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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女巫”“活”在许多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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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女巫”“活”在许多国家

是神降下的什么愤怒?
是泪水中涌出的何种邪气?
让恶魔折磨无罪的人,
还用盲目的爱和无知的情,
将毒害的瘟疫撒向地球,
侵染世人纯洁的内心。
——斯宾塞(Spencer)的“缪斯之泪”
同胞们:鞭打她!杀掉她!绞死她!
正义:正义在何方?快来阻止这无端的暴力吧!
索耶妈妈:一群地痞无赖——
几个满手鲜血的刽子手!开始摧残我!
这到底是为什么?
正义:天哪!你这告密者!你是罪恶之源吗?你竟去虐杀年老的妇人!
告密者:年老的妇人?她是来自阴间的母猫!她是一个女巫!
为了证实她的身份,我们在她的茅草屋上点了把火。但她却发疯般地冲进去。
好像邪灵在用火药驱赶她。
让她进去。
——福德的“艾德蒙顿的女巫”

灵魂可以在脱离躯壳之后继续存留在人世间,这种观念在人们心中由来已久。人们追求永生的神圣希望,曾经是人类理性所拥有的最重要的精神安慰和最大的文明成果。虽然救世主并没有告诉我们,但我们内心仍然会存在着这种永生的信念。今生今世的所有人生体验都会使我们更加坚定地相信并守护着世上存在因果报应的想法。在人类文明的洪荒时代,这一充满神秘色彩的信念成了一系列迷信行为和思想的母体,这些迷信行为和思想又成为新的源泉,流淌出贻害世人的血腥与恐怖。在欧洲历史上,有大约两个半世纪的时间,一直为这种思想阴霾所笼罩。人们相信,不仅离开躯体的灵魂穿梭于人间,参与世人之事,而且人们在残害同族时也能够请求妖魔鬼怪的帮助。

把无法解释的东西妖魔化

一场罕有的瘟疫席卷了整个欧洲,人们恐惧极了,都认为自己难逃厄运。他们感到再也无法确保自身以及财产的安全,并把这一切归结为无法逃脱的魔王及其徒众的阴谋。在这样的时代,所有的天灾人祸都被认为是女巫作祟。如果狂风暴雨破坏了粮仓,人们会觉得是女巫在施展巫术。如果有牲畜因疫病而死,如果某人的四肢染上了疾病,如果死神意外带走了一位亲人,所有这些都被人们看做是附近某个相貌奇丑的老巫婆的妖法所致,而绝不会被看做是上帝对世人的惩罚。无知愚昧的人看到了癫狂和不幸的她,便指认她就是女巫。从此,人们经常说起“女巫”一词,以至于这个词流传极广。在法国、意大利、德国、英格兰、苏格兰及遥远的北部地区,人们不但热衷于谈论这个话题,甚至对它有些狂热。

在之后连续许多年里,出现在各国法庭上的案子几乎都与巫术相关,而其他种类的犯罪几乎被人们忽略了。这种残忍、荒唐而没有任何根据的巫术妄想症夺走了无数不幸人的生命。在德国的许多城市平均每年有600人因为这个幻想中的罪名而被杀害,如果周日(因为人们相信巫术在周日无法施展)不算在内的话,那么每天都会有两人因为这个罪名丢掉性命。关于这一点,在下面会有更为详细的叙述。

摩西戒律(1)中有这么一句非常有名的经文:“你接受不了一个女巫活在这个世界。”很多有良知的人因为对这句经文的误读而误入歧途,而且还在不断升级,如果说他们的迷信之前还只是处在一个比较温和的阶段的话,那么现在他们正试图用孤独而又略带凄凉的怒火来加热催化他们的迷信,还想将之熊熊燃烧。自古以来,人们都在想尽办法试图与超自然的神对话,希望通过它们研究未来,试图解开未来之谜。在摩西时代,出现了这样的事情,江湖骗子抓住人们轻信于他的弱点,谎称有神灵赋予力量,进而侮辱了真正的上帝所特有的崇高尊严。因此,摩西根据神的旨意出台法律来惩治这样的罪犯。但他颁布的法律和中世纪那些迷信偏执狂所认为的不一样。

按照权威人士的解释,这个希伯来(2)词汇后来被译为“venefica”和“witch”,意思大概是投毒者及女预言家、占卜家或符咒涉猎者。然后,现代意义上的女巫却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不过也标榜自己能够预测那些可以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带来不幸的未来事件。这种能力必须亲自和魔王本人通过白纸黑字达成明确的协议,而且还要在协议上面用血来签字后才能获取。按照协议,女巫、男巫均须放弃洗礼,将自身不朽的灵魂出卖给魔王,值得一提的是,这个协议中是找不到可以赎回灵魂的附加条款的。

大自然中有很多很多难以理解的奇怪现象,直到今天,科学以及哲学也没能解释清楚。在人们对自然规律不甚了解的前提下,就将会难以解释,无法理解的现象归结于超自然的力量。而今,那些涉世不深的人也能够理解以前智慧超群的奇才想不通的事情,小学生也知道为什么站在高山上仰望天空有时能看到三四个太阳同时现身,为何一个旅者的身影能够被复制成一个很大很大的倒置重叠身影,形成一个看似“佛光”的影子。

大家都知道在自己生病时脑海里曾经出现过的一些好玩的奇怪游戏;大家也都知晓忧郁症患者会看见一些幽灵或者是幻影一样的东西。有的时候可能还会出现这样的情形——感觉自己就是一个茶壶。是科学掀开了这层神秘的面纱,赶走了那些笼罩在我们先辈脑海里的稀奇古怪的想法。而今将自己当做狼的人不再被活活烧死,而是被送去医院接受治疗。但在捉拿女巫非常盛行的年代,将自己当做狼的人往往会被架在火刑柱上活活烧死。大地、空气和海洋的形成一度被当做是妖魔鬼怪频频出没使然,现在大家都知道了这简直就是无稽之谈。

在更加深入地追溯有关巫术的历史之前,我们可以先猜猜僧人们是怎么荒唐地将魔鬼的教义进行拟人化的。我们先了解一下事件是怎么发生的,再搞清楚是谁赋予了女巫摧残折磨自己同胞的力量,还骗走了她们的灵魂。人们对魔鬼往往是这样一个认知:身体庞大、畸形,是一个长着犄角、一条尾巴、两只蹄子和有着一对龙的翅膀的幽灵。在早期,僧人们常常通过“奇迹剧”以及“神秘的宗教仪式”将这个奇形怪状的魔王搬上舞台。在这种舞台表现形式中,魔王是一个可以和现代哑剧中的小丑相提并论的重要人物。大家不仅可以看见魔王被圣人棍棒痛打,而且还能够听见他凄惨大叫着一瘸一拐地离开,之后还会看到他被一个力大无穷的隐士袭击致残……人们在这一过程中能找到乐趣。圣敦斯坦处置魔王的常规手段是将一把钳子烧得火红后夹它的鼻子,让它的惨叫声在山谷里回荡。这一不同寻常的处置方法使得圣敦斯坦声名远扬。

有的圣人当着恶魔的面就唾弃,让恶魔气恼万分;有的圣人是将它的尾巴一段段地剁掉,不过剁掉的尾巴还会再次长出来。由于大家都记得魔王捉弄过他们以及他们祖先的那些诡计,因此这些圣人“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做法大快人心。人们认为魔王处心积虑地用他那隐形的尾巴来阻挡人们的去路,当路人抬腿试图迈过去时,可恶的魔鬼还会猛摆尾巴,故意将路人绊倒在地。

在人们的脑海中,魔王不仅酗酒成性,而且贪杯之后还会呼风唤雨,大兴其害,搞得人们不得安宁,破坏人们的果园、虔诚教徒的谷仓以及宅基地。更让人气愤的还有,魔王还不停地诅咒人们。人们还认为,魔王在漫长的冬天向人们吐着人们肉眼看不见的唾沫,而且还乐在其中。玩够之后,魔王自己去酒店,叫上酒店里最好的饭菜大吃大喝。更可气的是,恶魔付给酒店的钱第二天清晨还会全部变成石头。有的时候,他还会伪装成巨型公鸭躲在芦苇丛中,用那种可怕的怪叫声将累得四肢乏力的路人吓得魂飞魄散。读者可能还记得彭斯(Burns)为“魔王”而写的诗句,这首诗记载了魔王的恶行:

在那个寒风萧萧的夜晚,
苍穹上一片星光。
湖泊上你陡然出现,
吓得我魂飞魄散。
你如同一片杂草丛生的树林闯进我的视线,
刮起猖獗的寒风呼啸而过。
我挥舞着手里的棍棒,
一根根头发木桩似的直立着。
在肆虐的狂风中,
你“嘎嘎”地叫着,
展翅而飞,
仿佛是一只绿头鸭。

在广为流传的民间故事里,人们总是把魔王描绘成一个丑陋无比、无耻之极、荼毒生灵的怪物,经常用各种荒诞的把戏来捉弄无计可施的人类。弥尔顿(Milton)大概是首位较好地刻画过魔王的人,但是他描写的魔王荒诞至极。在他的笔下,魔王有着超群绝世、傲然不凡的威武之态,这样的特征描述在弥尔顿时代之前是绝无仅有的。其他作家描写的魔王形象都是怪异无比,到了弥尔顿的笔下,魔王不只是荒诞怪异,而且还多了让人畏惧的特征。关于这一点,僧侣们把自己伪装成浪漫主义者,因为把魔王塑造得尽可能恐怖正是他们所希望的。但他们刻画出来的魔王撒旦却毫无威武之态,恰恰相反,这个撒旦仅仅是一个丑陋而又矮小的魔鬼。他诡计多端,却轻而易举就被识破。不过,有一位现代作家却说,这种素材也有其严肃的一面。

作为一个印度人供奉的神灵,当它被从宝座上搬下来,放置于博物馆中,在光天化日之下供人参观时,它就不再被当做神。人们只会觉得它长得可怕,神情滑稽,荒诞可笑。但当它又被放回到原来阴暗的神庙中去时,我们又会随之进入对历史的追忆中去。无数人在这个祭坛上流血牺牲,无数人倒在其战车之下。那种让我们觉得可笑的感觉瞬间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让我们感到憎恶和恐惧的感觉。因此,如果以为从前的迷信只是一种疯狂的推测,那么就会惊诧于现实中有的病人那种语无伦次的胡说八道。当我们知道了巫术信仰是万恶之源的时候,当我们明白了这些惊世骇俗的误解之后,这些误解就应该僵死了,可我们却发现它依然在这个社会当中对人产生作用。它甚至会使一些非常聪明和温顺的人犯谋杀罪以及那些与谋杀的罪名类似的罪行。它还会使知识渊博的绅士和漂亮动人的淑女受到牵连而葬身于火刑柱上或者是绞刑架上,无论是男女老少都有过这样的劫难。这时,所有其他的感觉都瞬间消失了,只会对如此荒谬的事情也能发生感到惊讶,只会为这样的谎言也能够如此广为流传而感到滑稽可笑和羞愧。

公众刺巫人借机行骗

在战争时期国内长时间争端不止,谬论丛生,还四处弥漫。猎巫者马修·霍普金斯(Matthew Hopkins)在当时非常出名。这个可恶的家伙于1644年住在艾塞克斯(3)的曼宁特里镇,由于在几个不幸的女巫身上找到魔王的记号,马修·霍普金斯从此名声大振。他在这个案子中表现出的非凡能力为自己赢得了好名声。他也因此而备受鼓舞,于是开始考虑尝试一些新方法。在当时不长的一段时期内,只要有人谈到艾塞克斯的什么地方有女巫,马修·霍普金斯一定会亲自到现场,凭借他所掌握的和“此类牲畜”(他这样称呼女巫)有关的知识来帮助法官。名气增加之后,他还被尊称为“捉巫将军”。他在诺福克、艾塞克斯、汉汀顿和索塞克斯等地到处寻找女巫。在短短一年的时间里,让60个不幸的人被绑在了火刑柱上。而他用来证明女巫身份的办法竟然是“投水”。更可怕的是,詹姆斯国王对这种方法还推崇备至。这在他的《论对魔鬼的信仰》一文中有记载。验证时,将嫌疑人的手脚交叉捆绑着,具体来说,是将“嫌疑人右手的大拇指和左脚的脚趾捆绑在一起,左手的大拇指和右脚的脚趾捆绑在一起”之后,用一条大床单或者是一条毯子将她们裹起来,然后把她们仰面朝天地放在河流或者池塘上。如果她们沉下去了,说明她们是无辜的,她们的亲朋好友将得到安抚;如果她们漂浮在水面上,说明她们犯有巫术罪,她们将被活活烧死。事实上,将包裹好的人轻轻地放到水面上,通常是不会下沉的。

还有一种证明身份的方法是让她们背诵主祷文和上帝的教义。其结果是,她们都没办法一字不差地进行背诵。如果出现了漏字或者是背得不流畅,背得不够连贯,都会被认为有罪,而当时是没有多少人能够准确无误地背诵主祷文和上帝的教义的,背诵时漏字或者不连贯那是很容易出现的情况,因此人们惶惶不可终日。还有人认为,女巫很少哭,即便哭也不会超过3次,而且女巫哭时右眼不会流眼泪,眼泪只会从左眼中流出来。很多人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只能强忍折磨和摧残。有的地方证明一个嫌疑人是不是女巫的办法是称她的体重,然后将之和《圣经》的重量进行比较,如果嫌疑人的重量比《圣经》的重量重,她就能被无罪释放。此种方法对职业猎巫者来说,要人道多了。而霍普金斯始终认为,针刺和投水才是最好的验身方法。

霍普金斯以前经常在两名助手的陪同下像一个要员一样行走在各地,住的总是当地一流的客栈,花的也总是公款。到每一个城镇,他都会先收20先令的费用,用做他的差旅费及伙食费,而且不管是不是找到了女巫,他收的这个钱都是不退的。如果是找到了女巫,他还在女巫被送往刑场的时候,加收20先令。他经营这一臭名远扬的行当大概有3年之久。这一经历也让他变得自以为是,狂妄自大,而且还贪婪无比。也正是这样,他的敌人也越来越多。汉汀顿郡豪顿有一名叫高尔的牧师就写了一本小册子,指控他是社会的公害,骂他矫揉造作、傲慢无礼。霍普金斯为此气急败坏地给豪顿的官员回信介绍了想去拜访这个镇的目的,而且想了解豪顿镇还有多少人像高尔先生那样在巫术这一问题上固执己见,以及豪顿镇还愿不愿意像以前那样热情地款待他。他最后甚至还用威胁的口气说,如果不给他满意的答复,他会彻底放弃这个地方,把自己全部的精力都投入那些不受别人控制而且还能得到别人感激以及回报的地方去,努力经营好自己寻找女巫、惩处女巫的事业。然而霍普金斯那些要将豪顿镇彻底放弃的威胁言论并没有让豪顿的官员惊慌失措,相反地,他们选择了对霍普金斯以及他的信件都置之不理的态度。

高尔先生在他的那本小册子中介绍了霍普金斯使用的一种可以让他大大增收的验明正身的办法。此种办法与投水验身的方法相比,要残忍很多。他在小册子中说,“猎巫将军”以前常常将嫌疑女巫带到一个房间里,命她双腿交叉坐在房间中间的凳子或桌子上;或者是命她摆出其他某种极度不舒服的姿势。如果女巫不按霍普金斯的要求办,霍普金斯就用结实的绳子把她绑起来,并派人24小时监视,而且还不让嫌疑女巫吃饭、喝水。有人认为,在这个时间段里,可能会有鬼娃娃变成黄蜂、飞蛾、苍蝇或者是其他的昆虫来找她并吸吮她的血,因此会故意在门窗上开洞,以便黄蜂、飞蛾、苍蝇等虫子能进来。监视人员获悉后会高度警惕,密切监视,而且还要竭尽全力将进到房间的昆虫打死。如果有任何昆虫没有被打死而逃跑了的话,逃走的昆虫就会被认定为嫌疑女巫的鬼娃。嫌疑女巫也会被判有罪,被烧死。而后,20先令再次进入霍普金斯的口袋。他正是用这种方法迫使一位屋里出现四只苍蝇的老妇人承认自己受到了“黑马儿”、“派伊·外凯特”、“王冠上的啄痕”和“格利泽尔·格里迪古特”4个鬼娃的侍奉。

让人欣慰的是,这个江湖骗子最终自食其果,落入了自设的圈套之中,结束了其罪恶的生命。高尔先生的揭露以及他本人的巧取豪夺让他在各地的影响力日益锐减。老百姓逐渐意识到,在霍普金斯的迫害下,那些道德至上、纯洁无瑕的人也没了安全感,于是公开地表达了对他的憎恨。后来,在沙福克的一个小村庄,他遭到了村民围攻。村民骂霍普金斯就是一个男巫,指控他利用巫术在撒旦那里骗得了一个记录了英格兰所有女巫名字的备忘录就开始招摇撞骗。村名怒不可遏地揭露说,他查出了女巫是得到了撒旦的帮助,而不是得到了上帝的帮助。由于他不承认村民的指控,村民便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快速地剥光他的衣服,还仿照他的做法,将他的大拇指和脚趾也绑在一起,同样也用一条毯子裹起来后扔到了池塘中……有人说他没有沉下去,因此将他捞到岸上进行审讯后,在没有其他犯罪证据的情况下将他处死了。有人说,他是溺水而亡,这种说法可信度要大一些。由于没有司法部门的审判记录以及处决过程,后来人们推断,他极有可能是被村民整死的。在《哈迪布拉斯》一书中,巴特勒(Butler)用了下面这样一首打油诗把这个恶魔记在了史册中:

可不是现在的这个议会,
给这个魔鬼派去两名奴仆,
让他查清全部谋反的女巫,
还授予他至上的权力吗?
可不是他在1年的时间里,
在一个郡里就绞死60名女巫吗?
有的人只是因没有被水淹没,
还有一些也仅仅因为成天被迫,
衣衫褴褛坐在台上示众,
觉得痛苦便被送上绞刑架?
他还推断说有人施展巫术,
让猪、小鹅、小鸡都暴病而亡,
结果是他本人也被验证成一名巫师,
搬石头砸人最终却砸了自己。

当时,在苏格兰查找女巫成了一种职业,人们将查找女巫的人叫做“公众刺巫人。”公众刺巫人和霍普金斯一样,查出一个女巫就可以得到一份报酬。1646年,对珍尼特·彼斯顿进行审判时,特拉奈恩特一个叫金凯德的公众刺巫人就被达尔开斯的地方官员叫去,让他用他的方法来证明珍尼特·彼斯顿是不是女巫。金凯德在珍尼特·彼斯顿的身上找到了魔王留下的两个记号。为什么说这两个地方是魔王留下的记号呢?因为大头针刺进这两个地方的时候,珍尼特·彼斯顿没有感觉,而且在大头针拔出来的时候也没有血流出来。当问珍尼特·彼斯顿针是刺在什么地方时,珍尼特·彼斯顿手指的地方也离实际针刺的地方相去甚远。当时,用于针刺的大头针足足有3英寸长。随着公众刺巫人数量的剧增,这些公众刺巫人也被看成了社会的公害。后来法官也不再采纳他们提供的证据。1678年,一名诚实的妇女被一个刺巫人卑鄙陷害后,苏格兰的枢密院听取了她的申诉,最终认定公众刺巫人是公众骗子。

不过,是在很多无辜的人成为牺牲品后,高层机构才开始认为公众刺巫人是公众骗子。可以说,英格兰和苏格兰议会是狂想症产生和发展的始作俑者。他们为了让地方官员和牧师接受他们提供的证据,就授予这些刺巫人权力。一位可怜的老绅士就是霍普金斯刺巫验身的牺牲品,他的遭遇很有史料价值。路易斯先生原本是一名非常受人敬仰的牧师,年过70,在沙福克的福拉明汉姆当了半个世纪的教区长。后来,有人猜测说,他是一名男巫。由于他是一名激进的保皇党人,因此很难得到他人的同情,甚至是他忠心服务了长达半个世纪的教区居民在听说他遭到了指控后,也都背叛了他。于是他就落到了容易让倔强的人低头的霍普金斯的手里。由于年事已高,他的智商已经有些减退,因此竟然承认了自己就是一个男巫,还说自己有两个鬼娃,经常迫使他去干坏事。有一天,他在海边,有一个鬼娃唆使他祷告前面一艘隐约可见的船沉到海底去。他同意了,而且还眼睁睁地看着这艘船在自己的面前下沉。听他交代完之后,法官进行了审讯。审讯中,他又恢复了理智,重新燃起了智者的光芒。他机智老练,义正词严地与霍普金斯在法庭上对质。不过,最终他还是被判处了死刑,他祈求教会在葬礼上为他诵读祷辞的要求也被拒绝了。在被押赴绞刑场的路上,他凭记忆为自己的葬礼默诵了祷辞。

还有苏格兰妇人在证据更加不充分的情况下也被判了死刑。原因是一个名叫约翰·贝思的公众刺巫人坚持说,在他经过她的门前时,听见她在和魔王说话。她为自己申辩说,自己平时就有自言自语的习惯,几位邻居也都帮她证明了这一点。但约翰·贝思却说,不是女巫的人怎么会自言自语呢?其后,这个刺巫人还在她身上找到了魔鬼的记号,于是她被扣上了“罪犯和畜生”的帽子。

从1652年到1682年,类似的审判案件渐渐减少,被判无罪释放的数量也有所增加。被认为有巫术的人也未必会引来杀身之祸。在农村的司法部门虽然还有因为一些荒谬的理由把人处死的事,但法官告诫陪审团后,他们会采纳更加善意、更加圣明的观点。一小部分受过高等教育的人虽然没有大胆到完全否认巫术存在,但他们却开始公开地表达自己对巫术的怀疑。后来,他们还与信奉旧教义的人进行了激烈争辩。凡对旧教义持怀疑态度的人都被称做撒都该人(4)。为了让人们了解撒都该人,博学的约瑟夫·格兰威尔牧师还撰写名作《撒都该人的胜利》和《联系综论》。

两位老妇因为别人患癫痫被处死

人们的认识虽然有一定的进步,但这种进步却十分缓慢。1664年,名叫阿米·杜尼和罗斯·库伦德的妇女在圣·爱德蒙德斯布雷被受人拥戴的马修·黑尔爵士处以火刑,证据十分荒谬可笑。由于这两位老太婆面容狰狞,很容易给人以女巫的印象。这样的形象让人们对她们有偏见。有一天她们到商店买鲱鱼遭到拒绝之后,愤怒之余,谩骂了几句。之后不久,卖鲱鱼的商人女儿患了癫痫病,有人便认为这小姑娘是中了这两位老太婆的魔法。为了查明阿米·杜尼和罗斯·库伦德的罪行,有人用围巾紧紧捂住小姑娘的眼睛,然后责令两位“女巫”来触摸她。两位“女巫”照办了,结果小姑娘的癫痫病立马发作。根据这一证据,这两位可怜的老太婆被抓进监牢。后来又有一个毫不相干的人摸了小姑娘一下,小姑娘瘫倒在地,癫痫病和以前一样剧烈发作。因此又被认为是女巫所为,但这件事并没有被作为有利于两个老太婆的证据。

审判报告中这段文字记载了法官判决的证据:

来斯托福的塞缪尔·帕西性情有些忧郁,但却是一个好人。他指控说,去年10月10日星期二,他9岁左右的女儿戴博拉的脚突然瘸了,站不起来。这样的状况一直持续了7天。17日,小女孩请求大人带她去她家东面的海边看大海。她在海边坐着的时候,阿米·杜尼到证人家来买鲱鱼遭到了拒绝,之后她又来了两次都被拒绝了。她很不高兴地离开了,边走还边说着牢骚话。就在这个时候,小女孩突然像狼崽子一样号叫,还说自己的肚子疼,就像是有人用大头针扎她,是可怕的癫痫病发作了。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那个月的30日。小女孩的父亲说,阿米·杜尼女巫的名声由来已久,还说小女孩在犯癫痫时,会不断地嚷着阿米总是出现在她面前吓唬她,是阿米让她生的病。这位作证的父亲说他自己也怀疑阿米就是女巫,还以阿米导致他孩子生病为由控告了她,让她戴上了足枷。两天之后,他的另一个女儿伊丽莎白也患上了严重的癫痫病,发作时必须用开瓶器才能撬开她的嘴。由于与小女儿的病情相似,这位父亲给伊丽莎白服用了同样的药。两个孩子一边呻吟着,一边痛苦地抱怨说,阿米·杜尼和另一位老妇人确实出现在她们面前,折磨她们。有时候两个孩子还会喊着:“阿米·杜尼就站在那儿!罗斯·库仑德就站在那儿!”同时还把她们两人的外貌特征和习惯都描述出来。罗斯·库仑德是另一位折磨她们的妇女。她们的癫痫病症状并不完全一样。有时是左腿跛,有时右腿瘸,而且还疼痛难忍,触摸不得。当然,有的时候她们除了耳朵听不见外,其他方面都是健康的。她们有时会看不见东西,她们有时会失语一两天,有一次竟然长达8天之久。癫痫发作时,她们就昏倒在地,待到能讲话时却咳嗽不止,吐出的痰里还有别针,有一次居然吐出了40多枚别针和一个价值两便士的大钉子。这是证人亲眼看见的。证人还在法庭上出示了别针和钉子。这种情况持续了两个月。期间,证人常常让孩子们朗读《新约全书》。证人发现,当她们朗读到“上帝耶稣”、“基督”这几个字眼的时候,她们的癫痫病就会发作。而朗读到“撒旦”以及“魔王”这些字词时,她们就会指着说:“看到这个字我不舒服,但却能让我流利地说话。”看见孩子们被病魔折磨着,还没有康复的希望,证人决定将孩子送到雅茅斯的妹妹玛格丽特·阿诺德的家里,想通过换换空气来帮助她们康复。

第二个出庭作证的人是玛格丽特·阿诺德。她在证词中说,大概是11月30日,她哥哥带着两个女儿来到她家。哥哥向她介绍了之前发生的事,还告诉她伊丽莎白和戴博拉·帕西中了邪。当时她认为这是小孩搞的恶作剧,是孩子自己将别针塞进嘴里而已,因此她并未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她取下了孩子们衣服上的所有别针,但让她意外的是,孩子们有时依然当着她的面吐出来别针,至少是30枚。癫痫病依然还在发作,而且在发病的时候,孩子们还喊着阿米·杜尼和罗斯·库仑德,说她们看见了这两个老妇人,而且还和之前一样吓唬她们,她们还说屋里有像老鼠一样的东西在乱窜。姐妹俩中一个还做出抓住一只扔到火里的动作,扔的东西随后发出老鼠的声音。还有一次,小女儿在外面玩耍时突然尖叫着跑回家,说有东西使劲儿往她嘴里钻,像蜜蜂一样。证人还没来得及问清楚是什么状况,她吐出一枚价值两便士的大头钉子,癫痫病又犯了。后来,证人问她钉子是从哪里搞来的,她回答说:“是蜜蜂衔来强行塞进我嘴里的。”姐姐也告诉过证人,是苍蝇诱发了她的癫痫病,呕吐出别针是苍蝇衔来的。这孩子有一次还说自己看到了老鼠,于是爬到桌子底下去抓,而后说抓住了,并跑到火炉前,扔到了火炉里,证人虽然没有看见孩子手里有东西,但孩子扔过之后火炉上便出现了像是枪药着火后发出的光。还有一次是,这个孩子突然间不能讲话了,但其他方面全都是正常的,她在屋里“嘘、嘘……”地喊着,并跑来跑去。证人虽然什么也没有看见,但孩子给她的感觉是看到了家禽。最后,小孩子似乎是抓住了件什么东西扔到火里。小孩子恢复语言能力时,证人问她到底是看见了什么?她告诉证人是看到了鸭子。还有一次,妹妹的癫痫病发作后,她说阿米·杜尼同她在一起,想要淹死她,或者是把她的喉咙割断,或者是采取别的方法整死她。还有一次,她们边哭边喊:“阿米·杜尼、罗斯·库仑德,你们怎么不自己来?你们为何要派鬼娃娃来摧残我们!”

本案审讯过程中,《世俗的谬误》一书的作者,著名的托马斯·布朗(Thomas Brown)爵士作为证人也被询问。他旗帜鲜明地说,她们都是中了邪,他说丹麦近期发现了女巫,她们用曲别针、针和钉子塞进人的体内,折磨人。他认为,在类似的案例中,魔王通过激发起她们非常丰富的奇怪幻想,采取惯用的伎俩对人体施以魔力。更让人吃惊的是,有时甚至在疾病自然发作的情况下,故意通过施展魔法或者是在女巫的恶意协助下,加重她们的病情。

马修·黑尔爵士在证据提供完毕后发表了讲话。他对陪审团说,为了避免出现错误,他不再做重复证据内容,他希望陪审员调查两件事:首先是这些孩子为什么会中邪;第二,她们是不是真的是被这两位妇女迷惑了。他说他之所以相信女巫的存在,第一是因为《圣经》就证明了这一点,第二是所有国家都出台了反对巫术的法律,尤其是我们本国,这就说明大家都相信巫术的确存在。他说,无论是将无辜者判处死刑,还是让罪犯逍遥法外,都是上帝所不容的。因此,他要求陪审团严格审查证据,要请求上帝在陪审团做出重大决定时能指导他们的思想。

其后,陪审团在退了下去大约半小时后又回到了法庭,被告因为十三条起诉内容被判有罪。第二天早上,在父亲的带领下,姐妹俩来到了马修·黑尔爵士的住宿,身体也康复了。当爵士了解她们的健康状况是什么时候有所好转时,帕西先生说,被告被判刑半小时后,她们的身体就很好了。

法庭采用过很多方法,试图诱使这两位不幸的老妇人承认自己的罪行,但都是徒劳无功。这两位不幸的女人最终还是被绞死了。在大法官霍尔特就职前的11次审判中,虽然证词都大同小异,但最终使所有的人都得到了无罪释放,这是因为霍尔特在每件案子中都非常成功地唤醒了陪审团的常识。当时整个国家意识到了因为这些荒诞的指控而逝去的人已经够多了。虽然在某些偏远的地方还会时不时有这样的迫害,但人们不但不再轻视这些事件,而且还十分关注。如果找不到其他的确凿证据,这或许就是类似的迫害事件变得越来越少的原因吧。

因为像猫而被判死刑

1711年,法官大人鲍威尔(Powell)曾审理过一桩与巫术有关的案子,被告名叫珍尼·温汗姆,但她以“沃克那的女巫”之名为更多人所知;声称自己受到她的巫术迫害的是两个年轻女子,分别叫桑恩和斯基特。一个名叫阿瑟·乔西的证人在证词中说,他曾目睹安·桑恩好几次病情发作,还亲眼看见过她呕吐别针,而当时她衣服上和手能触及的地方都没有别针。他还说,自己还收藏了几枚别针,随时可以在法庭上出示。不过法官却没有让他出示就认定了确有其事。证人还说,如果她念了祷文或珍尼·温汗姆上她那儿去了之后病情总能得到好转。还说他给被告的胳膊上扎了好几针,都没见一滴血。最终,在这场官司中,被告还是被一致认为有罪,尽管和以前的案件一样,证词还是那么的荒诞和漏洞百出;而且为了让陪审团成员做出正确的决断,开明的法官还使尽了浑身解数。

还有一名叫弗朗西斯·布拉吉的证人说,他非常想看看那些从安·桑恩的枕头中取出来的,由施了巫术的羽毛做成的“怪饼”。他曾去过一个有这样羽毛的屋里拿过两块饼来比较。这些饼比五先令硬币稍微大一些,都是圆形的。让他感到奇怪的是,这些小羽毛排列得非常有规律:这些羽毛围绕中心呈放射状,毛根却在中心汇合,羽毛间的相隔距离还是相同的。他数了一下饼上的羽毛,发现每个饼上的羽毛都是32根。他试图拔下两三根,但发现一种黏性物质将这些羽毛粘得很紧,拉长七八倍这种黏性物质才会断。当他取下几根羽毛,抹开黏性物质后,看到了黏性物质下面的中间有一些灰黑相间短毛发粘在一起,他断定那是猫毛。他还说,珍尼·温汗姆向他承认过自己行巫术已有16个年头,之前确实对那个枕头施了巫术。

此时,法官打断他的话说,想要见见那些被施过巫术的羽毛。弗朗西斯·布拉吉却说这些奇怪的饼他一块也没有保留。法官大人有些迷惑地问证人为什么一块饼也不留时,弗朗西斯·布拉吉却说,由于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来给她治病,又想将她从痛苦中拯救出来,只有将那些饼都烧了。

一位名叫托马斯·爱尔兰的证人说,他多次听到他家附近有猫叫声,他出去赶这些猫的时候,这些猫都朝珍尼·温汗姆家跑去。他还指控说,他看见珍尼·温汗姆和一只猫的脸很相像。还有一名叫巴维尔的人也陈述了类似的证词——他常常看到一只长得十分像珍尼·温汗姆的猫。有一天,他在安·桑恩家里,突然有几只猫闯了进来,有一只就是长得像珍尼·温汗姆的那只。这个人原本想向法庭提供更多证词,但却被打断了。法官说,这样的证词已经听够了。

被告在为自己辩护时,只是坚持说自己是清白的,但却也找不到什么理由来为自己辩护。法官对案情和证词进行总结之后,让陪审团根据自己听到的证词来做出判决。没想到,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讨论后,陪审员团居然认定被告有罪。当被法官问及是不是因为“被告被指控变成猫的样子和鬼魂交流”而定她有罪时,陪审团里那个自以为聪明的发言人还极其严肃地回答说:“我们确实是因为这个判她的罪。”于是法官不得不判被告死刑。所幸的是,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这个可怜的老妇最终被赦免了。

一度猖獗之后信“巫”一度沉寂

1716年,一位妇女和她年仅9岁的女儿被吊死在亨廷顿,判处她们死刑的理由竟是她们向魔鬼出售灵魂,而且还通过脱长筒袜和抹肥皂泡呼风唤雨。这大概就是英格兰最后一宗处决女巫的案件。从那时起一直到1736年,虽然民间依然还会叫嚣着要惩处女巫,而且还不只一次地出现过贫困的妇女因为被怀疑是女巫,而被拖到池塘里弄得半死不活,不过那些早晚要为穷人道德以及观点制定标准的哲学却总是能静静地找出应对邪魔的方法。对于女巫的害怕不再是普遍性的,只有极少数极端偏见的人才不时会产生这种恐惧感。 1736年,该国进步的知识界多了一丝光明,詹姆士一世制定的这条刑法终于在法令书中被删去。那些自称精通巫术的人、算命者、念咒者和他们的追随者都将被判坐牢或处以枷刑,和流氓以及骗子受到的处罚一样。

在苏格兰,这种荒诞的认识同样是在文明曙光的照耀下才渐渐褪去的。英格兰也不例外,文明的发展进程也十分缓慢。直到1665年,这种荒谬的认识也完全没有一点褪去的迹象。1643年,公民大会建议枢密院成立一个由知书达理的绅士或者是地方官组成的长期委员会来审理近年来被指数量大增的女巫。1649年,通过一项肯定玛丽女王最初定的法律的法案,还解释了其中有疑问的地方。不仅对巫婆本人制定了严厉的惩罚措施,而且那些和她们站在一起或者是想要通过她们来探索未来秘密的人,以及那些对她们邻居的生活、土地或者是身体造成任何危害的人都逃不过法律的严惩。

在之后的10年,大众对此的狂热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期间有4000多人因为这个罪受到严惩。对于这种结果,通过那项法案的行政官从未想过是自己造成的。因此还抱怨说,如果他们在哪一天烧死了两个巫婆,次日将会有10个巫婆等着被烧死。1659年,在格拉斯哥、艾亚和斯德林等地的一次巡回审判中,就有17个不幸的人被烧死,原因是被指控成了与撒旦做交易的人。1661年11月7日,枢密院在每个省任命了14个以上的审判委员会。第二年,遭迫害的情况有所减少。

1662—1668年,尽管上述这种所谓“知书达理的绅士及地方长官”依然在审判和定罪,但是最高法院却只受理了一个类似的案件,而且最终还判被告无罪,并释放了他。有一个名叫詹姆士·威尔士的普通扎针者,甚至还因为诬告一名妇女是女巫而被在爱丁堡游街,同时还被当众施以鞭刑。这个案子足可以证明高级法院对待类似案子中的证词远比以前严肃、认真。乔治·麦肯基爵士(5)尽了非常大的努力才把“巫婆本人的供词不足为凭,更不能相信针刺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证词”纳入法庭。这种做法事实上只是恢复了以前的做法,但却让很多无辜的生命得以保住了。

虽然乔治·麦肯基爵士自己对那些古老的包括现代的巫术都深信不疑,但他却无法放任那些打着公正旗号行野蛮之事的人。1678年,他在一本论述苏格兰刑法的著作中就曾这样说过:“我从此种让人发指的罪行中总结出一条这样的结论,那就是要判处这种罪名必须有最直接的证据,这些证据必须具有相当的说服力。除了那些女巫,我认为那些残忍的、激进的、用这个罪名来烧死成千上万女巫的法官也一样有罪。”同年,约翰·克勒克爵士毅然决然地离开了某审判巫婆委员会,不再做它的成员。其理由是他自己本身就不是一个够格的魔法师。苏格兰的最高民事法庭法官极为赞赏乔治·麦肯基的这些观点,因此还在1680年选择他为代表,将正关在监狱里等候审判的贫穷妇女的案子向最高民事法庭汇报;乔治·麦肯基爵士在汇报中说,被告的口供是在严刑拷打下逼出来的,因此如果找不到其他不利于她们的证据,她们就是无罪的。因为这些口供不仅荒唐,而且还前后矛盾。最终这些女人被当即释放了。

一名癫痫患者再掀波澜

之后的16年里,在有关记载中,苏格兰最高民事法庭未再接到过与巫术相关的案子,一件也没有。但在1697年,却接到了一起比詹姆士国王统治时期更为黑暗、更为荒诞的案子。巴干兰的约翰·肖有一个11岁的名叫克里斯蒂娜·肖的女儿患有癫痫。她脾气古怪,由于女佣经常和她争执,她就指控女佣对她施了巫术。让人难以置信的是,人们竟然相信了她的鬼话,还怂恿她介绍女佣是怎么摧残她的。在人们的唆使下,这个女孩儿最后捏造了一个涉及21人的完全不存在的故事。

更为可怕的是,尽管除了这个孩子编造出来的谎言和刑讯逼供得到的供词外,根本就没有其他的证据证明这些人就是女巫。但枢密院特别任命的受理此案的布兰泰尔勋爵及其他委员会成员竟然据此就处死了至少5名妇女,这些人在佩斯利的格林被烧死,其中一个名叫约翰·里德的魔术师在监狱里自缢,当时佩斯利的人都认为,魔鬼害怕他在最后关头透露更多与巫术有关的罪恶秘密,就将他勒死了。当时这个案子引起了苏格兰人的反感,一个作家兼牧师贝尔先生说,在这样的案件里,那些比诬告者品行更高尚和更善良许多的人却因为巫术败坏了名声名誉;应该受到谴责的是那些过于激进和轻浮的大臣们及那些住在格拉斯哥及其附近的自以为是的教授。

该案发生后,7年之内那个地方都很平静,后来皮腾温一帮地痞的残暴行径再次引发了公众对这个问题的关注。这事发生在1704年,一名患有癫痫(又或者是为了引起他人同情而假装说自己患有晕厥病)的流浪汉,控告两个女人对她施了巫术。这两个女人被抓往监狱,受到严刑拷打,直到招供。其中一名叫珍尼特·康芙特的妇女想办法逃了出来,但次日又被一队士兵押回皮腾温。在回皮腾温的路上,她还不幸撞见了一群发了疯的地痞。这些人主要是渔民和他们的老婆,他们试图淹死她,强行把她扭到海边,还用绳子绑着她,把绳子的一端系在附近一艘渔船的桅杆上,而后多次将她投入水中。在这名妇女就快被折磨死了的时候,一名水手过去将绳子割断,那群地痞才将她拖上海滩。她昏迷不醒地躺在海滩上,一个长得非常结实的暴徒将他家不远处的房门卸了下来,压在她的背上。暴徒们还将从海滩上抬来的大石头压在门板上,直到将这个不幸的妇人活活压死。更为让人愤怒的是,在暴徒实施这一残暴行径的过程中,竟然没有官员出来阻止。士兵们不但只是袖手旁观,而且还一副幸灾乐祸的架势。此事发生后,公众强烈呼吁惩处这种玩忽职守的可恶行径,但法院却压根就没派人调查。

苏格兰对巫术的最后一次判决

还有一个案件发生在1708年,以安斯屈瑟勋爵为首的审判团在顿姆弗莱斯的一次巡回审判中判艾尔斯佩丝·露尔触犯了巫术罪。对她的处罚是用烧红的烙铁在脸上刻下烙印,并将她永远驱逐出苏格兰。其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没再发生过类似的案子。1718年,在别的地方早已根除对巫术的错误认识之时,这种错误认识却在一座名叫开斯尼斯的偏僻小县城表现得尤为活跃。一个名叫威廉姆·蒙哥马利的笨蛋木匠,因为猫经常将他家后院作为谈情说爱的地方,就非常讨厌猫。

他常常感到困惑:为何这些猫偏偏要打扰他,而不是去骚扰他的邻居?最终他得出了这么一个荒谬的结论,折磨他的是女巫,而不是猫。他的女佣完全赞同他的这一结论,还对他说,她就听见过这些猫互相说着人话。后来这几只母猫又在他家后院聚集时,这个愚蠢的木匠拿着一把斧子和一把短剑,腰里还插了一把大刀,冲母猫砍去。他的砍杀让一只猫的背部受了伤,还有一只猫的屁股被砍了一刀,另外一只猫的腿部也被砍了一斧子,但一只也没抓到。

数日之后,该教区的两个老太太死了。据传,两个老太太的尸体被抬出来时,人们发现其中一位的背部有新伤,另一位的臀部也有新的伤疤。木匠和女佣便认定这两个老太太就是那3只母猫中的两只。这个谣言很快就传遍了全国,大家都在非常敏感地搜寻可靠的证据。没过多久,就有人发现了一个令人惊诧的证据——一个名叫南希·吉尔伯特的70多岁的老太太,因为腿断了不得不卧床。由于她长相狰狞,看起来像传说中的女巫,人们便认为她就是木匠砍杀的三只母猫之一。当人们将这一信息传递给木匠时,木匠便说自己还十分清晰地记得确实用大刀砍伤一只猫的腿,而且还十分肯定地说将它的腿给砍断了。不幸的南希也因为木匠的这番话而被从床上拖了起来,送入监牢。

在受刑之前,南希十分明确而淡定地讲述她的腿是如何被弄断的,但她的辩解并未能帮她翻案。反倒是行刑者用他高超的说服力让这位可怜的老太太改口承认自己就是女巫,自己的腿也是木匠蒙哥马利给砍伤的,在她之前死去的两个老太太也是女巫。最后她还供出了其他20个女巫。这不幸的老太太被从家里拖出来后受到了过多的折磨,加上施刑者又对她上刑,次日便死在了监牢里。让人略感欣慰的是,当时国王的总律师,阿米斯顿区的汤达斯,写信给代理行政长官罗斯上尉,提醒他不要把事态扩大,“事情太复杂了,超出了所有地方法庭的受理权限”。汤达斯本人也认真考虑过事情将如何演变,他最终认为这个时间确实很荒诞,于是控制了事态进一步发展。

但让人失望的是这位卡斯尼斯区的代理行政长官,在4年后的另一起巫术案件审理中又变得十分激进。尽管有人警告他说,这样的案件要留到以后去高级法院审理,但他完全置之不顾,以蛊惑邻居的牛和猪的罪名将一名住在多诺的老太太判处了死刑。这位不幸的老太太疯了,竟然在见到即将吞噬她的焰火时,拍着手仰天大笑。她有一个手脚都残废了的女儿,人们指控老太太的理由之一就是她女儿的残废。人们在指控时说,是她在参加恶魔聚会的路上,将自己的女儿当驴来骑,由于恶魔们将她女儿的手脚都钉上了马蹄铁,所以她女儿才残废的。

这也成了苏格兰对巫术的最后一次判决。1736年,严厉的刑罚处罚法规被废除,与英格兰差不多,苏格兰政府也规定,今后对用魔术或者巫术行骗的人的惩罚是:鞭笞、绞刑、坐牢。

“女巫”案件在欧洲不胜枚举

很多年后,在英格兰和苏格兰各地还残存着这些迷信,直到今天,有的地方仍然有不少类似的迷信活动。在这里,我们姑且不探讨这种严刑被废除的事情,而是去论说它的起源。首先,让我们回顾一下从17世纪初一直到18世纪中叶,女巫在欧洲大陆所引发的那场瘟疫吧!其中,法国、德国以及瑞士是遭受侵袭最严重的国家。在16世纪中,这些国家的受害者数量前面已经介绍过,而在17世纪初的欧洲,特别是在德国,受害者更是数都数不过来。

要不是有官方的判案记录,人们可能会难以相信人类曾经竟然变得那么疯癫和不明事理!用坚韧不拔而又博学的霍斯特的话来说,就是“整个世界好像就是一个大疯人院,疯人院里全是女巫和魔鬼在表演各自的游戏。”撒旦无所不能,能让旋风骤起,能让电闪雷鸣,能摧毁人们的庄稼,能损害人类的健康,让人四肢麻痹。大多数的牧师都坚信这一点,而牧师们的这一信仰对造物主的威严以及仁慈是一种极大的侮辱。那些每天早晚都在祈祷中承认上帝才是唯一圣人的人,都因此成功地能保佑他们顺利地耕耘和收获而赞美他,他们同时也认为人性的弱点极有可能让他们和阴间的魔鬼签约,让这些魔鬼来搅乱人们的做人标准,同时挫伤人们所有的善良以及仁慈。英诺森八世以后,教皇宣扬和鼓吹一个让人倒退和堕落的信条很快被传播开来,这个信条就是社会被划分为蛊惑人的和被蛊惑的两大宗派。

一位因为写了魔鬼研究一书《砸碎女巫的铁锤》而臭名昭著的作者杰可布·斯伯瑞哲和一位博学的律师,斯特拉斯堡的主教亨利·因斯提特被教皇英诺森八世当做特派员,派到德国去查处巫术审判。他们主要去了巴姆伯格、科隆、特拉维斯、帕德伯恩和乌兹伯格。据不完全统计,他们在这几个地方处死了3000多人。由于搞巫术的人迅速增多,因此新特派员源源不断地被派往德国、法国和瑞士。在西班牙和葡萄牙,宗教裁判所对这类案件是进行单独审判。我们在这里不可能将那时的愚昧和无知完完全全呈现出来。所幸的是,当今宗教审判已经不复存在了。不过,追溯当时,有那么多的民众因此而被害,还是让我们不寒而栗。

有的国家与其他国家相比,其审判模式更容易让人明白。斯布仁格在德国,伯迪纳斯和德尔若在法国打着宗教以及正义的幌子犯下了滔天大罪。17世纪极具争议权力又很大的伯迪纳斯说:“对这种罪行的审判不能和其他所有的违法行为一样。谁要用一般的法律程序来审判,谁就歪曲了法律神圣而又具有人性的一面。一个人一旦被控告进行了巫术活动,就不能被无罪释放,除非是起诉人对他的私愤十分明显,因为很难找到这种神秘罪行的充分证据。如果根据一般的刑事法审判,那么100万个女巫中也不会有一个人会被证明有罪!”

一个名叫亨利·伯格特的猎巫人自称是“圣克劳德区神明的巫术审判官”,他颁布了一项共有70条的法规来约束所有与巫术审判有关的人。这些法规和伯迪纳斯所制定的法规一样冷酷无情。在该法规中,亨利·伯格特明确地规定:只要一个人被怀疑是女巫,当局就可以马上拘捕这个被怀疑的对象,而且还可以对她施以刑罚。在受到刑罚时,如果这个被怀疑对象低着头小声地嘀咕,但却不流一滴眼泪,那么就可以证明她就是女巫。在每个与巫术有关的案子中,孩子说的话也有可能被当做是对父母的控告。那些名声不好的人如果在与人争吵中说了一句什么咒语,我们可以不相信他们,但如果他们坚称是有人对他们实施了巫术,那我们就必须相信。如果这些惨绝人寰的法规都能够为平民以及牧师们所普遍接受,那怎么还会有人“对成千上万的遭遇不幸的人到底该不该走向火刑柱”产生怀疑?怎么还会有人对“科隆多年来每年烧死300个女巫”感到不可思议?还有,巴姆伯格地区每年烧死400人,那郎伯格、日内瓦、巴黎、吐鲁斯、里昂,还有其他城市每年有200人被烧死,所有这一切都不会变得难以置信。

按照在欧洲大陆不同地区发生的先后顺序列举几个审判案例。1595年,一位居住在康斯坦斯附近村庄的老太太对村民“为庆祝节日而举办的体育活动没有邀请她”感到愤慨,小声地嘀咕了几句,岂料被人听见了。其后,有人还看见她穿过田地,朝一座小山走去后,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两个小时之后,村庄大雨倾盆,跳舞的村民被淋成了落汤鸡,田里的庄稼也被损坏了。有人便指控说,是这位老太太实施巫术造成的,说她通过将葡萄酒倒在一个洞里,然后用棍搅拌唤来那场暴雨,她因此而被拘禁。在被实施酷刑之后,她不得不承认自己确实干了这样的事。因此,在次日傍晚,她被活活烧死了。

几乎就在同一天,吐鲁斯两个被指控实施了巫术的人也被捕了。他们被控告的原因是,有人看见他们半夜拖着一个十字架在街上走,不时地停下来啐它、踩它,还念咒语招引恶魔,次日就下了冰雹摧毁了庄稼。镇上有一个鞋匠的女儿也证实说,自己在前一天晚上确实听见过魔术师念咒语。和其他的案件一样,他们在饱受摧残和折磨之后不得不承认自己确实施行了巫术,自己的确能呼风唤雨,与此同时,他们供出了几个所谓会施巫术的人。被供出的7人和他们一样,在被绞死之后又被搬到集市上焚烧。

1599年,德国两位知名的魔术师郝坡和斯达德琳被处死,受到他们牵连的有二三十位女巫。他们被指控的罪名是到处游走,不仅让妇女流产,而且还能唤来雷电。更可怕的是,几个女孩还发誓说,他们让自己生出了蟾蜍。最终,斯达德琳交代说,自己确实杀死过一个妇女还未出生的7个月的婴儿。

伯迪那斯对法国一位名叫尼德的猎巫者的“发现”曾表示过惊讶。因为尼德“发现”的女巫数量之多就连他自己也数不清楚。她“发现”的女巫据说有的可以让人死亡,有的可以让妇女怀孕3年,而不是10个月。有的女巫还可以通过祈祷和其他的一些仪式,让仇人的脸上、下颠倒,或是180度扭转后,脸朝背后去。虽然没有任何人看见谁的脸被他们施巫后变成了上述模样,但这些女巫承认了自己的确具备这样的功能。因此,在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她们就被处以火刑了。

在阿姆斯特丹,有一位发疯的女孩被绞死,尸体被烧成灰烬,原因是她承认只要自己念“吐里亚斯,舒里亚斯和因吐里亚斯”这样的咒语,就能让牛绝种,猪和家禽也能被她蛊惑。不久之后,就在这个城市的另一位名叫科那利斯·凡·坡玛安的妇女也被绞死后焚化了。原因也是她被人指控,说曾亲眼看见她在自己的屋子里坐在火堆前与魔鬼交流。目击证人还信誓旦旦地说,听见了魔鬼回答坡玛安的问题,因此坡玛安绝对是在和魔鬼对话。随后,还有12只黑猫从地板下蹿出来,围着坡玛安用后腿站立,跳了大约半个小时的舞后,在一种让人恐惧的声音后不见了,留下奇怪而难闻的味道。

从1610年至1640年,巴伐利亚班伯格地区每年大约会处死100个人。一位妇女在夸奖一个小孩之后不久,这个小孩病死了,于是这位妇女便被关进监狱,因为有人怀疑她就是女巫。在严刑拷打之后,她不得不承认自己就是女巫,说魔鬼给过她魔力。她还声称只要她夸张地赞美说“他多么结实啊”、“她是个多么可爱的女人啊”、“多可爱的小孩啊”,魔鬼就会明白她的意思,并立即使他们遭受疾病的折磨。她承认说,她是通过赞美别人来将巫术用在讨厌的人身上。她的下场当然是可想而知了。

在此期间,还有许多妇女被控告“向她们憎恶的人身体里塞东西”而获刑。她们朝别人身里塞的东西不仅有木头、钉子、头发、鸡蛋壳、玻璃碴、布片、碎石等,而且还有烧热的煤渣以及刀子。她们塞的东西会一直留在他人身体里,直到这些女巫招供或者是被处死,才会从嘴、鼻子、耳朵和别的器官排出。当时不少医生都碰到过这样的情况:一个女孩吞下一根针,后来这根针从胳膊、腿或者是身体的其他部位出来了。由于无法对这种现象进行科学解释,大家便认为这是魔鬼的魔力使然。一个女佣吞下一根针就会导致一位老太太被判死罪。如果因此受到牵连的不止一人,人们便认为这是一件十分幸运的事。因此,抓到一个牺牲品后,捉巫特派员们基本上是不会善罢甘休的。也正是这样,在许多案件中,在严刑拷打之后,往往会有10多人受牵连。

为了佐证这个成功时代创造了不少奇迹,有许多巫术审判的记载。其中,最让人胆战心惊的应该是1627年到1629年间发生在乌尔兹堡的那件事了。豪伯尔在他的一本著作《圣经的奇迹》中记录了一份名单。他在最后的脚注中写到,这份名单很不完整,由于数量太多还有很多火刑无法都记录下来。这份记录不是关于整个乌尔兹堡省的,而只是和该座城市有关的一部分。其中,记录了两年的29次火刑中有157个人被烧死,平均每次烧死5~6人。该份记载中,有3位话剧演员、4位酒店老板、3位乌尔兹堡的下院议员、14位牧师、市长夫人、药剂师的妻女、大教堂唱诗班的两名男童歌手、这个城市最漂亮的女孩哥拜尔·巴贝林,以及斯都尔泽伯格议员的妻子、两个小儿子和女儿。无论是贫穷还是富贵,无论是老人还是孩子,都有着差不多的遭遇。

该书记录的第七次火刑中,受害的是4个睡在集市上的陌生男女和一个12岁的流浪儿。这份名单中有男有女,其中32人是流浪者。而他们被指控犯有与巫术有关的罪行仅仅是因为不能对其行为做出让审判官满意的解释。该名单中孩子的数量让人触目惊心。第13次以及第14次被处以火刑的4人中就有一个年仅9岁的女孩,以及她更小的妹妹,另外两位是她们的妈妈和24岁的姨妈。两名12岁的男孩和一名15岁的女孩则在第18次火刑中被烧死。罗登汉这一高贵家族年仅9岁的继承人以及一个10岁的男孩,一个12岁的男孩也在第19次火刑被吞噬。乌尔兹堡最肥胖的市民波纳赫和最富有的市民斯坦纳舍尔也出现在了这份名单中。

很多人患自疑病症和其他疾病是让这种不幸在这个城市乃至整个欧洲得以生存的原因之一。这些人最终都承认了自己懂巫术。上面的名单中几个受难者也是承认了自己谙习巫术才被处死的。还有很多人装做会巫术,而且还出售毒药,抑或是试图通过咒符和魔法来兴风作浪,其中就包括前面提到的药剂师的妻女。而在此期间,法官的幻想症也同罪犯一样严重。那时,一些自甘堕落者则渴望自己会巫术,他们有时希望自己能够得到凌驾于同胞之上的魔力,有时还希望能够得到撒旦的庇护而免受处罚,第一次火刑中就有一个娼妓希望她的头号敌人变成山羊而不停地吟诵咒语。

在德国,那些懒惰的蠢小男孩也会念那些乱七八糟的咒语,在打闹时也有反复念咒语的时候,其结果是许多不幸的小淘气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乌尔兹堡就有3个10~15岁的小男孩只是因为玩耍时念这个而被烧死。在乌尔兹堡,小男孩们都非常相信咒语的魔力,有个小男孩就说,只要他一生中每天都能吃上好饭,有匹小马骑,他就愿意把自己卖给魔鬼。最终,这个想要安逸生活的小家伙非但没骑上马,反而被绞死后焚烧了。

烧死女巫的数目之大比乌尔兹堡更令人发指的可能要数林德海姆这个小地方了。在这个拥有一千人的教区里,每年平均被处以极刑的就有5人。1633年,一个名叫波姆普·安娜的女巫和其他3位同伴一并被处死,理由是她被指“只要她的敌人被她看一眼就会生病”。1660—1664年,共有30个人被处以火刑。如果整个德国都按照这样的比例判刑的话,那任何一个家庭估计都不可避免地会失去一位亲人。

1627年,《女巫公报》这首民谣在德国十分流行,它是经谱曲后用多欧西娅的曲调演唱的,歌词细致地描写了发生在弗兰克尼亚、班姆堡和乌尔兹堡的那些有影响力的案件,记录了那些“因为某种野心或贪图享受而将自己出卖给魔鬼”的人最后得到了怎样的报应,还详尽地描写女巫们在火刑柱上所受到的痛苦。而诗人在写到她们“因为疼痛而扭曲的狰狞面容以及被活活烧死时发出的痛苦大叫”时,却采用了诙谐的表达方式。

下面的打油诗中记录了一个用来让“女巫”招供的好办法:由于她拒不承认和魔鬼有瓜葛,审判官就让刽子手戴上犄角,披上熊皮,拖着尾巴或其他的一些东西,去女巫的监牢。“女巫”因为本身迷信,身在黑暗的牢房中难免会感到非常害怕,于是在看到乔装后的刽子手时,会误以为自己真的进入了地狱,魔王就在眼前。当这个“魔王”告诉她要始终保持勇气才能被解救时,她就会跪下来发誓,来世会把自己的身体和灵魂贡献出来为这个所谓的“魔王”效力。由于幻想症盛行,这些可恶的诗句在德国还为人们所钟爱,幸好欧洲的其他国家却不是这样。

他们派刽子手进到监牢,
刽子手身上穿着熊皮。
女巫看见怪异的他时,
误认为是魔鬼出现了。
于是马上跪在他脚下哭泣:
你为什么要抛弃我呀,
赶快把我救出这个监牢吧。
只要能够离开这黑牢,
我今后永远都只是你的人,
亲爱的,救救我吧。

这首诗接下来是说,当女巫向刽子手祈求之时,不曾想到自己马上就要遭受火刑之苦。之后,诗人还插了这么一句话“真是滑稽!”,并用括号括了起来。诗人在诗中表现出来的轻松让人叹为观止,不过,这也表现出了当时的人心向背。

1617年,玛雷莎勒·当克尔在巴黎被处死,读过历史的人估计都知道这个案子。她的马车夫作证说,她曾于一天午夜向一个教堂进献了一只公鸡。还有人说看到她诡秘地走进了一个名叫伊莎贝拉的有名的巫婆家中。当被问及如何控制皇太后的思想时,她自负地说她并无力量控制皇太后,只不过她的思想比较坚定,后者的思想比较软弱罢了。因此,虽然别人最先指控她的只是巫术,但让她被处死的真正原因却是她控制了皇太后的思想,通过皇太后间接地影响了国王路易十三。

两年后,拉布尔特出现了一个比以往所有事件都更加惊世骇俗的案子。波尔多议会委派有名的议员皮埃尔·德·朗克尔和议长艾斯派涅尔到拉布尔特及其周边地方查处女巫,还授予这两个人全权惩罚违法者的权力,因为他听说这些地方有很多女巫。这两个人是在1619年5月到达拉布尔特的。德·郎克尔写了一本书详细记录了这段他与邪恶斗争的战果。书中那些“他们审理的案件数量以及如何迫使那些可怜的嫌疑犯招供,承认自己犯了莫须有的罪行”的记录还是比较可信的,尽管书里不少内容十分荒诞,不足为信。

皮埃尔·德·朗克尔和议长艾斯派涅尔安顿之后,每天审讯的人达40个,其中被释放的人不到百分之五。所有的女巫都承认在女巫狂欢日里,魔鬼一般是坐在一张宽大、镀金的王位上,有时变成一只小山羊,有时又变成一名绅士,全身黑衣,脚穿靴子,还佩带着马刺和宝剑。魔鬼经常像是一团无形无状、变幻无穷的东西,像被闪电炸开的树干,在暗夜中飘忽不定。女巫们通常骑着烤肉用的叉子、叉干草的长柄叉或是扫帚。她们一到目的地,就与魔鬼妖怪们纵情地做出各种淫乱、放荡之事。女巫们有一次还公然把庆祝节日的地点选在了波尔多市的中心。魔鬼之王的椅子被放在伽利埃内广场的正中间,整个空间里都挤满了从四面八方赶来的男巫、女巫,有些居然来自遥远的苏格兰。德·朗克尔在谈到拉布尔特为何会有那么多的女巫时,竟然说是这个地方重峦叠嶂,土地贫瘠使然!更可笑的是,他还说,他发现“女巫”都喜欢吸烟。值得一提的是,他的这个发现与詹姆斯国王的看法一致,烟草就是“魔鬼之草”。

200名无辜者被判绞刑并焚烧后,嫌犯人数竟然还是有增无减。她们在被严刑拷打之后,在拉肢刑架上被问及“撒旦看见法官正在摧残自己的下属会说什么”时,女巫的回答往往是——他无动于衷。其中还有一些人声称自己责备过撒旦,怎么忍心眼睁睁地看着他的朋友被处死。她们说自己是这样问撒旦的:“你这个可怕的魔鬼,你保证过不会让她们死的!她们现在为什么会被烧成一堆灰烬?你为什么要食言!”而撒旦却没有觉得她们冒犯了自己,还变幻出一堆不会伤人的火焰,证明法官们燃起的火堆也一样毫无伤人的效力,鼓励她们走进去,说这场灾难会结束。这些人还说问过撒旦:既然这些被处死的人都没有受苦,那她们都做什么去了。满嘴胡言的撒旦坚定地告诉他们说,那些死去的人可以看到听到这里发生的所有事情,如果她们呼唤想见的这些人的名字,他们可以听到这些人的回答。被烧死的这些人都幸福地生活在一个遥远的地方。她们说,撒旦善于模仿这些被处死的女巫的声音,回答了所有的问题后,还和女巫们恣意狂欢,直到公鸡啼叫为止。她们还说,欺骗在世的女巫,对于撒旦来说,是件轻而易举的事。

德·朗克尔在审判几个“狼妖”时,也表现得极为热心。在此案中,几个被逮捕的嫌疑犯还未被用刑就承认自己是“狼妖”,还招供说,每天晚上,自己都会冲到牛羊群中饱餐。贝桑松的一位年轻人也自觉地向宗教裁判员艾斯派涅尔承认他是一个被称为“森林之主”的魔鬼的仆人,尽管知道招供后将不得好死。他说,魔鬼对他施魔法,把他变成一只狼的样子后,自己也变成一只狼,但比他显得更强壮、更勇猛。他们在半夜一起到草地上游荡,吃了很多绵羊,被他们咬死的羊则比他们吃掉的多,他们还咬死牧羊犬。他说自己在做这些事时,他能够感受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快感,于是会大叫着将还带着余温的绵羊身体撕碎。其他很多人也自愿承认自己是“狼妖”,而更多的人是在刑讯逼供下才承认自己是同样的妖怪的。

这些罪犯通常被活活烧死,骨灰撒到野外在狂风中被吹散。因为宗教裁判员们认为将这些罪犯绞死后焚烧的处罚太仁慈了,毕竟他们的罪孽太深重了。格雷夫和其他神学界的饱学之士只是凭借圣经上一些相关记载就认为被魔鬼点化不是不可能的事情。他们说,既然尼布加尼撒(6)曾经就是一头公牛,那么,魔鬼为什么就不能把人变成狼呢?他们还说,只要嫌疑犯亲口承认了,即便是没有其他的证据,也可以定罪。戴尔里奥曾介绍说,有一位绅士被指控为狼妖,在被折磨了20多次后依然不认罪,是在审判员给他灌了一口烈酒后,才在不清醒的状态下承认自己是狼妖。审判员这样做的目的是彰显宗教裁判员在审判类似案件时绝对公平,他们是在罪犯认罪后才判处刑罚的。审判中,如果一轮折磨达不到效果,他们就进行第二轮、第三轮的折磨,直到审讯对象再也不能支撑。这种折磨有时竟达二十余轮!“无论是狮子,还是老虎,都不比宗教的信徒更残忍。”当这种暴行被冠以宗教的名义实施时,我们完全可以这么说。

乌尔班·格朗迪埃尔,这位可怜的来自卢丹地方的助理牧师,被控告在乌尔苏黎尼修道院对许多女孩施以巫术,被非常残酷地烧死。这个有名的案子不仅在当地,而且在整个法国长达几个月的时间都引起了骚动不安,因为它的本质在当时也难以掩饰,他的死不是人们为之不寒而栗的巫术使然,而是那些发誓要他丢掉性命的卑鄙的阴谋家的杰作。这些阴谋家利用了巫术指控,在1634年是不会被驳倒的。就像博迪那斯所说的那样,虽然被告可以将原告的恶意栽赃都讲出来进行反驳,但无论他说得有多么清楚、多么实在,也会被“一群幻想自己被实施了巫术的疯女人的证词”击败。那些疯女人的供词越是荒唐可笑,越是前后矛盾,就越是给了他的敌人可乘之机。他们会说,这些疯女人正是被实施了巫术才变成这样的。

1639年,发生在里尔城的一件怪事表明当时的人们对巫术有一种看待传染病般的恐惧。一位虔诚而有些糊涂的女士在城里办了一所慈善学校,这位女士叫安杜瓦特·布里格农。有一天,在她走进教室的时候,她产生了一种幻觉——孩子们的头顶有很多小黑精灵飞来飞去。大惊之后,她告诉学生们,有小鬼在他们周围盘旋飘荡,让他们谨防魔鬼作乱。在之后的日子里,这位女士神经质般重复着告诉孩子们这件事,直到魔鬼以及魔鬼的魔力成为学校学生之间,甚至是师生之间交流的核心话题。之后的一天,一个女孩跑出学校后,很快被找了回来,而后受到了责问。女孩回答说,不是她自己要跑出去的,而是魔鬼将她带出了校外。还说自己就是女巫,而且是从7岁开始就是女巫了。学校里另外几个被这件事吓晕了头脑的小女孩,在恢复之后,也承认了自己就是女巫。最终,共有50名学生因为受不了巨大的精神压力而产生了幻觉,承认自己是女巫,还称自己参加了女巫狂欢日,见到了魔鬼;还说自己能够骑着扫帚在空中飞行、能够爬过小小的钥匙孔,还吃婴儿的肉。

这件事让里尔的市民非常愤慨,教士们匆忙调查。有的人说这只是一个骗局,很多人却强烈地坚持说,有必要杀鸡儆猴,将这些孩子全部当女巫处死,她们的供词是有效的。父母们坚持说孩子不是能施巫术的女巫,而是被巫术所害,这种观点被全城人普遍认可。可怜的父母非常担心自己孩子的处境,他们噙着泪水祈求审判人救救他们的孩子。安杜瓦特·布里格农因为将自己的幻想灌输给学生而被控告实施了巫术。由于整个事件变得对她很不利,她在第一次被审讯后,就乔装打扮逃跑了。要是再晚逃4小时,她就会被当做女巫或是异教徒烧死了。但无论她逃到哪里,都可能被认出是那个蛊惑小孩的女人,谁还敢把孩子交给她来管呢。

审判员审判嫌疑犯使用的残酷刑罚让布兰斯威克公爵和梅那兹的选帝侯非常吃惊。在他们看来,一个正直的法官不应将刑讯逼供得来的供词作为断案的依据,进而对被告进行处决。据传,布兰斯威克曾经还邀请过“两名因为坚信有女巫作乱而出了名”的耶稣会会员到家里,试图让他们知道刑讯逼供是件多么荒唐和残酷的事情。有一个妇女被控犯了巫术罪,被关在本城的牢里,公爵还事先与审判员打好招呼后,带着这两位耶稣会会员去听她招供。

这个妇女在别人精心设计的问题的误导下,大脑进入了极度混乱状态。她交代说,自己常常在布罗根参加“女巫狂欢日”活动,在那里她看到过两个声名狼藉的耶稣会会员。她还说,自己曾看见他们变成过山羊、狼和其他动物的样子。很多有名的女巫还与这两个人淫乱,而且淫乱之后还会生下六七个脑袋像蟾蜍、腿像蜘蛛的怪物。当审判员问她,这两个会员离她有多远时,她竟然说就在隔壁房间。听到这个话,布兰斯威克公爵把吓坏了的这两位朋友领到一边,表达了他的观点——这件事非常有力地证明成千上万人遭受的折磨都是不公平的。由于这两位会员清楚自己是无辜的,因此他们为这样的证词不寒而栗,因为如果不是朋友,而是仇人将他们带到此,那他们就完了。他们中有一位叫弗莱德里克·斯佩,是《审判须知》的作者。这部出版于1631年的作品描写了审判女巫时的可怕场景。这在德国发挥了良好的反响,在斯康布兰恩、梅恩兹的大主教和选帝侯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废除了刑讯逼供后,布兰斯威克公爵和其他的当权者也仿效了他的做法。被控告成女巫的人数自此以后大大减少了,捕巫热也逐渐降温。1654年,布兰登堡的选帝侯就对艾莱尔布洛克的安娜涉嫌女巫案发过一个禁令——禁止使用酷刑,还明确表态说,将女巫嫌犯投入水中的做法是残酷的,是不公正,也是荒唐的。

这也成了漫漫长夜之后新的曙光。裁判所里每年不再有成百上千的女巫被处决。以火刑烧死罪犯而著称的乌尔兹堡当年也只有1人被火刑处死。而在40年前每年要烧死60人。1660—1670年,德国各地的议院也在将当地裁判所判处的死刑犯不断地减刑为终身监禁,活着的减为在脸上烙个标记。学者们也渐渐将自己从荒唐的迷信中解脱出来,而且不管是世俗的还是教会的,当局开始扫除他们以往提倡的荒谬之见,一种更加理性的哲学正在渐渐矫正大家的思维习惯。1670年,诺曼底议会以“骑着扫帚参加女巫狂欢活动”的罪名判处一批妇女死刑,路易十四就将这个判决减为终身流放了。议会为此还给路易十四呈递了一封有名的请愿书,内容如下:

“鲁昂地方议会呈递给国王的请愿书,1670年”。
“陛下:
承蒙国王陛下赋予诺曼底省议会权力,我们才得以审判并处罚各类违法活动。其中,我们对巫术罪特别重视。这类罪犯毁损宗教,破坏国家,真的是罪大恶极。在陛下管辖范围内的议会在此斗胆冒犯您,将近期发生的这类案件的详情禀报如下,恳请我主三思后,改变您的裁决。我们不太同意您下令让我们的检察长官将那些因为巫术被判死刑的人减刑,以及要求他暂停其他几个类似案件的审理,我们认为这是考虑不周而做出的决定。还有国务卿以您的名义来信要求将对这类罪犯的处罚减为终身流放。根据总检察长和巴黎议会中罪犯学士关于巫术案件的见解,鲁昂地方议会的裁定会被巴黎议会和王国各地议会争相效仿。虽然按照先王的规定,各地议会不能对盖有国玺的信件提出异议,但依我们的愚见和陛下子民的公见,陛下对大家的福禄关怀备至,我们对陛下的所有命令都会立刻执行,不敢懈怠,所以议会已经中止了对这件案件的审理。恳请陛下再次斟酌巫术罪的严重性,再权衡一下如果对其宽大处理将带来怎样的严重后果,重新允许我们继续对巫术罪审判,并允许我们处罚被认定为有罪的人。自从接到国务卿的信以来,议会对您的决心已有知晓。您是要将那些因巫术罪而被判死刑的人减刑为永远驱逐出敝省,这是要让她们重获新生。我们认为,我们有责任让您了解敝省民众对巫术罪普遍而且不变的观点——巫术让上帝的荣光受到了玷污,让您的子民饱受折磨。您的子民在巫术罪犯的威胁和桎梏下在痛苦地呻吟,精神和肉体都受到了摧残,财产也蒙受了巨大损失。
陛下深知巫师们毁坏宗教赖以存在的基础,违抗上帝的训诫是犯了最严重的罪,民众对此也恨得咬牙切齿。也正是这样,圣经才规定对此类犯罪者处以死刑。罗马教廷和基督教经典的作家们也对施巫者进行了严词谴责,他们也认为,应该采取最严厉的手段来根除这种恶行。法国的国家教会在先王们的激励下,也对施巫者极端厌恶,虽然终身监禁作为教会权限之内的最高处罚已经非常严厉了,但教会还会将这类罪犯交给世俗政权,企图让他们受到更严厉的处罚。”

这是一个司法团体为了支持“猎巫狂的弥天大错”而做的最后一次努力。这份请愿书的主题以及引用的案例有一定的说服力,但路易十四并没有为之所动,这也为他在后人眼中的形象增添了不少光彩。

像这种类型的罪犯应该被处以死刑,这样观点被各国民众普遍认同,同样,过去各个时代的民众也主张应该如此。对于这种处罚,作为罗马法律主体的十二铜表法(7)也做出了同样的规定。在这一点上,所有的法律学者都保持一致看法,而且所有的帝王也都持相同的观点来制定他们的法律,这些人中尤其以君士坦丁大帝(8)和西奥多修斯(9)最为突出。在福音书的启发下,他们不仅恢复了同样的惩罚措施,而且还剥夺了所有的上诉权,并且宣布任何王公贵族都不能对那些被认定为犯有巫术罪的人有任何的怜悯之心。同样地,在同一种心情的感召下,查理八世也颁布了那项辞藻华丽、措施严厉的法令,命令要求法官们必须根据案子的具体情况对巫婆们处以各种惩罚,否则法官将会被判处罚金、监禁或解除职务。同时,法令还规定了任何不愿告发巫婆的人将按同犯处理。相反地,任何人只要提供证据证明别的人犯有这种罪,都可以因此获得报酬。

考虑这些方面后,敝议会在执行这项如此神圣的法令过程中,按律办案,并且迄今为止从来没有发现自己的判决和其他的法庭有什么不同。因为所有关于对这种案件的判决的法律书籍中记载了不可计数的法令,都同意对施巫术者应该施以火刑、车磔之刑(即车裂之刑)或其他刑罚。

下面只举几个例子来证明:安白尔特曾在他的《法庭实践》一书中提到过,在希勒派里克时代(10),巴黎议会根据本王国历代法律裁定通过的所有法律由蒙斯特尔莱在1459年引用过的阿尔杜瓦地方女巫案;巴黎议会在1573年10月13日做出的关于索米尔本地土著玛丽·洛·费艾夫案的决定;巴黎议会在1569年10月21日做出的关于德·勃蒙案的决定,案件中这个人为自己辩解,说求助于魔鬼的力量只是为了驱除那些被施巫术的人所遭受到的巫术和用于治疗疾病;巴黎议会在1606年7月4日做出的关于弗朗西斯·都·勃斯案的决定;巴黎议会在1582年7月20日做出的关于克伦米尔当地人阿贝尔·杜·拉·儒一案的决定;巴黎议会在1593年10月2日做出的关于卢梭及其女儿案的决定;巴黎议会在1608年做出的关于另一位叫卢梭的人和一位叫派莱的人的案件决定,在这两个人的招认中提到,他们能施巫术并且经常狂欢,崇拜魔鬼,并且能变成公山羊;巴黎议会在1615年2月4日做出的关于利克莱尔案的决定,案件中的这个人是由奥尔良议会来上诉的,他被控参加巫师狂欢晚会,并且和他的两位死于狱中的同伙一致供认——他曾崇拜撒旦,亵渎圣礼及上帝,跳女巫的舞蹈,并供奉不洁的东西;巴黎议会在1616年5月6日做出的关于一位名叫莱格的另一案件的决定,这个人的罪名与前面那个案子相同;在以供出同犯为条件的查理九世对特鲁瓦·埃塞莱斯的赦免中,由于后者使用巫术,赦免没有生效;莫尔那克在1595年引证过的巴黎议会的规定:根据亨利四世的指示,法庭做出的关于波尔多议会议员德·朗克尔案的判决;巴黎议会在1619年3月20日做出的关于埃蒂安娜·奥迪贝尔特案的决定;内拉克议会在1620年6月26日通过的关于几名女巫的决定;图卢兹议会在1577年通过的,曾被格列高历·多洛萨努引证过的,关于400名被控犯由于身上都有魔鬼留下的印记被判有巫术罪的人的案件决定。除了上述这些案件之外,我们还能向陛下提供普罗旺斯议会所做出的各类决定,特别是1611年关于高弗雷迪案的决定;第戎议会和雷恩斯议会依照已经在1441年被火刑处决的马尔沙勒·德·雷依斯巫术罪判决所做出的类似决定;布里坦公爵曾出席这一巫术案的审判。——陛下,所有的这些例子都证明本王国内各地对施巫术的人都判处死刑,并且一直是这样。

这就是您在诺曼底议会上为什么会将近来被认定为犯了这种罪的人判为死刑的动机。如果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包括诺曼底议会在内的这些议会曾经将犯了这种罪的人判了较轻的刑罚,那是因为他们犯的这种罪还不是特别深重。陛下和各位先王都曾经授权我们几个人全权处理各种案件以及对已经铁证如山的罪行给予相应处置。

在上文中,我们引用了各种世俗的以及教会颁发的法令和对案件做出的处理,引用这些的目的就是谦卑地恳请陛下能够对这种罪犯所做的恶行带来的严重后果进行深思。陛下应该考虑到在我们的王国中还有一些人会不明不白地死去,通常情况下,这就是巫师干的。不仅如此,还有人们财物和牲畜的丢失;被告人身上留有魔鬼留下的显而易见无法掩饰的印痕;人的身体会被突然地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人献上不洁的牺牲品和参加女巫狂欢晚会以及其他一些已经被古代、现代的作家们描述过的,被许多犯了巫术罪的同谋犯和那些正直的人亲眼见证过的,并被罪犯亲自供出来的事实证实的案例。这些不同的案例竟然有着如此多的一致和相同之处,就是最无知的被告也讲出了相类似的内容,他们讲的甚至和那些最著名的作家们所描写过的情况没什么不同。以上的所有事实都可以在陛下执掌下的各地方议会审判记录中得到证实。

这些都反映了基督教的各种原则都紧密联系并保持一致的事实。即使有些人为了反驳上述事实而引用那个所谓的在安卡尔会议上制定的法规和圣奥古斯丁(AureliusAugustinus)(11)在《精神和灵魂》一书中的某篇文章中所谈到的一段话作为论据,也是站不住脚的,同样也无法说服别人。我们都可以轻易地证明上述的两个论据都缺乏权威的认定。除了安卡尔会议提出的那项法令以及教会后来的会议所制定的各个法令都有矛盾之处外,巴洛纽斯主教和所有其他的博学评论者们都一致认为从这项法令中找不出任何古代的版本。事实上,所有记载这个法令的版本都是用别的语言写成的,并且和同一会议制定的第23项法令完全不一样,后者同所有以前的法令一样,都对巫术严加谴责。就算假定这项法令真的是安卡尔会议颁布的,我们也必须意识到这项法令发布的日期是在2世纪,那时的教会正在集中注意力重点打击异教偶像崇拜。因此,这项法令谴责那些声称自己能够徒手在空中飞行并且能够飞过广袤的地区,以及能够与戴安娜(Diana)和希罗底(12)(Herodius)这两位女神为伍的妇女们,法令要求所有的牧师要向教民宣扬上所述妇女所声称的本领内容是错误的,从而让人们不再崇拜这些异教的神祇,但是这项法令却承认魔鬼有力量来影响人们的身体。其实对于这些,耶稣基督本人已经在圣福音书中证实了。至于伪托圣奥古斯丁的话,其实人们都知道那不是他写的,因为作者在书中提到了一个叫博埃提斯的人,他比圣奥古斯丁晚死了80年。此外,对于这位神圣的教父在自己所有的文章中都证实了巫术的存在这件事,还有更具说服力的论据来证明它,特别是在他的《上帝之城》(13)第一卷第二十五个问题中,他讲到巫术是人类和魔鬼之间的交流,因此所有正直的基督徒都应该将它看做洪水猛兽一般的东西。

总之,在您掌控下的诺曼底议会全体议员都期盼您能够明察,这是我们用陛下您赐予的权力所做的卑微恳请,为了尽职尽责,不愧对良心,我们必须禀明陛下,诺曼底议会上通过的所有对巫术案、女巫的判决都是来自全体法官们深思熟虑的结果,没有一点儿不合乎全王国范围内各地的司法实践。同时由于人民之中没有一位敢说自己完全没有受到这类罪犯的敌视,所以这也是为陛下子民的福祉所考虑。因此,我们请求陛下批准我们通过的判决,同时接着审判那些犯了这种罪的人。只有这样,陛下万世的英明以及对宗教无比虔诚的声誉才不会受到那些与神圣宗教的原则相违背的看法影响。”

就像我们提到过的那样,路易并没有对这封请愿书加以理睬。那些老妇人的性命保住了,而对巫术的指控在整个法国也销声匿迹了。在1680年,法国通过了一项法案,其中指出对女巫不做惩罚,而只是对冒充实施巫术者、算命先生、女预言者以及投毒者予以惩处。

与此同时,这样的一丝曙光也出现在德国、法国、英格兰和苏格兰,而且这丝光线渐渐地越来越亮,直到18世纪中期,巫术除了还在被那些最粗鄙的人所固守外,已经成了没人愿意相信的东西。然而,这种疯狂的信仰行为在中途又爆发了两次,其荒谬程度并不逊色于第一次。这后来的两次,第一次发生在1669年的瑞典,第二次发生在1749年的德国。这两次都值得我们注意。这其中第一次是有史以来最不寻常的一次,因为它在残暴和荒唐的程度上无以复加。

曾经有人向瑞典国王报告说德拉卡里亚省中一个叫莫拉的村子受到了巫婆的严重骚扰,于是瑞典国王就指派了一个由教士和俗人组成的调查团前去调查,并且赐予他们全权惩罚罪犯的权力。1669年8月12日,调查团到达了这个中了巫术的村庄,村民们由于轻信了他们的话,对他们表示了热烈的欢迎。第二天,全村的3000名居民全部到教堂集合。牧师开始布道,“宣布了那些受魔鬼引诱的人会受到严厉的惩罚”。他们还说上帝将会除掉村民中祸患的根源。

然后,全体村民又转移到了教区长的家里,他们挤满了房前的整条街道。这时,调查团当众宣读了国王的旨意,要求每个知道巫术线索的人都要走出来检举揭发。听了国王的旨意后,泪水从所有激动的村民眼中涌出,这之中有男人、女人、小孩,他们开始痛哭流涕,并且保证他们会说出自己所知道或听说过的任何与这相关的事情。在经历这样一个热情洋溢的场面后,所有人被要求返回自己家中。过了一天,他们又被召集起来,此时,调查团已经接受了几名村民的公开指控。结果有70人,其中包括15名孩子,都被投进了监狱,同时邻近的埃尔夫达尔地区也被抓走了许多人。后来,在严刑拷问下,被捕的人都供认了自己的罪行。这些人在供认时提到他们过去常常会到一个离乡村集市不远的碎石坑里集会,在那里他们都用长袍蒙住头,一圈又一圈地跳舞。然后,他们再到那个不远处的集市去呼唤魔鬼三次。第一次声音低沉轻柔,第二次稍稍大点声,第三次就会变成大声呼喊。他们每次都会说,“先行者快来吧,把我们带到布洛秋拉!”他们认为这个咒语屡试不爽,魔鬼也会应声出现。据他们所说,魔鬼大体上看起来就像一个矮个儿的老头儿,身上穿着灰色的外套,脚上穿着红蓝相间的袜子,袜子上还有两根特别长的袜带,还戴着一顶非常高的帽子,上面垂着许多彩色的亚麻布带子,脖子下面长长的红胡须一直拖到腰间。

魔鬼问他们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他们是否愿意为他献出自己的灵魂和肉体?魔鬼听到他们肯定的回答后,就会告诉他们做好前往布洛秋拉的准备。这时他们得先到祭坛上去刮下一点碎屑,同时还要收集教堂钟上锉下的金属粉末。然后,这位先行者就会给他们一只装着药膏的牛角,让他们用药膏涂满全身。这些都准备好后,他就给这些人带来各种动物供他们骑乘,有马、驴、山羊和猴子,并发给他们每人一个鞍子、一个铁锤和一个钉子。然后,他就开始念咒语,这些人就上路了,并且一路上畅通无阻。他们飞过教堂、高墙、岩石和高山,最后会来到一片碧绿的草地,而布洛秋拉就坐落在这里。为了能够到达这个地方,他们必须带上自己所能带来的所有小孩。这里如果有谁没有带来小孩,魔鬼就会折磨、鞭打他们,让他们不得安宁。

听到这些后,许多父母为这些供词提供了一部分证据,因为他们说自己的小孩常常告诉他们自己曾经在夜里被人带到布洛秋拉,并且在那里他们会被打得浑身青紫。他们早上也曾经看到过伤痕,但是这些伤痕很快就消失了。其中,有一个小女孩在被询问时信誓旦旦地说她曾经被那些女巫们带着在空中飞行,但是飞到高空时,因为她叫了一声耶稣的圣名,就被摔到了地上,而且左肋被摔了一个大洞。后来魔鬼又把她拉起来,治好了她的伤,又将她带往布洛秋拉。她还补充说(她的母亲证实了她的话),到现在她还觉得“左肋钻心地疼痛”。也正是因为这个至关重要的证据,更坚定了法官们捉拿罪犯的决心。

他们所提到的那个叫布洛秋拉的地方是一所大房子,上面有一扇通向房内的门。房子的四周是一片一眼望不到边的柔软草地。在房子里面有一张很长的桌子,女巫们都分别坐在桌子的两旁,在其他房间里排列着供她们睡觉的非常精致可爱的床。

她们先是举行了几个仪式,以此来表示她们将会全身心地为先行者服务。然后她们会坐下来举行宴会,大口地喝着用油菜和豌豆煮成的清汤,吃着燕麦片、黄油面包、牛奶和奶酪。在她们吃饭的时候,魔鬼会经常坐在一把椅子上,有时也会演奏竖琴和小提琴来为她们的宴会助兴。吃过晚饭后,她们就开始围起来跳舞,有时赤身裸体,有时穿着衣服。有几个妇女还在供词中补充了一些非常恐怖和极其淫秽的细节,实在令人不忍重复。

有一次,魔鬼为了试探一下她们对他是否忠诚,就假装死去用以试探她们会不会感到悲伤。这些人见到魔鬼死去马上开始号啕大哭,每个人都哭出了3滴眼泪。看到这些后,魔鬼高兴极了,于是就跳到人群中把那些哭得最响的人搂在怀里。

上述这些就是孩子们所说的一些主要情节,并得到了成年女巫供词的证实。在法庭上还从来没有见过如此荒谬的事:许多被告显然前后的说法并不一致,可是调查团对此却置若罔闻。调查团中的一位成员是当地教区的牧师,他在参与审讯的过程中说,有一天晚上,钻心的头痛把他折磨得难以入睡,而且他也找不出病因,只能认为自己中了邪。事实上,他认为这一定是有十多个女巫在他头顶上跳舞。这番话使得在场的那些虔诚的妇女们觉得十分恐怖,她们惊讶地大声说魔鬼怎么会来伤害一名如此正直的牧师!对此,一位可怜的将要沦入死神魔爪中的女巫说她知道这位牧师头痛的原因。她说魔鬼曾经派她手拿一柄大槌把一枚长钉砸进了这位牧师的头骨里。她砸了很久,但是由于这个人的头骨特别的“厚”,她竟然没有在他头上留下任何的伤痕。听了这位女巫的话,所有在场的人都吃惊得睁大了眼睛,纷纷举起了手,而这位虔诚的牧师听了这原因之后也开始感谢上帝赐予了他这样坚固的头颅。从此,他就以“头骨厚”而著称。这个女巫所说的是不是只是个笑话,对此没有人去追究,但是她却因此而被看做是一个十恶不赦的罪犯。法官们在这场大规模的审讯中根据像这样既可怕又荒唐可笑的供词就将70人判处死刑。其中有23人在莫拉村一起被烧死,几千名围观的人将四周围满了,显得十分高兴。第二天又有被用同种办法处死了的15名小孩做了迷信之神的祭品。剩下的32人也被押到邻近的法卢那镇处决。除了那些被判死刑的人之外,还有被认定犯了轻微巫术罪的56名小孩分别被判处不同的刑罚,如夹击之刑(14)、监禁和一年之中每周当众鞭打一次等。

后来,这件事被人们长期认定为是巫术泛滥的一个有力证据。难以想象,当人们想要创造或支持一个说法时,竟然会通过歪曲事实来实现他们的想法!仅仅是几个在他们愚蠢的父母鼓动下有些病态的小孩说出了几句荒唐可笑的谎话,一旦被周围迷信的邻居传播开来,就能够令一个国家陷入疯狂的烈火中。假使当时的调查团成员和人民的头脑没有被深深的迷信所禁锢,假使其中有个人能够坚定地站出来澄清事实,结果就不会是这样了!那样的话,这些可怜的孩子也许会被及时地送到医院,而不是被活活地烧死,而剩下的那些孩子也就只会受些鞭刑罢了。那些轻信传言的父母也会被人嘲笑,那70个生命也会幸存下来。虽然在瑞典,人们对巫术的信仰直到今天也一直保留着,但是令人感到庆幸的是,再也没有像当年那种精神错乱所造成的可悲案例出现在这个国家的历史中。

几乎就在同时,新英格兰殖民地的居民也被类似的关于魔鬼的故事吓得心惊胆战。忽然间,一种恐惧的感觉充斥在每个人心中。每天都有所谓的犯了此罪的犯人被逮捕,人数多到监狱都装不下了。古德温(Goodwin)是一个泥瓦匠的女儿,她患有忧郁症,经常会昏厥。她认为在幻觉中有一位叫葛洛弗(Glover)的爱尔兰老太太在她身上施加了巫术。她的两个兄弟也有相同的毛病,也常常会昏厥,并且大声叫喊说魔鬼和葛洛弗老太婆在折磨他们。有时,他们的关节会僵硬得不能动弹,但是在别的时候,他们的骨头又软得像一摊泥。后来,所谓的“女巫”被逮捕了,只是因为她不能一字不差地将主祷词重复下来,她就被判处死刑并被立即处决了。

但是,到处捉拿女巫的热潮并没有因此而消退下来。人们认为这样一个牺牲品还不够,仍然在睁大双眼等待着还会有新的事件被揭发出来。另外还有一件事,有一户人家有两个女孩,她们都患有歇斯底里症(15),最近却突然每天都要昏厥几次。其实,喉咙中有窒息的感觉本来就是歇斯底里病的正常症状,但是由于这种巫术的说法在殖民地中的广泛传播,这时候在女孩身上发生这种事就自然而然地被说成是由魔鬼引起的。她们描述说魔鬼把几个小球放入了她们的气管,想要噎死她们。这时,她们会感到全身每个部分都一直被刺扎着,其中甚至还有一个女孩呕吐出了几根针。这两个女孩分别是帕维斯(Pavis)先生的女儿和侄女,而帕维斯先生就是加尔文教派(16)教堂的牧师,这样,她们的情况就引起了人们极大的关注,使得后来殖民地中所有体弱的妇女们都开始怀疑自己也像她们那样中了邪。她们越想越害怕,而越是担心害怕,她们就越对巫术的说法深信不疑。她们这种精神病就像鼠疫一样迅速传播开来。以至于后来有妇女昏倒过去,醒来后都坚持说她们看到了女巫们的幽灵,这类事件层出不穷。如果在一个家庭中有三四个女孩,她们将这种病态的幻想相互影响,每天都会昏倒5~6次。对于这件事,有人说,撒旦(17)亲自在她们面前出现,手里拿着一个羊皮纸卷,告诉她们如果她们签订这个出让自己灵魂的合约,他就马上解除她们精神和肉体上正在遭受的痛苦。还有人说,女孩们只看到了许多女巫,而女巫们也做出了同样的承诺,并且还威胁说她们将永远被痛苦折磨,直到她们愿意成为魔鬼的使徒为止。但是,如果她们拒绝的话,女巫们就掐她们,打她们,或者用长针刺她们。由于受到这些害人的幻想狂指控,有二百多人被抓进监狱,各个年龄段的人都有,还有许多品德高尚的人也涉及其中。殖民地居民在头脑找回理性之前,就已经有19人被处死了。对于这段可悲的历史,最恐怖的是其中一名只有5岁的幼童竟然也被处死!那些指证他的妇女还发誓说她们常常看到这个幼童和魔鬼在一起,并且如果她们拒绝和魔鬼签约,这个幼童就经常会用他那些细细的牙咬她们。这还不算,如果我们听到下面的这件事,就不会再觉得还有别的事更加令人恶心和讨厌了,因为这个社会竟然疯狂到以相同的罪名审判并处死了一条狗!

后来,有一个叫高利(Golay)的男子勇敢地反抗了人们对他荒谬的指控。但是,这是徒劳的,就像之前发生的那么多类似事件一样,等待他的只有死路一条。听说,他是被挤压致死的,而且死的时候痛苦异常,甚至舌头都伸到了门外。但是当时监督行刑的新英格兰司法长官竟然拿起一根棍子硬生生地把这可怜人的舌头塞回了嘴里。要是世界上真的存在披着人皮的恶魔,那么这个司法长官就是一个!他竟然还以自己对上帝的虔诚为荣,认为这是在为上帝做好事。他

“希望将尘世变成一座地狱
来使自己的灵魂升入天堂。”

虽然还有人固执地认为仍有人在施巫术,但是那些即将丧失亲属的人忽然发现这种广为蔓延的指控就要把他们最亲爱的亲友们从自己身边夺走了。这时,他们开始怀疑会不会是整个的审判过程也受到了魔鬼的控制?会不会是魔鬼把错误的证词放到了证人的口中?会不会是证人也中了巫术的邪?那些即将失去自己妻子、女儿或姐妹的人们都像久旱遇上甘霖一样热切地同意这个看法。于是,这种忽然转变了的思想就像最早捉拿巫女时的热潮一样被迅速传播开来。一夜之间,殖民地的居民们都发现原来是自己错了。由于那些已经供认不讳的人一旦获得自由就会翻供,而且这其中许多人甚至已经想不起来自己在严刑拷打之下都说了些什么,所以法官们也不再起诉那些人了,被判死罪的那8个人也被释放了。渐渐地,那些女孩子们也不再昏厥了,不会再谈起魔鬼对她们的折磨。那个曾经处决了第一个罪犯的法官也为自己所办的蠢事感到后悔,心灵受到了悲伤和自责的沉重打击,为了赎罪,他从此就把每年的那一天作为自己忏悔和斋戒的日子。即使是这样,他也仍然坚持认为有人在用巫术毒害别人。对于这种想法,他在思想上并没有多大转变,但是,令人庆幸的是,持这种想法的人在整个社会中越来越少了。对于整个巫术事件的反思,全体殖民地人民达成了一致意见,为此,各个审判中的陪审员们也在教堂中公开表达他们的忏悔之心。那些受苦的人得到了平反,他们被当做是错误思想的牺牲品,而不是撒旦的同谋犯。

据说,新英格兰的印第安人部落对于英国人醉心于捉拿女巫这件事感到十分不理解。他们认为这些英国人不是比附近的那些法国殖民者更愚蠢,就是比他们还要罪孽深重,他们认为“圣灵从不让女巫存在”。

接下来,让我们再回到欧洲大陆,我们会发现,自从1680年以后,人们在对待巫术这件事上变得更加理智了。之后的20年里,虽然在平民百姓中仍然有人坚持原来的看法,但是政府已经不会再通过处决“女巫”来鼓励这种信仰了。尤其是路易十四的法令沉重地打击了这种迷信思想。从此,这种迷信思想就一蹶不振,再也没有恢复到当年的那种盛况了。只是在1652年,瑞士信仰新教的各个州中发生了最后一次这种类型的判决。那时德国的各位当权者虽没有阻止住这类审判,但是只要被告仅仅是被指控犯有巫术罪,而不牵连别的罪行,他们就努力地将死刑改成监禁。就在1701年,为了给那些正在走下坡路的流行的荒谬观念一次沉重打击,德国哈雷大学(Hallam University)的著名教授托马修斯(Thomasius)发表了一篇名为“关于巫术罪”的演说。但是,由于巫术的观念已经在人们头脑中扎下了根,想要一夜之间将它根除是不现实的。因为那些学问渊博者的雄辩言辞是很难传到那些住在偏远山村和简陋小屋里的人的耳中,但是就算是这样,社会状况还是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因为在他们的感召下,人们对巫术的信仰成了一种起不到什么作用的想法,而且还阻止了这种信仰继续制造更多的惨剧。

就这样,幻想就像受了重伤已经垂死的野兽一样,又一次破灭了。但是,这种荒谬的思想却在积攒残余下的全部力量来做最后的垂死挣扎,以此来显示它的力量曾经是多么可怕。由于这种臆想最早是在德国孕育出来的,所以这里也就成了它的弥留之所。乌尔茨堡是在这种借口下曾经杀死过许多人的地方,似乎它也注定要成为它最后的舞台。而且,由于这一次和之前一样惨无人道,所以这个地方的恶名依然不会消减。这个案件与莫拉和新英格兰的巫婆案相比,除了受害者的人数不同之外,有很多相似之处。只是由于这个案子是发生在1749年,欧洲其他国家的人民认为在这个时代却仍然发生这种事情,让人感到震惊和厌恶。

事情的起因其实是这样的:住在乌尔茨堡修道院的5个年轻妇女由于感到喉咙中有窒息的感觉,就像所有的歇斯底里症患者那样,一再失去知觉,她们就无端地认为有人对她们施了巫术。更过分的是,其中有一个妇女曾经吞下了许多根针,而这些针后来又从长在身体各部分的脓疮中显露出来。于是,她们就大声呼喊说她们中了别人的巫术。一位名叫玛丽亚(Maria)的年轻女人因此被逮捕,罪名就是她与魔鬼串通迫害那5名年轻女士。证人甚至在法庭上发誓说她们曾经看到发生在玛丽亚身上的怪事,就是玛丽亚会经常变成一头猪爬过院墙,等到了酒窖后,她总是用最好的酒把自己灌得酩酊大醉,然后就突然恢复原形。还有别的女孩子们说玛丽亚就像猫一样在屋顶徘徊,还经常会钻进她们的房间,发出凄厉的叫声来恐吓她们。她们还说玛丽亚曾经变成一只兔子,把修道院草地上母牛的奶挤得干干净净。还有人说,她过去常常在伦敦的朱丽路戏院演出,每次演出完的当天晚上,她就会骑着一把扫帚柄飞回乌尔兹堡,然后施巫术让那些年轻的小姐们感到四肢疼痛难忍,使她们饱受折磨。这些证词最终使得玛利亚被判处死刑,人们把她押到乌尔茨堡的一个刑场上活活烧死了。

这场由谋杀和迷信构成的可怕灾难终于结束了。从那天开始,这种对巫术的信仰除了只能从那些文明的脚步很难走到的,既蛮荒又条件恶劣的偏远村落、地区找到立足之地外,已经从大部分人的心中消失了。但是,那些粗笨的渔夫和无知的农民仍然认为产生那些他们不能解释的自然现象是由于魔鬼和巫婆在作怪。比如,愚蠢的长舌妇常常会把像突然昏厥这一类奇怪的病看做是撒旦在作怪。忧郁症患者由于对这种病症在自然科学方面的解释一无所知,所以他们仍然虔诚地相信自己的幻觉。也许现在的读者们很难理解当时英格兰人对于这种事的心态。还有,在那时,由于人们认为老妇衰老后面容很难看,就说她们对别人都怀有恶意,精神都不正常,她们的面部会让人联想起往日的巫婆,所以许多老妇经常会遭到无情邻居们的辱骂,过着非常悲惨的生活。而那些无情邻居们还经常叫嚣着用手指对老妇们轻蔑地指指点点,就是在大城市周围也不例外。在没有人受害的前提下,法律起到的全部作用就是防止那些像17世纪时的恐怖案件再次发生。对于这一点,最好的说明就是,即使像臭名昭著的麦修·霍普金斯所证实的那样荒谬绝伦的事,也会有成千上万人发誓为它作证。

人们在1760年的《年鉴》中记载了一个有关巫术信仰的例子,这个事例告诉我们迷信有时也会杀一个回马枪。这件事发生在莱斯特(Leicester)郡的一个叫格兰的小村里,有两个老妇激烈地争吵起来,并且互相指责对方犯有巫术罪。她们争吵得越来越激烈,最后双方就达成协议:用水淹裁决法来判断谁对谁错。根据裁决的惯例,她们两个人要先把各自的衣服脱下来,只剩下内衣,用这样的方法来表示二人完全平等。然后,她们请几个男子帮助她们把双手的大拇指和双脚的大拇指分别捆紧,然后分别在每个人的腰间捆上两根牛车上用的绳子。等到这些准备工作都做完以后,她们就被扔进池水中。这时,其中一位老妇立刻就沉下去了,而另一位则在水面上挣扎了一段时间。围观的人们马上就认为那个挣扎了一段时间的老妇一定有罪,然后就把她拉上来,并且要她立即供出和她一起实施巫术的同犯。于是,这个老妇就供认说,在一个不远处的叫伯顿的村子里,也有几个“像她那样有巫术”的老女人。只凭借着说了这样一句糊涂的话竟然蒙混过了关,对这个老妇来说,她还是比较幸运的。听了老妇的供词后,人们又在一名专攻占星术的学生带领下,来到伯顿村搜寻老妇供认出的所有同伙。他们到了那里后,只问了几句这里的情况,就向其中一位最可疑的老妇家走去。这个可怜的老太婆知道这件事后,吓得把大门锁住,只敢从楼上的窗户中探出头来问他们要干什么。众人说她已经被指控犯有巫术罪,他们今天来这里的目的就是要把她扔到水里以辨真伪,而且她必须接受这种裁决。如果她是无辜的,那么这里所有的人都会为她作证。但是这位老太婆坚决不肯下来,他们就破门而入,强行把她带到一个贮满了水的碎石坑边上。然后,他们捆住了她的手指和脚趾,把她扔进水里,过了几分钟,又用捆在她腰间的绳子把她拉上来。就这样重复了几次之后,人们还是没办法判断这个老太婆到底是不是巫婆,最后,他们就让她走了。事实上,更确切地说,他们是把她扔在岸边,等到她醒过来后自己走了回去。第二天,他们又用同样的办法审问了另一个老妇,然后又审问了第三个。但是,比较庆幸的是,以上的几位受害者都没有在这些人的暴行中丧生。一个星期以后,倡导这次行动的许多首领都被逮捕了,并且被押到法庭上接受审判。其中有两个人被判处站在绞刑架上示众并入狱一个月,而剩下的20人因为捆绑和伤害平民被判处缴纳一定数额的罚款,并且警告他们不得在1年内再次扰乱治安。

直到1785年,阿诺特(Arnault)在他编写的《苏格兰罪案审判纪实》一书中讲到,教派有每年在讲坛上忏悔所犯罪恶的习俗,其中有教派会有在全国范围内的忏悔和个人忏悔。在全教派的忏悔内容里有这样被特别提出的一条,即“由议会撤销有关对女巫处罚的规定,因为它与上帝的法规相悖”。

现如今,人们还能在英格兰许多房子的门槛上看到钉着这样一个马蹄铁(18)。如果有哪位哲学家自作聪明地想要试着帮人们将它们去掉,那么等待他的不是对他的感谢,而是被打断骨头的命运。任何人都可以走进位于交叉街的海顿花园,然后从那里走入流血心大院。人们在那里可以听到一些经常被人谈起的、曾经发生在这里而又令人深信不疑的故事。人们听到这些故事,常常会惊愕地问自己这样的事居然会发生在19世纪。著名的克里斯托弗(Christopher)大人的妻子海顿(Haydn)女士因在伊丽莎白时期跳的舞蹈十分优雅而闻名,她也被指控犯有巫术罪。据说这桩案子也十分闻名,被认为是一桩铁案。在这里,我们还能看到当年的那个房间,就在这个房间里,魔鬼在与海顿女士签订的合约期满后,将她抓住,运到托菲特坑(19)。当年海顿女士被魔鬼甩出时所撞上的那个抽水机还依然存在着,魔鬼用铁爪挖出她的心脏被发现的地点现在被叫做流血心大院,我们还可以站在这里回忆这一切。所有这些痕迹都增加了这个故事的可信性。我们不清楚这幢闹鬼房子的大门上是不是还挂着辟邪的马蹄铁。但是,一个之前住在这幢房子的居民说,“大约在20年前,有几个老太婆一再要求保留那块马蹄铁。有一天,一个明显精神不正常的老太婆衣衫褴褛地来到门前,用力地敲了两下门,发出很大的声音,然后她像一个骄傲的步兵一样,顺着路直接走到马蹄铁前。令这位居民感到诧异的是,这个妇女只是向马蹄铁吐了几口,以此来表明她很悲伤,因为有这块马蹄铁在,她伤害不了任何人。吐过以后,她又朝它踢了几脚,然后,她冷冷地转身离开了房子,一句话也没说。也许这个可怜的人是在开玩笑,可是很有可能她是在幻想自己是一个女巫。她居住的那个地方叫索福隆山,我想她这种性格的形成,是缘于她周围的邻居每天都用恐惧和厌恶对待她。”

直到1830年,在黑斯廷斯四周的郊区,还不只一次出现了对巫术普遍信仰的事例。一个老妇住在本城的制绳所,她长得十分丑陋,让人一看就感到厌恶。那些认识她的愚昧的人都一致指控她是个巫婆。因为人们说她的腰几乎弯到了地上,尽管她年纪已经很大了,但她的眼睛里却闪露着逼人的凶光。她经常身披红袍,手拿拐杖。从外表看,她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典型女巫。大家都对自己的看法深信不疑,而且这个老妇实际上也在助长公众的迷信,因为她从不刻意使人们消除对她的坏印象,反而看起来还有这种想法:虽然她很老,生活也很艰苦,但是她却能让那么多生活得幸福、健康的同类们时刻对她满怀敬畏之心。因为那些胆小的女孩子们一见到她就会被吓得缩成一团,许多人为了避开她,宁愿多绕1英里路。她就像古代的巫婆一样,对于那些冒犯她的人,动不动就破口大骂。与她家相隔一家的邻居中有一个妇女,孩子是个残废,这个母亲经常说她的孩子一定是受到了老太婆巫术的迫害,而且所有邻居都相信她的这个说法,后来又有人说老太婆可以变成一只猫。因此,大人小孩们就开始成群地去捕捉那些无辜的猫,那些猫一旦被捉住,几乎就会被折磨死,因为人们认为这种动物会在他们面前突然站起来,变成那个老巫婆。

还有一个渔夫也住在同一个镇上,有人说他已经把灵魂和肉体出卖给了魔鬼,他因此常常遭到虐待。有人说他能从钥匙孔里爬到房内,还说他想获得更大的法力来控制邻居,于是他就把自己的女儿也变成了一个女巫。据说,他能坐在针尖上却感觉不到疼痛。而其他的渔夫们知道他有这种本领后一有机会就用这种办法来试探他。他们往渔夫经常去的酒馆中的椅垫上摆上让人一坐下就会被刺到的长针。结果显示,他坐上摆满针的椅子时竟然连眉毛也不眨一下,这种结果让那些人更加相信他有超自然的力量了。以上这些就是几年前黑斯廷斯镇上人们思想状况的真实呈现,也许现在还是这样。

在英格兰北部,迷信思想曾经又一次兴盛起来并达到了令人惊讶的程度。事情是这样的:据说,在兰开郡出现了许多巫医。这些人就是一伙庸医,但是却装成能治好魔鬼造成的疾病的样子。关于这个情况,我们可以从1838年6月23日《赫特福德改革者报》上所报道的例子中清楚地看到这些骗子的所作所为。他们主要在林肯郡和诺丁汉郡各县范围内活动。根据《改革者报》上作者的叙述,有一个人患脓疮已经有两年了,感到十分痛苦,报上没有记载他的名字,只说之前已经有好几位医生给他看过了,但是一点儿也没有好转。他的几个朋友——既有本村的,也有外村的——说他肯定是中了邪,都建议他去找巫医。他听后点头答应了,就让妻子去找住在林肯郡新圣斯维新斯的一位巫医。这位巫医根本就是个不学无术的骗子,他告诉那人的妻子,她丈夫是受了魔鬼的骚扰才得了病,并信誓旦旦地说是她的邻居们在诅咒他,她丈夫才会这样。那个巫医告诉她说,那些人在整个过程中所用的符咒与所有像菲安(Fiam)博士和杰利·邓肯(Jerry Duncan)那样使国王詹姆士非常苦恼的符咒完全一样。他还说,在一个女巫的煽动下,她的邻居们在火前按她丈夫的模样制成一个十分逼真的蜂蜡塑像,然后他们一边用针刺那个蜡像全身,一边在口中倒背主祷词,向魔鬼祈求就像他们扎蜡像一样用刺扎到蜡像代表的人身上。然后,这位巫医开了一种可以消除这种恶毒咒语的药,这种药就是他写的一个符咒,让她把这符咒戴在她丈夫生病的主要部位上,而且他还要求病人每天都背诵第109和第119首赞美诗,否则治疗就无效。最后他收取了1个金币作为治疗费。由于病人对巫医能有效地治好任何疾病这件事深信不疑,他的病情在三周的疗程之后大为好转了。后来,他打开了那个骗子送给他的符咒,它就是一张写满了古怪文字并且还画有星象图的皮纸。

后来,他的病情渐渐好转了,而他隔壁的邻居们听说这件事后却感到很恐慌,因为他们害怕这位病人会恳求巫医采取措施来惩罚他们。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邻居们又从诺丁汉郡找来另一位巫医,他告诉了他们一个能够抵御敌人任何类似恶意的符咒。在他的文章快结束时,作者说,“那位巫医在被咨询后不久就写信说,他已发现他的病人并不是被撒旦所影响,而是被上帝影响,他的病将不会完全康复,直到死去。”

就在1830年前后,在坦布里奇韦尔斯附近也有一个骗子干着这种类似的生意。他做这种事已经很多年了,而且用这种方法从病人手中赚取了大量的诊疗费。这个家伙谎称自己是一个排行第七的人所生的第七个儿子,正是因为这样,他身上具有某种神奇的力量,可以治愈各种疑难杂症,特别是那种由巫术造成的疾病。人们听说后,纷纷找他来看病,其中不仅有穷人,就连贵妇人也乘着马车来请他看病。经常会有人从六七十英里外的地方赶来请他去看病,而且对方不仅付给他往返的盘缠,还会送上丰厚的报酬。这个人大约有80岁,正是他的那副令人肃然起敬的外表使得他的骗术屡屡得逞。这个人名叫欧凯或欧克莱(Oakleigh)。

现在迷信的思想在法国比在英格兰更有市场。加利奈在著作里引用了发生在1805年和1818年间的20多件事例来写有关这个国家的魔术和巫术的历史。而且在这里,那些令人们感到羞耻的案子仅仅在1818年就至少有3个法庭在审理。下面我们只说其中的一个案子:53岁的朱丽安·得斯布尔德(Julianne,Boolean DE)是一位泥瓦匠,他就住在波尔多附近的蒂鲁兹村。在1818年1月,他突然患病。由于无法解释病因,他最后就开始怀疑是不是有人对自己施加了巫术。他把这种想法告诉了女婿布里迪尔,他们就一起去请教一名巫医——一个叫布都安的蠢货。这个人告诉他们得斯布尔德肯定是中了别人的巫术,并主动要求陪他们一起去一个名叫雷那德(Renauld)的老人家中,他说这个老人就是真正的罪犯。1月23日晚上,3个人溜进雷那德的家,并指控说是他在借助魔鬼的力量诅咒别人患病。得斯布尔德在老人面前双膝跪倒,真诚地恳求老人去解除魔鬼的咒语让他恢复健康,然后他就不再追究此事了。这位老人坚决不肯承认自己是一个巫师,他拒绝斯布尔德继续强求他解除咒语,他说他根本不知道什么咒语,也不会解除什么咒语。这个时候,那个叫布都安的骗子又出面说,要想减轻得斯布尔德的病痛,只有要求雷那德坦白自己的罪恶。为了强迫老人招认,他们就把带来的几根硫黄棒点燃,放在老人的鼻子下面,不一会儿,老人就因窒息而晕倒在地上。他们见状都很吃惊,认为自己杀了人,就把那老人抬起来扔到旁边的一个池塘中,让人们误以为老人是失足落水的,但是冰凉的池水使老人恢复了知觉,而且池塘也不深,他就睁开眼坐了起来。可这时得斯布尔德和他那女婿二人还待在岸边,他们看到老人醒过来后更加惊愕了,害怕他恢复过来会向法庭告发他们。他们就跑到池塘里,抓住那个可怜老人的头发,把他痛打了一顿,然后按住他直到把他淹死。

过了几天后,3个人以谋杀罪被逮捕归案。得斯布尔德和布里迪尔被判严重过失杀人罪,也只是在背上烙印以示惩罚,并被送到军舰上的厨房里做终身苦役,而那位叫布都安的巫医竟然被法院当成疯子释放了。

在加利奈先生写作这本书时(1818年),他还告诉我们,那时的法国到处可以见到一种以驱鬼捉巫为职业的人。他说,无论何时,只要在农村里有一位愚蠢的人认为有人对自己施加了咒语,当地的教区牧师就会积极地驱邪伏魔,正是他们的这种做法使得教民们更加沉溺在迷信思想之中不能自拔。为此,加利奈先生在书中还推荐了一种补救措施,就是把所有这些驱邪的大仙们押到军舰的厨房里做苦役。这样,女巫的数目就会立刻减少。

至今迷信思想还依然纠缠人类,我们仍然可以在法国和英国找到这样的事例。事实上,其他的欧洲国家也是这样的情况。有些错误的思想已经在人们心中深深地扎下了根,即使岁月变迁也无法把它消除。不屈不挠的圣贤先哲们可以砍倒覆盖在大地上的毒树,太阳也可以直射到那些曾安全地蜷曲在阴影里的丑恶东西,但是,交错缠绕的树根还依然留在地面下盘根错节,一旦有人挖掘,还能发现它的踪迹。要是再出现一个像詹姆士一世那样的君王,就会使它们再度发芽。令人更加恐怖的是,如果再有一个像英诺森八世(20)那样的教皇出现,那么这些正在腐烂的根又会再次抽枝长叶,变得郁郁葱葱。让人感到欣慰的是,那个曾经对迷信极度痴迷的社会已经一去不返了,从当初的极度疯狂减弱变成了现在的轻度愚昧。虽然在过去的岁月里,迷信思想拥有着几百万忠实的信徒,也使得数万人因它而受害,但现在崇拜迷信思想的人已经寥寥无几了。

【注释】

(1)摩西戒律为犹太教设立,是犹太人法律的一部分。——译者注

(2)犹太民族的语言,世界上最古老的语言之一。——译者注

(3)英格兰东南部的郡。——译者注

(4)是古时犹太教一个以祭司长为中心的教派。——译者注

(5)被尊称为苏格兰的尊贵圣贤。——译者注

(6)古代巴比伦的国王。——译者注

(7)十二铜表法(公元前451—450年):罗马初期制定的法典,主要由罗马贵族编制并为贵族利益服务。——译者注

(8)君士坦丁大帝(280—337年):罗马皇帝,是世界历史上第一位信仰基督教的皇帝。——译者注

(9)西奥多修斯(公元346—395年):罗马将军,后成为罗马皇帝,他于公元379—395年在位。——译者注

(10)可参阅吐尔的格列高历著《法国史》。——译者注

(11)圣·奥古斯丁(Aurelius Augustinus,也作希坡的奥古斯丁,天主教译“圣思定”、“圣奥斯定”、“圣奥古斯丁”,公元354年11月13日—430年8月28日):古罗马帝国时期基督教思想家,欧洲中世纪基督教神学、教父哲学的重要代表人物。——译者注

(12)戴安娜:罗马神话中的处女守护神、狩猎女神以及月亮女神;希罗底(herodius):圣经中的一位女人,施洗约翰被杀是由于受到了她的唆使(见马可福音6章第17~23节)。——译者注

(13)《上帝之城》(拉丁语:De Civitate Dei):也作“天主之城”,为希坡的奥古斯丁所著。当时罗马城已被蛮族攻破。人们把罗马帝国的衰退归咎于基督徒之离弃传统多神宗教。——译者注

(14)夹击之刑:在两排人中间跑过去,受每个人的鞭打。——译者注

(15)又称癔症,一种精神疾病,典型症状是患者自己认为失去身体某部分功能。——译者注

(16)加尔文教派(Calvinists):是基督教新教主要宗派之一,以加尔文神学思想为依据的各教会团体的总称。——译者注

(17)撒旦(Satan):主要指《圣经》中的堕天使(或称堕天使撒旦),他是反叛上帝耶稣的堕天使(Fallen Angels),曾经是上帝座前的六翼天使,负责在人间投掷诱惑,后来他堕落成为魔鬼,被看做与光明力量相对的邪恶、黑暗之源。——译者注

(18)据说这样的做法可以防止中女巫的巫术。——译者注

(19)《旧约》中记载以火焚人祭火神的地方。——译者注

(20)英诺森八世(1432—1492年7月25日):原名Giovanni Battista Cibo,意大利人,罗马天主教教皇。在位时间:1484年8月29日—1492年7月25日。——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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