囊瓦、左尹郤宛同执国政。
至此,吴楚的冤仇越结越深,越结越浓,浓重到连鲜血都化解不开了。
伍子胥听说狡猾的楚平王不通知自己一声就偷偷死了,捶胸大哭,终日不止。他好恨,为什么这家伙死得这么快,让自己不能亲手报杀父之仇。——还好,费无忌这个小人还没有死,还有机会杀了他以告慰父兄在天之灵。
伍子胥觉得自己要加快复仇的步伐了,要不然时间一长,费无忌也死了,自己就真的要抱憾终生了。他苦思三夜,终于想得一个妙计,找到公子光说:“公子,你成大事的机会到了!”
“此话怎讲?”
“今楚王新丧,公子何不劝吴王僚乘机发兵伐楚,遣开掩余、烛庸、庆忌这三个手握兵权的吴王爪牙,这样我们就可以趁国内空虚以图大事了!”
“这个办法是不错,但有一个致命的漏洞,我才是三军主帅,这等大事王僚那小子肯定也会派我去,我都不在吴国了,如何能成事?”
“如此就得委屈公子您一次了,您可以在上朝的时候故意摔个跤,把腿摔瘸了,这样就不用出征了!”
“你的意思是……苦肉计?”
“没错!”
“高,实在是高!好,就这么办!为了王位,别说让我摔瘸个腿,就是把腿摔断了我都愿意!”
于是在王僚十三年(前514年),吴王借楚国国丧派公子掩余、烛庸带兵包围楚国的六、灊二邑,派季札出使晋国,观察诸侯的动静。谁知楚国派奇兵绝其后路,吴兵被阻不能回国。吴王僚忙派公子庆忌去郑、卫二国求援。至此,王僚的心腹全被遣开,公子光的机会终于到了。
柒 鱼肠剑
天才的冶炼大师、铸剑之鼻祖、重量级武器专家越国欧冶子曾采赤堇山之锡,若耶溪之铜,经雨洒雷击,得天地精华,为越王允常打造出了五把青铜宝剑,包括三把长剑湛卢、纯钧、胜邪(又名盘郢),两把短剑鱼肠、巨阙。这五把宝剑乃是春秋时代青铜铸剑的巅峰之作,其中每一把宝剑背后都有一个惊心动魄的传奇故事。公子光早有不轨之心,所以他这些年来一直在暗中寻访一些神兵利器,这五把盖世宝剑就有三把为他所得,其中就包括刺客的终极武器——鱼肠剑。
鱼肠这个名字,据北宋科学家沈括在其著作《梦溪笔谈》卷十九“器用”篇载:“鱼肠即今蟠钢剑也,又谓之松文。取诸鱼燔熟,褫去胁,视见其肠,正如今之蟠钢剑文也。”此剑是因为剑身上的花纹犹如弯弯曲曲的鱼肠而得名,但另一个说法则认为由于它小巧得能够藏身于鱼腹之中,故而得名。
不管是哪种说法,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鱼肠剑应该是一把小巧锋利的青铜匕首,小巧则容易藏匿,锋利则足以穿透厚厚的盔甲。
据《越绝书》记载,鱼肠剑铸成后,善于相剑的薛烛被请来为它看相。薛烛的相剑本领如同通灵一般,立刻感受到了鱼肠剑中所蕴藏的信息,因此说鱼肠剑“逆理不顺,不可服也,臣以杀君,子以杀父”。
看来,这把剑自诞生之日起就注定了它嗜血与暗杀的宿命。
现在真的是万事俱备了,行动三人组于是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召开了一个秘密会议,行动负责人公子光默默地从怀里取出那把鱼肠宝剑,郑重其事地递给专诸。
三人默默对视,一切尽在不言中。
密室内死一般的寂静。
好一会儿,专诸才接过宝剑,缓缓抽出,但见幽暗的密室内顿时寒光闪耀,刺得大家睁不开眼。
伍子胥忍不住拍手赞道:“好一把宝剑,竟能自放奇光,难道神物有灵,欲饱饮王僚之血乎?”
专诸心里却在想:确实是一把好剑,拿回去给老婆切菜一定很快。
公子光笑道:“那可不,这可是本公子的压箱底宝贝,杀人灭口、居家旅行之必备武器。”
专诸道:“王僚的死期到了,他的两个弟弟被困在楚国,季札又在外出使,没有了这些绊脚石,此时行动,胜算甚大。但是我家上有八十岁老母,下有八岁小儿,所以请光哥允许我回家见他们最后一面。”
公子光抬起头来,说道:“你放心地去吧,从今以后,你的老母就是我的老母,你的儿子就是我的儿子,你的老婆就是我的老婆!啊,不对,最后一句请自动忽略。”
专诸回到家中,跪在母亲面前,不言而泣。
母亲道:“我们全家受公子恩养,总有一天是要报答的。忠孝岂能两全?你快去吧,不要挂记我。你能成此大事,垂名后世,娘我死了都有面子。”
专诸犹依依不舍,因为他明白,这是他们母子的最后一面了。
母亲长叹了一口气,说:“我渴了,你给我去外面井里打口水来。”
专诸奉命去打水,回来后,却发现母亲不在屋内,他老婆告诉他:“娘回卧室休息去了,你不要吵醒她。”专诸的心里突然产生了一种不祥的预感,忙跳窗而入,只见老母早已在卧室里自缢身亡了。
《汉书·地理志》言“吴越之君皆好勇,故其民好用剑,轻死而易发”,看来这句话说得果然没错,不但吴越的古惑仔是如此,就连渔丈人、浣纱女、专诸母亲这样的老弱妇孺也都不弱于人后。
专诸大哭了一场,草草办完丧事,辞别妻儿,来见公子光。公子光十分过意不去,安慰了一番,等专诸收拾好心情,大家开始作最后的部署。
伍子胥道:“公子何不今日就请王僚来吃饭,只要他肯来,事情就成功了一半了。”
公子光笑道:“王僚这个好吃鬼,有好东西我怎么能不给他预备一份呢?你给我在暗室内准备三百死士,我要好好招待一下我这位兄弟。”
安排妥当,公子光连忙亲自动身前往宫内,请王僚去参加自己精心准备的鸿门宴:“大王,好消息,我这儿最近新来了一个太湖大厨,烤鱼功夫一级棒。小弟不敢独享,因此特请大王驾临寒舍品尝美味,您吃了绝对不会后悔。”不后悔才怪!
王僚虽然好吃,但智商却不低,公子光野心勃勃,所谓宴无好宴,此去必然凶险万分,答应吧,怕对方玩阴的,不答应吧,又怕激化双方的矛盾。纠结了好一番,王僚最终还是决定冒险去一趟,但是他在赴宴之前也做了万全的准备:
第一,从宫门到公子光的家门口,沿途列兵守卫,五步一哨,十步一岗,别说一个刺客了,就是一只苍蝇,也别想靠近王僚半步。
第二,进了公子光府第后,王僚的亲信侍卫,布满堂阶、席位、左右,这些大内高手,一个个手操长戟,腰佩利刃,哪个敢稍有异动,所有家伙就一齐招呼下去,将他砍成肉酱。
第三,王僚穿上了只有出征时才用的三层棠铁之甲,把自己像个粽子一样严严实实地包起来,就算万一刺客接近自己,也伤不了自己半分,何况王僚经常去健身房锻炼,本身就武艺高强,力大如牛,寻常十几个壮汉根本不是他的对手。
如此严密的防护,王僚就不信了,天下之间能有人杀得了自己?对方若敢在宴席上有所不轨,他就借机将公子光之党一网打尽,省得自己日后提心吊胆怕这怕那。
看来这该死的吴王也不是那么好当的啊,时时刻刻都要防备别人干掉自己,连吃个饭也没办法安生,怪不得那个季札死也不肯接受王位,宁愿跑到乡下去当土财主。
至此,继承人问题这颗在吴国潜伏了多年的定时炸弹,终于被点燃了引信,一场江湖仇杀式的王位之争就此展开。
捌 夜宴
这天晚上,全副武装的吴王僚兴师动众地来到公子光府第。命运的宴席开始了,先上酒和前菜,可有一点,所有的服务员必须在堂下搜身,检查没有携带危险品才能膝行上前,再由两旁的武士押着献上酒菜。这些可怜的服务员脖子上都架满了剑,别说爬起来行刺了,只要你胆敢抬头看一眼大王的芳容,就二话不说砍掉你的脑袋,让你去给阎王爷上菜去。
王僚如此小心谨慎,专诸是如何下的手呢?别急,他自有办法。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什么事儿也没发生,喝得微醺的王僚开始有些放松警惕了:看来本王真的是忒紧张了一点,寡人帅气逼人,英明神武,谁敢杀我?
这时候公子光开始按计划演戏了,只见他突然抱住双脚,面做痛苦之状:“哎唷,我的伤脚又开始痛了,这个挨千刀的郎中,技术真烂!大王您等一下,我进去把伤处重新包扎一下,待会儿再来陪您接着喝!”
王僚不疑有他,笑道:“王兄请自便。”
公子光一瘸一拐地走了出去,回到秘密基地,那里挤着一大帮全副武装的小弟,专诸凑上前来,沉声道:“老大,该我上了吧!”
公子光拍了拍专诸的肩膀,说:“去吧,阿诸!记住,此次行动只许成功不许失败,如果失败,我会被军事法庭制裁,你会被当场击毙。”
“光哥,如果我成功了呢?”
“如果成功,我会成为新的王,你还是会被当场击毙。”
“我晕,不过请老大放心,我早就有献身革命的心理准备了。我,不是一个普通的小弟,而是一名刺客,杀人是我的使命,被杀是我的宿命。”
“好,我果然没有看错人。我的身体,就是你的身体。”
专诸默默地将鱼肠剑藏进烤鱼的肚子里,端鱼出门,回头说了他生命中的最后一句话:“照顾好我七舅姥爷和他的外甥女!”
到了该上主菜的时候了,专诸捧着他的宝贝鱼,来到堂前,旁边的武士上下其手,将他的身上搜了个遍,还不放心,又让他换上一身别的衣服,这才押着他膝行到王僚席前。
顿时,扑鼻的鱼香充满了整个宴会厅。王僚忍不住俯下身来,长长地吸了一口气,叹道:“好鱼啊好鱼,寡人得尝如此美味,死亦无憾!”
专诸脸上突然露出了一个诡异的笑容,猛地从鱼腹中抽出匕首,一剑正刺在王僚的胸口,势大力沉,直贯三层坚甲,透出背脊。真好专诸,真好“鱼肠”!
王僚难以置信地看着自己的鲜血从胸前狂涌而出,洒在他和专诸的身上,再流到案上,将那面前那盘该死的烤鱼染成一片殷红。
与此同时,无数的剑戟也刺穿了专诸的身体。专诸用尽最后的力气,猛扑上前,将身上的剑戟又顶入王僚的体内,鲜血飞溅起来,飘舞在空中,犹如晚霞一般艳丽。
两个千疮百孔的身体撞倒席案,重重地摔在了地上,眼见着是都活不成了。
专诸成功了,他完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成为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刺客。在失去意识之前,他想起了心爱的光哥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我,尔身也。”
而王僚在失去意识之前,脑海中闪过的最后一句话却是:“居然想到把匕首藏在鱼肚子里面,他娘的还真有创意!”
正所谓:胆小的怕胆大的,胆大的怕不要命的。唉,王僚处处谨小慎微,最终还是死在了不要命的恐怖分子手里。总之一句话,人在江湖漂,哪能不挨刀,在道上混,总有一天要还的。
血,到处是血,很多人都来不及做后继反应,被这惊人的场面给镇住了,而后,一时间大乱。公子光的一干小弟趁势杀出,将这些没头的苍蝇来了个一锅炖,然后拥着公子光登车入朝。公子光把所有的文武百官聚集起来,历数王僚之罪,又假惺惺地说道:“王僚背义自立,人神共愤,这次我将其诛杀,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季叔叔出气,这王位本来就应该是他的,等他回来,我们就拥他为王,大家觉得如何?”
这不过就是说得好听。公子光明知道季札不可能趟这浑水,所以才故意这么说,来掩饰自己的弑君之罪,到时候季札回来一推托,这王位不还是他公子光的?群臣不是傻子,当然心知肚明,但这会儿还有谁敢反对,一个个只好顺水推舟认了就是。
公子光安定下来群臣,又开始广散财帛赈济贫民,大家觉得这公子光当国君和王僚当国君也没啥不同,自己还落了不少好处,也就都接受了这个现实,没人肯帮王僚出头了。
等局势稍稍稳定了一些,公子光便厚葬了革命烈士专诸,并将其子专毅封为大夫,也算是还了专诸的这份大人情。相传,无锡市内大娄巷的专诸塔,就是当年公子光替专诸造的优礼墓。
至于那把改变了公子光一生命运的“鱼肠剑”,却被认为是一件不祥之物,被永远地函封于一个宝匣之内。或许是为了纪念这一段惊心动魄的历史吧,据说公子光即阖闾死后,还将鱼肠剑作为陪葬品之一,和他一起长埋在了地下。
说起来,伍子胥这个白发魔男真的改变了不少人的命运,而专诸就是这些人中最典型的一个。要不是因为伍子胥,专诸或许还仍是吴国乡下一个普普通通的屠夫,守着老婆孩子安安静静地过完下半辈子。也就是因为碰到了这个该死的白发小子,专诸改变了他一生的命运,以血肉之躯,搏杀了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吴国之王!匹夫一怒,血溅五步,舍得一身剐,天王老子一样也能拉下马来。专诸用他的生命,为后世所有的侠客好好地上了一堂理论课:天下间没有什么强权是不可以挑战的,即使是一介草民,也可以干出惊天动地的大事来。历史证明,不畏强权,是中国人骨子里的优秀品质。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没有什么不可以。
最后再说句题外话,专诸这次精彩绝伦的刺杀行动,甚至还改变了中国人的饮食文化。食物装盘是有很多讲究的,所谓“鸡不献头,鸭不献掌,鱼不献脊”,请客吃饭,主人绝对不能将鱼的脊背对着主宾,谁知道你会不会突然从鱼腹中抽把手枪出来干掉人家。说笑了,其实鱼腹之肉,刺少肉嫩,味鲜美;脊背有鳍,刺多,肉质硬,不如腹部肥美。把鱼腹对着客人,这才是吃请应有的礼节。另外,如今太湖附近有一道名菜,叫做“松鼠鳜鱼”,又名“吴王鱼炙”,相传就是当年专诸送给王僚的那道丧命菜。据说后人为敬仰专诸,还奉专诸为厨师的先祖。旧时候常有厨民到专诸墓前祭祀,祈求自己做的饭菜能像老祖宗做的鱼炙一样美味可口,客人见了连命都可以不要。
在线阅读网:http://www.yuedu8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