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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很久很久以前——其实也不过大约二十年前,我住在一座学生寄宿院里。我十八岁,刚上大学,对东京还一无所知,独自生活也是初次。父母放心不下,在这里给我找了间宿舍。这里一来管饭,二来生活设施也一应俱全,于是父母觉得即使一个未通世故的十八岁少年,也可在此生活下去。当然也有费用方面的考虑。同一般单身生活开支相比,学生宿舍要便宜得多。因为,只要有了被褥和台灯,便无须添置什么了。就我本人来说,本打算租间公寓,一个人落得逍遥自在,但想到私立大学的入学费和学费以及每月的生活费,也就不好意思开口了。况且,住处对我原本也是无可无不可的。

寄宿院建在东京都内风景蛮不错的高地上,占地很大,四周围有高高的混凝土墙。进得大门,迎面矗立着一棵巨大的榉树,树龄听说至少有一百五十年。站在树下抬头仰望,只见天空被绿叶遮掩得密密实实。

一条水泥甬道绕着这棵巨树迂回转过,然后再次呈直线穿过中庭。中庭两侧平行坐落着两栋三层高的钢筋混凝土楼房。这是开有玻璃窗口的大型建筑,给人以似乎是由公寓改造成的监狱或由监狱改造成的公寓的印象,但决无不洁之感,也不觉得阴暗。大敞四开的窗口传出收音机的声音。每个窗口的窗帘一律是乳黄色的,属于最耐晒的颜色。

沿甬道径直前行,正面是两层楼的主楼。一楼是食堂和大浴池,二楼是礼堂和几间会议室。另外不知做何用,居然还有贵宾室。主楼旁边是第三栋寄宿楼,也是三层。院子很大,绿色草坪的正中有个喷水龙头,旋转不止,反射着阳光。主楼后面是棒球和足球两用的运动场和六个网球场。应有尽有。

寄宿院唯一的问题,在于它根本上的莫名其妙。它是由以某个极右人物为中心的一家性质不明的财团法人经营的,其经营方针——当然是以我的眼光看——是相当奇特的。这点只消看一下那本作为寄宿指南的小册子和寄宿生守则,便可知道十之八九。“究教育之根本,在于培育于国有用之材。”此乃寄宿院的创办宗旨,赞同这一宗旨的诸多财界人士慨然解囊……这是对外的招牌,而其内幕,便以惯用伎俩含糊其词。明确地说来,没有任何人晓得实情,称其无非作为逃税对策者有之,谓其沽名钓誉者有之,说其借建寄宿舍之名而采取形同欺诈的巧妙手腕骗取这块一等地产者有之。甚至有人说此中包藏着非同小可的老谋深算,照这种说法,创办者的目的,在于通过在这里做过寄宿生的人,在财政界建立一个地下财阀。确实,寄宿院内,有个清一色由寄宿生中的优秀分子组成的特权俱乐部,详情我自然不清楚。据说一个月总要召开几次邀请创办者参加的什么研究会,只要加入这俱乐部,将来求职便万无一失。这些说法孰对孰错,我无从判断,但所有这些说法有一点却是共通的,即“反正莫名其妙”。

不管怎样,一九六八年春到一九七〇年春这两年时间里,我是在这莫名其妙的寄宿院内度过的。如果有人问起何以在如此莫名其妙的地方竟然呆了两年之久,我也无法回答。就日常生活这点来说,右翼也罢、左翼也罢、伪善也罢、伪恶也罢,并无多大区别。

寄宿院内的一天是从庄严的升旗仪式开始的,当然也播放国歌。如同体育新闻节目离不开进行曲一样,升国旗也少不得放国歌。升旗台位于院子正中,从任何一栋寄宿楼的窗口都可看见。

升国旗是东楼(我所住的楼)楼长的任务。这是个大约六十岁的老年男子,高个头,目光敏锐,略微掺白的头发显得十分坚\_挺,晒黑的脖颈上有条长长的伤疤。据说此人出身于陆军中野学校,这也是真假莫辨。他身旁侍立一个学生,一副升旗助手的架势。这学生的事别人也不甚知晓。光脑袋,经常一身学生服,既不知其姓甚名谁,也不知其房间号码,在食堂或浴池里也从未打过照面,甚至弄不清他是否真是学生。不过,既然身着学生服,恐怕还得是学生才对——只能如此判断。而且此君同中野学校的那位却是截然相反:五短身材,面皮白嫩,不瘦偏肥。就是这一对令人不快之极的搭档在院子里升那太阳旗。

入住之初,出于好奇,每天我特意在六点钟就爬起身来观看这爱国仪式。清晨六时,那两人几乎与收音机的报时笛同步地在院中亮相。学生服固然是学生服加黑皮鞋,中野学校则一身夹克,脚穿白运动鞋。学生服手提扁扁的桐木箱,中野学校提一台索尼牌便携式磁带收录机。中野学校把收录机放在升旗台下,学生服打开桐木箱。箱里整齐地叠放着国旗。学生服毕恭毕敬地把那旗拿给中野学校。中野学校随即给旗穿上绳索,学生服便按一下收录机开关。

《君之代》。

旗一蹿一蹿地向上爬去。

“砂砾成岩兮”——唱到这里时,旗升到旗杆中间,“遍覆青苔”——音刚落,国旗便爬到了顶尖。两人随即挺胸凸肚,取立正姿势,目光直视国旗。倘若晴空万里,又赶上阵风吹来,那光景便甚是了得。

傍晚降旗,其仪式也大同小异,只是顺序恰与早上相反,旗一溜烟滑下,收进桐木箱即可。晚间国旗却是不随风翻卷的。

何以晚间非降旗不可,其缘由我无从得知。其实,纵然是夜里,国家也照样存在,做工的人也照样不少。巡路工、出租车司机、酒吧女侍、值夜班的消防队、大楼警卫等等——这些晚间工作的人们居然享受不到国家的庇护,我觉得委实有欠公道。不过,这也许并不足为怪,谁也不至于对此耿耿于怀。介意的大概舍我别无他人。况且就我而言,也是姑妄想之而已,从来就没打算寻根问底。

房间的分配,原则上是一二年级两人一房,三四年级每人一间。两人一个的房间,有六张垫席大小,略显狭长,尽头墙上开有铝合金框窗口。窗前,背对背放着学习用的两套桌椅,门内左侧放一架双层铁床。每件家具,其结构都简单得出奇,且结实得可以。除了桌椅铁床,还有两个衣箱、一张小咖啡桌,以及直接安在墙壁上的搁物架。无论怎么爱屋及乌,都难以恭维是富有诗意的空间。差不多所有房间的搁物架上都摆一些日用品,有收录机、吹风机、电暖瓶、电热器,以及用来处理速溶咖啡、袋装茶、方糖、速食面的锅和简单的餐具。石灰墙上贴着《平凡周刊》上的美人照,以及从报刊上剪下的色情电影广告画。其中也有开玩笑贴的猪交尾照片,但这是例外中的例外。一般房间贴的都是luo体照,或年轻女歌手照和女演员照。桌上的小书架里排列着教科书、辞典、小说之类。

房间里因都是男人,大多脏得一塌糊涂。垃圾篓底沾着已经发霉生毛的橘子皮,代替烟灰缸用的空罐里烟头积了十几厘米厚,里边一冒烟,便用咖啡啤酒什么的随手倒进浇灭,发出令人窒息的酸味儿。碟碗则没有一个不是黑糊糊的,里外沾满无名脏物。地板上散乱地扔着速食面包装袋、空啤酒瓶以及什么器皿的封盖之类。没有一个人想起过用扫帚把它们扫在一起或用垃圾铲铲到垃圾篓里。风一吹来,灰尘便在地板上翩翩起舞。而且,每个房间都充斥一股难闻的气味。虽然气味多少有所不同,但其成分毫无二致:汗、体臭,加上垃圾。大家全都把要洗的东西塞-到床下。没有一个人定期晾晒被褥,于是那被褥算是彻底吸足了汗水,释放出不可救药的气味。我现在还感到不可思议:在那般混浊的状态中居然没有发生过致命的传染病。

不过相比之下,我的房间却干净得如同太平间。地板上纤尘不染,窗玻璃光可鉴人,卧具每周晾晒一次,铅笔在笔筒内各得其位,就连窗帘每月都少不得洗涤一回,这都是因为我的同室者近乎病态地爱洁成癖。我告诉别人说:“那家伙连窗帘都洗!”但谁都摇头不信。谁都不知晓窗帘乃常洗之物,他们认定窗帘是半永久性垂在窗口的附件,并且说“那小子性格异常”,随后又都称其为“纳粹党”或“敢死队”。

我的房间连美人画都没贴,而代之以阿姆斯特丹运河的摄影。我贴luo体画的时候,他开口道:“我说渡边君,我,我可不大欣赏那玩艺儿哟!”然后伸手取下,以运河画取而代之。我也并非就很想贴luo体,便没表示异议。来我房间玩的人看了这运河摄影画,都问是何物,我说:“敢死队看着它手--yin-来着。”我本来是当玩笑说的,大伙却轻率地信以为真。由于大家信得太轻率了,连我自己不久也以为可能真有其事。

由于我同敢死队住在一起,大家都对我表示同情,但我本人却无甚反感。只要我洁身自好,他便概不干涉。作为我,反倒有些求之不得:地板他扫,被褥他晒,垃圾他倒。要是我忙得三天没进浴池,他便嗔了嗔,劝我最好洗澡去,甚至还提醒我该去理发店剪一剪鼻毛。麻烦的是只消发现一条小虫,他就拿起杀虫剂喷雾器满屋喷洒不止,这时我只好到隔壁的混乱地带避难。

敢死队在一所国立大学攻读地理学。

“我嘛,是学地、地、地图的。”刚见面时他对我这样说道。

“喜欢地图?”我问。

“嗯。大学毕业,去国土地理院、绘地、地、地图。”

于是,我不禁再次感到敬佩:世上果然有多种多样的希望,人生目的也各所不同。我来东京后一开始便有诸多敬佩,此其一。不错,假如没有几个人对绘制地图怀有兴趣和强烈的热情——太多了怕也大可不必——那是有些不好办的。不过,想进国土地理院的却是每说到“地图”两字便口吃之人,也真是有些奇妙。他也不总是口吃,但一说到“地图”一词,便非口吃不可,百分之百。

“你、你学什么?”他问。

“戏剧。”我答说。

“戏剧?就是演戏?”

“不不,那不是的。是学习和研究戏剧。例如拉辛啦易卜生啦莎士比亚啦。”

他说,除莎士比亚外都没听说过。其实我也半斤八两,只记得课程介绍上这样写的。

“不管怎么说,你是喜欢的喽?”

“也不是特别喜欢。”我说。

我这回答使他困惑起来。一困惑,口吃便厉害了。我觉得自己好像做了件十分对不起人的事。

“学什么都无所谓,对我来说,”我解释道,“民族学也罢,东洋史也罢,什么都行。连看中这戏剧,也纯属偶然,如此而已。”这番解释,自然还是没能使他理解。

“我不明白,”他真的一副不明白的脸色,“我、我嘛,因为喜欢地、地、地图,才学地、地、地图的。为了这个,我才让家里寄、寄钱,特意来东京上大学。你却不是这样……”

他讲的自是正论,我不便再解释了。随后我们用火柴杆抽签,决定上下床。结果他睡-上-床,我在下床。

他身上的打扮,总是白衬衫黑裤子和蓝毛衣。光头,高个儿,颧骨棱角分明。去学校时,经常一身学生服。皮鞋和书包也是一色黑,看上去俨然一个右翼学生。也正因如此,周围人才叫他“敢死队”。但说实话,他对政治百分之百的麻木不仁,不过是嫌选购其他衣服麻烦罢了。他所留心的仅限于海岸线的变化和新铁路隧道的竣工之类。每当接触这方面话题,他便结结巴巴地一讲一两个小时,直到我抽身溜走或睡着才住嘴。

清晨六点,他随着足可代替闹钟的《君之代》歌声起床。看来那故弄玄虚的升国旗仪式也并非毫无效用。旋即穿衣,去洗脸间洗漱,洗脸时间惊人的长,我真怀疑他是不是把满口的牙一颗颗拔下来刷洗了一遍。返回房间后,便“噼噼啪--啪”地抖动毛巾,小心翼翼地按平皱纹后,放在暖气片上烘干,并把牙膏和香皂放回搁物架,随后拧开收音机做广播体操。

我晚间看书看得很晚,一觉睡到早上八点多钟。所以即便他起来弄得簌簌作响,甚至打开收音机做广播体操,一般我都只管大睡其觉。可是,惟独到了广播体操那跳跃动作部分,却是非醒不可。不容你不醒。因为他跳跃之时——也确实跳得相当之高——便把床板震得上下颤-抖。头三天,我都忍了。听人说集体生活是需要某种程度的忍耐的。但到第四天早上,我认识到可不能再忍下去了。

“对不起,广播体操在楼顶平台什么地方做好么?”我开门见山,“你那么一做我就不用睡了。”

“可都六点半了呀!”他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

“那我知道,不就六点半吗?六点半对我来说是睡眠时间。原因不好解释,反正就这习惯。”

“那怎么成!在楼顶做,三楼的就有意见了。在这里做是因为下面房间是贮藏室,谁都不会说三道四。”

“那就在院子里做,在草坪上!”

“也不行。我、我那收音机不是晶体管的。没、没电源不能用,没音乐我又做不了操。”

的确,他的收音机相当原始,是交流电源式的。而我那个倒是晶体管,可又是音乐专用,只能收立体声短波。罢了罢了,我想。

“让你一步,”我说,“做体操也可以,只是把跳跃动作去掉,那部分太吵了。这回总可以了吧?”

“跳、跳跃?”他满脸惊讶,反问道,“跳跃是什么,跳跃?”

“跳跃就是跳跃。就是上上下下一蹦一跳的!”

“没那回事啊!”

我开始头痛了,没心思再和他啰嗦下去,但转而一想,既然话已出口,就该说清楚才是。于是,我一边哼着广播协会那段“广播体操第一”的曲子,一边在地上实际蹦跳一番。

“看见没有,就这个,怎么能没有呢?”

“啊,倒也是,倒是有的,没、没注意。”

“所以我说,”我一-屁-股坐在床沿上,“希望你把这部分免掉,其他的我全部忍气吞声了。只要你不跳,就能让我睡个安稳觉,行吗?”

“不行不行。”他说得倒也干脆,“怎么好漏掉一节呢。我是十年如一日做过来的。一旦开了头,就、就下意识地一做到底。要是去掉一节,就、就、就全部做不出来了。”

我再也说不出什么。能说出什么呢?最有效的手段莫过于把他那个活气死人的收音机趁他不在从窗口一甩了事。可是不用说,那一来肯定会像打开地狱之门似的捅出一场骚乱,因为敢死队这小子对自己的东西极其留心。我哑口无言,在床边茫然坐着。这当儿,他笑嘻嘻地安慰道:

“渡、渡边君,你也一块儿起来不就得了。”言毕,到食堂吃早餐去了。


讲罢敢死队和他做广播体操的趣闻,直子“扑哧”笑出声来。其实我并不是当笑柄讲的,但结果我也笑了。她的笑脸——尽管稍纵即逝——实在是久违了。

我和直子在四谷站下了电车,沿铁路边上的土堰往市谷方向走去。这是五月中旬一个周日的午后。早上“噼里啪啦”时停时下的雨,到上午就完全止息了。低垂的阴沉沉的雨云,也似乎被南来风一扫而光似的无影无踪了,鲜绿鲜绿的樱树叶随风揺曳,在阳光下闪闪烁烁。太阳光线已透出初夏的气息。擦肩而过的人都脱去毛衣和外套,有的搭在肩头,有的挽在臂上。在周日午后温暖阳光的爱抚下,每个人看上去都显得分外开心。土堪对面的网球场上,小伙子脱去衬衫,穿一条短裤挥舞球拍。只有并坐在长凳上的两个修女,依旧循规蹈矩地身着黑色的冬令制服,仿佛惟独她们四周没有阳光降临,但两人也还是一副心满意足的神态,享受着晒太阳聊天的乐趣。

走了十五分钟,背上渗出汗来。我于是脱去棉布衬衣,只穿圆领半袖衫。她把浅灰色教练衫的袖口挽到臂肘上。看上去洗过好多遍了,颜色褪得恰到好处。很久以前我也似乎见她穿过同样的衬衫,但记不确切,只是觉得而已。关于直子的事,当时记得确实不很多。

“集体生活怎样?和别人朝夕相处,可有意思?”

“弄不太清,才一个月刚过一点嘛。”我说,“不过,倒也不坏,至少还没有叫人吃不消的事。”

她在饮水台前停住,喝了一小口水,从裤袋里掏出白手帕擦了擦嘴,然后弯下腰,细心地重新系好皮鞋带。

“你说,我也能过那种生活?”

“集体生活?”

“嗯。”直子说。

“怎么说呢,这东西主要看个人想法。伤脑筋的事说有也是有不少的。一些规定啰啰嗦嗦,无聊的家伙耀武扬威,加上同室人六点半就做广播体操。可是,如果想一想这类事到哪里都在所难免,也就心平气和了。只要你心想只能在此度日,就能凑合下去。就这么回事。”

“呃——”她点点头,似乎想起了什么,停了一会儿,之后就像审视什么世间珍品似的凝眸注视我的眼睛。仔细看去,我发现她的眼睛是那样的深邃而清澈,令人怦然心动,这以前我竟没有发现她有着如此晶莹澄澈的眸子。想来,我还真没有仔细看她眼睛的机会,两人单独走路是第一次,说这么多话也是第一次。

“打算搬进寄宿宿舍?”我试着问。

“不不,不是那样的。”直子说,“只是想想,想集体生活是什么样子,我是说……”直子咬起嘴唇,搜寻着合适的字眼,但终究没有找出来。她叹了口气,低下头,“我想不明白,算了。”

交谈到此为止了。直子开始再次向东走,我留点距离跟在后面。

我差不多有一年没见到直子了。这一年里,直子瘦成了另一个人。原先别具风韵的丰满脸颊变得几乎平平的了,脖颈也一下细弱了好多。但她这种瘦削,看上去却非常自然而娴雅,简直就像在某个狭长的场所悄然待过后,体形自行纤细起来一样。而且,直子要比我以前印象中的漂亮。我很想就这点向直子讲点什么,但不知怎样表达,结果什么也未出口。

我们也不是有什么目的才来这里的。在中央线电车里,我和直子偶然相遇。她准备一个人去看电影,我正要去神田逛书店,双方都没什么要紧事。直子说声下车吧,我们就下了车,那站就是四谷站。当然,只剩下两人后,我们也没有任何想要畅谈的话题。至于直子为什么说下车,我全然不明白。话题一开始就无从谈起。

出得车站,她也没说去哪里就快步走起来。无奈,我便追赶似的尾随其后。直子和我之间,大致保持着一米的距离,若想缩短,自然可以缩短,但我总觉得有点难为情。因此我一直跟在离直子一米远的身后,边走边打量她的背影和乌黑的头发。她戴一个大大的茶色发卡,侧脸时,可以看见白晳而小巧的耳朵。直子不时地回头搭话。我有时应对自如,有时就不知如何回答,也有时听不清她说了什么。但对直子来说,我听见也好没听见也好,似乎都无所谓。她说完自己想说的,便继续向前走。也罢也罢,反正天气不错,散散步也好。我决定由她去了。

可是,就散步来说,直子那步法又有点过于郑重其事。到了饭田桥,她向右一拐,来到御堀端,之后穿过神保町十字路口,登上御茶水坡路,随即进入本乡,又沿着都营电车[1]线路往驹湱走去。路程真长得可以。到得驹湱,太阳已经落了。一个柔和温馨的春日黄昏。

“这是哪儿?”直子像突然察觉到似的问道。

“驹湱。”我说,“不知道?我们兜了个大圈子。”

“怎么到这儿来了?”

“你来的嘛,我只是跟着。”

我们走进车站附近的荞麦面馆,打算简单吃点东西,我口渴,一个人要来啤酒。等待东西端来的时间里,我们都一句话也没说。我走得累了,有点打不起精神,她两手放在桌面上沉思什么。电视的新闻节目里,报道说今天这个周日任何一处游乐场所都人头攒动。我们可是从四谷步行到驹湱哪,我想。

“身\_体真不错啊。”我吃完荞麦面说。

“没想到?”

“嗯。”

“别看我这祥,初中时还是长跑选手,跑过十几公里呢。而且,由于父亲喜爱登山,我从小每到星期天就往山上爬。记得不,我家后面就是山吧?所以,腿脚就自然而然变得结实了。”

“真看不出来。”我说。

“倒也是。别人也都说我长得太娇嫩了。不过,人可是不能貌相哟!”说罢,她补充似的微微一笑。

“这么说你别见怪,我可是累得够呛。”

“对不起,让你陪了一整天。”

“不过,能和你说话,挺高兴的。以前好像两人一次都没单独说过话。”说罢,我便回想说过什么没有,但根本想不出来。

她下意识地反复摆弄着桌面上的烟灰缸。

“嗳,要是可以的话——我是说要是不影响你的话——我们以后再见面好吗?当然,我知道按理我不该说这样的话。”

“按理?”我吃了一惊,“按理是怎么回事?”

她-脸-红了。大概是我太吃惊的缘故。

“很难说明白。”直子辩解似的说。她把教练衫的两个袖口拉到臂肘上边,旋即又褪回原来位置。电灯光把她细细的汗毛染成美丽的金黄色。“我没想说按理,本来想用别的说法来着。”

直子把臂肘拄在桌面,久久看着墙上的挂历,似乎想要从中找出合适的字眼。那当然是不可能的。她叹口气,闭上眼睛,摸了下发卡。

“没关系。”我说,“你要说的我好像能明白。我也不知道怎么说才合适。”

“表达不好。”直子说,“这些日子总是这样。一想表达什么,想出的只是对不上号的字眼。有时对不上号,有时还完全相反。可要改口的时候,头脑又混乱得找不出词来,甚至自己最初想说什么都糊涂了。好像身\_体被分成两个,相互做追逐游戏似的。而且中间有根很粗很粗的大柱子,围着它左一圈右一圈追个没完。而恰如其分的字眼总是由另一个我所拥有,这个我绝对追赶不上。”

直子扬脸盯着我的眼睛,“这个你明白?”

“或多或少,谁都会有那种感觉。”我说,“谁都想表现自己,而又不能表现得确切,以致焦躁不安。”

我这么一说,直子显得有些失望。

“可我和这个也不同的。”直子说,但再没解释什么。

“见面是一点不碍事,”我说,“反正星期天我都闲得百无聊赖,再说走走对身\_体也好。”

我们乘上山手线,直子在新宿转乘中央线。她在国分寺租了间小公寓。

“喂,我说话方式同以前不一样了?”临分手时,直子问我。

“好像稍微有点不同。”我说,“不过哪点不同,我又说不清楚。老实说,记得那时候见面倒是不少,却没怎么说过话。”

“是啊。”她也承认,“这个星期六可以打电话给你?”

“可以,当然可以。我等着。”我说。


第一次同直子见面,是高中二年级的春天。她也是二年级,就读于有教会背景的正统女校。正统倒是正统,但如果对学习太热心了,便会被人指脊梁骨说成“不本分”。我有一个叫木月的要好朋友(与其说是要好,不如说是我绝无仅有的朋友),直子是他的恋人。木月和她是几乎从一降生就开始的青梅竹马之交,两家相距不过两百米。

正像其他青梅竹马之交一样,他们的关系非常开放,单独相处的愿望似乎也不那么强烈。两人时常相互去对方家里,同对方家人一起吃晚饭、打麻将。还有好几次拉我赴四人约会,直子领来一个同班女生,四人一同去动物园,去游泳池,去看电影。但坦率地说,直子领来的女生尽管可爱,但对我来说却太高雅了。作为我,合得来的还是公立高中那些虽然多少有些粗俗之感、却可以无拘无束地交谈的女孩子。直子领来的女孩子那招人喜爱的脑袋瓜里到底在想什么,我实在莫名其妙。估计她们对我也同样莫名其妙。

由于这个原因,木月便放弃了四人约会,而只我们三人——木月、直子加我,或外出游玩或谈天说地。想起来是有些不正常,但就效果而言,这样倒最是其乐融融,相安无事。而四人相聚,气氛总有些不大融洽。三人在一起,便俨然成了电视中的专题采访节目:我是客串演员,木月是精明强干的主持人,直子则是助手。木月总是节目的中心,而他又干得的确得心应手。木月有一种喜欢冷笑的倾向,往往被人视为傲慢,但本质上却是热情公道的人。三人相聚时,对我对直子他都一视同仁,一样地搭话,一样地开玩笑,注意不让任何人受到冷落。倘若有一方长久默然不语,他就主动找话,巧妙地把对方拉入谈话圈内。每见他这样,总觉得他煞费苦心,虽然实际上多半并非如此。他有那么一种能力,可以准确无误地捕捉气氛的变化,从而挥洒自如地因势利导。另外他还有一种颇为可贵的才能,可以从对方不甚有趣的谈话中抓出有趣的部分来。因此,每次与他交谈,我就觉得自己俨然是个妙趣横生的人,在欢度妙趣横生的人生。

然而他决非社交型人物。在学校里,除我以外他同谁也合不来。我总不明白,此等头脑机敏、谈吐潇洒之人,为何不向更为广阔的世界施展才华,而只对仅仅三个人的小天地感到满足。至于我,纯属凡夫俗子,并无引人注意之处,只喜欢独自看书独自听音乐,更不具有某种值得木月刮目相看并主动攀谈的出人头地的才能,可是我们却一拍即合地要好起来。他父亲是牙科医生,以技术高明和收入丰厚知名。

“这个星期天来个四人约会如何?我那个她在女校,会领可爱的女孩来的。”相处后不久木月便这样提议。

“好哇。”我说。就这样我遇到了直子。

我和木月、直子三人不知如此欢聚了多少次。但当木月暂时离开,只剩下两个人时,我和直子还是谈不上三言两语。双方都不晓得从何谈起,实际上我同直子之间也没任何共同语言。所以,我们只好一声不吭地喝水,或者摆弄桌面上的东西,等待木月转来。他一折回,谈话便随之开始。直子不怎么喜欢开口,我呢,更乐意听别人说。这样,和直子单独留下来,便每每觉得坐立不安。并非不对胃口,只是无话可谈。

木月的葬礼过后大约两周,我和直子见了次面。因有点小事,我们在一家饮食店碰头。事完之后,便没什么可谈的了。我搜刮了几个话题跟她搭话,但总是半途而废。而且她话里似乎带点棱角。看上去直子好像对我有所不满,原因我揣摸不出。从那次同直子分手,到这次在中央线电车里不期而遇,其间一年没有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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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子对我心怀不满,想必是因为同木月见最后一次面说最后一次话的,是我而不是她。我知道这样说有些不好,但她的心情似可理解。可能的话,我真想由我去承受那次遭遇。但毕竟事情已经过去,再怎么想也于事无补。

那是五月一个令人愉快的下午。吃完午饭,木月问我能不能不上课,和他一起去打桌球。我对下午的课也不是很有兴趣,我们便出了校门,晃晃悠悠走下坡路,往港口那边逛去。走进桌球室,玩了四局。第一局我轻而易举地贏了,他顿时认真起来,一举贏了其余三局。我按事先讲好的付了费用。玩球的时间里,他一句玩笑也没说——这是十分少有的。玩完后,我们吸了支烟,休息一会。

“今天怎么格外认真?”我问。

“今天我可是不想输。”木月满意地笑道。

那天夜里,他在自家车库中死了。他把橡胶软管接在N360车排气管上,用塑料胶布封好窗缝,然后发动引擎。不知他到底花了多长时间才死去。当他父母探罢亲戚的病,回来打开车库门放车的时候,他已经死了。车上的收音机仍然开着,脚踏板上夹着加油站的收据。

既无遗书,又没有推想得出的动机。警察以我是同他最后见面说话的人为由,把我叫去了解情况。我对负责问询的警察说:根本没有那种前兆,与平时完全一样。警察对我对木月似乎都没什么好印象,大约认为:上高中还逃学去打桌球的人,即使自杀也没什么不可思议。报纸发了一小条报道,事件就算了结了。那辆N360车被处理掉了。教室里他用过的课桌上,一段时间里放了束白花。

木月死后到高中毕业的十个月时间里,我无法确定自己在周围世界中的位置。我结交了一个女孩子,同她睡过觉,但持续不过半年。她也从未找我算账。我选择了东京一所似乎不怎么用功也可考取的私立大学,考罢入了学。考中也没使我如何欣喜。那女孩儿劝我别去东京,但我死活都要离开神户,想在没有任何熟人的地方开始新的生活。

“你和我睡过了,所以就不拿我当回事,是不是?”她哭了。

“那不是的。”我说。我只不过想离开这个城市,但她想不通。随后我们就分道扬镳了。在去东京的新干线电车[2]中,我回想起她的长处和优点,后悔自己干了一件十分亏心的事,可是已经追悔莫及了。我决定把她忘掉。

到得东京,住进寄宿舍开始新生活时,我要做的仅有一件事,那就是对任何事物都不想得过于深刻,对任何事物都保持一定距离。什么敷有绿绒垫的桌球台呀,红色的N360车呀,课桌上的白花呀,我决定一古脑儿把它们丢到脑后。还有火葬场高大烟囱中腾起的烟,警察署问询室中呆头呆脑的镇纸,也统统一扫而光。起始几天,进行得似乎还算顺利。但不管我怎么努力忘却,仍有一团恍若薄雾状的东西残留不走,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雾团状的东西开始以清楚而简洁的轮廓呈现出来。那轮廓我可以诉诸语言,就是:

死并非生的对立面,而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


诉诸语言之后确很平凡,但当时的我并不是将其作为语言,而是作为一团薄雾样的东西来用整个身心感受的。无论在镇纸中,还是桌球台上排列的红白四个球体里,都存在着死,并且我们每个人都在活着的同时,像吸入细小灰尘似的将其吸入肺中。

在此之前,我是将死作为完全游离于生之外的独立存在来把握的。就是说:“死迟早会将我们俘获在手。但反言之,在死俘获我们之前,我们并未被死俘获。”在我看来,这种想法是天经地义、无懈可击的。生在此侧,死在彼侧。我在此侧,不在彼侧。

然而,以木月死去的那个晚上为界,我再也不能如此单纯地把握死(或生)了。死不是生的对立面。死本来就已经包含在“我”这一存在之中。我们无论怎样力图忘掉它都归于徒劳,这点便是实证。因为在十七岁那年五月的一个夜晚俘获了木月的死,同时也俘获了我。

我在切身感受那一团薄雾样的东西的朝朝暮暮里送走了十八岁的春天,同时努力使自己避免陷入深刻。我隐约感觉到,深刻未必是接近真实的同义词。但无论我怎样认为,死都是深刻的事实。在这令人窒息般的背反性当中,我重复着这种永不休止的圆周式思考。如今想来,那真是奇特的日日夜夜,在活得好端端的青春时代,居然凡事都以死为轴心旋转不休。

[1] 都营电车:东京都经营的电车。

[2] 电车:日本的电气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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