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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土也不安

记得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初,我随祖母到香山看望一个本家爷爷,此老在大清国亡后半世纪还拖着一根辫子,所以我就叫他“小辫爷爷”。进了院子,略作寒暄,他就急不可耐地领祖母看他的一件东西。我以为是什么宝贝,跟了进去,谁知进了一间空屋,摆在中间的赫然是一口黑黢黢的大棺材,然后他就自豪地夸耀着是什么木料、已经刷了多少道漆了等等。当时我对提前备下这种不祥之物颇感不解,后来才逐渐明白,棺墓既是亡魂的庐舍,正如生人于房屋,帝王们一即位就开始经营陵墓,老百姓没那种气魄和能力,但在旧时代,只要家有裕力,生前就准备棺木的却也不是少数。常见某些明星在网上晒出自己豪宅的照片,想那老辈人炫耀自己寿材的用意,大约也差不多吧。

如果家中没有预先筹备,那么只能到了时候由家人操办,但有些爱讲究的先生,已经成了亡魂,还是不放心家人,要亲自到棺材铺里挑选。袁枚《子不语》卷二十四就有这么一个故事:儿子给刚去世的父亲买棺材,棺材店老板说:昨天夜里,我见一个白胡须老人坐在一口棺材上,我拿着蜡烛凑近,却不见了。说起老人相貌,正是死者。于是儿子就把亡魂坐着的那口买了回去——但这事听着有些险,八成是棺材铺掌柜的推销手段。试想如果死鬼们都来上门自选,那就不止棺材铺,包括寿衣铺、冥器店、鲜花店、殡仪馆,不就都成鬼市了吗?

鬼魂自己到店里去买的事也不是没有,但那是特殊时期的事。家中既无存货,死后又没有人给买,到了那时,这国家可能也快没有人收尸了。清人徐岳《见闻录》有“买棺”一条,记崇祯末年,江南大饥,民多病疫,死者枕藉,而以杭州最甚。钱塘门外一家七口连日病死,当时疫气传染,虽亲邻也不敢上门问吊。此日江头一家棺材店中来了一人,要买棺七具,但所带的银钱不够,约定送到家后找足。相随着到了钱塘门一家门首,其人进入,久久不出,店伙计在外面喊了半天也没人应,只好推门进去,“见七尸在室,顷来买棺者亦一尸也”,而那尸身旁有钱若干,正合所找之数。这里用的是真钱,而朱彝尊《许旌阳移居图跋》一文则提到,明朝灭亡前夕的北京,鬼魂白昼入市,叩人门户给自己买棺材,却只能用纸钱了。

棺墓就是鬼魂的庐舍,住进去之前尚且如此在意,要是年久失修,透风漏雨,对于鬼魂来说,也正如人住在不蔽风雨的破屋里。晋人干宝《搜神记》卷十六记东汉末年,文颖止宿一处,夜三鼓时,梦见一人跪在面前,道:“水来湍墓,棺木溺,渍水处半,无以自温。幸为相迁高燥处。”鬼魂让文颖看他的衣服,确是水淋淋的,显然他的房子已经成了水牢。

更严重的是,如果坟墓被焚毁,那也正如人家遭了回禄,鬼魂就无处安身了。唐人戴孚《广异记》“黎阳客”条记一巨墓被焚,那位身份很高的鬼魂就落得“头面焦烂,身衣败絮,蹲于榛棘中”,而且不比人世还有旅馆可以寄宿。如果说鬼魂的居室与生人还有什么不同,那就是人间的富贵人家可以有几处府第,可是到了冥界,就是再阔,却只有一处坟墓,所以即使是帝王之尊,恐怕也同样要珍惜那唯一的住宅。

这一幽冥观自然是告诫人间的子孙们要为祖先的坟墓勤加修缮,正如他们平时修缮自己的房屋一般。可是这又谈何容易。平常百姓自不用说,即便是豪门显贵,五世而斩,加上战乱灾荒,流离迁徙,几代之后,即使回到故土,自顾尚且不暇,哪有余力去管他几代前的荒坟。所以正如《聊斋志异》中“刘夫人”一则所叙,刘夫人生前是贵官的夫人,死后的居室自然是堂皇的府邸。但她的后代不是鸱鸮般的恶棍,就是驽骀般的蠢材,结果她的坟地被子孙抵押出去,坟上的树木都被外人砍去填了灶膛。眼看着子孙是靠不住了,她便成全了一位穷书生,让他发了大财,又娶了个漂亮太太。书生感恩报德,于是把她的坟地赎回,重修坟茔,再植树木,才使她的幽魂从此(其实应该说“暂且”)免受风雨之苦。但鬼魂中能有刘夫人这种才智的似乎不多,那年头只要有兴致到“北邙”或“蒿里”那种地方游上一游,满目皆是丛荆荒烟,千坟薜荔,万墓萧疏,即是先朝帝王的陵墓都成了斜阳夕照中的残碑断瓦,何况其他。

大自然的风剥雨蚀之外,对亡灵居宅的威胁将来自两个方面:一是人的盗掘,二是鬼的侵占。这两方面的侵掠都比大自然厉害得多,因为这是比较彻底的破坏,不仅居室荡然,就是连骨骸都难保住的。

先说人的盗掘。对此种破坏,鬼魂几乎无能为力,大多只能靠给生人托梦,请生人帮忙。此类故事甚多,仅举两例。

有一种是诉诸法律,让官府或地方有力者来武的,但这必须自己要有体面的身份。晋人陶潜《搜神后记》记一名叫承俭的人,死后十年,托梦与县令,说坟墓正在遭劫,望明府见救。这县令不是白吃饭的,连梦见的事都要管,立刻组织了百十人,赶赴现场,三盗已入墓中,被捉个正着,只是跑了两个放哨的。当夜承俭之魂又来入梦,把逃逸二贼的面貌特征说了,这县令果然也把他们抓捕归案。需要说明的是,这承俭的墓大到能钻进三个人,排场肯定不小,案破之后,承俭的家属一定会对县太爷送块金匾的。

再一种是偶尔遇到稍明事理的,或许也可以用祈求加收买,让掘墓者手下留情。元人郑元祐《遂昌杂录》记元初杨琏真伽在江南掘宋帝诸陵时,不忘旧好,就招他的同乡冯某也来发财。冯某父子都是和尚,分得十座大墓,掘了六座,所得金宝无算。第二天就要开掘余下四座了,不想夜间父子同梦,见林莽中有金紫贵人出拜,哀告道:“君父子所得亦足矣,我辈安居于此久矣,就饶了我等吧。”当年的万户侯此时真是贱如粪土了。好在两个贼秃的欲壑还算有底,得梦之后,就此歇手,那四坟才得以获全。

但也有例外的事,那就是鬼魂现形,惊走盗墓者。前面说过的那位王樊大将,算是一例。还有一些虽然不知是何代之鬼,但已经有了道行,就是曹孟德派来摸金校尉也不在话下。洪迈《夷坚支志·甲集》卷二“李婆墓”就是典型的一例:下邳境内有古丘,相传为李婆墓,墓中多藏珍宝,于是被一群无赖恶汉瞄上,啸聚三百人,畚锸齐下,从早晨挖到中午,才见到棺椁。此时只见一媪,身长七尺有余,发白貌黑,形极丑,端坐椁上,弹指长啸,响振林壑,溪谷河流,喷涌如沸。这简直是呼风唤雨的老妖了,躲还躲不及,自然没有人敢惹,而且跑散之后并不算完,几个月内,这三百人无故暴死了一大半。

而一般平民身份的墓主,如果不逼到一定份儿上,是不会采取这种极端手段的。《夷坚支志·戊集》卷二“孙大小娘子”条记孙提举死后,留下其妻与二子五女,孤弱同处。其长女先死。然后是浙西大疫,死者接踵,儿子、儿妇以及两个女儿相继染疫亡故。孙妻却认为是长女墓不吉所致,就遣所亲少年魏二官人去掘墓焚棺。长女的鬼魂先是托梦请一尼姑劝阻,魏二官人不听。于是女魂就只好自行解决,待魏二官人掘开坟墓,掀起棺板时,“女奋身起坐,颜貌如生,注目视魏,发声大笑”。死尸突然坐起,瞪目,大笑,那笑声想来必是烈烈如老鸮吧,这确实很瘆人,而且是猝不及防,魏二官人立刻就吓得昏死过去。结果是醒来之后,赶忙焚香谢罪,把坟墓重新掩埋妥当。这种事情不易见,究竟这孙大小姐采用的是即兴诈尸还是鬼魂现形,也弄不大清,但孤女退贼,除了胆识之外,也是要凭些运气的,而运气不好,那结果就很不妙。宋人《赵康靖公闻见录》“开墓”一条,说南京(今河南商丘)有人盗一新墓,那死尸不肯合作,扬手就是一巴掌,打得盗墓贼脸上开花。不料此贼是不怕鬼的,见对手也不过就这一巴掌的能量,便发狠把他剥得赤条条,然后就七拆八卸起来。如果设身处地来想,这位墓主现在就正受着五马分尸之刑了。由此可以看出,被盗者如果不能或不敢“防卫过当”一些,往往要吃大亏,倒不如乖乖地任人剥掠为愈了。

大量的故事是,鬼魂虽然护不住自己的坟,但也饶不过掘坟者。袁枚《子不语》卷十四“陆大司马坟”条,陆大司马死后,其家仗势掘前代坟以为大司马墓。被掘鬼魂附体于掘坟的陆家少爷,让他自批其颊,然后由陆大司马的夫人率全家延僧斋醮,烧纸钱十万,但最后还是把陆大少的命追走了。清人梁恭辰《北东园笔录四编》卷五“邵孝廉”记邵某中举,其父大烧其包,欲择日竖旗杆于大门之前。先一夕,其父梦一古衣冠人谓曰:“尔门口为予墓,切不可动。尔听吾言,当有以报;若伤吾墓,必不利于尔子!”邵父自以为家运正旺,平日鱼肉乡里尚且无虞,何况鬼魂,岂能为厉,便命工挖土,见墓即掘去。忽然其子吐血如涌,少刻即殒,而厝棺于野,又被暴风毁损。

掘坟而遭报,这不过是无可奈何的诅咒,而诅咒之后其实还是无可奈何。试看历代的坟墓,除了穷人家的“自然平毁”之外,没有遭掘的可有万分之一吗?

坟墓被盗贼光顾的热度正与死者生前客人拜访的热度成正比。所谓“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穷人一生操劳,如今短时期内大可安静地长眠,不会有人觊觎薄棺中那只讨饭的破碗。而阔人就不同了,死后不用多久,“远亲”就会带着铁锹来拜访。至于伟人一级的,或是六部九卿的长官,或是富可敌国的大亨,他们的阴宅除了从三维上比土财主放大若干倍外,还要立上牌坊,载入方志,作为一方的文物。为了配合那里面主人的身份,照顾他的死后享乐,里面便要填充些珠玉珍玩。所以也更不能杜绝穿窬者的光顾。捷足先登的把屋里的东西先搜刮一空,按人世劫匪的常理,如果主人乖乖地把财物献上,往往就不再施以拷掠,所以这时墓主一般也不会受什么虐待。这一点,也曾被人当作厚葬也有厚葬的好处来宣传过。但第二拨又来了,墓室已空,只能在墓主身上打主意,于是“剥猪猡”般把主人搜刮一遍,嘴、耳、肛门,掏光挖净,然后任凭主人胡乱横着,就扬长而去了。及至第三拨来到,东西没有了,再挖再掏也没用,白白地跑了一趟,便把邪气泄在主人身上,往往很不讲道理地把主人的尸骨拉扯成若干不等份。千百年来,就这样不知来了多少批拜访者,最后是把那些骨头扔到外面为止,而里面则任凭狐狸黄鼬做窝下崽。现在我们兴致十足地凭吊着英雄豪杰,其实里面的骨头早不知是什么畜牲的了。

再说鬼的侵占。

我曾经在《鬼的死亡》里引过王充《论衡》中的一段话,他说假若有鬼,那么自羲皇以来历经多少世代,岂不“道路之上,一步一鬼”吗?冥冥之中的事我们管不了那许多,但如果把有史以来所有的亡灵吉宅全保留着,那么说人间“一步一坟”,应该不会是过分的话。但幸亏人们还首先想到让自己能活下去,所以与其让阴宅平行排列在“道路之上”,不如让它们随意重叠,或者让墓穴吐故纳新,而此事在冥界的反应,就是不可避免地引起房地产权的冲突。

平民的阴宅其实不说也罢,薄棺三寸,黄土一抔,聊胜于乞丐的席筒一卷,为人家做牛做马一辈子,希望从此总算有个安息的地方。可是不须年代久远,子孙即使还有,也未必还照顾得到这几代以前的祖宗,于是百年过去,横七竖八地压上来的不知是哪家的重曾孙子。

有钱人可能要好一些,生前高屋广厦,死后也要坟起八尺、地占三分,显出一向的霸气。坟前再立起个石碑,墓里一块叫“墓志铭”的石板,除了一篇马屁文章外,还兼有住房证明的作用。可是子孙没落了,有新的阔人看上了这处宅院,或是花钱买过来,或是干脆就强行搬入。至于那位躺了几辈子的财主,此时只好请出,也许就散落在郊野中,慢慢地化为磷火,攀上风雅,供李长吉之流做诗材了。

这是从阳世方面来看的“表象”,在冥界方面,则这块宅院的新旧主人之间肯定要有一番争执。是不是各自拿着“镇墓券”之类的房地契到阎王判官那里打官司,不太清楚,但吵闹和打斗,甚至动起刀枪的记载还是有的。《搜神后记》中记载了东晋时鲁肃的鬼魂保卫家园的故事:王伯阳家住京口(今镇江),宅东有一大冢,相传是鲁肃的墓。王伯阳的太太是太尉郗鉴的侄女,自是豪门了,这年患病而亡,王伯阳就把鲁肃的大墓铲平,把自己的老婆埋了进去。过了几年,鲁肃的鬼魂带着数百人马,直入王伯阳家客厅,道:“我是鲁子敬,在此住了二百多年,你为什么要毁了我家!”便喝令左右动手。鬼兵们把王伯阳拉下座,用刀环揍了几百下,见王伯阳没了气,才歇手而去。王伯阳苏醒过来,凡被刀筑之处都烂了,没多久就死了。但还有另一种说法,死的不是王伯阳的老婆,而是他自己,其子营葬时从地下掘出一个漆棺,就给扔到南冈上。到夜间,其子就梦见鲁肃,怒冲冲地道:“我要杀死你老子!”王伯阳已经死了,如果再杀死一次,岂不连鬼也做不成了。过了一会儿,王伯阳也来入梦,对儿子说起鲁肃要来争墓,如果斗不过,恐怕以后你就是做梦也梦不见我了。这场争斗的结果是王伯阳被杀,证据就是他的灵座上突然出现了一片血迹。

总以为鲁大夫像《草船借箭》里谭富英演的那么忠厚,想不到死后竟如此威猛,可是一想人家年少时便击剑骑射,人称“狂儿”,后来更继周郎而被任命为“大都督”,敢渡江赴关大王的宴,能是好惹的主儿吗?所以要把小说戏文中的表演当成真事,只有自找苦吃;什么求贤若渴、爱民如子,像《胭脂宝褶》里的永乐皇帝、《法门寺》的刘瑾,能信吗?

刘宋盛弘之《荆州记》也有一条东晋时的故事:筑阳粉水口有一墓,神道上有石虎石柱,人称文将军冢。晋安帝隆安年间,南阳太守闾丘羡要把自己的亡妻葬于墓侧。当晚从者数十人都做了一样的梦,见有人来质问:“何故危人以自安!”醒后大家一说,都觉得不妥,可是一想为个梦就撤回改葬,太丢面子,便在入葬时鸣金擂鼓以助声势。可是文将军墓中也发出鼓角及铠甲声,明枪不如暗箭,送葬者连鬼影都没见到,就在墓门前牺牲了三个。但最后强硬的闾丘太守还是把老婆埋了进去。但不久之后,他全家就为造反的杨佺期所杀,人们都说是文将军的鬼魂作的祟。

不是自家的事,把别人的骨殖埋错了地方,也会给自己招来麻烦。《太平广记》卷三二三“张道虚”条引《神鬼录》,言吴郡张氏兄弟买了所新宅子,收拾时在地下挖出一口朽棺,就买了个瓦缸装上骨殖,另外找块墓地埋了。不料到了晚上鬼就来敲门了,大叫着:“君本佳人,何为危人自安也?”兄弟俩知道是怎么回事,答道:“我已经给阁下做好坟墓安葬了,没什么不对的吧。”那鬼道:“你把我移到吴将军墓旁,我是小人物,怎么惹得起他!每天他都上门来打斗。不信,就随我去看看。”兄弟二人迷迷糊糊地出了门,走到阊门外,果然听到那墓中一片打闹声。

冥间也与人世一样,住得最好离权贵之家远一些,那四周的若干丈内都是煞气笼罩,不准旁人靠近的。但遇到真不要命的,那就是例外了。历史上最有名的争夺墓地的故事,就是冯梦龙《喻世明言》中的《羊角哀舍命全交》(一本作《羊角哀一死战荆轲》),把双方争夺坟墓的格斗写得天昏地暗,酷烈无比。羊角哀把自己的结义兄弟左伯桃葬于荆轲墓侧,不料荆轲之魂极为威猛,每夜仗剑闯入左伯桃冢内,大骂:“汝是冻死饿杀之人,安敢建坟居吾上肩,夺吾风水?若不迁移他处,吾发墓取尸,掷之野外!”左伯桃惹不起,托梦羊角哀,请赶快改葬他处,以避凶焰。可是羊角哀不肯服软,在墓侧烧了几十个手持刀械的草人做阴兵,替兄弟助威。但荆轲有好友高渐离助阵,结果左伯桃还是惨败而逃。羊角哀道:“你荆轲有死友高渐离相助,难道我就不能帮助我兄弟!”便拔出佩剑,一抹脖子,随着兄弟到那一边去了。“是夜二更,风雨大作,雷电交加,喊杀之声,闻数十里。清晓视之,荆轲墓上震烈如穴,肉骨撒于墓前,四散皆有;墓边松柏,和根拔起。”

故事把结义兄弟的生死之交写得笔墨淋漓,但读后让人终觉得有些不爽。这不爽一半是因为那羊角哀刚刚得个一官半职,就显出了小人得志的霸气,而且动不动就玩命,到了青皮混混二百五的境界,也不像是个明白事理的人。而另一半,在我看来,平时欺压良善的其实都是土豪劣绅或刚成了暴发户的畏葸小人,而敢和暴君酷吏挑战的人往往对老百姓很是平和,慷慨悲歌于易水之上的无双国士怎么会做出这种浑事!而且荆卿刺秦失败,祖龙爷还会让他留下尸首吗?一查故事的原出处《列士传》,才知道那“荆轲”本来是“荆将军”——楚国的将军,被好事者乱改了。而且故事发生在春秋楚平王时,却把几百年后在咸阳被剁成肉酱的荆轲弄到河南安居,也太有些离谱。这种乱改生卒年、拉扯名人作招牌的事现在倒也平常,但总是不应为了自己的面子而厚诬豪杰吧。冯梦龙对《春秋》精熟,而且不是那种“不述不作”的伪“大师”,有《麟经指月》的专著存世,这种低级错误也不应犯在他手里。再一查,原来《羊角哀舍命全交》一回是从嘉靖年间洪楩编的《清平山堂话本》移植而来,而《清平山堂话本》觉得让霸占儿媳妇的楚平王做出礼贤下士的举动大不妥当,便换成了西汉时的楚元王刘交,却忘记把“春秋”改成“西汉”了。可是洪楩也不是始作俑者,那嫁祸于荆卿的的错误最晚也在北宋初就出现了,在《太平寰宇记》里就把“荆将军”替换成了“六国荆卿”。

虽然如此说,荆卿也不是好惹的。如果秦始皇的鹰犬们把坟头压在他的头上,他也要大动干戈。那时各招党羽,陈胜、吴广们再掺和进来,“肉骨撒于墓前”的八成应该是“千古一帝”了吧。

纪昀在《阅微草堂笔记》中有一故事,大略云:数友泛舟至西湖深处,秋雨初晴,登寺楼远眺。一友偶吟“举世尽从忙里老,谁人肯向死前休”之句,相与慨叹。寺僧微哂曰:“据所闻见,盖死尚不休也。”原来此僧曾坐此楼上,闻桥畔有诟争声甚厉,正是鬼魂们在争墓田地界也。

在哪边住,都是不大容易啊!

附记:

用了两个题目谈冥界的住房问题,想要说的差不多就说完了。剩下没说的还有凶宅,但那必须是人与鬼相配合才能成就,且留到以后另开一题,让《长安多凶宅》和《黄泉无旅店》作对儿;此外还有些一直故意藏掖着不说的,并非有意欺瞒读者,只是那些观点对我们一直述说的主题易生干扰也。

因为在亡魂与遗骨的关系上,其实并不是舆论一律,举国上下都主张魂依于尸骨的,总有一些不为大众所“喜闻乐见”的怪调出现,不时地煽煽阴风,弄得好端端的一池春水也不平整,而倡导响应这怪调的竟都是一时顶尖的知识分子。下面介绍的两种不合群的怪调,虽然在此后一千多年一直绵延不绝,却都是发起于魏晋时期。

其一是所谓“魂无所不之”。《孔子家语》第四十二章“曲礼子贡问”中讲了一个故事:春秋末年,吴国的季札带着儿子出使齐国,瞻仰上国风光,返回时其子患病,死于瀛、博之间。孔子听说了,便道:“延陵季子是吴国最懂礼的人了,我要看看他是怎样办这丧事的。”到那里一看,季札并没有把尸体运回吴国,而是就地葬埋,殓以“时服”(当季正穿的服装,可不是眼下模特穿的那种时装),深不及泉,上不起坟,而且还说:“骨肉归于土,命也。若魂气,则无不之。”孔子赞叹道:“延陵季子之礼,其合矣!”

为什么季札不把儿子的尸体运回吴国,因为他认为,虽然骨肉埋于土中,但亡魂并没有随着也埋了进去,魂是“无不之”的。

《孔子家语》成书于魏晋时期,据说作者就是加注的王肃,其中所载故事多属虚构,延陵季子的说法或是代表着魏晋时期一些士大夫的观念。但这里的孔子却不是庄子寓言中的人物,他对季札的肯定,是有儒学本身的根据的。在《礼记·檀弓上》中,孔子恪守“古不修墓”之礼,即是大雨将要对父母之墓造成破坏,也并不营修,只是“泫然流涕”而已,因为从理性上,他认为父母的精魂并没有在墓中。

而季札的“无不之”说,虽然可以解释成“无所不之”,东西南北,想去哪儿就去哪儿,但也可以解释成东西南北无处不在,是散了还是化了,随你去想,这就隐藏着一种更危险的思想,要把“鬼魂”推向不存在了。这在北齐时邢邵与杜弼的一场关于“魂无不之”的“名理”辩论中看得很清楚。邢邵是北方的大才子,文章识见,一时独步,他认为:季札说“无不之”,就是说灵魂要“散尽”,如果散了之后还能聚而为魂,那就不必说成“无不之”了。下面这句更与南朝的范缜如出一辙:“神之在人,犹光之在烛,烛尽则光穷,人死则神灭。”“魂无不之”就是“散尽”,“魂气归于天”就是消失于无形,最后归于无鬼。有兴趣的读者可以看一看《北齐书·杜弼传》,这场辩论当时是不分上下,后来杜弼又与邢邵书信往复,继续论辩,最后“邢邵理屈而止”,大约是论“神灭”渐渐到了“无鬼”之时,对方已经扣来了“违孔背释”的大帽子,就只能住口了。

南朝范缜论辩的对手是佛教徒,北朝发生的则是儒学内部的论争,前者的神灭与否是宗教问题,而邢邵要坚持他的无鬼论,就要与社会的伦理挑战,这要比范缜更需要勇气和实力,自然也没什么取胜的希望。当然,即便是杜弼主张的“魂无所不之”,也是与“魂依于尸骨”的俗说不相容的。

另一种是“魂栖于主”,亡魂不依于墓中的尸骨,而是寄于那个木头牌位上。

此论之起,乃由于东汉末年时任司徒掾的蔡邕对“古无墓祭之礼”的揭出:古时帝王祭祀先人不在墓地,而在祠庙。蔡邕博学多才,当世无双,后代能并肩的也不多。他的说法在上层引起了重视,太傅胡广当时就对他说:“子宜载之,以示学者。”与蔡同时,据说还有些交情的曹操,做了魏王之后,遗令死后“敛以时服,无藏金玉珍宝”,与《孔子家语》中的季札正同。而他的儿子曹丕,以帝王之尊颁《终制》,把蔡大叔的话引申得更透彻:“骨无痛痒之知,冢非栖神之宅。……为棺椁足以朽骨,衣衾足以朽肉而已。”这真让人不得不对这“贼子”刮目相看,陈寿那句“博闻强识,才艺兼该”的评语都有些不够分量了。

人死之后,魂飞魄散,如果不让它散入虚空,就要设“木主”,注入生人的精诚,以使精魂栖附于上。木主要奉之于祠庙,人们就要到那里举行祭祀之礼。而“体魄无知”,那个无灵的臭皮囊埋到土里,不过是为了让它速朽罢了(认真说来,不管附加上多么神圣的仪式和多么尊崇的情感,土葬和火葬、水葬、天葬、腹葬一样,我们先民的本始动机都是让亡人的尸体尽速销化),所以对葬地要“不封不树”,让大自然来把尸骨融合。如依此说,不但招魂之葬、衣冠之冢是胡闹,就是上坟扫墓也是多余的了。这样的理论,不要说民众,就是一般士大夫恐怕也不敢坦然接受。在《搜神记》等魏晋时期的志怪小说中大量出现“鬼居于墓”的故事,其原因之一,应该就是对“古无墓祭”说的抵制吧。

二〇〇九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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