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如果说伊芙琳的一派丰采在三十刚出头那几年还未忍遽而离去的话,那么几年一过,这份丰采便突然下了决心,一去不复返了。脸上原先只是略露形迹的皱纹陡然深了起来,腿上、臂上、-臀-\_部都迅速发胖了。那眉头拧到一块儿的习惯动作已经形成了一种自然的表情——看书时、说话时,甚至睡觉时,都会不时流露。她今年已经四十六了。
她和哈罗德之间不知不觉隐隐产生了一种对立的情绪,这在家业未能日趋兴旺,倒是走了下坡路的人家是十有八九的事。夫妇俩安歇时你看着我,我看着你,那种“只得罢了”的心情,真好比椅子旧了破了,无奈而勉强将就一样。丈夫一旦生了病,伊芙琳更不免有些担忧,和失意人相处是那么苦闷腻味,她只好千方百计打起点兴致来。
一天晚上,家庭桥牌的牌局已散,她也总算松了一口气。她今天晚上打错的牌多得异乎寻常,不过她也并不在意。这都怪艾玲说了句冒冒失失的话,说是战场上步兵的危险性特别大。儿子已经三个星期没有来信了,虽然这也不是什么稀罕的事,不过想起来总不免使她心神不定。她自然也就记不清台上出过几张“梅花”了。
哈罗德上楼去了,她就走到外边门廊上,去呼吸一下新鲜空气。一派迷人的皎洁月光,满洒在人行道和草坪上,她又像打个呵欠,又像轻轻一笑,想起自己年轻时有一次曾在月光下与恋人情意缠-绵,缱绻竟夜。如今想想也很吃惊:当年就是一次又一次的恋爱,构成了她的全部生活。可现在,构成她生活的却是一个接一个的难题了。
朱莉就是一个难题——朱莉已经十三岁了,近来对自己的残疾也愈来愈敏感了,她宁愿一直守在自己的房里看书。几年前孩子一提起上学的事就怕得要命,伊芙琳不忍心送她上学,所以女儿完全是在娘的身边长大的,这可怜的小不点儿,装了只假手,却根本不想用,一直灰溜溜地插在口袋里。伊芙琳担心她老是不用,会弄得连手臂都举不起来,所以小姑娘最近已经在逐步学习使用了,可是练习的时间一过,那小手便又悄悄缩回到口袋里去了,除非母亲吩咐一声,她才没精打采的,遵命伸出来活动一下。有一个时期伊芙琳索性给她衣服上不做口袋,结果朱莉苦恼得就像掉了魂似的,整天痴呆呆地在屋里东走西走,如此长达一月之久,伊芙琳看得终于软下心来,放弃了这个试验。
唐纳的问题从一开始就不一样。对朱莉,伊芙琳想教育她尽量少依赖母亲,可是对唐纳,则极力要使他留在母亲的身旁,可惜那一直是白操心——到了最近,她对唐纳的问题则根本已经管不着了;唐纳所属的那个师开赴海外已经有三个月了。
她又打了个呵欠——生活是属于年轻人的。自己的青年时代应该说是多么幸福啊!她想起了自己的那匹小马“小玲珑”,想起了自己十八岁那年跟随母亲远游欧洲的情景——
“难以捉摸,实在难以捉摸,”她收起笑容,对着明月出声自语。举步回到屋里,刚要把门关上,忽然听见书房里有个响动,她吓了一跳。
原来是那个中年的女仆玛莎:现在他们家只有一个仆人了。
“啊呀,是玛莎!”她吃惊地说。
玛莎赶紧转过身来。
“喔,我还以为太太在楼上呢。我是在——”
“有什么事吗?”
玛莎犹豫了。
“没什么,我……”她显得很局促不安。“是这样,派珀太太,有封信,我记不得搁在哪儿了。”
“有封信?你自己的信?”伊芙琳开亮了灯,问道。
“不,是给你的,派珀太太,今天下午末班信送来的。邮差把信交给了我,正好后门的铃响了。我就接了信进来,大概是在哪儿随手一放,后来就忘了。所以现在想来找一找。”
“什么样的信?是唐纳少爷寄来的吗?”
“不是,大概是一份广告,要不就是哪家商号里来的信。我记得信封是长长的,扁扁的。”
她们就在赏乐厅里到处寻找,茶几盘上、壁炉架上全找遍了,然后又到书房里找,连一排排书的顶上都摸到了。玛莎无法可想,只好停下手来。
“会到哪儿去了呢?我当时是一直朝厨房里走的。对,也许在饭厅里。”她兴兴头头正要到饭厅去,冷不丁听见背后一阵急促的呼吸,便赶忙回过头来。只见伊芙琳已经撑不住坐在一张莫里斯安乐椅里,眉头紧紧攒成一团,眼睛不住乱眨。
“太太不舒服吗?”
伊芙琳好一会儿没有答话,只是呆呆地坐在那里,不过玛莎看得出她的胸脯在急剧地起伏。
玛莎赶紧再问一遍:“太太不舒服吗?”
“没什么,”伊芙琳的话说得很慢,“得了,信在哪儿我知道了。你去吧,玛莎。我知道了。”
玛莎惊疑不定地退了下去,伊芙琳还是呆呆地坐在那儿,只有眼边的肌肉在动——揪紧-了又放松,放松了又揪紧。信在哪儿她已经知道了——她心里已经雪亮,仿佛这信就是她亲手放的一样。而且她凭着直觉,马上就明确地预感到这是封什么信。长长的、扁扁的信封,好像装的是一份广告,上角印着“陆军部”几个大字,下面较小的字体,标有“公事”的字样。她知道这封信准是在那只大酒缸里,封皮上墨水字写着她的名姓,信里带来的是她灵魂的死讯。
她悠悠忽忽站起身来,顺着一排书橱向饭厅摸去,穿过门洞,不一会儿就摸到了开关,把灯开亮了。
眼前赫然出现了那只酒缸,在电灯的照耀下反射出一方方光晕,深红的镶着黑边,金黄的镶着蓝边。那晶亮的笨重身-躯张牙舞爪,诡奇万状,透着一派凶气。她往前刚跨出一步,又停了下来。再走一步就能从缸口上望到缸内了——再走一步就能见到一道白边了——再走一步就能……她双手猛的落在那又毛又冷的玻璃面上……
她一下子撕开了信封,手忙脚乱地打开了好难打开的信纸,捧在面前,几行打字直刺她的眼帘,有如一拳头劈面打来。像鸟儿扑了扑翅膀,信纸飘飘地掉在地上。满屋子早已天旋地转、嗡嗡直响,一会儿却又突然平静了下来;没有关上的前门里吹进来一阵微风,送来一辆过路汽车的声音;她听见楼上起了一阵轻微的响动,接着书橱背后的水管子一阵嘎嘎乱响——那是她丈夫在关水龙头……
她此刻仿佛觉得她并不是接到了唐纳的死讯,她只觉得她和这玻璃酒缸之间的那一场暗暗不断的角斗分明又打了一个回合,平时一直风疲浪轻,一个回合来时便陡然惊涛压顶。别看这玩意儿漂亮,那可是冷酷、恶毒的化身,是一个男人(她连他的长相都早已忘了)送给她的一宗不怀好意的礼物。多少年来一直就是这样,不声不响、端然森然地稳坐在她家的厅堂正中,像个千眼怪物,射出上千道冰凌般的眼光,荧荧然融为一片邪祟。始终不老,始终不变。
伊芙琳在桌子边上坐了下来,如痴如迷地直瞅着那酒缸。那酒缸此刻似乎挂上了一丝冷笑,一丝凶狠的冷笑,仿佛是说:
“你瞧,这一回我就用不到直接来打击你了。我何必呢。你知道就是我夺走了你的儿子。你也知道我有多冷酷,多狠心,多漂亮,因为你自己以前也一样冷酷,一样狠心,一样漂亮。”
那酒缸似乎突然倒过身来,变大,变大,变成了好大一个圆篷,光灿灿、颤巍巍地罩住了这间屋子,罩住了整个住宅。四壁也缓缓消失不见了,于是伊芙琳便看到,这个天篷原来还在不断往外扩展,离她愈来愈远,把朦胧的天边,把太空的一切日月星辰都隔在篷外,隔篷看去似乎都成了些隐隐约约的墨水点。篷下出现了形形色色的人们,光线一经天篷的折射,照到他们身上就另是一番光景了:看去影子倒像是亮光,亮光却反而像是影子了。在这酒缸化成的闪闪烁烁的天穹下,整个世界就换了一副装扮,变得面目全非了。
这时候只听见有一个嗡嗡的声音仿佛从远处传来,很像低沉而清晰的钟声。声音出自酒缸天篷的中心,顺着巍巍的缸壁传到地面,又从地面急急反弹到她耳边:
“你瞧,我就是命运的主宰,”那个声音喊道,“你的小算盘哪里敌得过我?我决定事物的成败,你那些渺小的梦想岂是我的对手?我可以令时光飞逝,我可以把良辰美景顷刻断送,把尚未实现的心愿在事先扼杀。一切变故、失察,一切积于忽微的危难,都是我一手的创造。我出奇制胜,神妙莫测,我可以叫你手腕失灵,一筹莫展,我是菜里的芥末,生活中的辣子。”
那嗡嗡的声音打住了,一阵阵回响也渐渐远去,传遍了苍茫的大地,一直传到天涯海角——也即是那酒缸的边缘,然后又上了巍巍的缸壁,重新归回天篷的中心,嗡嗡地响了好一阵才消失。那万丈高墙随即便向她缓缓逼来,眼看愈缩愈小,也愈逼愈近,像是要来把她压个粉碎;她攥紧-了拳头,正等着冰凉的玻璃一下子砸得她头破血流,酒缸却突然一扭身,翻了个过儿——又稳坐在那餐具柜上了,一副晶亮耀眼、玄之又玄的样子,有如经过了百来架三棱镜的反射,迸发出万道光芒,化出千百种色彩,闪闪烁烁,纵横敧侧,交织成一片。
前门又吹进来一阵冷风,伊芙琳一咬牙,使出拼命的劲头,伸长了胳臂,把酒缸抱-住。得赶快!——得坚决!胳臂绷得都生疼了,细皮嫩肉下的瘦筋筋都快拉断了,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把酒缸抬了起来,捧在手里。用的劲头太大,后背的衣服都绷开了,她觉得风吹在背上寒飕飕的,于是就转过身来,迎着冷风,挪动被那千斤重负压得踉踉跄跄的脚步,出了饭厅,穿过书房,直向前门走去。得赶快!——得坚决!胳臂里血脉在麻木地搏动,两膝一路里只觉得发软,可是手捧着冰凉的玻璃倒感到挺痛快。
她晃晃悠悠出了前门,来到石阶上,扭转了半个身-子,鼓足了全身的勇气和力量,来作这最后一次拚命——可是就在她松开双手的当口,那麻木的指头却在发毛的玻璃面上粘住了那么一会儿,也就在这一会儿工夫里,她脚下一滑,站立不稳,随着一声绝望的呼喊,就向前倒去,酒缸仍在手里……人却倒了下去。……
马路对面灯光依旧,这哐啷一声一直老远传到马路的那头,过往行人都吃惊地急忙赶来,楼上一个疲惫的男人从将睡未睡中醒了过来,一个小姑娘在似睡非睡的噩梦中呜咽。月色溶溶的人行道上,那个寂然不动的黑糊糊的人影儿周围,满地都是玻璃片儿,多得数不清,有长长的,有方方的,有尖尖的,在月华下闪烁着微微的光彩:发青的,泛黄的,有乌油油而带上金芒的,也有红殷殷而镶着黑边的。
蔡慧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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