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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阿蒂克斯很衰弱——他都快五十岁了。我和杰姆问他为什么这么老,他说他起步晚了,让我们觉得这在他的能力和男子气概方面有所反映。他比我们学校同龄孩子的父亲都要老,每当我们同学说“我爸爸……”时,杰姆和我都无话可说。

杰姆是个橄榄球迷。阿蒂克斯和他玩抢球从不嫌累,可是每当杰姆想和他练阻截时,阿蒂克斯就说:“儿子,我太老了,玩不了这个。”

我们父亲什么也不做。他在办公室上班,而不是在杂货店。他不为县里开装卸车,不是警长,不种田,不修车,也不从事任何其他可以让人敬佩的职业。

另外,他还戴眼镜。他的左眼几乎看不见了,他说左眼是芬奇家族的克星。每当他想看清什么时,都要偏过头去用右眼。

他也不做我们同学的父亲做的那些事:他从不打猎,不玩扑克,不钓鱼,不抽烟,不喝酒。他只坐在客厅里读书看报。

尽管拥有这些品质,他却还是没有如我们期望的那样始终做到不引人注目:那一年,学校里议论纷纷,都在说他为汤姆·鲁宾逊辩护的事,没有一句话是称赞的。

从那次和塞-西尔较量后,我便甘愿当起了胆小鬼,消息传开了,说斯库特·芬奇不再打架了,因为她爸爸不允许。这不确切:我不会在外面为阿蒂克斯打架,不过家族内部是另一回事。我不管是谁,从第四代表亲数起,都会打他个满地找牙。不信你问弗兰西斯,他最清楚。

我们收到气枪后,阿蒂克斯不教我们如何射击。杰克叔叔教了我们基本要领,他说阿蒂克斯对枪支不感兴趣。阿蒂克斯有一天对杰姆说:“我宁愿你在后院射易拉罐,不过我知道,你肯定要去打鸟的。你射多少蓝鸟都没关系,但要记住,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

那是我第一次听阿蒂克斯说做什么是桩罪恶,我问莫迪小姐是怎么回事。

“你父亲说得对。”她说,“知更鸟只唱歌给我们听,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们园子里的花果蔬菜,不在玉米仓里做窝,它们只是衷心地为我们唱歌。这就是为什么说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

“莫迪小姐,我们这儿是个老街区,对吗?”

“比建镇还早。”

“不,我的意思是,这条街上的人都很老。杰姆和我是这里仅有的两个小孩。杜博斯太太都快一百岁了,雷切尔小姐也很老,还有你和阿蒂克斯。”

“我不认为五十岁很老。”莫迪小姐尖刻地说,“我还没被人用轮椅推着呢,不是吗?你父亲也没有。不过我得说,感谢上天恩典,烧了那个老陵墓,我已经老得收拾不动它了——也许你是对的,斯库特,这里确实是个安定下来的街区。你没怎么遇到过年轻人,对不对?”

“遇到过,在学校里。”

“我是指年轻的成年人。要知道,你很幸运。你和杰姆因为你父亲的年龄受益良多。如果你父亲是三十岁,你会发现生活大不相同。”

“那当然。阿蒂克斯什么也做不了……”

“这你就错了。”莫迪小姐说,“他还很有活力。”

“他能做什么?”

“哦,他能帮人把遗嘱写得滴水不漏,谁也别想在上面钻空子。”

“噢……”

“还有,你知道他是镇上最棒的棋手吗?啊,想当年我们在芬奇园,阿蒂克斯能赢遍河两岸所有的人。”

“我的天,莫迪小姐,杰姆和我每次都赢他。”

“现在到了你该明白的时候了,是他在让你们。你知道他会演奏单簧口琴吗?”

这么平常的成就更让我为他-羞-愧了。

“哦……”她说。

“哦,什么,莫迪小姐?”

“哦,没什么。没什么——看来有这些就足够让你为他自豪了。不是谁都会演奏单簧口琴的。哎,别靠近那些建筑工。你最好回家吧,我要去侍弄我的杜鹃花了,没法照看你。木板掉下来会砸着你的。”

我回到我家后院,发现杰姆放着周围那么多蓝鸟不射,却在射一只易拉罐,显得真蠢。我来到前院,忙活了两个小时,在前廊一角为自己建了个复杂的掩体。它包括一只轮胎、一只橙箱,还有洗衣筐、藤条椅,以及一面小小的美国国旗,是杰姆从爆米花盒上撕下来给我的。

阿蒂克斯回家吃午饭时,发现我正蹲在那里瞄着街对面。“你在射什么?”

“莫迪小姐的-屁-股。”

阿蒂克斯转身看见我那宽大的目标正俯身在花木上。他把帽子推到脑后,向街对面走去。“莫迪,”他叫道,“我想最好来提醒你一下。你的处境非常危险。”

莫迪小姐直起腰,朝我这边看过来。她说:“阿蒂克斯,你真是个恶魔。”

阿蒂克斯回来后命令我拔寨撤营。“别再让我看见你拿枪瞄人。”他说。

我倒真希望我父亲是个恶魔,好歹能让我吹嘘一番。我就这件事又去探听卡波妮的想法。“芬奇先生?啊,他能做很多事。”

“能做什么?”我问。

卡波妮挠了挠头。“这个,我不太清楚。”她说。

当杰姆问阿蒂克斯会不会代表循道宗派参加橄榄球赛时,特意加重了口气。阿蒂克斯说他太老了,会把脖子摔断的。镇上的循道宗派教徒为了还清建教堂的房屋贷款,便组织了一场挑战浸信会教徒的接触式橄榄球赛。结果除了阿蒂克斯,好像镇上每个孩子的父亲都参加了。杰姆说他连去都不想去,可是他又抵御不了橄榄球的诱惑。于是他阴沉着脸,与阿蒂克斯和我一起站在边线上,看着塞-西尔的爸爸为浸信会球队得分。

有个星期六,杰姆和我决定拿着我们的气枪去探险,看能不能打只野兔或松鼠什么的。我们在拉德利家后面走了大约五百米,我发现杰姆在斜眼看着街上的什么东西。他把脑袋转向一边,从眼角向外看。

“你在看什么?”

“那边的一只老狗。”他说。

“那是老蒂姆·约翰逊吧?”

“没错。”

蒂姆·约翰逊是哈里·约翰逊先生的狗。约翰逊先生住在镇子的南边,他开长途客车往返于本地和莫比尔。蒂姆是只猪肝色的猎犬,是梅科姆的宠物。

“它在干什么?”

“我不知道,斯库特,我们最好回家去。”

“哎呀,杰姆,现在是二月份。”

“我不管,我要去告诉卡波妮。”

我俩跑回家,冲进厨房。

“卡波妮,”杰姆说,“你能不能去一下那边的人行道?”

“去做什么?杰姆,不能你一叫我就跑到那边人行道上去。”

“那边有只老狗好像不对劲。”

卡波妮叹了口气。“我现在不能去包扎狗腿。卫生间里有纱布,你拿了自己去弄吧。”

杰姆摇着头。“卡波妮,它是病了。它有些不对劲。”

“它在干什么?转着圈追自己尾巴?”

“不是,它像这样。”

杰姆模仿金鱼嘴巴一张一合,又耸起肩膀使劲扭-动躯干。“它走起路来像这样,只不过好像不是故意的。”

“杰姆·芬奇,你是不是在跟我编瞎话?”卡波妮的声音变得严厉起来。

“不是,卡波妮,我发誓,我不是。”

“它在跑吗?”

“没有,它只沿路徘徊,慢得你都看不出在动。它朝这个方向来了。”

卡波妮洗了洗手,然后跟着杰姆来到院子里。“我没看见什么狗。”她说。

她跟着我们走到拉德利家旁边,向杰姆指的方向看去。从这个距离望过去,蒂姆·约翰逊比个小斑点大不了多少,但是它已经离我们更近了。它摇摇晃晃地走着,右腿好像比左腿短似的。它让我想起车辆陷在沙子里的情形。

“它在向一边歪斜。”杰姆说。

卡波妮瞪着眼看了一会儿,然后抓住我们的肩膀就向家跑。她在我们身后关上木门,跑去拿起电话喊道:“给我接芬奇先生办公室!”

“芬奇先生!”她大声说,“我是卡波妮。我向上帝发誓,街那边有条疯狗——它朝我们这边来了,是的,先生,它——芬奇先生,我敢断定它是——老蒂姆·约翰逊,是的,先生……好的……好的……”

我们想问她阿蒂克斯说了什么,她挂上电话摇了摇头。接着她又嘎嘎摇起电话来,说:“欧拉·梅小姐——我和芬奇先生通完话了,请不要再接线了——听我说,欧拉·梅小姐,你能通知雷切尔小姐、斯蒂芬妮小姐以及这条街上所有有电话的人家吗?告诉他们疯狗来了。请你快点,小姐!”

卡波妮听了一会儿。“我知道现在是二月份,欧拉·梅小姐,可是我见到疯狗一眼就能认出来。请你赶快!”

卡波妮问杰姆:“拉德利家有电话吗?”

杰姆查了查电话簿,说没有。“卡波妮,反正他们也不出来。”

“我不管,我要去告诉他们。”

她向前廊跑去,杰姆和我紧随其后。“你们待在家里!”她厉声说。

邻居们已经收到了卡波妮的消息。在我们的视线之内,每一家的木门都关上了。我们现在还看不见蒂姆·约翰逊的踪影。我们望着卡波妮向拉德利家跑去,她把裙子和围裙都-撩-到了膝盖以上。她跑到前门,“邦邦”地使劲拍着。没有人来应门,她便大声喊道:“内森先生,阿瑟先生,疯狗来啦!疯狗来啦!”

“她应该转到后面去。”我说。

杰姆摇了摇头。“现在没用了。”他说。

卡波妮又徒劳地拍了几下门。没有人来接受她的警告,好像都没有人听见似的。

当卡波妮飞跑着回到我家后廊时,一辆黑色的福特车急速驶进车道,阿蒂克斯和赫克·泰特先生从车上下来了。

赫克·泰特先生是梅科姆县的警长。他像阿蒂克斯一样高,不过比他瘦。他鼻子很长,脚蹬一双带闪亮金属孔眼的马靴,身穿马裤和齐腰短夹克。他的腰带上别着一排子弹,手里拿着一支重型步枪。当他和阿蒂克斯走到前廊上时,杰姆打开了门。

“别出来,儿子。”阿蒂克斯说,“卡波妮,它在哪儿?”

“它现在应该到了。”卡波妮指着街那头说。

“它不是在跑吧?”泰特先生问。

“不是,先生,它正在抽搐着。”

“赫克,我们应该去找它吗?”阿蒂克斯问。

“芬奇先生,我们最好还是等着。疯狗一般会对直走,不过也说不准。它很可能沿着拐弯过来——希望是这样,不然它就会直接进入拉德利家后院。我们等一会儿吧。”

“它进不了拉德利家后院,”阿蒂克斯说,“篱笆会挡住它的。它可能会沿着街道……”

我以为疯狗都口吐白沫、连蹦带跳地朝人的喉咙扑去,而且我以为它们只在八月份出现。假如蒂姆·约翰逊也那样,我也许就不会这么害怕了。

没有什么比一条街上人踪全无、人们在紧张等候着的情形更要命的了。树木静止不动,知更鸟沉默无声,莫迪小姐房里的建筑工们也消失了。我听见泰特先生吸了下鼻子,之后又擤了擤鼻子。我看见他把枪换到了臂弯里。我看见斯蒂芬妮小姐的脸贴在她家门玻璃上,莫迪小姐也出现在她旁边。阿蒂克斯把脚放在椅子的横档上,一只手按着大腿外侧,慢慢向下摩挲。

“它来了。”他轻声说。

蒂姆·约翰逊进入了视线,它晕晕地走在与拉德利家房子平行的弯道内侧。

“你看它,”杰姆低声说道,“赫克先生说疯狗会对直走。它都不能顺着路走了。”

“它看起来病得很厉害。”我说。

“要是有什么东西挡在前面,它会直接撞上去的。”

泰特先生把手搭在前额上,身\_体向前倾。“芬奇先生,它确实得了狂犬病。”

蒂姆·约翰逊正用蜗牛般的速度向前移动,不过它既不是在玩,也不是在嗅树叶:它好像认准了一个方向,并被一种无形的力量拉着向我们这边挪过来。我们能看见它像马撵苍蝇般地抖动着身\_体;它的颚骨一张一合,身\_体歪歪斜斜,不过最终还是像被人拉着向我们这边来了。

“他在找地方去死。”杰姆说。

泰特先生转过身来。“它离死还早着呢,杰姆,它还没开始呢。”

蒂姆·约翰逊来到拉德利房前的街道上,仅存的一点神志让它停顿了一下,好像在考虑走哪条路。它犹豫着迈了几步,停在拉德利家院门前;接着它想转回身,可是很困难。

阿蒂克斯说:“赫克,它已在射程内了。你最好现在就射,免得它跑到小路上去——天晓得谁会从拐角出来。卡波妮,快进去。”

卡波妮已打开纱门,在身后闩上,随后又拔开,抓着门上的挂钩不放。她想用身\_体挡住我和杰姆,我俩便从她的胳膊底下向外张望。

“芬奇先生,干掉它。”泰特先生把步枪交给了阿蒂克斯。杰姆和我几乎要晕过去了。

“赫克,别浪费时间了,”阿蒂克斯说,“射吧。”

“芬奇先生,这是一枪命中的活儿。”

阿蒂克斯使劲摇头。“别在这里傻站着,赫克!它不会等你一整天的……”

“看在上帝分上,芬奇先生,你看看它在什么位置!一旦射偏就直接进了拉德利家!我射不了那么准,你是知道的!”

“我已经三十年没开枪了……”

泰特先生几乎是把枪扔给了阿蒂克斯。“你要是现在能开一枪,我就真的舒坦了。”他说。

在一片朦胧中,我和杰姆望着我们的父亲持枪走出去,来到了街道中央。他走得很快,可是我感觉他像在水底游。时间慢得令人恶心,就像是在爬。

当阿蒂克斯向上推眼镜时,卡波妮用双手捂住面颊,喃喃地念道:“耶稣,帮帮他吧。”

阿蒂克斯把眼镜推到额头上,它又滑了下来,于是他干脆把它扔在地上。在一片静寂中,我听见了镜片的碎裂声。阿蒂克斯揉了揉眼睛和下巴;我们看见他使劲地眨眼。

在拉德利家院门前,蒂姆·约翰逊勉强做了决定。它终于转过身,沿着它原来的路线向我们这条街走来。它向前迈了两步,停下来,抬起了头。我们看见它的身\_体僵住了。

那几个动作快得好像是同时发生的,阿蒂克斯在把枪放上肩头的一瞬间,就猛地扣动了扳机。

枪响了。蒂姆·约翰逊跳起来,重重落下去,棕白色的一堆,倒在人行道上,它都不知道是什么击中了它。

泰特先生跳下前廊向拉德利家跑去。他停在那条狗前面,蹲下去,接着转过身,用手指点着他左眼上方的额头。“芬奇先生,你稍微向右偏了一点。”他喊道。

“总是这样。”阿蒂克斯回答说,“如果让我选择,我会用猎枪。”

他俯身捡起自己的眼镜,用鞋后跟把碎了的镜片碾成粉末,随后走到泰特先生身边,低头看着蒂姆·约翰逊。

门一扇接一扇地打开了,街上慢慢又有了生气。莫迪小姐和斯蒂芬妮小姐一起从台阶上走下来。

杰姆呆住了。我掐了他一把,才让他动起来。可是阿蒂克斯一看见我们要出来,便喊道:“待在原地别动。”

泰特先生和阿蒂克斯回到院子里时,他还在笑。“我会叫泽布来把它收走。”他说,“芬奇先生,你还没忘了怎么打枪。他们说这个是丢不了的。”

阿蒂克斯没说话。

“阿蒂克斯?”杰姆说。

“什么?”

“没什么。”

“我都看见了。‘弹无虚发’芬奇!”

阿蒂克斯原地转过身,看到了莫迪小姐。他们默默地望着对方,没有说话,过后阿蒂克斯就上了警长的车。“过来。”他对杰姆说,“千万不要靠近那狗,明白吗?千万不要靠近它,它死了和活着一样危险。”

“是。”杰姆说,“阿蒂克斯……”

“儿子,什么事?”

“没什么。”

“怎么了,孩子,你不会说话了吗?”泰特先生对杰姆笑着说,“你不知道你爸爸是……”

“别说了,赫克,”阿蒂克斯说,“我们回镇上吧。”

他们开车走了,我和杰姆来到斯蒂芬妮小姐家前门台阶那儿,坐下来等着泽布的垃圾车。

杰姆还处在麻木困惑的状态中,这时斯蒂芬妮小姐说话了:“啧啧啧,谁会想到二月份有疯狗?也许它没得狂犬病,也许它只是发癫。等哈里·约翰逊从莫比尔开车回来,发现阿蒂克斯·芬奇射死了他的狗——哎呀,我可真不愿看他的表情。估计它只是从哪儿染了一身跳蚤……”

莫迪小姐说,假如蒂姆·约翰逊此时还走在这条街上,斯蒂芬妮小姐就会换个腔调了,况且,人们很快就能知道它是不是疯狗,他们会把狗头送到蒙哥马利去检验的。

杰姆开始能够含糊地说话了:“斯库特,你看见了吗?你看见他站在那儿了吗?……之后突然之间,他完全放松了,好像那杆枪成了他身\_体的一部分……他动作那么快,好像……我要射什么得瞄十分钟呢……”

莫迪小姐狡黠地笑了。“怎么样?斯库特小姐,”她说,“还觉得你父亲什么也做不了吗?还在为他难堪吗?”

“不了。”我温顺地说。

“那天忘了告诉你,除了会演奏单簧口琴,阿蒂克斯·芬奇在他那个年代还是梅科姆县最厉害的神枪手。”

“神枪手……”杰姆重复道。

“杰姆·芬奇,我是这么叫的。估计现在你也要改变一下你的腔调了。真奇怪,难道你们不知道他年轻时绰号叫‘弹无虚发’吗?哎呀,当年在芬奇园,只要他出去打猎,如果十五枪打下十四只鸽子,他都要抱怨浪费了弹药。”

“他从没跟我们提过这些。”杰姆喃喃地说。

“从没提过吗?”

“没有。”

“搞不清他现在为什么不打猎了。”我说。

“也许我能告诉你。”莫迪小姐说,“如果说你们父亲有什么特殊的地方,那就是他那颗文明高贵的心。好枪法是上帝赐予人的礼物,是一种才能——当然了,你需要练习才能让你的技术日趋完美,但射击不同于弹钢琴或别的什么。我想,他也许意识到上帝给了他一个对其他动物不公平的优势,于是就把枪放下了。我猜他是决意不再开枪,除非万不得已,而今天就是万不得已的情况。”

“看起来他应该为此感到骄傲。”我说。

“心智正常的人从不会恃才而傲。”莫迪小姐说。

我们看见泽布开车过来了。他从垃圾车后面拿出一把大叉子,小心地叉起蒂姆·约翰逊。他把死狗扔进车斗里,过后又拿出一只大罐子,在蒂姆·约翰逊倒下的地方及其周围洒了些什么。“你们暂时不要过来。”他说。

在回家的路上,我对杰姆说,我们周一去学校可有的说了。杰姆不同意。

“斯库特,不要提这件事。”他说。

“什么?!我当然要提!梅科姆县不是每个人的爸爸都是神枪手。”

杰姆说:“我觉得如果他想让我们知道,他早就告诉我们了。如果他为此感到骄傲,他早就告诉我们了。”

“也许他只是忘了。”我说。

“不是,斯库特,这个你不懂。阿蒂克斯是很老,不过即使他什么都做不了,我也不在乎——他一件事都做不了我也不在乎。”

杰姆捡起一块石头,兴高采烈地向车库扔去。他跑着追过去,又回头喊道:“阿蒂克斯是个绅士,就像我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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