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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我哥哥杰姆快十三岁时,胳膊肘严重骨折。等到痊愈,他再也不能玩橄榄球的恐惧也消失了,便很少意识到自己的伤残。他的左臂比右臂短了些;当他站立或行走时,他那只手的手背与身\_体便摆成了直角,拇指和大腿平行。他对此毫不在意,只要他还能传球、开球。


又过了几年,等日子长到能够回首往事时,我们有时会谈论导致他受伤的那些事件。我坚持认为,是尤厄尔家的人引发了这一切,可比我大四岁的杰姆却说,事情起头在更久以前。他说是从迪儿来到的那个夏天,当迪儿最先怂恿我们引诱怪人拉德利出来时,整个事件就开始了。


我说他要是这样长远去看,实际上是从安德鲁·杰克逊 &开始的。如果当年杰克逊将军没有把克里克人赶过河,西蒙·芬奇永远也不可能划着小船北上亚拉巴马;如果他没来,那我们又会在哪里呢?我们现在太大了,不能再用拳头解决争端,于是就去问我们的父亲阿蒂克斯。父亲说,我俩都对。


作为南方人,你会因为家族中那些名不见经传的祖先感到耻辱,因为在黑斯廷斯大战 &中,他们跟两边都不沾边。我们拥有的只是西蒙·芬奇,一个来自康沃尔郡 &,兼做皮货生意的江湖郎中,只有吝啬能战胜他的虔诚。在英格兰,西蒙看不下去那些自称循道宗 &的教徒被他们更为开放的教友们迫害,因为西蒙也自称循道宗,他便想方设法渡过大西洋,来到了费城,从那儿再去牙买加,然后又到了莫比尔 &,最后北上来到了圣斯蒂芬斯。牢记着约翰·韦斯利 &关于买卖的各种清规戒律,西蒙靠行医卖药发了财。可是在从事这个职业的过程中他并不快乐,因为要遏制那些他知道是违背上帝荣光的欲望,像穿戴金银华服什么的。于是西蒙就忘掉了他导师关于严禁拥有“人牛” &的戒律,买了三个奴隶,并在他们的协助下,在距圣斯蒂芬斯约四十英里的亚拉巴马河岸边建立了自己的家园。他只回过一次圣斯蒂芬斯,娶回来一个妻子,并和她共同繁衍了一个以女儿为主的家族。西蒙活到很大岁数,死的时候非常富有。


家族的传统是男人们都留守在庄园——芬奇园里,靠棉花为生。那时候这个地方自给自足:虽然相对于周围的庄园要简朴一些,但芬奇园里生产一切生活必需品,冰块、面粉和衣料除外,这些东西靠从莫比尔来的河船提供。


西蒙若在世,尽管会狂暴和愤怒,但对南北战乱也只能望洋兴叹吧。这场战争把他的后代掠夺一空,只剩下了土地。靠土地生活的传统一直保持到20世纪,直到我父亲阿蒂克斯·芬奇跑到蒙哥马利 &去读法律,他的弟弟到波士顿去学药学为止。他们的姐妹亚历山德拉是留守芬奇家园的人,她嫁了一个沉默寡言的男人,那人大部分时间都躺在河边的吊床-上,惦记着他布下的串钩上是不是已经挂满了鱼。


我父亲取得律师资格后,便返回梅科姆镇开业。梅科姆镇在芬奇园以东约二十英里,是梅科姆县政府所在地。阿蒂克斯的办公室在县政府楼里,里面只有一个衣帽架、一只痰盂、一张棋盘和一本很少被翻动过的亚拉巴马州的法典。他最早的诉讼委托人,是梅科姆县监狱里最后两个被吊死的人。阿蒂克斯曾极力劝说他们接受州政府的恩典,承认二级谋杀的罪名,以免去一死。可惜他们是哈弗福特家的人——在梅科姆县,这个姓氏和公驴是同义词。哈弗福特兄弟据说是因为被无故扣押了一匹母马产生了误会,打死了梅科姆县的头号铁匠,而且居然是当着三个证人的面打死的。他们事后一口咬定是那“婊子养的”先来找碴儿,自己完全有理由自卫,所以坚持要对一级谋杀指控提出无罪辩诉。阿蒂克斯帮不了他的委托人什么忙,只好在他们上路的时候陪在现场。这件事也许就成了我父亲后来对刑事诉讼非常厌恶的根源。


在梅科姆镇的头五年里,阿蒂克斯的生活极为节俭;此后的几年里,他便用自己挣的钱去资助弟弟的学业。约翰·黑尔·芬奇比我父亲小十岁,在棉花开始不值钱的时候选择去学医学。不过,等到帮助杰克叔叔自立之后,阿蒂克斯从他的法律业务中获得的收入还是很不错的。他喜欢梅科姆,他是土生土长的梅科姆县人;他熟悉这里的人们,人们也熟悉他,因为西蒙·芬奇的勤勉,阿蒂克斯几乎和镇上每个家庭都有着血缘或姻亲关系。


梅科姆是个老镇,不过在我最初的记忆里,它是个死气沉沉的老镇。下雨天街道便成了红泥滩;野草长在人行道上,广场中央的县政府楼摇摇欲坠。不知为什么,那时候的天气好像更热些:黑狗在夏日里煎熬着;广场上闷热的橡树荫下,套在大车上的瘦骨嶙峋的骡子在驱赶苍蝇。男人们挺括的衣领不到上午九点钟就耷拉下来了。女士们中午洗一次澡,下午三点钟睡完午觉再洗一次,等到夜幕降临时,她们个个汗--湿--甜腻,像撒了一层痱子粉当糖霜的软蛋糕。


那时候的人们行动迟缓。他们慢悠悠地穿过广场,在周围的店铺里晃进晃出,在随便什么事情上消磨时光。那时候一天二十四小时,可是好像更长些。人们不需要急着赶路,因为没有地方可去,没有东西可买,而且也没有钱去买,梅科姆县之外也没有什么可看的。对某些人来说,那是个盲目乐观的时代:梅科姆县的人们刚刚被告知,除了恐惧本身没有什么可恐惧的。&


我们住在镇里居民区的主街上——阿蒂克斯、杰姆和我,加上做饭的卡波妮。我和杰姆都觉得我们的父亲很让人满意:他陪我们玩,给我们读书,对待我们随和又公正。


卡波妮却完全是另一回事。她瘦骨嶙峋,她近视眼,她斜视,她的手掌像床板一样宽,却有床板的两倍那么硬。她老是命令我离开厨房,明明知道杰姆比我大,却责问我为什么不能像他那样懂事,又总是在我还不想回家的时候叫我回去。我们之间的战争没完没了,而且总是一边倒:卡波妮老赢,主要是因为阿蒂克斯老站在她那边。她从杰姆出生时就和我们在一起了,我刚记事就感受到了她的专横。


我们的母亲在我两岁时死了,所以我从来也没有感觉到失去过她。她来自蒙哥马利的格雷厄姆家族,阿蒂克斯第一次当选州立法委员时遇见了她。他那时已到中年,她比他小十五岁。杰姆是他们结婚第一年的产物,四年之后我出生了,又过了两年,我们的母亲忽然心脏病发作去世了。人们说这是她家族的遗传。我并不想念她,但我觉得杰姆很想她。他很清楚地记得她。有时正玩着游戏,他会长叹一声,随后就走开,一个人到车库后面去了。每当他这样子的时候,我就知道最好不要去打扰他。


在我要满六岁、杰姆快十岁那年,我们的夏日活动范围(卡波妮的喊声能听见的距离)是向北过两家到杜博斯太太的房子,向南数三户到拉德利家的地盘。我们从来没敢跨越过这条界线。拉德利家蹲着一个怪人,关于他的一点点描述,都足以让我们一连规矩好几天;杜博斯太太则是个十足的恶魔。


就是在那个夏天,迪儿来到了我们中间。


有天早上,我们在后院刚要开始当天的游戏,忽然听见隔壁雷切尔·哈弗福特小姐家的芥菜畦里有响动。我们走到铁丝篱笆边,看是不是只小狗崽——因为雷切尔家的捕鼠犬快要生了,结果却发现有个人正坐在那里看着我们。他坐在那儿,比芥菜高不了多少。我们也盯着他,直到他先开口招呼:


“嘿。”


“嘿,你。”杰姆和气地回答。


“我是查尔斯·贝克·哈里斯,”他说,“我认字了。”


“那又怎样?”我说。


“我以为你们想知道我能认字了。你有什么需要读的,我可以帮忙……”


“你多大了?”杰姆问,“四岁半?”


“马上就七岁了。”


“咳,怪不得。”杰姆说,拇指向我挑了一下,“那边的斯库特从生下来就认字,她还没上学呢。快七岁了,你看起来可真够小不点儿的。”


“我个子小,可是年岁大。”他说。


杰姆-撩-开额发又仔细看了看他。“你干吗不过来玩,查尔斯·贝克·哈里斯?”他说,“我的天,这什么名字!”


“还没你的可笑呢。雷切尔姨妈说,你的名字叫杰里米·阿蒂克斯·芬奇。”


杰姆皱了皱眉头。“我长得足够撑得起我的名字。”他说,“你的名字比你还要长。我敢说要长一英尺。”


“人们都管我叫迪儿。”迪儿说着,从篱笆下费力钻了过来。


“从上面跨过来比从底下钻过来省事儿。”我说,“你从哪儿来?”


迪儿从密西西比的默里迪恩来,到这里来和他的姨妈雷切尔小姐过暑假,今后每个夏天他都会在梅科姆度过。他家原来也是梅科姆县人,他妈妈在默里迪恩给一个摄影师干活,曾经把他的照片送去参加过一个“美丽儿童”比赛,还赢了五元钱。她把这些钱都给了迪儿,迪儿拿它去看了二十场电影。


“我们这儿没有电影,除了有时候县政府楼里会放一些关于耶稣的片子,”杰姆说,“你看过什么好片子?”


迪儿看过《德拉库拉》,这一显摆顿时让杰姆对他刮目相看。“给我们讲讲吧。”他说。


迪儿是个新鲜人物。他穿着蓝色亚麻短裤,扣子一直扣到衬衫上;他的头发雪白,像小鸭子的绒毛一样竖在脑袋上;他比我大一岁,却比我矮一头。当他给我们讲述这个古老的故事时,他的蓝眼睛忽明忽暗;他的笑声短促而快活;他还老是习惯性地揪着前额中间的一撮旋毛。


当迪儿最后讲到德拉库拉化为烟尘时,杰姆说电影听起来比书还好,这时我问迪儿他的父亲在哪儿:“你一点儿都没提到他。”


“我没有爸爸。”


“他死了吗?”


“没……”


“如果他没死,你就有爸爸,不是吗?”


迪儿-脸-红了,杰姆叫我住嘴,这表明迪儿已经通过审查并被接受了。此后的夏日便在令人满意的例行活动中度过。这些令人满意的例行活动包括:整修建在后院那两棵双生大楝树上的树屋,打闹一会儿,之后把我们根据奥利弗·奥普蒂克、维克托·阿普尔顿和埃德加·赖斯·伯勒斯小说改编的剧本全部上演一遍。就这最后一项,我们有迪儿真是幸运。他扮演那些原来都扔给我的角色——像《人猿泰山》中的猿猴、《罗弗小子》中的克拉布特里先生,以及《汤姆·斯威夫特》中的戴蒙先生。我们由此知道了迪儿是个袖珍默林 &,他脑子里装满了各种古怪的计划、奇妙的渴望和有趣的幻想。


可是到了八月底,我们的剧目因为不断重复上演,变得平淡无味了。就是在这时候,迪儿给我们出了个主意:引诱怪人拉德利出来。


拉德利家迷住了迪儿。我们的警告和解释毫无作用,它就像月亮吸引海水一样吸引住了迪儿,不过只是把他吸到拐角的路灯柱子那儿,离拉德利家的院门还有一段安全距离。他会站在那里,抱着那根粗柱子,凝视着,向往着。


拉德利家在我家过去那边一个急转弯的拐角上。向南走,就正对着房子的前廊;人行道从这儿拐弯,绕着房子延伸到另一侧去了。房子低矮,以前是白色的,并有着深深的前廊和绿色的百叶窗,不过现在早已晦暗,变得和四周的院子一样灰不溜秋了。被雨水侵蚀的木瓦耷拉在前廊上的房檐外;几棵橡树遮蔽了阳光。一些残留的尖桩栅栏东倒西歪地护卫着前院——这个被叫“扫院” &的地方却从来没被清扫过——强生草和兔烟草长得非常茂盛。


房子里面,住着一个恶毒的幽灵。人们说他就在屋子里,可我和杰姆从没看见过。人们说他在夜里月亮落下去时出来,偷看人家的窗户。如果人们种的杜鹃花在寒流中冻僵了,那肯定是他向花上吹了气。任何暗中发生在梅科姆的小罪行都是他的功劳。曾经有一段时间,镇上被一连串病态的夜间犯罪吓住了:人们养的鸡和家里的宠物不断被残害;尽管作案的是疯子阿迪,他后来掉进巴克湾里淹死了,可是人们依然盯着拉德利家,不愿意打消他们最初的怀疑。黑人不会在夜里从拉德利家前经过,他会横穿到对面的人行道上,边走边吹口哨。梅科姆学校的操场连着拉德利家的后院,在他们家的鸡圈那儿,有几棵高高的大胡桃树,果实落在了这边的操场上。那些坚果就这么散在地上,孩子们谁也不敢去碰:拉德利家的胡桃吃了会死人的。如果有棒球打进拉德利家院子里,也没有人会去问,这个球就当是丢了。


那房子的厄运从杰姆和我出生之前就开始了。拉德利家的人尽管被整个镇上的人所接受,却选择不与人交往,这在梅科姆是个不可原谅的怪癖。他们不去教堂,不参加这种梅科姆最主要的娱乐活动,而是在家里做礼拜;拉德利太太几乎从不串门去邻居家喝午间咖啡,当然也从未加入过布道团。拉德利先生每天上午十一点半出门,并在十二点钟准时返回,有时手里拿着一个牛皮纸袋,邻居们猜测那里面装的是家里需要的食品、杂货。我从来不知道老拉德利先生是做什么的——杰姆说他“买棉花”,这是什么也不做的委婉说法,可是在人们的记忆中,拉德利先生和太太以及两个儿子一直生活在这里。


拉德利家在星期天门窗紧闭,这又和梅科姆的生活格格不入:关门意味着家里有病人或天气太冷。每个星期天下午,是人们正式出门拜访的时间:女士们穿上了紧身褡 &,男人们套上了外套,孩子们也穿上了鞋。可是在星期天下午爬上拉德利家前门的台阶,并招呼一声“嘿”,这是他们的邻居们从来没做过的。拉德利家的房子没有纱门。我曾经问过阿蒂克斯,他们以前有没有过纱门;阿蒂克斯说有过,但那是在我出生之前。


据街坊们传说,拉德利家的小儿子少年时结识了一群来自老塞-罗姆的坎宁安家的人。坎宁安家的人们居住在梅科姆县的北部,是个庞大而混乱的家族。小拉德利和这些人在一起,形成了一个梅科姆人从未见过的类似团伙的组织。他们做的事不多,却足以让镇上的人们议论纷纷,并且还被三名教士公开警告过。他们在理发店周围闲逛,在星期天乘车去艾伯茨维尔看电影,到县里的河边赌场、露珠旅馆钓鱼营参加舞会,甚至还品尝私酒“桩洞威士忌”。梅科姆镇上谁也没有勇气去告诉拉德利先生,说他的儿子正和一群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


一天晚上,在一种极度兴奋的状态下,少年们驾着一辆借来的破烂蹩脚车,绕着镇中心广场倒着开。梅科姆的老治安员康纳先生试图抓住他们,但他们拒捕,并把他关进了县政府楼的偏房里。镇上的人们认定必须采取行动了。康纳先生说他认得这伙人中的每一个,决心一个也不放过。于是这些少年全被带到未成年人法庭,被起诉行为不检、扰乱治安、人身攻击和伤害,以及在女性面前使用粗暴污秽的语言。法官问康纳先生为什么要包括最后这一条;康纳先生说,因为他们叫骂的声音太大了,他相信梅科姆镇上的每一位女士都听见了。法官决定把这些少年全都送到州里的工读学校去。有时候把他们送去只为了给他们提供食物和好的生活环境:那地方不是监狱,也不丢人。可是拉德利先生不这样认为。拉德利先生说,如果法官放了阿瑟,他会负责不让阿瑟再惹任何麻烦。法官知道拉德利先生的话就是保证,便很乐意地照办了。


其他那些少年都去了工读学校,接受了州里最好的中学教育,其中一位还考上了奥本大学的工程学院。拉德利家的大门却从此就关上了,不论是在平时,还是在星期天,全都大门紧闭。拉德利家的男孩从那之后有十五年没露面了。


可是有那么一天,就在杰姆刚记事的时候,有几个人看到并讲起怪人拉德利,可惜杰姆没赶上。他说阿蒂克斯从不谈论拉德利家的事,如果杰姆问他,他唯一的回答就是让杰姆管好自己的事,让拉德利们管好他们的事,他们有权利这样。可是发生了那件事之后,杰姆说阿蒂克斯摇着头说:“哼,哼,哼。”


杰姆的大部分信息都来源于斯蒂芬妮·克劳福德小姐,她是邻居中的一个长舌妇,她说她知道事情的全过程。据斯蒂芬妮小姐讲,怪人当时正坐在客厅里,从《梅科姆论坛》上剪新闻,好贴在他的集锦簿上。这时候他父亲进来了。当拉德利先生从旁边经过时,怪人一剪刀捅进他父亲腿里,然后拔出来,在自己裤子上擦了擦,又接着剪起报纸来。


拉德利太太尖叫着跑到街上,说阿瑟要把他们全都杀了。可是等警长赶到时,却发现怪人依然坐在客厅里,还在剪《论坛》报。他那时已经三十三岁了。


斯蒂芬妮小姐说,当有人建议把怪人送到塔斯卡卢萨 &去疗养一段时间时,拉德利先生说他们家人从不去精神病院。怪人没有疯,他只是有时候神经过敏。拉德利先生做了让步,说可以把怪人关起来,不过坚持不让他们对他进行任何起诉:因为他不是罪犯。警长不忍心把他关进监狱里和黑人们待在一起,于是怪人就被关进了县政府楼的地下室里。


怪人从地下室搬回家的情形,在杰姆的记忆里也很模糊。斯蒂芬妮小姐说,镇议会的一些人告诉拉德利先生:如果再不把怪人弄回去,他就会因为潮--湿--而发霉的环境死掉。另外,怪人也不能总这样靠县政府的恩惠生活。


谁也不知道拉德利先生用了什么样的恐吓手段,才让怪人不露面。杰姆估摸着,拉德利先生大部分时间都把怪人用锁链拴在床-上。阿蒂克斯说不对,不是这样的,还有其他的方法可以把人变成幽灵。


我清楚地记得,曾看见拉德利太太偶尔打开前门,走到前廊边上,浇她种的那些美人蕉。不过,杰姆和我每天都会看见拉德利先生往返于镇上。他是个瘦削且皮肤粗糙的男人,长着一双颜色黯淡的眼睛,黯淡得都不反射光线。他的颧骨很高,嘴巴很阔,上嘴唇薄,下嘴唇厚。斯蒂芬妮小姐说他特别正直,只把上帝的话当作自己唯一的准则;我们相信她说的,因为拉德利先生的姿势就是笔管条直的。


他从不跟我们说话。每当他经过时,我们就会低头看着地面说:“早晨好,先生。”他咳嗽一声算作回答。拉德利先生的大儿子住在彭萨科拉 &;他每逢圣诞节回家,是我们见过的很少几个出入这家门的人中的一个。从拉德利先生把阿瑟带回家的那一天起,人们说,这座房子就死了。


可是忽然有一天,阿蒂克斯警告我们:如果我们胆敢在院子里发出一点吵闹声,他就让我们吃不了兜着走;他还授权卡波妮在他不在的时候监管我们。拉德利先生快要死了。


他的死拖了一点时间。锯木架挡住了拉德利家两边的路口,人行道上铺了稻草,车辆行人只能从后街通过。雷诺兹医生每次来探视,都把车停在我们家房前,然后走到拉德利家去。杰姆和我围着院子潜伏了好几天。终于,锯木架被撤走了,我们站在前廊上,目送拉德利先生最后一次从我们房前经过。


“走了一个上帝造出的最恶毒的人。”卡波妮一边自言自语地说,一边沉思着向院子里啐了一口。我们惊奇地看着她,因为卡波妮很少评论白人的行为。


邻居们以为,拉德利先生走了,怪人就会出来了。可是出人意料的是,怪人的哥哥从彭萨科拉回来了,接替了拉德利先生的位置。他和他父亲的唯一区别就是年龄。杰姆说内森·拉德利也“买棉花”。不管怎样,当我们说早晨好的时候,内森先生会搭理我们。我们有时看见他从镇上回来,手里还拿着本杂志。


我们把拉德利家的事告诉迪儿越多,他就越想知道,就越长时间地抱着那根灯柱子,就越加地向往。


“不知道他在里面干什么,”他会自言自语地说,“好像他刚在门口探了一下头。”


杰姆说:“他也出来,是在夜里漆黑的时候。斯蒂芬妮小姐说,她有次半夜醒来,看见他正在窗户那儿盯着她……说他的脑袋像个骷髅头一样看着她。迪儿,你难道从没在夜里被他惊醒过吗?他走路像这样……”杰姆用脚在碎石子上滑动着。“你想雷切尔小姐为什么夜里把门锁得那么严?我好多个早晨都在后院发现了他的脚印,有天晚上我还听见他在挠后面的纱窗,不过阿蒂克斯一出来他就走了。”


“他到底长什么样?”迪儿问。


杰姆给了他一个很合理的描述:根据脚印推算,怪人身高约六英尺半;他生吃松鼠,还有任何他能抓住的猫,这就是他手上满是血污的原因——如果你生吃动物,你就永远也洗不掉那些血迹。他脸上横着一条长长的锯齿状伤疤;他的牙齿又黄又烂;他的眼睛鼓凸着,嘴里不时流着口水。


“我们想办法让他出来吧,”迪儿说,“我想看看他长什么样。”


杰姆说如果迪儿想找死,只需要跑过去敲一下门。


我们的第一轮突击之所以能够成功,是因为迪儿用一本《灰色幽灵》对两本《汤姆·斯威夫特》,赌杰姆不敢越过拉德利家的大门。在杰姆的一生中,他还从没拒绝过什么挑战。


杰姆想了三天。我猜他是热爱荣誉胜过他的脑袋,因为迪儿很容易就把他搞定了:“你害怕了。”迪儿在第一天说。“我没有,只是表示尊重。”杰姆说。第二天迪儿又说:“你吓得都不敢踏进前院。”杰姆说他不这样认为,他上学时每天都从拉德利家门前经过。


“从来都是一溜小跑。”我说。


不过迪儿在第三天降住了他。迪儿对杰姆说,他们默里迪恩的人绝对不会像梅科姆人这样害怕,他还从来没见过像梅科姆人这么胆小的呢。


这就足以让杰姆大踏步走到街角那儿去了。他在那儿停下来,靠着路灯柱子,凝望着那扇挂在自制合页上摇摇欲坠的院门。


“我希望你想明白了,迪儿·哈里斯,你会把我们一个个都害死的。”杰姆等我们加入了他的行动之后说,“等他把你眼睛抠出来,可别怪我。记住,这都是你的主意。”


“你还是害怕。”迪儿耐着性子小声地说。


杰姆想让迪儿从此明白他什么也不怕。“我只是想不出,怎么才能让他出来,之后我们又不会被他抓住。”另外,杰姆说他还有他的小\_妹妹要考虑。


他一说这话,我就知道他是害怕了。杰姆上次考虑他的小\_妹妹时,是在我赌他不敢从房顶跳下去时。“如果我摔死了,你该怎么办呢?”他说。后来他跳下去了,安然无恙地落在了地上,从此就忘记了他的责任,直到现在要面对拉德利家了,他才又想起来。


“你想逃避挑战吗?”迪儿问,“如果你想,那就……”


“迪儿,你不得不考虑这些事。”杰姆说,“让我想一会儿……这就像让乌龟出头……”


“那该怎么办?”迪儿问。


“在它身-子底下划一根火柴。”


我对杰姆说,如果他敢向拉德利家房子放火,我就去告诉阿蒂克斯。


迪儿说在乌龟身-子底下划火柴真可恶。


“不可恶,只是刺激它——又不是把它扔到火里烤。”杰姆咕哝道。


“你怎么知道火柴不会伤着它?”


“傻瓜,乌龟没有感觉。”杰姆说。


“哈,你当过乌龟?”


“哎呀,迪儿!让我想一想……估计我们能把它摇出来……”


杰姆站在那儿想了很长很长时间,迪儿只好做了个宽容的让步:“只要你跑过去碰一下那房子,我就不说你逃避,还把《灰色幽灵》换给你。”


杰姆精神一振。“碰一下房子,就这些?”


迪儿点了点头。


“说话算话?我可不愿刚一回来你又嚷嚷别的。”


“说话算话,就这些。”迪儿说,“他一见你进到院子里,多半会出来抓你,这时候我和斯库特就扑上去按住他,直到让他明白我们不会伤害他为止。”


我们离开了街角,跨过拉德利家房前的人行道,停在了院门前。


“好了,去吧,”迪儿说,“斯库特和我就在你身后。”


“我就去,”杰姆说,“别催我。”


他走到院子角上,随后又走回来,皱着眉头,-搔-着脑袋,好像在仔细研究这简单的地形,以决定什么样的进攻最为有效。


这时我冲他哼了一声。


杰姆猛地推开院门,飞跑到房子侧边,用力拍了一巴掌,随即便越过我们往回跑,顾都没顾得看上一眼他的袭击成功了没有。迪儿和我踩着他的脚后跟跑了出来。平安到达我们家前廊上时,我们已经上气不接下气了,这时我们才回过头去看看。


那座老房子还是那样,无力而阴森。可是当我们隔着街道凝望它时,好像看见里面的百叶窗动了一下。一闪。非常轻微,几乎是看不见的一个动作,之后整座房子又归于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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