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2章 三个尸检结论
现场勘查汇报结束,由法医李主任汇报尸检情况。
法医李主任神情凝重地道:“我当法医这么多年,碎尸案也经过多起,但是,汤柳把所有尸块拼接到手术台上后,我还真被吓住了。第一,凶手干净利索地分开骨头、内脏和头颅,肠子摆放都很有规律,并没有胡乱塞进袋里,而是沿着肠道本身形态进行摆放,这说明凶手懂得人体生理;第二,尸体的四肢和头部被刀刃切割,均在关节处下刀,骨架没有被硬剁开,直接拆散,放进袋里。从刀口痕迹来分析,不是手术刀,而是十五厘米左右的刀,极为锋利。切下来的尸块有一部还有部分生活反应,也就是说最初切割之时,受害人处于垂死状态,凶手既然冷静,又凶狠,下手毫不留情;第三,肉块大小基本均匀;第四,死者面部完整,内脏完整,唯独缺少生殖器。这意味着凶手惩罚许海与生殖器有关;第五,尸体整个消化系统都有红肿和水泡,还有大蒜味,初步判断是氰化物中毒。还有另一个重要发现,让汤柳汇报。”
汤柳接过投影仪遥控器,调出画面:尸体拼接后的两条手臂基本完整,手臂上青紫色的纵横交错的伤痕在投影仪幕布上格外刺目;头顶和面部也有数条青紫痕迹。
“我在拼接尸体的时候,发现不少尸块有青紫痕迹,最初还以为是尸斑,后来发现不对,青紫痕迹主要出现在手臂的肉块上,后背、额头上也有。我把尸块大体拼接以后,发现这些青紫痕迹是生前留下来的,并非尸斑。而且从伤痕的形状和方向判断,手臂上的伤痕是抵抗伤。凶手使用的是金属棍棒类的武器,棍身有3-4厘米。到底是何种金属棍棒留下来的伤痕,还得做实验,最有可能是与警用甩棍类似的武器。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发现,也就是说,凶手与许海曾经发生过搏斗,使用了金属棍棒。”
汤柳又道:“许崇德明确告诉我,在许海遇害当天,他没有在孙子身上看到这种伤痕。”
法医讲完,理化检验室主任吴炯汇报。
吴炯汇报得非常简单,道:“三个结论,第一,许崇德和段家秀使用的水杯里有安眠药成分;二,许海没有服用安眠药;三,从许海消化道里提取到氰化物成份,在饮料瓶里发现了氰化物成分。许海喝了含有氰化物的饮料,中毒后被分尸。”
侯大利在笔记本上记下“氰化物”三个字,并用了五个着重号,又在“青紫痕迹”四个字打了一个大问号。
陷入沉思的滕鹏飞突然插话道:“许海房间是否有搏斗痕迹?”
小林道:“房间很整齐,物品没有损坏。搏斗应该不是发生在许海房间。”
滕鹏飞自言自语道:“这有点奇怪。”
侯大利也有同感:抵抗伤、安眠药、氰化物和碎尸,混杂在一起无法形成完整的行动链。
第四,重案一组各探组汇报调查走访的情况。
探长张国强报告道:“ 我们探组主要调查走访抛尸现场,也就是大象坡附近居民以及喜欢爬山的市民。大象坡内部有网状步行系统,只有南北主通道的两个步行入口与外界相通,其他所有小道最终都连结到南北主通道。南入口位于学院小巷内,我们走访了附近居民,昨天晚上凌晨两点半接近三点左右,学院小巷有两家居民的狗叫得特别厉害。学院小巷主要是住家户,商户很少,路灯昏暗,外来行人不多。夜间有人经过时,这两家的狗通常都会叫。在狗叫的时候,居民们没有听到机动车声音。学院小巷是江州城最老的老街,不通汽车,可以骑摩托。居民家的小车统一停在大象坡停车场,大象坡是由市政公园管理处管理,象征性收居民的停车费。北入口在学院后街上,恰好在北入口处有天网的监控镜头,调出监控画面,没有发现夜间有异常。所以我们判断凶手是沿着学院小巷,从南入口进入。这和小林主任的判断基本一致。”
他接过投影仪遥控器,调出尸袋分布图,道:“从尸块分布位置也能印证我们的判断,尸袋总体靠近南入口,距离南入口最近的尸袋只有十七米,所有尸块都散布在南坡上。我们今天准备与小巷的每家人都见面,继续查线索。派出所提供的情况是重要参考,关键细节还是由我们侦查员大海里捞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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