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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狱者]

如果一个人还算年轻,当他面对生活时,只会盲从只想“成功”,那于灵魂而言,他的人生是绚丽的,还是贫瘠的?

 

世界末日过后的第二天。

我坐在济南盒子酒吧的台阶上吃玉米,眼前不时飘过零星的黑色小片片儿,附近应该有人在烧纸祭奠亡灵。落在鞋面上,我就接着它,落在玉米上,我就吃掉它。

武哥出来问:“你喝不喝151 ?”

我说:“给我加四块儿冰。”

这时路平给我打来电话,挂了电话以后我没和武哥打招呼,自己踩着积雪回家去了。漆黑漆黑的济南冬夜,一个擦肩而过的路人都没有,厚重沉闷就像那些滚水冲不开的晦涩青春。一大片接一大片的漆黑,敦实地压在肩头和脚面上……终于远远有一点灵明不昧的街灯,于是我边哼歌边走过去。我哼的是一首叫《老路小路》的歌。我喜欢改了它的副歌来唱:

老路唱起的那首歌/ 为何让我泪眼模糊/ 为何那些落花流水留也留不住/ 为何那些滚烫的温度总相忘于江湖/ 为何总有些遗憾留在酒杯最深处……

 

路平刚才电话里跟我说:“什么时候回丽江?累了就别撑着了,你回来我管你饭,怎么活不是活……”

我能说我很感动吗兄弟?我是个时而厚脸皮时而薄脸皮的孩子,三个小时前,我差一点儿就撑不住了,差一点儿因为各种接踵而来的失败打击而连滚带爬地跌进了人生最低谷。

我能说,你的一个电话把我从崩溃边缘拽回来三寸吗?

我能说……

能说我也不说。我是含蓄的中国人,只会借酒遮面地说,只敢付诸笔端,赖在纸上说。

 

每个人都一样,从年少时的苍白、年轻时的迷茫、青年时的莽撞自负,到日渐成熟后接踵而来的百样纠结。

不较真儿的人自有他们小市民的安乐,较真儿的人若不想崩溃,就只有调整呼吸去解开那些结。

慢慢地,慢慢地解,痛并快乐着,每解开一个,就豁然开朗三分。

我一边哼歌,一边琢磨着既然大家走过的路那么相同,把老路的来时路写完了,就应该可以解开自己许多结了吧。

这篇文章是一面镜子,里面影影绰绰的,不仅仅是你我的身影。

 

树上的男人

只要想到路平这个名字,我脑中那幅画面下意识就会出现。

画面上,路平穿着土黄色风衣行色匆匆,墨镜遮目,咬肌发达。右手提着一只硕大的旅行箱,左肩背着乡谣吉他。背后是漫天黄叶,三两片落在箱上,三两片掠过吉他。

在我印象里,他一直是一副旅人的装扮,事实上他也确实如此,甚至来得更过分。

路平的半生,当过三次逃兵:第一次叛逃在西安,他那时是个穿白衬衫的公务员;第二次叛逃在北京,当时他是个方崭露头角的摇滚歌手,满头脏辫;第三次叛逃的时候,他在丽江。

反正无论怎么叛逃,他于这个世界永远是旅居。

 

路平和我一样,是个资深的丽江混混。而在幸福感三个字面前,他却比我这样的嘴子,走得彻底且深远。

我喜欢卡尔维诺描述的自了汉,他说:“要把地面上的人看清楚,就要和地面保持距离。”

我读这话的时候,在心里想象一个金发碧眼的中年男人,他可能穿着西服打着领带,但自己在心里种了一棵树。这个老外手足并用,爬在上面和大部分同类保持着微妙的距离。他抽着大雪茄,看着周遭的过客,晃荡着腿,骑在自我设定的叛逆里,屁颠儿屁颠儿地乐在其中。

我说的那棵树不叫生活智慧,也不结什么果子。我说的那个人也不是路平的超我。

路平在我眼里是只长臂猿。

他有意无意地去规避母体的地心引力,把自己从一个母体甩到另一个母体:西安、北京、丽江……我也不知道他的下一站是在哪儿。

他和我们大多数人不同,对于倡导盲从的世界,他并不惯性盲从。他更习惯让自己晃荡在其中,攥着单程票,也哭也笑,也扮演余则成。大凡这类不苟同于母体的人士,大多注定要经历动荡不安的人生。

此类人士,高而言之,是那些倾心于真理的人们,动荡中他们以济世情怀为桨迤逦前行,却貌似浪费一生;低而述之,有浸身自我人生体验的浪子,在特立独行的生活方式中修身齐家、知行合一地蹉跎时光,却也是貌似浪费一生。

去他的高而言之低而叙之。

这两类动荡不安有次第高下之分吗?我觉得一类是菩萨道,一类是阿罗汉果,都是修行。个中有修为者,都不太在意周遭小市民们的咂嘴呲牙,都我行我素依心寻径……

 

白开水不益于生活

2009 年除夕前一天的下午,丽江的云低得快贴着头皮,路平骑着小绵羊摩托载我去忠义市场买菜。

在路上,他忽然发表了一大段感慨,大体意思是:直到现在,只要一想到朝九晚五的皮鞋白衬衫内扎腰,窗明瓦亮的办公室……他依旧是一个头两个大。

他很絮叨地啰唆着,口气像一个劫后余生的海难幸存者。

丽江的阳光钻过云彩,针灸着大地。说这话的时候,我坐在他身后,眼睁睁地看着他脖子上的汗毛一根根慢慢竖起。届时,离他的第一次叛逃已经很多年过去了。

我写完这篇文章后曾发给他看,他打来电话:“你能不能换个格式……”

我说:“你觉得我写得怎么样?”

他说:“嗯,写得挺好的……你换个格式发过来,我就看。”

“老路啊,你和微软有仇啊! ”

“你当我有怪癖好了。”

老路还有些怪癖,比如爱扎辫子,爱梗脖子,不爱喝白开水。

 

他最讨厌喝开水,十冬腊月也是咕嘟咕嘟地灌凉茶。

我说,老路你内火旺哦,喝杯开水清清火吧。他拧着眉头看我,我端着开水杯吹白气……他看我的眼神好像我端的是尿。

路平和开水颇有渊源。他在一间油水颇丰的办公室坐到整整30 岁,从科员坐到副科,差一点儿坐到正科。他打开水、给人倒开水、每天不停喝开水,然后把开水变成热乎乎的尿。

变成尿的开水在洗手间里抖一抖就没了,体-内一阵空虚。就像办公室里白开水一样的日子。再雾气腾腾、入口小灼热的日子,进入食道以后也变成了温吞水,把舌苔冲刷得没滋没味。

养生专家说少喝点儿可乐啤酒红茶咖啡,白开水才是最好的饮料。就像父辈说别做梦了孩子,稳定的生活压倒一切哦。可白开水一样寡淡的日子啊,人味儿都被冲刷得痕迹模糊,血都快被冲淡了。

“去你妈的白开水吧!”老路这么想,然后白开水成了他的宿世冤亲债主。

 

我坐在小摩托车的后座上冲一群路边的小孩儿做鬼脸。其中一个玩爆竹的小孩儿作势要丢过来,老路手把一歪,俺俩结结实实地被拍在了马路上。

丽江的马路不脏,阳光把柏油路晒得暖暖和和的。我-屁-股下面舒服得像是有弹性的硬沙发,人一下子就懒得爬起来了。

“喂,老路,不愁温饱的体面生活难道不好吗?”我那时自诩诗人,我骈着问他,“人生的大方向锁定了巡航线路,不用担心前路未卜。副驾驶上永远有教练,也不用操心三岔路口的抉择。前后左右的安全气囊,还有无数辆前车开道、无数辆车同行。50 迈的速度,只管坐等啤酒肚坟起就好……这生活不好吗?”

“我知道掌握游戏规则的孩子有肉吃。”他肘子撑地,半躺着说,

“可我害怕那个结界。所有一切繁缛的规章,简直就是专门为了和人作对而生的……

我们坐在地上,晒着太阳开始磨牙。

“……你不寒而栗地坐在市侩冷漠的中年人中间,完全不是同类。那种氛围,好像是一间病房。那些微笑的脸,像是一群从扑克牌里钻出来的生灵。”

“然后呢?”

“爷不伺候了。”

“辞职报告怎么写的?”

“没写,那天上了两个小时的班后出了会儿神,然后关了电脑,撅断了碳素笔,一张张地剪断了门禁卡、饭卡以及工资卡。”我在心中想象了一下那幅画面,路平踩着办公室众人的目光,慢慢开门,慢慢关门,只剩桌位上一杯白开水袅袅地升起热气。路平却说:“才不是,那天没打水,怎么会有袅袅的热气。门也没关,背后有一声清楚的‘切……’,也不知道是哪张微笑的扑克牌发出的。”“老路老路,我也上了那么多年的班,怎么我没你那么强烈的药物反应。”他递给我一支“兰州”:“或许对那间病房的依赖感,对你来说比较重要。”同一片深犁过的田地,同样的生态环境,总会有些恣意的绿色野火烧不尽。于那块体制而言,路平是株病瘢点点的蒿子。于路平自身而言,那是次改变他一生的发芽。

“好吧老路,大过年的咱们少扯淡了吧,你有打火机吗?”

路平锅着腰,伸直双-腿坐在地上各种翻衣兜,半天没翻出来。一只鞭炮忽然被丢到我们身畔,那群孩子挑衅地笑着,忙着在点一长串大头鞭。老路停止翻兜,指着他们说:“拿他们能有什么办法,打又打不得……快跑!”

我一哆嗦,那群孩子不怀好意地笑着,用竹竿挑着鞭炮,开始慢慢走近我们。一个个龇着牙,兴奋得脸发红。我和老路尽量从容不迫地爬上车,小摩托一-屁-股青烟钻出包围圈。炸肉炸鱼的焦煳香弥漫在丽江稠稠的下午时光,暖风包裹在身上,是一床暖和的厚棉被。

 

在当公务员之前,路平当过兵。他当过班长,拿过集团军作训科目比武前三甲。他平时走路时脖子是笔挺的,一直到现在都可以很轻易地把被子叠成豆腐块儿。

按理说,对循规蹈矩、按部就班的生活,他应该早已习惯。在这理所当然的框架模式中,他哪儿来的那么大的逆反心?对现世存在的超越感,于他而言原点的推动力又是什么?

……我知道路平或许没那么深邃,或许他不上班只是想换种生活方式而已,多少人都有同样的想法或者类似的举动,这方面的故事乏善可陈不算新鲜。

可这些都是因何而生的呢?这种叛逃的初心,源于哪儿?

 

三十岁前,我好动嘴,却惰于动脑和动脚,总是说的比做的漂亮,上下嘴皮一碰就以为是在思考。2009 年春节下午,我坐在飞驰的摩托车上,隐约觉得老路的那一骨节人生和我的人生有点儿雷同,可暖风熏熏,吹得人懒得去深入琢磨缘由。

2011 年春末,我结缘禅宗临济宗做了在家弟子。在受戒的前夜,我又想起了2009 年的那个摩托车上的瞬间。

当时住在大和尚的院子,和师兄弟们晒着月亮喝普洱茶,我向诸君提及那个疑问,四川的宋师兄说:“路平么……厌离心生而已。”

他又看了我一眼说:“娑婆罹难,大家都是厌离心,生了又灭灭了又生。”

可我们这些血还是烫的年轻人,谁给我们造了这么重的厌离心?

 

路平忽然间的决绝导致了事实上的众叛亲离,他完全没有退路了。作为体制的逆子,他几乎被人里里外外地反面教材了一把。

路平微笑了一个星期,苦笑了一个星期,然后跑去南大街狠狠地吃了一大碗羊肉泡,然后买了张绿皮车票去了北京。

走的时候,他右手一只空箱子,左肩一把木吉他—吉他不说话,不会讥讽他,他也只剩这把吉他了。他不是为了什么远大的音乐梦想而辞职的,所以那把吉他于他而言也没什么特殊象征意义。

事实上他离开西安的时候,两手空空。

 

阳光晒不到的世界

在北京站下车后,路平站在广场展开双\_臂伸懒腰。沙尘暴前的北京天空优雅地飘扬着透明塑料袋。他想:崭新的生活来了。

这时,有个声音硬硬地戳过来:“唉,你,身份证拿出来看一下。”

博大的北京,通过一位警察叔叔向他发出了第一声问候。和其他人一样,他在强大的威仪前,乖乖掏出了身份证。

路平飘荡北京的生活,始于此。

 

把钱包证件每天压在枕头下睡觉,方便面里泡双汇火腿肠,插队挤区间公交车,在臭气熏天的公共卫生间里洗澡……所有该经历的,他都经历了。但像跨专业修学分,勤勤勉勉,却未必见得不补考。

和很大一群北漂一样,路平也住地下室,那是阳光晒不到的另一个世界。

左边隔壁地下室住着一个年轻的男人。或许是受不了生存的残酷,每天半夜会哀哀地哭,女鬼一样。路平去砸门,里面就消停一会儿,过半个小时,又哀哀声起。那个男人总是神龙见首不见尾,他路过的小走廊里会飘着淡淡的“马应龙”膏药的味道……或许他一直在上火。

右边地下室住着两个上访的老人。一个每天倔强地蹲在床头用鞋子抽小人,另一个见路平路过,硬塞-给他一份手写的材料。卷边的绿格纸,厚厚一打,圆珠笔写的字密密麻麻,一不注意就抹得一手腥蓝。两个老人住了两个月,然后走了两个月,再回来的时候只剩一个人,一身缟素。

有天晚上,路平的房门被大力踹开,几秒钟内,拎着砍刀的人站满了屋子。一个正方形的男人歪着脑袋瞅瞅路平说:“操你大爷的……不是他。”

一群人呼隆隆地来,又呼隆隆地走了。

出门的时候,方脑袋又回头对路平说:“你也给我小心点儿……”

小心点儿?小心什么?

路平坐下以后才开始有点儿小哆嗦,他继续泡他的方便面。床单上有个45 码的大鞋印,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踩上去的。那个男人的T 恤上印着林肯公园的大logo 。

如果他是个喜欢听林肯公园的社会大哥该多好玩儿。

 

路平和我聊起一个住地下室的女-人。

她在忽闪忽闪的灯泡下拦住他,丰满的胸部几乎贴着他,--湿--漉漉的香味像只小手,从耳后挠着他。女-人搓着手,手心里都是汗,欲言又止地和路平面对面站着。

她说她想回一趟老家,但没钱了,实在是没钱了。

她说:“你来我屋,200 元就行。”

他低头侧身挤过去,潮--湿--的地下室通道,满墙的青霉。

她在背后弱弱地轻喊:“那你有多少?”

刻意压低的嗓音里,有种委屈的嘶哑。他回了一下头,犹豫了一下,似乎被那个声音-撩-起了一丝生理反应,她乳\_沟间的阴影里藏着红线吊着的小小护身符……路平到底还是走开了。

有一次,路平和我聊起这个女-人,说:“听说她的梦想是当个出人头地的演员。”

我问,胸大吗?漂亮吗?

他没直接回答,说:“后来在一个网络视频里见过她……是个南方姑娘。”

赵雷当年和我一起在拉萨开过酒吧。很巧,他有首民谣就叫《南方姑娘》:

北方的村庄/ 住着一个南方的姑娘/ 她总是喜欢穿着带花的裙子站在路旁/ 她的话不多/ 但笑起来是那么平静优雅/ 她柔弱的眼神里装的是什么/ 是思念的忧伤/ 南方的小镇/ 阴雨的冬天没有北方冷/ 她不需要臃肿的棉衣去遮盖她似水的面容/ 她在来去的街头留下影子芳香才会暮然的心痛/ 眨眼的时间芳香已飘散影子已不见/ 昨日的雨曾淋漓过她瘦弱的肩膀/ 夜空的北斗也没有让她找到黑夜的方向/ 阳光里她在院子中央晾晒着衣裳/ 在四季的风中她散着头发安慰着时光……

这是赵雷最出名的一首歌,唱哭过太多人。赵雷写这首歌的时候,住在北京南城的一个大杂院里,物质上和路平一样窘迫。那里也有个怀揣梦想的南方姑娘,听赵雷说她很漂亮。

不知道为什么,每次听赵雷这首歌,都让我想起路平遇到的那个南方姑娘。

那个南方姑娘在路平第一天搬进地下室的时候给过他一只水果,香气四溢,但叫不上名字,听说是她家乡的特产。

她说:“你猜猜该怎么吃……”

 

慕残人士

6 个月的地下室生活后,路平得了脚气,手上也开始脱皮。他的床太低,被--湿--气贯穿了身\_体。

音乐就在这一片潮--湿--之中,自然地产生了。

路平开始一首接一首写歌,他会弹吉他也识谱,满墙都用图钉钉满了他写的歌。不知道为什么,忽然之间有那么多的话想唱出来。他几乎一天一首地写,高产的时候连词带曲一天三首。写好了就随手钉上墙,地下室潮--湿--,几天的工夫字迹就晕染出毛刺,纸张也被水汽吸附得死牢,像用糨糊贴在上面一样。

当路平把四面墙糊得满满当当后,他开始尝试以音乐为生。

一开始是卖歌,后来给人兼棚,帮忙编曲。他陆陆续续加入了一些乐队,自己也组建过一些乐队,大体经历和其他那些混迹北京的地下音乐人们没什么太大区别。西安盛产好歌手,就像山东淄博盛产乐手一样。地下、半地下的音乐人们有着一套自己的江湖规则,彼此之间习惯了帮扶。所以路平基本饿不死,但也吃不饱。

有时候,他跟着乐队跑酒吧演出。舞台上制造出来的最大响动声,也敌不过台下的一片骰子声。他偶尔开个小专场演出,来的人一边听一边玩手机,短消息的滴滴声飞镖一样扎进吉他的和弦里。

乐队不出名,没什么人尊重他们。有一次,他在台上唱一首写母亲的歌,台下两人旁若无人在热吻。男的将手伸进女的上衣里捏得起劲,旁边有人在起哄:“挤出奶来没有,找个杯子接着……”

他停了吉他,怒形于色,骂道:“贼你妈!要不要听歌!”

话音刚落就飞上来一个酒瓶子。

老板扔的。

瓶子擦着头皮碎在墙上,溅--湿----了路平一背,全是混着玻璃渣子的啤酒。

这个世界怎么会是这样的?

他愣在台上,感受着--湿--漉漉的后腰,打死也想不通。

老板之前也是搞乐队的,不怎么拖欠工钱,一直对路平他们挺客气。

路平说:“他那天要敢砸在我琴上,我就和他拼命。”

那家酒吧的老板后来做得很大。现在开的酒吧,算是京城乐队演出酒吧中数得着的大场子。我有一次碰巧和他坐在一张桌子上吃火锅,我倒了两口杯“牛栏山”白酒摆在他面前。我说:“我有个结义兄弟叫路平……”

他看了我一眼,没说话,低头端起杯子,一仰头干掉一杯,一仰头又是一杯。

那天涮的是锡林郭勒的好羊肉,我吃了两筷子,就没了胃口。

 

他们乐队最穷的时候一天吃一顿饭。五个人吃一小锅挂面,打一枚鸡蛋进去,捞起来全是沫沫儿—鸡蛋是臭的。没人想浪费,就那么吃了,盐都没有。

吃完了接着排练。盛鸡蛋的U 型纸壳糊满了天花板,死闷的小屋里棉被挂在窗户上隔音,八月底也不敢掀开,不能扰民,尤其不能扰了隔壁大婶子。

北京城的中年妇女比一般的饶舌歌手厉害多了,你扰了她睡午觉,她能不带脏字地把你寒碜进旱厕坑儿里去。你稍微和她顶嘴两句,她立马敢电话招来戴大檐帽儿的查你的暂住证,反正你又不是她儿子,把你发配通县去筛沙子,你妈心痛,她又不肝儿颤。

她不肝儿颤,有人肝儿颤。那些热爱摇滚乐的姑娘们,或者说,热爱摇滚乐手的姑娘们,或者说,热爱和摇滚乐以及摇滚乐手们滚床单的姑娘们。善良的傻姑娘们喜欢装糙,眉飞色舞地抽着万宝路,一脸寂寥地飞着叶子,张嘴就是一连串的乐队名字。她们表现出来一副满不在乎的模样和人舌吻,她们说真爱是个屁,从头到脚的满不在乎。

她们有时候喜欢落魄的摇滚乐手,或者“落魄”二字本身。

有一年雪山音乐节的时候,我和路平遇到过一群彪悍的“北京女摇青”。

路平问我:“你怎么看她们?”

我随口说:“她们未必是真的叛逆,就像她们未必是真的热爱摇滚乐。或许她们自己都不知道喜欢的是什么,只是想要个标签。”

路平说:“嗯,是的,很多时候她们只是些孤独的孩子。”

我又说:“她们或许有成为大野洋子的兴趣,却输在没有那个基因。”

路平接话:“另一种意义上的慕残人士。这些姑娘的存在,有时候就像那锅面条里打的鸡蛋,让人充满期待的出现,却在起锅时变成沫沫儿。”

哈哈,老路,岂止是姑娘,你那些和北漂有关的日子,大部分不都是沫沫儿吗?

 

舍得舍得

路平的乐队合了又散,散了又合。有人退回老家了,有人改行卖楼去了,有人跑去给电视台当现场乐手了。日子开始变得越来越长,压根儿看不到未来。锅盖一样敦实而沉重的北京,转眼又是一个沙尘暴肆虐的季节。

事实上,在三个沙尘暴后,路平的生活才有了一点儿绿意。

 

他吃得上饭了,甚至不用住地下室了,每个月的收入几乎和公务员时持平。名气也慢慢有一点儿了,开始和知名一点儿的乐手们称兄道弟。演出多起来了,演出时偶尔会有粉丝坐着火车从外地跑来捧场,当然,依旧是那些热爱摇滚乐手的善良的傻姑娘。

不管怎么讲,他貌似是在走上坡路了,而且越走越快。

这是北京城神奇的地方之一,对很多人来说,未必会真的成功,但也未必会一直坐滑梯。抛物线随时出现着,任意的一个小上扬就可以让你自己主动扣紧安全带,主动泯杀退意,重新归并到轨道中,一圈一圈地循环在北京这个巨大的奇幻的摩天轮或过山车里。

哈,北京是个大Game ,北漂们是上瘾的玩家。北京城的游戏规则本身,就是最大的成瘾品。“老路老路,你上过瘾吗?”让你绑紧安全带又最终解开安全带的那个小峰值,是什么东西?”路平:“唱片公司的签约合同书。”“真有唱片公司打算签你?那不就是所谓的混出头了吗?你没签?为什么没签?”路平捧着脑袋想了一会儿问我:“你看过《北京乐与路》吗?”“嗯……可是老路,你又不是那个在签约前夜被车撞死的。”

……

 

签约唱片公司的前夜,路平买了一斤鸭脖子,坐在路边自斟自饮。触手可及的美好前程摆在他面前,像搁在橱窗里一样,和他只隔着一层透明玻璃。他啃着鸭脖子,眯着眼睛细细地打量着。打量来打量去,打量完了以后,他伸手从包里掏出那一纸合同,揉了揉,用来擦了手。

然后,他把那团油乎乎的未来丢进了交道口南大街路东、大兴胡同口上的那个垃圾桶里了。那份美好的前程,就被那么用来当了手纸。像当初公务员身份一样,路平让历史轻易地重演了一次。“老路,你是悟到了什么吗?”路平说:“不是悟到,是夯实了一些想法,我要的只是一段经历而

已,我并没有想去追求那样的生活……”

“老路,我没太听明白,你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

“貌似成功的生活。”

“ 那什么是成功?”

“在当下,这个词是最速效的洗脑工具,是最广谱的精神鸦片,可以是好车子、大房子、高年薪这么简单,也可以解读为体面的受人尊敬的生活。

“你敢说你不是个实用主义者吗?你能否认最深入人心的标准不是金钱、权利、名望吗?你真心认可这种标杆吗?我只是觉得如果一个人还算年轻,当他面对生活时,只会盲从想追求‘成功’,那于灵魂而言,他的人生是绚丽的,还是贫瘠的?”

……

“老路,你一下子把我说难受了。”

 

我们浪费了多少青春才触摸到那些最浅显的道理:人生经历是可以自我创造的,生活方式是可以自我选择的。

我们大把的光阴被暗蚀消磨,几乎再没有脑容量去真正思辨自己的人生步履。

又或者,我们往往要扮演完一个个规定的角色,才能依仗着生了又灭、灭了又生的厌离心,去博得一个醍醐灌顶的机会。可届时往往人过而立行将不惑,尚有意气,却少了胆气。

我们被一种生活方式所桎梏,以为自己唯一接触过的生活、唯一触手摸到过的生活,就是终极答案。

是什么力量导致了这一切?

我们出了大学的门,挤进了人才市场,从人才市场挤到某张办公桌前,一旦习惯了朝九晚五的生活,就基本停止了思考,放弃了对生命形态的选择,半生只活在一天里。我们懦弱又慵懒地把自己交给所谓安全感,在自认为安全的生活方式中消磨青春、赘肉横生。

那些充满智慧的大多数人,他们经常会善意地发问:你怎么还不结婚?你怎么还不买房?你怎么……

100 条路里,他们告诉你99 条笃定是死胡同。

他们其实想讥责:你怎么还不按部就班地去走上那条叫做“成功”的大道。

他们完全体会不到自己发问时的居高临下。他们以正朔自居,习惯性地让自己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当下他们卖力地挥舞着标写“成功”的旗,就像他们当年树林一般挥舞着胳膊,用红本子挥舞出各种波涛汹涌时一样的认真和盲从。

可悲的是里面不仅有中年人,更多的是自称屌丝的年轻人。

是什么力量让你我浑浑噩噩地浪费着宝贵的时光,过着只有“成功”没有独立人格、缺少人性尊严的日子?

这是一种怎么样的力量,让那么多人过着无动于衷甚至自得其乐的日子?

这种力量给自己锻造了一副不容置疑的威仪,它甚至规定好了哪些价值观是所谓正确的,哪些生活方式是积极良性的,它排斥多元。

但总会有人惊厥着醒来。惊厥者想:好吧,我既然明白了幸福感可以自我选择,生活方式可以自我选择,那我就用我自己的方式去验证那些所谓的死胡同,去尝试触摸一种有尊严的生活。

于是他们绕着甬道默然前行,转着圈儿,在不同的岔路口,不停地自我选择。

他们时而希望,时而失望,忽而犹豫妥协,忽而坚毅决绝。

 

老路从西安来北京的时候拎了一个空箱子,走的时候箱子满得合不上盖。他索性用透明胶将它缠成了一只大号的透明晶莹的蛹。他现在打得起车了,他很开心地打车去北京站,吉他和箱子坐在后座上,像一胖一瘦的两个人。

出租车开在长安街上,司机耍着贫嘴逗闷子:“我说兄弟,全部家当用透明胶缠啊?怎么着,北京混不下去了是吧,这是打算颠儿哪儿去啊?”

路平一乐,他只是想画个句号离开,真没想过要去哪儿。心是自由的,去哪儿不是去啊。他是只鸟儿,啄开笼子门飞到北京,北京试图给他一份精饲料和一个大点儿的、华贵点儿的笼子,他在钻进去之前,转身拍拍翅膀飞了。那就继续飞呗,时晴时雨,忽暗忽明,忽然就夕阳西下。前程是渺茫的也是辽远的,怕那作甚。他用夹生的北京话随口答:“反正不在北京待了,去哪儿不是去啊。”司机别过头来飞快地瞥了他一眼,说:“想开点哦,兄弟,别记恨北京……”停了一下,又说,“等过两年,记得回来看奥运哈。”路平眼眶一热,慢慢摇下了车窗。热风抹在脸上,硕大太阳顶在脑袋上,白晃晃的马路,蝉声片片,催眠着白晃晃的北京。

 

他买了一张最近出发的硬座票,开往千里之外的昆明,他地理不太好,攥着票想:云南应该离陕西不太远吧。他在进站口排了半天的队,拎着箱子的手先酸后麻木,终于被沉默的人流拥裹着挪进大厅。路平回头,想最后再看一眼这个城市。但有个声音从旁边硬硬地戳过来:“你,身份证拿出来看一下。”博大的北京,通过一个警察叔叔向他发出了第一声问候,也通过另一个警察叔叔的口,给予了他最后的临别赠言。

 

我去你妈的万般皆苦

奥运会那一年,路平没能去北京。靳松写了一首歌送给他,就是那首《老路小路》:

小路背起一把吉他/ 踏上一条离家的路

那是一条混不出头/ 也不能回头的路

苦乐自知有多少/ 处处是江湖

悲欢不知有多少/ 夜夜是孤独

小路变得有些沉默/ 别人说他有点儿酷

那是因为没有人知道他内心的苦楚……

歌词中有“苦楚”二字,有一次大家讨论过这个词。

我师弟的见解是:大部分时候,人们面对自我,未必会有那么多的喜乐安宁,更多的品味是苦楚,故而要灭苦得喜乐。

宋师兄的认知是:所谓苦,是名苦。既然常说万般皆苦,那眼耳口鼻舌身意能感知到的皆为苦,高兴也是苦,恬淡也是苦,都是空相。

我还蛮认可宋师兄的这番话,《心经》云:无垢无净、不增不减。这是证得般若波罗蜜多后的境界。苦是苦,亦非苦,乐亦是苦,苦和乐其实可以纸上画等号,然后统统橡皮擦掉,再忘记那块橡皮。

但我对宋师兄说:“你觉得咱们道理上刚才说得那么清楚,一个个大明白似的,其实你我谁又真正把第一步做到了,你识苦了还是我识苦了?这不是在这儿废话么?”

宋师兄瞪起眼睛:“禅门弟子岂不知言及佛法,开口即是错的道理吗?仰佛法之名来彼此法布施罢了,谁说佛法是用嘴说出来的?”

一旁的师兄弟们赶紧围过来拉架:“喂喂喂你们说归说别挽袖子啊……有话好商量好商量。”大家一直很担心我们有一天会说着说着措起来,连昌宝师弟都站了起来摇着尾巴挤了进来。

昌宝师弟是条哈士奇,刚皈依不久。大家就指着昌宝说:“你看,你们俩连师弟都不如,起码人家不乱犯嗔戒。”

这时,一个半天没说话的同修,幽幽地说:“我偶尔倒是会万幸这份苦楚的存在,不然我会忘记和自己对话,哪怕他是心魔……”

这位同修是路平的好友,两个人经常会默默地对坐一个下午。一个泡茶,另一个喝,彼此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出神,或许是在细细品味不同的苦楚吧。无常无我的状态,算是一种空吗?他们自己个儿也不知道那空是真的还是假的。

他也蛮喜欢这首《老路小路》的,有时候他捻着佛珠的间隙,会冷不丁地来上一句:“老路唱起的那首歌,为何让我泪眼模糊……”

那首歌写于丽江,是路平来到丽江一年的时候。

那时候,路平在丽江五一街下段的拐角处开了一家小酒吧,叫D 调。

青石的门脸,青石的墙壁,长榻都是青石砌的。他把它当家,买了电视和电脑,吃住都在酒吧里面,忽然之间就安定了下来。他蓄起了一点儿胡须,人们开始喊他老路。此时,离他最初的漂泊,已经过去四年了。

他从北京一路火车到昆明,在滇南、滇西北飘荡了大半年后,一双破了洞的鞋才踩上丽江古城的青石板。他选择在丽江留下,就像当年从西安选择北京,从北京选择远方,丽江就是那个他找了很久的远方。

于故乡和北京,他是孤独的异类,于彩云之南的丽江古城,他却轻易地就能找寻到人生履历无比雷同的族群。

路平和我、大军、大松、靳松一样,是古城最初的一批流浪歌手,彼此看对方都像是在照镜子。人以群分,无论丽江这锅杂烩汤水有多深,大家都以一个小圈子的形式游离在“浮躁”二字之外,自得地混在浑水里。

后来,我们分别开过D 调、跑调、大冰的小屋、第一代江湖、凡间、丽江之歌、低调小馆等一系列火塘或小酒吧,我们不是连锁,却胜似连锁,并以此为根据地,草创了游牧民谣这个民谣小流派。

我曾用矫情的文笔渲染过当时那种状态:

这个世纪初,一群把音乐当干粮的人,从天南海北、体制内外,揣着所剩无几的青春和还未干涸的理想,不约而同地溜达到了彩云之南,溜达到了雪山脚下的小镇丽江。

他们中有的平和淡定,永远一身褴褛布衣;有的堆起满脸胡须,总是低垂着眼帘;有的桀骜不驯狂放不羁,却人情练达和蔼可亲;有的低调寡言,从不向人述说哪怕一丝丝曾经的坎坷沧桑。

他们是这座小城的过客或者常住民,夹杂在无数的艺术家和伪艺术家当中,每天静静地唱歌、喝茶、看书、买菜、赖床、微醺还有恋爱。他们总是随身带着变调夹。他们弹琴,叮叮咚咚的,很小声很小声地唱歌给方圆三米之内的人听,他们唱自己的歌,无论是在街边还是吧台边,很小声很小声地低吟。他们也玩鼓,羊皮的、牛皮的、纸皮的手鼓,不是敲也不用力拍,而是轻轻松松地让手指在鼓面上跳舞。他们说有吉他和手鼓就够了,在这个拼命强调形式和配器的时代,应该做点减法了。他们说有三两个人肯认真听歌就已经很够了,他们不奢望被了解,不害怕被曲解,不在乎被忽略……他们的原创赚取过多少-女孩儿的深情凝望,数不清了。他们的原创勾起过多少游子的哽咽呜咽,数不清了。他们的原创诱发过多少过客的莫名叹息,数不清了。他们的原创让多少男人会心一笑,让多少-女-人莫名缅怀自己曾经的少-女情怀,数也数不清了。清风抚山冈,明月照大江。他们简简单单地玩着音乐,玩着玩着,玩出了一个民谣流派:游牧民谣。

共同的丽江背景、相同的音乐理念、类同的流浪歌手经历、出世又入世的原创歌词,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没有比“游牧民谣”这四个字更适合用来定位他们这个群体了。

音乐是羊,他们游牧在路上。远芳萋萋的路上,车水马龙、行人匆匆的路上,长亭外古道边的路上,苍茫肃杀的路上,锦衣夜行却自得其乐的路上,扬鞭策马、狷狂高歌的路上,无法回头也不屑于去回头的路上……

他们都喜欢一句话:曾经有一个年代,流浪着的歌手被称作行吟诗人。

 

这是2010 年以前,我写过的最矫情的文字。

没办法,现在必须找层防水防风的冲锋衣套上才写得出,我也觉得怪丢人的。

哈哈哈,对不起,敬个礼,请你吃块儿西瓜皮。

……

这么荒凉的时代,敢真正行吟的诗人注定饿死。我不怕死,那我硬着嘴,这会儿在这儿怕什么呢?

我怕看得越来越明白啊!

……

难过的是,老路唱起的那首歌,为何让我泪眼模糊……

那些美好得和假的一样的行吟,我肯说,可我自己肯懂吗?慢慢地,等我懒得张嘴了,是否又绕回到蝇营狗苟的人性深渊处了呢?

老路唱起的那首歌,为何让我泪眼模糊,为何那些落花流水留也留不住,为何滚烫的温度,总相忘于江湖,为何总有些遗憾,留在酒杯最深处。

我去你妈的万般皆苦。

 

放任自流的小时光

路平玩摇滚出身,有一副铁嗓子,民谣乐弹唱三四个小时和玩儿似的,连口水都不用喝。卖唱的时候数他的战斗力最强,几乎没见过他唱累过。

他卖唱有个特点,从来不和人交流。无论对方是一脸多崇拜的漂亮MM ,出手多大方的豪气买家,他只管半仰着脖子唱他的歌,唱完了就闷着头抽烟,从来不接人家的话茬,经常会搞得对方讪讪的。他并非傲气的人,或许是当年那只飞来的酒瓶留下的阴影太重了吧。

所以,不论路平持久力有多么好,他的收入一般都是最少的,这个倒数的名次直到靳松加入卖唱队伍后才让贤。靳松是个除了吃饭唱歌以外,打死不舍得用舌-头的人,语言功能退化得厉害。但那份沉默寡言,却很能激发大龄无知文艺妇女们的母性。

 

那时,我们经常两人一组自由组合出门开工。路平和靳松结伴开工简直是一道不可多得的风景,他们好像两只南瓜一样坨在街角。唱歌的时候还好,一唱完了脸上立马各种凝重,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

除了喉头动,其他的部位就像裹了水泥一样的严肃。

我一直百思不得其解,他们是两个多年组乐队唱酒吧的主儿,什么硬场子没见过,怎么在街头唱首歌会这么如临大敌?搞得和见丈母娘似的。我经常问:“你俩是在比谁僵硬吗?你们学学大军好不好?”

我说他们的时候,大军身旁围了一堆人,他正卖力地推销他花费16 万打造的奢华专辑:“……哎呀,谢谢你来听我唱歌,你长得这么漂亮,你是从成都来的吧?我的碟好啊……什么电脑都能放出声音来……”

我挥手赶走眼前飞过的乌鸦,扭回头来督导身后那两只南瓜好好总结学习。靳松认真地学习了半天,然后吭吭哧哧地学着和卖碟的人交流:“唉,谢谢你来听我唱歌……你、你漂亮……你、你是从贵阳来的吧!”

好吧,最起码他还知道把“成都”换成“贵阳”,贵阳出美\_女吗?

管人家出不出,你“唉”什么“唉”啊,不会用感叹词就别用啊我的亲哥。

 

“接下来换你了,路平。我告诉你,今天你再只卖三张碟的话,明天干脆去帮老兵卖烧烤好了,我们不带你玩儿了,你要努力啊!你也老大不小的人了,怎么脸皮发育得还是这么薄啊你。”

路平很受鼓舞,坐着扎起马步,努力酝酿情绪。

不远处,一群高-跟-鞋美\_女噶嘚儿噶嘚儿地扭过来,貌似是一群组团休假的空姐。

“老路,加油啊,这是购买力多么优质的受众群啊。”他吭哧吭哧也吭哧了半天,半天喷出一句家乡话:“贼你妈,额说不出来!”其中一个空姐停下脚步:“乡党,你娃咋啦?”

 

那个时期,卖唱卖碟是大家的主要收入来源,由于是半共产主义的集体大锅饭生活,街头收益好坏,直接决定着晚饭炒洋芋丝时里面肉丝的宽度和厚度。大家饭量一个比一个大,况且还有大军这样的饭桌大神在,他只要一施展一筷子夹走半碟子菜的绝技,其他人第二碗饭就只能用豆腐乳下饭。所以,我们压力还是有一点儿的。

虽然有压力,但却都没有太把卖唱挣钱当回事儿,基本是边玩边干。很多时候,大家卖唱时喜欢玩即兴创作,歌词现编,看到什么唱什么,想到什么唱什么。路平是吉他高手,不管多即兴地唱,他都配合得很熨帖。

我向来没皮没脸,酷爱即兴唱歌拿熟人开玩笑,比如卖双皮奶的阿坚路过,我就唱:

路过的这个老爷们/ 他天天去赶集/ 每天背着鸡蛋筐

卖双皮奶给人七/ 为什么不是给人吃/ 而是给人七

因为阿坚舌-头短/ 他是广东滴/ 阿坚开了家小吃店

上个月刚倒闭/ 因为客人很怕怕/ 以为他喂人吃油漆

周围的人笑得捂肚子,阿坚咧着大嘴笑得能看见后槽牙,他卸下筐子说:“丢!候啦候啦……大冰类七饭没有啊?类要不要买一杯双皮奶七一七啦。”

我说:“阿坚啊,你看你每天卖双皮奶那么辛苦,不如今天休息一下啦。你把双皮奶送给我们吃好了,我们允许你帮我们卖碟,OK 不OK 啦。”

他是个喜欢听歌的人,闻讯很开心地猛点头,然后又很认真地考虑了一下,说:“那我是不是有点儿吃亏?你们都那么能吃……不如买一赠一喽,一张碟送一杯奶喽。”

阿坚之前在广东做生意,赔光家产后,落魄江湖混迹在丽江。我想,他当年破产应该是有原因的。

阿坚已经拉开架势在一旁开工了:“哇,他们的音乐真的好靓唔,和我的双皮奶一样靓,哇!买碟送奶!真的好划算的啦,买他们的碟,喝我的奶……”

旁边的路平含着一口奶,艰难地咽下。

 

那时丽江不大,三两步就是熟人。除了调戏熟人,我们也经常拿路人甲乙丙丁开玩笑。

一次我唱:“对面来了一个小姑娘啊,长得漂亮哦,像朵会走路的花,姑娘姑娘你笑什么啊……”唱到这里我给路平使眼色,让他接着编。人家小姑娘揽着男朋友的胳膊,笑意盈盈地靠近我们了,我让他赶紧用歌声留住。

路平一脸严肃地憋出一句:“一笑还露着两颗大板牙。”他是个实在人,但人家小姑娘的男朋友更实在。男朋友恶狠狠跳着脚:“我就乐意大板牙!你想亲还亲不到呢!”即兴唱歌慢慢养成了我们的一种习惯,也因此产生了一些批判现实主义的作品。比如我的《丽江粑粑》:

在丽江风花雪月/ 都他妈的哄人的真爱不过是一场童话/ 童话有时候是吃饱了撑的不如和我一起唱歌卖唱挣钱买粑粑……

比如靳松的《要嫁就嫁公务员》:

我找过的几个女朋友/ 通通嫁了公务员她们说这年代没有安全感/ 不如嫁给公务员要嫁就嫁公务员/ 又有前途又体面衣食无忧金饭碗/ 还能混个养老保险……

比如大松的《好袜子便宜卖了》:

公司倒闭了/ 老板上吊了/ 好袜子就便宜卖了两块钱一双/ 真的很便宜/ 买了能给中小企业做贡献你有多少钱/ 我有多少钱/GDP 它到底值多少钱一双好袜子吧/ 只要两块钱/ 咱们到底给谁在上保险……

那时候,川子经常去丽江玩,大家经常一起街头卖唱。后来他出了《挣钱花》、《幸福里》这些歌的时候,我专门买来专辑听。他唱的都是北京,但我听的全是丽江。

路平的即兴,是音乐性最强的。他不爱批判什么,但大家都蛮喜欢他歌里的简单:

我背着吉他四处去流浪/ 来到了美丽的古城丽江这里是离云彩最近的地方/ 这里有那么那么多漂亮的姑娘我住在不老客栈/ 心情很舒畅/ 游客们的单反咔嚓咔嚓的响青幽幽的河水让我静静荡漾/ 姑娘们的笑脸笑出一个崭新的他乡……

莲宗净土讲,所谓往生西方极乐世界,并不意味着就是解脱,只是获得了一个带业往生的机会。丽江是一次机会。路平和我们背着吉他四处去流浪,带业往生到丽江。

 

吃掉一扇窗

我爱丽江,也自负地自认为看透了丽江。

于是多年来从不肯真正驻足。每次在丽江住满了大半个月,就必须要离开一次。哪怕每年回去十几次,也不肯一次多留一天,如此这般十余年。

来来往往的折腾,免不了烦劳他们送行又接风。大军送行的方式是亲自下厨,蒸饭炒菜给我吃。老兵则请我敞开了喝我最爱的樱桃酒。川越会推掉所有的事情,陪我在小屋坐上半个午夜。大松不论我是凌晨或者半夜走,一定亲自送我……他们是一群懂得惜缘的江湖兄弟,素来待我亲厚,久而久之,我亦习惯成自然地坦然受之,把他们对我的好,当成理所应当。

路平送别的方式是请我吃土鸡火锅。

有一年,他租了个小院儿,位置在丽江古城的文明村,推开门就是菜地,那里当时是古城里最偏僻的角落。以他的经济实力,也只租得起这样的位置。当时他正在装修那个小院儿,雨季将至,他想趁着好天气抓紧收尾,于是亲力亲为地昼夜赶工。

当时我没怎么多想,照例约他去北门坡吃土鸡火锅。

我懒,让他帮忙拖着行李,慢慢地爬北门坡。他灰头土脸,胡子拉碴,泪眼惺忪地一边走一边打哈欠,满手的创可贴,满裤子的油漆。我们俩一边气喘吁吁地爬大上坡,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

路上来了一个电话,是材料店的送货电话,说一会儿按约定送玻璃,让路平准备好700 元的材料钱。

路平用一只手捂着话筒,一边走路一边和人家打商量。絮絮叨叨好久,说少送4 块玻璃,把材料钱压缩到500 元。

我笑话他:“你怎么学得也这么抠门了?装修是一次到位的事儿,不该省的别瞎省。”

他咧着嘴笑笑,然后又换回到常规的木木呆呆的表情。

 

那顿土鸡火锅花了他200 元。

他请我吃的,是他院子的一扇窗。

 

哪里只是和爱情有关

路平有个习惯,从来不过生日。

有一年,我事事儿地从面包港湾买了个蛋糕去给他庆生,他木着脸,打死也不肯吹蜡烛切蛋糕。

我那天很生他的气,觉得他不知好歹。于是把蛋糕端走了,上面还点着蜡烛。

一年后又到他生日时,我想起这事儿,气立马又来了,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地说了他几句。

他默默地拿过来吉他,给我唱了一首郑智化的《生日快乐》。

他把歌里所有的“你”都换成了“我”。

这首歌唱得另一个我泪眼婆娑。

 

我的生日让我想起,一个很久以前的朋友,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天,我流浪在街头。我以为我要祈求些什么,我却总是摇摇头。我说今天是我的生日,却没人祝我生日快乐。

生日快乐,祝我生日快乐。有生的日子天天快乐,别在乎生日怎么过。

 

我不过生日也很多年了。

也不吹蜡烛,不吃蛋糕,不搞聚会,不接受生日快乐的祝福,谁给我送礼物我和谁急。

很年轻的时候,我爱过一个重庆姑娘,想和她白头到老,但上天没给我这个机会。她消失的时候恰逢我生日。我是个矫情的人,于是把每年生日当成祭日,硬生生地给自己一个自我感动的理由。

第一个三年,每逢生日都专门给她写篇博客当作祭词,然后自己一个人出门吃碗面,谁给我打电话送祝福都不接。第二个三年亦是如此,谁送生日礼物都被原封邮寄回去。第三个三年,依旧是写博客、吃面,自己一个人飞去远方的城市过完这一天。最后一年,写完博客出门吃面的时候,忽然发现一整天没有一个人对我说一句生日快乐。

大家都知道我不过生日,没人电话我了。

我坐在午夜北京的小饭馆儿里,捧着面碗对自己说了句:“祝我生日快乐。”

说完以后,手心儿一片冰凉,全是汗。

10 年,这出独角戏唱了10 年。

……更让人冷汗涔涔的是,这些独角戏所指的,不仅仅只是爱情。

 

23 到33 岁,10 年眨巴眨巴眼儿就过去了,回头看看那个很久以前的自己,一个走在寒冷冬夜街头的傻孩子。匆匆忙忙,慌慌张张,东碰西撞,早早就学会了自嘲自讽、自我安慰,还有不知道从哪儿来的一脑袋自我感动。

像是着一袭青衫浸身一场沙尘暴,大风沙铺天盖地地掩杀过后,世间万物都蒙上一层薄薄黄尘,鞋面上也是,头发里也是。不能算是脏,但指定是不净洁了,但盯着看的时候,又会自鸣得意地觉得另有一种饱经沧桑的美。

偶尔,会汗颜这种莫名其妙的幼稚,偶会有心揩去灰尘,转念又想,算了,反正下一场沙尘不定什么时候就来了,等风全部刮完了以后再说吧。

这一等就是十几年,或者几十年,或者原谅我这一生触不到已跑开。

这些遗憾哪里只是和爱情相关,社会生存中的立身立言立心立行哪一项不是如此。

年轻的时候,听陈百强唱:“一生何求,得到了的却偏失去,未盼却在手。”

年轻的时候,听郑智化唱:“有生的日子天天快乐,别在乎生日怎么过。”

年轻的时候坚信自己听懂了,并满不在乎地去哼唱。现在看看,真真儿的孩子气。

 

我一直不知道路平不过生日的原因,也不那么想知道了,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国度,不是所有的故事都要和临近的人分享。

我一直在琢磨等到路平下次过生日的时候,我还是会给他买一个蛋糕,点上蜡烛送过去。

他如果还是不接受的话,那就直接扣在他脸上。

然后,扯着嗓子给他唱首生日快乐歌。

 

我的小姑娘

我和路平的性格属于两个极端,一个是地底火,一个是峰顶冰。彼此都不怎么能接受对方性格中有棱角的一面,按理说,本不太可能至交。

真正拉近我和路平之间距离的,是一个小姑娘。

 

小姑娘叫心心,苹果一样鼓鼓的脸蛋,又乖又好玩儿。

她从长春来,她妈妈爱她,怕她遭遇感冒打喷嚏流鼻涕然后命丧云南。于是用东三省娘亲之心度丽江昼夜温差之腹,秋衣毛衣保暖衣羽绒衣地把她包裹成了一只粽子,又里三层外三层捆上一根羊毛围脖,她胳膊根本放不下来,只好整天像只鸭子一样摩挲着翅膀,踉踉跄跄的,用两条小细腿捣来捣去地跑。

孩子还在不知冷热的岁数,也还没学会自己脱衣服,一出汗满头腾腾的热气,像微型空气加--湿--器一样,毛茸茸的刘海儿下面满是细细密密的汗珠。

一般的小孩子只会用手背横着擦汗,她却早早学会了像老农民一样,摊开手掌从上到下胡噜满脸的汗水,胡噜完了还知道往后腰上抹抹。

妈妈爱她,怕她喝可乐饮料患上糖尿病命丧云南,只喂她喝矿泉水。她不爱喝,口渴了就自己偷大人的普洱茶喝去,那么酽的茶,咕嘟咕嘟两声就吞了下去,还知道砸吧砸吧嘴。这么点儿大的孩子喝了浓茶后,立马精神成了猴儿,眉飞色舞地撵鸡逗猫,还满大街地骑哈士奇,吓得半条街的狗慌慌张张地找掩体。

她蹦到打银店里跳舞,陀螺一样地转着圈蹦跶,惊得鹤庆小老板一锤子砸在自己手上。她又去找纳西族老太太聊天,话说得又密又快,快得几乎口吃,路过的大人担心她咬着自己的舌-头,一脸问号的纳西老太太冲她摆着手说:“不会不会,我听不会外国话嘎。”

这孩子对普洱上瘾,喝了茶以后是个货真价实的响马。她见我第一面时,刚通过自己的搏斗,从一家茶舍的品茶桌上生抢了一壶紫鹃普洱,对着嘴儿灌了下去。老板都快哭了,说:“我不心痛这壶茶,喝就喝了,可你不能把我的茶壶盖儿也给捏着拿跑了啊……”

她逃跑的时候一脑袋撞在我肚子上,让我给逮住了脖子。

我逗她,让她喊我爸爸。她犹豫了几秒钟,然后扑上来抱着我的大腿往上爬,一边揪我的胡子一边喊“粑粑巴巴粑粑……”还拽我的耳朵往里塞-草棍儿,又从兜儿里掏出那个茶壶盖儿送给我当礼物。

我是真惊着了,这个满身奶糖味儿的小东西……猴儿一样的小姑娘,大眼睛长睫毛扑闪扑闪地看着我,一下子就把我的心给看化了。

 

她不是个长得多么漂亮的孩子,我做过七八年的少儿节目,粉嫩乖巧的小演员、小童星见得海了去,有些比他爹妈还聪明,有些比洋娃娃还漂亮,但哪一个也没给我这种内心融化的感觉。

我和她妈妈说:“礼都收了,认个干女儿好了。”话一出口,自己都吓了一跳。

妈妈爱她,怕不征求她的意见冒昧做决定会让她苦恼抑郁命丧云南。但她妈妈也是个奇葩,把她提溜起来问:“这个哥哥帅不帅,给你当干爹好不好?”

旁边的人笑喷茶,我抬手摸了摸早上刚刚刮青的下巴。

小东西扭头来很认真问我:“……那你疼我不?”

我心里软了一下,说:“疼啊……”

于是,我在20 啷当岁的时候,莫名其妙地有了个六岁的女儿。

 

女儿叫心心,一头卷毛小四方脸儿,家住长春南湖边。

心心的妈妈叫娜娜,是个雕塑家。孩子生得早,身材恢复得好,怎么看都只像个大三大四的文科大学生。那时候小喆、苗苗、铁城和我组成了个小家族,长幼有序,姊妹相称,娜娜带着心心加入后,称谓骤变,孩子她姑、孩儿她姨地乱叫,铁城是孩儿他舅,我是“他爹”,大家相亲相爱,把铁城的马帮印象火塘当家,认认真真地过家家。

娜娜几个姐妹淘酷爱闺秀间的小酌,一堆小娘们儿彼此之间有聊不完的话题。她们怕吵着孩子睡觉,就抓我来带孩子。我说,我没经验啊。她们说,反正你长期失眠,闲着也是闲着。

于是,我负责哄孩子睡觉。我发现讲小猫小狗小兔子的故事,根本哄不出她的睡意,讲变形金刚、黑猫警长、葫芦娃反被鄙视。逼得没办法,我把《指月录》翻出来给她讲公案,德山棒临济喝赵州茶地胡讲一通。

佛法到底是无边,随便一讲就能把她整睡着了。讲着讲着,我自己也趴在床头睡着了。半夜冻醒过来,帮她擦擦口水抻抻被角,夹着书摸着黑回自己的客栈。月光如洗,漫天童话里的星斗。

娜娜觉得我带孩子有方,当男阿姨的潜力无限。于是趁我每天早上睡得最香的时候,咣咣咣地砸门。在丽江,中午十二点前喊人起床是件惨无人道的事情,我每次都满载一腔怨气冲下床去猛拽开门,每次都逮不住她,只剩个粽子一样的小人儿乖乖坐在门口等我,说:“干爹,你带我吃油条去吧。”

我说:“我还没洗脸刷牙刮胡子呢……”

她说:“那干爹你带我吃馄饨去吧。”

我说:“恩公,您那位亲妈哪儿去了……”

她扳着指头说:“我吃一个两个三个四个……馄饨,我只吃皮皮儿,剩下的你吃,好不好。”

我能说不好吗恩公!

妈妈爱她,怕她不吃早饭发育不良命丧云南,但同时妈妈也很爱自己,怕自己睡眠不够脸色不好看然后命丧云南,于是把这块小口香糖黏在了我的头上。

我顶着黑眼圈生生吃了好多天的馄饨馅儿,差一点儿命丧云南。一直到今天,一看见馄饨摊儿就想骂娘。

小东西没喝普洱茶的时候还是很乖的,软软小小的爪子握住我一根指头,蹦蹦跳跳在古城的石板路上,左一声干爹,右一声爸爸,喊得我浑身暖洋洋、懒洋洋的。

路过的熟人问:“这是哪儿捡的漂亮小孩儿啊?”

我说:“我女儿啊,不信你听她喊我,来,姑娘,喊一个。”

这番对话见一个熟人就重复一次,然后细细欣赏对方脸上的骇然,洒家心下居然萌生着一点儿骄傲的感觉。

骄傲?人性里的有些东西是不可论证的。明知道不是自己的孩子,可还是愿意各种炫耀献宝。好比拿着别人的泰格吉他跑到第三个人面前炫耀:你看,泰格!其实和我哪儿有什么关系啊。我有时候一边炫耀我的小干女儿,一边觉得自己心智真他妈的幼稚。等扭过脸来看心心的时候,又觉得这种幼稚是完全可以解释的。

既然喜欢,就恣当是亲女儿去疼吧。要喝可乐给买可乐,要吃巧克力给买巧克力,要骑哈士奇我去给你满世界撵狗。

一整天一整天的,带着我从天而降的小女儿混丽江。她腿短走不快,走累了就放在肩头驮着,夹在腋下挟着,横抱在胸前捧着。更多的时候,让她揪着我衣襟角,我记得我小时候就是这么揪着大人的衣角走路的,但她很固执地把手硬塞-进我手心里,让我牵着她走。小小的爪子在我掌心里捏成一只核桃样儿的小拳头,关节硌着我收拢的掌心。

窝心的一幕是,下午三四点钟的时候,我瞒着她妈妈带她去吃海鲜比萨饼。她走着走着,忽然自己唱起歌儿来:池塘的水满了/ 雨也停了/ 田边的稀泥里到处是泥鳅/ 天天我等着你/ 等着你捉泥鳅/ 大哥哥好不好/ 咱们去捉泥鳅/ 小牛的哥哥带着她捉泥鳅/ 大哥哥好不好/ 咱们去捉泥鳅……

她声音里丝毫做作都没有,干净得要死,我的心慢慢变成了一坨豆腐脑儿,一撮儿棉花,一小块儿正在平底锅里吱吱融化的猪油。

孩子的歌声,原来真的拥有抚慰人心的力量。

 

这种天籁后来我只听过两回。

一回是洱海边放猪的几个白族小阿妹,她们唱:娘娘有个小公主喂……歌儿你唱不完……一张嘴,就引得一道神光穿过乱云飞渡的大理长空,结结实实地锤在洱海上。那是一群头上有光环、背后长翅膀的孩子,我想尽办法采来她们的声音加在自己的民谣中,放在第一首歌的开头当人声Solo 。其中一个小孩子唱尾句时被口水呛了一下,煞是有趣,每次听都不禁莞尔。

另一回是新加坡吹萨克斯卖艺的残疾老人,他吹了一曲《When A Child Is Born 》。彼时,乌节路行人熙攘,我傻在马路牙子上,难过得发抖。闷热的新加坡午后,所有坚硬的光芒都向我涌来,所有的盔甲都失去重量。

A ray of hope/.ickers in the sky/A tiny star lights up way up high/All across the land dawns a brand new morn/This comes to pass when a child is born……

当“This comes to pass when a child is born ”那句响起时,一瞬间什么都绷不住了,我不过是个丢盔卸甲的败军之将,胃里的肉骨茶在翻腾,满世界铺天盖地的黯然神伤。那个老人是个头上长角、手中擎叉、身穿黑披风的,让人心碎。

 

可那两回的触动,都不如心心当年有口无心的哼唱。

那时,我们俩站在王家庄巷和文治巷的交叉路口,离低调酒吧不过十几米。没等她唱完,我抄起她来夹在腋下,三步并作两步跑去找路平。

一脚踹开低调酒吧的小木门,我说:“路平,你别告诉我你没有录音笔!”

路平正在泡面,受了惊,开水烫了手。他用嘴噙着烫伤的地方,另一只手在电脑桌上拨拉着了半天。然后说:“如果我说我忘了放哪儿了,你会不会很生气。”“再见!”“你要录什么?”

我打小有个毛病,一着急就大舌-头,话说也说不清楚,他却听得眼里放光。他蹲下-身-子用西安话问心心:“女-子,你敢不敢再唱一遍?”

心心被莫名其妙地抄了起来,莫名其妙地被钻进一个洞-穴-一样的屋子,面前又莫名其妙地伸过来一个莫名其妙的脑袋……她人小脾气不小,正没好气地拿脚跺地呢。

她冲着路平的脑袋张开爪子,伸出两只胳膊,路平以为她要索取一个拥抱,刚也想伸手去抱\_她,我忽然意识到什么,还没来得及提醒……说时迟那时快,孩子的两只爪子“啪”的一声同时贴在了路平的脸上,估计力道很大,路平斗鸡眼了一下,愣住了。

小女儿两只手掌夹着路平胡子拉碴的脸,端详了一下,扭头问我:

“大驴?”路平的脸瘦长……小孩子一旦来劲儿了,是怎么哄都不肯再唱歌的。我和路平折

腾了半天,喂她吃了薯片姜片香蕉片鱿鱼丝……就差请她喝点儿啤酒了—结果人家还是不唱,光闷着头吃。我恨得只挠头,头皮屑掉了一肩。“到底怎样才肯唱啊,恩公?! ”我指着路平问,“如果让你骑大驴的话,你唱吗?”路平立马把她面前的零食划拉划拉抱走了,慌慌张张地很愤怒地往厨房躲。我揪着裤腿儿把他拽回来。小女儿嘎巴嘎巴地嚼完香蕉片儿,终于开金口了:“我要听故事……”好么!吃饱了喝足了要听故事了是吧,听了故事就肯唱歌了是吧,等着,爹来了!我拽过来一个墩子,盘腿一坐:“话说,六祖慧能在承接衣钵后,为了躲避追杀,一路隐姓埋名迤逦南下……”小女儿拿香蕉片儿捂住耳朵眼儿:“不听不听,不听这个。”我扭头求助路平,他居然在啃指甲!路平道:“大冰,他们说你少根筋,我本来还不太信……”

他琢磨了一下,坐在了墩子上,幽幽地开口:“他没爸也没妈,有一天,忽然从石头里蹦出来,一身的铁毛,哎哟,是个猴儿!这个猴儿太了不起了,它光着-屁-股,打死了一只狗熊,然后它有皮裤穿了。”

小女儿停止了咀嚼。

“这只猴儿遇见了其他一大帮的猴儿,它领着它们找到了一个很大很大的洞,洞口有条从上到下淌的河,它们在里面建了个游乐场,还可以做饭吃,还可以想聊什么就聊什么,一般人根本不知道里面住着一群特别开心的猴儿……”

那个故事讲得好长,那只厉害的猴子掀了桌子打了公务员,被压在了巨山下。有个骑马的人救了他,给他戴上了金箍。他又迷惑又开心,他没得选择。于是违心地跟着那人走向西方,一边走一边想,一切会好的,会好的吧……

路平越讲越进入状态,语调开始抑扬顿挫,手势越来越多,西安口音也越来越重。小女儿捧着脸,听得入神,手指上的点心渣子粘了一脸腮。

冬阳西斜,一道黄色的光斑铺在小酒吧门口。

 

我走出低调的小木门,点上一根红河,心里念起一个名字。

你看,如果不是命运的捉弄,我们应该也有一个小小的女儿蹲在膝边,听你我给她讲故事了吧。

背后,路平讲故事的声音若隐若现。

“那只猴子跪在马前,人啊,你怎么会怀疑我的真心,我忍却委屈地追随在你身边,到头来,你却这么轻易地放我离去,如果我的心是石头做的,那你的心是什么做的……”

我在门外听着另一个门外的故事,将手抄进兜儿里,跳了会儿踢踏舞。孩子的妈妈来接她,我在门口拦住她不让进,我说:“你听。”“八戒,你不要再说了,我会回去的,但不是现在,我要晚两天才行……我心里面还在难受哦,等我的难受再减少那么一点点,我立马就出发。只要他肯让我回去,我怎么会不回去。你知道吗?不管他怎么对我,我都不恨他哦,我只是有点儿难过……”

我和娜娜掀开门帘偷偷往里看着,一大一小两个人儿对坐着,中

间一盆炭火,小女儿依旧是捧着脸,认真地静静地听,满脸的点心渣。娜娜说:“路平会是个好父亲。”我说:“那我呢?”她抿着嘴,笑着看了我一眼,又收敛起微笑,在我肩头轻轻拍了拍。瞎拍什么啊!我扭过头去继续跳我的踢踏舞。

 

路平唱歌从没唱哑过嗓子,那天却说哑了嗓子。我们叫了外卖,边吃边听他给心心讲故事。

晚上八九点钟,开始上客人的时候,他也不肯停。有些客人待了一会儿无聊地走了,有些客人盘腿坐下,和我们一起听。炭火时明时暗,瓜子皮在火盆里酿出青烟。

小女儿困了,歪在我怀-里睡去。路平帮我把她放到背上,踩着星光,我背她回客栈睡觉。路过大石桥的时候,她半睡半醒的,在我背上轻轻地唱起那首歌:

池塘的水满了,雨也停了。天边的稀泥里,到处是泥鳅……我说:“姑娘,没有下午唱得好听呢。”她呢喃着说:“爸爸,明天我们还去找大驴玩儿好嘛……”从那天开始,每天早上她吃完馄饨皮儿,我吃完馄饨馅儿后,我

们都会溜达到低调酒吧门口,晒着太阳等路平起床讲故事。路平迅速爱上了这个小人儿,除了讲故事,他还给心心弹吉他。那时他在整理专辑,弹着吉他唱歌,然后停下来,客客气气地问心心:

“您觉得这首怎么样?”小女儿永远回答他:“没有我爸爸的歌好听。”他就很淡定地,接着唱下一首歌,接着问同样的问题。晚上酒吧营业的时候,路平会在台上演绎的间隙穿插唱两首儿歌给心心听。慢慢地,他竟然养成了习惯,一直到现在都是如此。后来,低调酒吧5 年间搬迁两次,这个习惯他却一直没改。

低调酒吧变成了新的根据地。我们开玩笑说:心心是史上最年轻泡酒吧的姑娘。大人喝酒,她喝养乐多。她觉得养乐多很好喝,经常往我们的酒瓶里挨个倒点儿,没人会拂了她的好意,都继续接着喝,但味道实在是很怪。

她一般到晚上十点左右开始犯困。一困了就自觉把脑袋枕在我大腿上,半分钟左右就能打呼噜,吓得整个酒吧的人关了音响,压低了嗓子说话。有些好心的姑娘解下外套,左一件右一件地盖在她身上。

她睡觉爱流口水,我没少付干洗费。

……

 

娜娜改签了机票,拖到没办法再拖的那一天才离开古城。悠长的假期结束了。我和苗苗、小喆、铁城、路平一起去送她们。车停在忠义市场,

上车前我们挨个抱了抱\_她们,小女儿很奇怪地看着我们,问:“你们怎

么不上车?”她喊:“爸爸过来……爸爸你怎么不上车?”她喊:“路平路平,开车了快上来啊……”有人和我打招呼,我递给那人一根烟,转过身去和他聊天。再回头时,车已经开走了。她趴在车玻璃上,眼睛看着地面,眉

头皱着,挤扁了小小的小鼻子。路平说:“还好,没哭。”

 

心心离开丽江两年后,我路过长春,打电话给她妈妈:“孩儿她娘,咱姑娘还记得我吗?”

打这电话时,我是有那么一点儿忐忑的,那两年我的人生起起伏伏,诸事扰心状况百出,又本是个疏于靠电话线联络感情的人,已许久没有听到过她们娘俩的声音了。

奇葩妈妈说:“她都八岁了……上小学了。如果不记得你了,你可别伤心。”

我说:“那算了,不如不见,保重保重。”

她说:“你看你,还是那么孩子气……不如我们和心心玩儿个游戏,咱们制造一次偶遇,看看你在孩子心里分量有多重。如果认不出你来,你擦肩而过就是了。”

我闻此语甚为伤心,是真的特别伤心。但还是讪讪地按约定去等她们娘俩。

 

远远的,看见人群里娜娜卓越依旧的身姿,左手边牵着我可爱的小女儿,唉,抽穗的小玉米秸子一样,都长高了快一头了。娜娜冲我眨眨眼,径直朝我的方向走来,小女儿完全不知情地蹦跶着,嘴里好像还哼着歌。

我放慢脚步,止不住浮起一个微笑。

距离5 米的时候,小女儿猛地扎住了脚步。

她死死盯着,先是往后倒退了一步,而后一下子张开两只胳膊扑了上来,-搂-住了我的脖子。

我抱着她原地打了两个转儿,我说:“姑娘姑娘你快勒死我了。”

她小声喊:“爸爸粑粑巴巴我的好爸爸……”头埋在我颈窝里,呜呜哭出声儿来。

我说:“娜娜你别光自己个儿抹眼泪,赶紧找张面巾纸给咱姑娘撸撸鼻子,鼻涕都蹭我衣服领子上了。”

我说:“姑娘姑娘我的好姑娘,你想我吗想我吗”

我的小女儿噙着眼泪,捧着我的腮帮子说:“本来不想的,一看见

你就开始想了,现在这会儿最想最想了……”我一手抱着她,一手掏出手机,哆嗦着给路平打电话。电话很久才有人接,路平应该是刚刚睡醒。“老路,我估计是没戏了……你赶紧生个孩子去吧!要生就生个女儿。”

 

十二月党人的妻子

三年后,路平生了个孩子。

但不是女儿,是个虎头虎脑的大胖小子,小鸡鸡很大,路平说是遗传。路平给他起名叫“路过”。

我说:“你给宝贝儿子起的这个名字,实则是你自己半生的写照。”

他说:“我希望是我儿子一生的写照。”

 

路过第一次剃胎毛的时候就被剃成了个莫西干头,因为他有个奇葩的妈妈,叫小南京。

一直到今天,我都没琢磨明白路平的终结者为什么会是这个叫小南京的女-人。这俩人太不搭了,性格反差不是一星半点儿的大,居然就那么过在了一起。

她是个彪悍的女-人,听她说话像被微冲扫射。说她是路平终结者一点儿都不夸张,那么低调腼腆的路平,她敢一把揽过来当街舌吻,还吻得有滋有味的,-羞-得一个卖玉米的纳西老太太差点儿一个跟头仰到河里去。我亲耳听过那个老太太用纳西普通话形容她:“哎呀呦,这个女-人好生猛的嘎……”

小南京那时候挺着八个月的大肚子,连纳西老太太都觉得她生猛,啧啧。

她怀孕之前基本属于上杂志封面也不寒碜的那一类标准美\_女,性格虽然麻辣,但还说得过去。但怀孕之后,一下子从麻辣变成了巨辣。她护犊子一样维护路平,但凡有人诋毁路平,她挺着肚子,袖子挽得比任何江湖兄弟都快。路过落地以后,有人敢说这孩子不乖不可爱,她一秒钟不犹豫就张嘴骂娘。

出生后,我去送红包。她歪在床-上扬扬得意地喊:“你,喊我嫂子!”

再怎么说咱也是混迹丽江十几年的老字号,辈分在这儿摆着呢,什么嫂不嫂子的。

我说,我不喊。

她说:“你要是不喊你就是个‘呆逼’。”

我落荒而逃,自此对全体南京女-人肃然起敬。

 

小南京逼我喊她嫂子是有原因的,她不说我也明白。放眼丽江,完整见证路平数段过往感情史的,连我在内不过寥寥几人而已。

小南京在乎路平,在乎路平对她的认可,进而延伸到在乎路平身边世界对她的认可。她或许是害怕我们拿她和诸前任比较吧。

她和路平的故事,是典型的丽江传奇,也是丽江烂大街的艳遇故事中,罕见的修成正果。

小南京在国际大都市南京开服装店,和民谣歌手路平属于完全不同的两个世界。她有自己的商场专柜,代理了数个品牌,手底下养着一堆娘子军,是个女强人型的时尚大萝莉。

此类中高端女光棍儿我认识不少,她们抹SK2 、戴卡地亚、喝依云,但也爱吃驴肉火烧和猪肉大葱馅儿的包子。有时候,去街角买个烤地瓜都打扮得和参加婚礼当伴娘一样,有时候参加婚礼都穿得和刚逛完超市一样。

她们不靠男人养,反正自己能挣钱也舍得给自己花钱,经济上的独立,养成了底气,再演变成了胆气,让她们几乎不怎么迁就男人的审美。故而,她们在气质上普遍带有一种彪悍的性感。

她们不算典型的物质女-人,但也肯定算不上庸俗的小市民。有个很奇怪的现象,往往这样的女-人是最不缺人追的。但这样经济独立又热爱生活的女-人也是不好追的。但喜欢迎难而上挑战极限的男人又是层出不穷的,但小南京又是简单彪悍的……

于是乎小南京单身了很多年,眼瞅着从大萝莉快变成大御姐,合适的人始终没出现。她貌似也没多在乎,一个人傻乐傻乐地把明天穿什么衣服看得比明天和谁约会重要。周围的人好心给她安排相亲吃饭,

她和男的抢着埋单,还送人家店里的打折卡。她一脸坦荡,说:“回头记得领着女朋友来买衣服啊。”男的哭笑不得,脸儿绿了又蓝。那时《非诚勿扰》刚开始录制,有外联编导觉得她漂亮又有个性,

邀约她报名录节目,让她一顿“呆逼”给骂跑了。她掐着腰站在店门

口冷笑:“你看老娘是那种着急嫁人的人吗?啊呸!”身后一堆小女员工崇拜地鼓着掌,有的还热泪盈眶。家人以为她心大,宁缺毋滥坐等金龟婿。外人认为她是看透了,

不指望在男人身上找安全感。直到有一天,她从丽江回到南京。

 

那本不过是一次乏善可陈的短程旅行,本来坐完索道,吃完丽江粑粑、拍完比着两根手指的照片就可以撤的,但鬼使神差的,小南京想出去散散步。

穿着高-跟-鞋扭啊扭,居然就从四方街扭到了五一街的尽头。她累了,想找地方歇歇脚。身边有个小酒吧的台阶看着还挺舒服,她一-屁-股坐了上去。

一个胡子拉碴的男人来开门,头也不抬地跟她说:“要不您进来坐吧,别坐这儿了,昨天有条狗在这个位置拉了屎……”她白了一眼他的背影,觉得这个男人穿得真土,起身准备走……鬼使神差,她又转身走进这间小酒吧,她有点儿口渴,想喝点儿东西。她当时肯定不知道,距离自己人生翻天覆地的转折,只剩最后两分钟倒计时。她走进酒吧,找了个舒服的位置坐下。男人在埋头调琴试话筒,她说:“来瓶冰红茶。”男人说:“麻烦您自己拿吧,我这正忙着。”她喝着冰红茶,觉得这个老板真他妈不会做生意,琢磨着要不听完一首歌就走,不然浪费了这15 元钱。那个男人抬起头,开始唱歌……

第二天,她回了南京,失魂落魄地在机场出口,差点儿被偷了行李。

店里的员工惊讶地发现她居然连着一个星期没心思换外套。另一个店员工纳闷地接过她给的一张音乐光盘,她说:“从现在开始,只能放这个音乐。”

员工收起林俊杰、陈奕迅、五月天、凤凰传奇,路平的音乐在南京某条精品购物街上响起。

来往客人疑惑地瞅瞅店里的商品,又听听音乐。员工说,姐啊,半个月了,老放这么催泪的歌儿,客人都不上门儿了,咱还做不做生意了,姐你怎么啦啊。

她冲人家吼:“啊呸!生意重要还是爱情重要?! ”又冲着镜子吼:“你说啊!”开窍后的小南京拖着两大箱衣服回到丽江,没人知道她是为了一个土土的歌手而行,连路平自己也不知道。

 

小南京用了什么方法迅速地终结了路平,那是个谜。

小南京和路平相爱后,很避讳说起这一段儿,一提到就-脸-红。她习惯说是路平主动表白,但我估计是她自己积极色诱。以我对路平的了解,弄死我也想象不出来他主动出击会是什么模样。但路平默认,

反正现在小南京说什么他都默认。

据可靠消息,私底下两人的生活也非常和谐。路平和小南京在一起后青春重焕,各项能力突飞猛涨,创造了2 小时20 分钟的体能纪录。

让人不仅对他,也对小南京肃然起敬。除了体能方面,大家对小南京的音乐天赋也赞许有加,据说她的高音很不错,跌宕起伏变幻莫测。

当时有人耳朵里塞-着棉花掐着表算时间,此条消息的可信度极高,我就不说是谁爆料的了。小钟的房间在路平房间的旁边,小钟是个好人,从来不打诳语。小植的房间在路平房间的隔壁,小植也是个好人,也从来不打诳语。我的房间在路平房间的下方,我不算是个好人,但

也从来不打诳语。

反正路平现在是个幸福的男人,不仅有人管吃饭了,穿衣服也有人管了。小南京把爱自己的劲头儿转嫁到他身上,迅速把他捯饬成了五一街男装潮流指向标。两个人每天走秀一样变着法儿地换衣服。

我喊路平上街卖唱,她说,等会儿,我给我们家老路换身行头。我喊路平去吃宵夜吃烧烤,她说,等会儿,我给我们家老路换身行头。

我有回忍不住问她:“小南京,路平是你的洋娃娃吗?干吗呢这是?玩穿衣服的过家家吗?”

路平变成了一个很洋气的业余华侨,他三个月穿过的衣服比30 年来穿过的都要多,而且不仅不用花什么钱还能挣钱,小南京搞了那么久的服装行业,总有办法把路平走秀过的衣服再加码卖出去, 她甚至专门为此开了个淘宝小网店。

 

但小南京是个很小气的女-人,她很提防女客人。

但凡有单身女客人来访,她就进入一级战备状态,各种目光炯炯,各种凌然傲立,各种正室大奶风范。人家女生未必会喜欢路平这种长相资深款的,她却把每一个都当成假想敌。

漂亮的上海女生说:“我点一支啤酒……”

她说:“我们家啤酒论瓶不论支!”

温柔的成都女生夸:“这个老板唱歌不错哦。”

她说:“那是因为音响调得好!”

东北女生问:“你们营业到几点啊?”

她立马跳起来吼:“你想干吗?到几点都是跟我回家!”

有一次,来了两个温柔漂亮、气质优雅的台湾MM ,静静地坐在舞台前听歌,每首歌的间隙都会礼貌鼓掌。路平低着头弹唱,偶尔会颔首微笑着致意回礼。此时的小南京,那叫一个咬牙切齿,面容狰狞。她绕到舞台侧,伸出爪子飞快地挠了我一下,低声说:“大冰,上!”“啊?上什么上?”她恨恨地说:“你没见你兄弟有难吗?!”

 

我看不出兄弟难在哪儿,但出于善良的本质,我拎着啤酒硬着头皮坐过去,很诚恳地说:“老板娘怕老板喜欢上你们,派我过来二两拨千斤……”

她们笑了,自我介绍叫诗雯和kiti 。我们聊得很开心,诗雯给我看手机里的照片……都是些热辣沙滩照,还有结婚照!

这是一对幸福的女同性恋,她们甜蜜地告诉我,这次是专程来丽江蜜月旅行。

我迅速地接受了这一暴殄天物的现实,喊小钟拿酒过来我请客。小钟颠颠儿地跑过来说:“老板娘说了,为了恭贺你们俩新婚大喜,未来几天你们都可以在低调酒吧免费畅饮。”

我扭头看吧台里的小南京,她正善解人意、知书达理地,向这个方向微笑着。不由得让我由衷赞叹她过人的听力。

 

小南京很爱路平,但说实话我不看好他俩。

她和路平的缘起是太典型的艳遇故事了,典型的丽江艳遇都是花火,烧得越炙热,越易见灰烬。

小南京经济独立,习惯了都市生活,我不信她能真习惯箪食瓢饮的清贫。以她过往的职业履历,她能沉下心来打理一家破破烂烂不挣钱的小酒吧?或许她和那些蝴蝶一样的女-人无二吧,只是来采集点儿新鲜的故事,过过当老板娘的瘾而已。总之,我不信她有决心和恒心。

很快,路平和小南京有幸成为了两只小白鼠,古城是实验室,上天给出了一个实验方案。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丽江际遇是检验真爱指数的不二法门。

 

对丽江浸-yin-不深的人们总习惯把那里夸成世外桃源,幻想那里一切都是云淡风轻,没太多尔虞我诈。又或者,他们张嘴就惋叹丽江的商业化,民风糜烂,纯粹不在。

十几年的浸-yin-,当下我不夸它也不骂它,唯叹它,叹它的神奇。

丽江的神奇,显性上是因其对多元价值观的包容,对各色游子过客、浪人散人的收容。自负又自卑的纳西文化和自恋的游民文化在这里互为寄生,放纵和深邃交织在一起,组成它分裂型的人格。它自我构架了一个现代版的稷下学宫,却不规避世俗烟火。它自我酝酿了一座真正国际性的城邦,却促狭地自我解构。若用拟人化的修辞,在我心里,它是个貌狎实狷的孩子气的老人。

深一点儿的层面,丽江有心无意地吸纳、生产着一种凌驾于世俗审美之外的大巧大俗。重建审美后带来的欢愉,有心的人于此皆可体验到。我们是黑白灰世界里碌碌半生的一群人,有心破局,无缘觅境,直到遭遇彩色的丽江。正因如此,很多人会爱它胜过爱自己的故乡。

另一层面,它的神奇构架在其独特的江湖性上。当下的中国,古风江湖早就荡然无存,唯在丽江地,还能寻摸出那点儿久违的江湖伦理。开客栈的、开酒吧的、卖茶的、卖艺的,皆为江湖客,皆行江湖道,一切桥段皆为江湖事。

丽江本就是场江湖。这是个映山映月,却又深不见底的江湖。它有自我衍生出的一套暗潮涌动的生产机制,边自我建筑边自我修复,甚至缜密地预留了自我毁灭、涅槃重生的种子。你看,多么神奇。

十年丽江行,我迷恋这个江湖,亦可窥见月阙风摧的那一天,但不确定能驻守到涅槃的那一日。故而,我把大冰的小屋的招牌特饮起名为:相忘于江湖。

既是江湖,怎会没有恩怨。有些是触及伦理的恩怨,有些只是简单的拳来脚往。

路平和小南京同样难免遭遇江湖。事情来得很突然,路平需要跑路了。

 

路平经历的是一种很奇怪的跑路。

一群酒醉游客在路旁挑衅他的唱功,他一忍再忍。忍无可忍后凝重起身,放好吉他。对方见他作势要动手,一下子暴怒了,一个流浪歌手还敢和穿巴布瑞衬衫的动手?于是有的指着鼻子来抓领子,有的伸腿踹向他的下-身。

路平当年是野战军的军事标兵,膂力过人。一个右摆拳KO 了对方。又一个上来,又是一个左摆拳……

很多在丽江挨揍的游客,都自认为自己在自己的城市有着不菲的影响力,要么有钱要么有权,甚至朴素地认为这种影响力可以绵延到丽江。殊不知在这方化外之地耍横的,只会遭遇更朴素的丛林法则。

短兵相接后,挑衅者们一个托着下巴跪在路边淌口水,一个仰在路面上一动不动。剩下的几个左一个右一个地打着手机搬救兵。其中一个蹲下来,掰开肥肉,探了探那人的脖子……忽然脸色大变。

死了?

周围的人皆心头一凛,路平立马转身疾走。

 

考验小南京的时候到了。

最坏的情况即将降临,时逢年底严打,路平被剃光头戴脚镣关单间几乎已成定局。多少结发夫妻在这种关头都不得不忍痛各自飞,何况只是一场艳遇的小南京。再怎么说,她也是个生意场上精明无比的女商人,利害得失间的权衡一定比普通文艺女青年来得要理性,她的离去几乎已是定局。

小南京当机立断做出了选择,她第一时间买了离开丽江的票。

买的是两张票。

她来丽江的时候拉了两个大箱子,走的时候一个都没带。她把所有的漂亮衣服都丢在了房间里,腾出手来帮路平拎乐器。路平夺下她手里的吉他箱子丢开,她又去捡了回来,固执地双手拎着。

两个人带着三把吉他,离开了丽江。任何联系方式都联络不上他们,自此消失了许久。

我记得我上初中的时候有一个很二逼的女同桌,她有一对巨大的咪咪,喜欢发花痴。最大的梦想是回到古代,把-处-女之身献给一个通缉犯,陪着人家亡命天涯。后来她嫁了一个搞金融的青年才俊,2007 年股市崩盘的时候,她义无反顾和人家离了婚。

据说很多姑娘都犯过亡命天涯的花痴,但大部分会在成年后痊愈,变成另外一种生物。这个叫小南京的女-人敢真走出这一步,着实让人惊讶。

那段时间,我在内外蒙古游历,手机有一搭没一搭地开机,事发后一周才得到这个消息。回到济南后,我联系了一家相熟的律师事务所,咨询了相关量刑标准,预约了律师服务,并找来家政打扫了房间,一直等着路平给我打电话。

但他始终没联系我。

那个律师朋友说:“他是怕连累你,你有个仗义的兄弟。”

他仗不仗义我不在乎,但他那个粗口连篇、带点儿俗气的女-人,却是我见过的最浪漫的姑娘。

自此,我再不敢把他们两人的相爱说成是艳遇。

……

 

日复一日,音讯全无。

我很想路平,托缅甸的江湖弟兄找他,和去往柬埔寨的朋友也打过招呼,但始终没有他的消息。多年前,我和路平有个在珠穆朗玛峰脚下的定日县城开酒吧的约定,我怀疑他借道藏地,遁去了尼泊尔。但常驻加德满都的朋友说,从没见过一个西安口音的驴脸流浪歌手出现。

初夏的时候,我去南京公干,一个人坐在玄武湖边喝汽水儿。闲极无聊,拍了张照片,发了条乱七八糟的微博:

我本无家更安住,朝辞白帝彩云间,故乡无此好湖山,玄武湖水咸不咸……

没多久,收到一条陌生号码的短信。

短信里小南京说:

你现在打车来虎踞北路的话,还赶得上吃点儿剩菜。

……

时隔半年,我在国际大都市南京的一家兰州料理店里见到了我的兄弟路平。和一对逃犯贤伉俪共进晚餐是件很有意义的事,我们双方本着和平共处、睦邻友好的原则,展开了愉快的会谈。席间,我礼貌称赞道:“路平你娃太了不起了,你俩吃什么吃的?都胖成这副熊样儿了?”路平嘿嘿笑着,说:“你仔细看看小南京的肚子,她现在是个有内涵的女-人。”我哎呀一声乐出来:“恭喜啊!俩逃犯,亡命天涯的路上还不忘干革命抓生产。”小南京奇怪地问:“我们从丽江直接回南京的,没亡命天涯啊……”“你们一直住在南京?”“是啊,住我家里。”

我很礼貌地擦了擦冷汗,由衷叹道:“小南京,你是个呆逼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对窝藏罪的规定为: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秘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小南京从一开始就很清楚自己冒的是什么风险,但她铁了心要有难同当。不是没人劝她放手离去,她都给骂回去了:“你这么想,就不是人。”

小南京怕路平被抓住后枪毙,害怕他散手人寰、驾鹤西去而无骨血遗世,故而非要给他生个孩子。路平不从,她就来硬的……我见到他们时,小南京已有四五个月的身孕。

此等事宜,非寻常女-子所能为之。

 

那让我想起一段历史。

十九世纪初,俄罗斯十二月党人起义失败。

十二月党人身为贵族,却为废除自身的贵族特权,为社会的进步而斗争,彻底地背叛了他们所出身的那个阶级,背叛了他们曾经捍卫的那个制度,自觉地将国家和民族的命运与历史的趋势联结在一起,献出了自己的幸福甚至生命,令人十分钦佩。然而,更令人钦佩的,是十二月党人妻子们的崇高行为。

起义失败后,沙皇尼古拉一世命令他们的妻子与罪犯丈夫断绝关系,为此他还专门修改了沙皇法律条文里不准贵族离婚的法律:只要哪一位贵妇提出离婚,法院立即给予批准。出人意料的是,绝大多数十二月党人的妻子坚决要求随同丈夫一起被流放西伯利亚。

尼古拉一世紧接着又颁布了一项紧急法令,对她们做出了限制:凡愿跟随丈夫流放西伯利亚的妻子,将不得携带子女,不得再返回城市,并永久取消贵族特权。

这一法令的颁行,无异于釜底抽薪,这意味着这些雍容高贵的女性将永远离开体面的生活,离开襁褓中的孩子和至亲好友,告别昔日一切理所应当的辉煌。

但已经没有什么力量能够阻止这些高贵的女-人了,她们接二连三、义无反顾地去往西伯利亚,去到她们丈夫的身边,并陪着他们死在那里。

其中一个叫穆拉维约娃的妻子说:“为了我们的爱情,让我失去一切吧,名誉、地位、富贵甚至生命!”为了获得这份失去一切的机会,她斗争了一整个月。

美丽的法国姑娘唐迪在巴黎听说前男友伊瓦谢夫被流放到西伯利亚的消息,立刻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俄国,并向当局申请到西伯利亚去与情人结婚。几经周折,她得到了这份赴死的许可。他们在牢狱中结了婚,几年后,在冰雪和疾病的折磨下,一对异国情侣倒在了西伯利亚的茫茫荒原,人们收拢她斑白的头发,回忆着短短几年前的她曾是多么的明艳动人。

特鲁别茨卡娅公爵夫人是她们中第一个在西伯利亚监狱里与丈夫相会的。当她在前往西伯利亚的路上途经莫斯科时,人们为她举行了盛大的送行宴会,有一个深深倾慕着她的诗人也在场,两年后,诗人根据她的经历献给她一首长诗,叫做《波尔塔瓦》。

那个诗人是普希金。

十二月党人妻子中最后辞世的亚历山大拉·伊万诺芙娜·达夫多娃说过这样一段话:“诗人们把我们赞颂成女英雄。我们哪是什么女英雄,我们只是去找我们的丈夫罢了……”

是哦,她们哪里是什么女英雄,她们只是忠于爱人罢了。

她们未必懂得丈夫们所为之舍生取义的理念和目标,但她们肯摒弃浮华肯用生命去诠释什么叫做-\_爱情。

 

小南京读书不多,俄罗斯十二月党人妻子们的故事,她一定是不知晓的,但她无意中却步了先人之后尘。

她不是贵族,却几乎称得上侠女。伴君遁天涯这件事上,她迸发的侠气和周遭的烟火气形成鲜明的对比,亮瞎了对丽江爱情故事嗤之以鼻者的钛合金狗眼。

热衷于艳遇的人们习惯把彼此当作过客,既然是过客,就没什么为之驻足的道理。

路平说,如果方向一致,两个命中注定要结伴同行的过客是不会擦肩而过的。

那是什么样的方向呢?携手同行的又是一条什么样的路呢?

路平给这个腹中孩子起名叫路过,小名过儿。

我起初不懂这个名字的寓意,后来越品越有滋味。

一直到过儿出生,都没有警察叔叔拿着通缉令来抓路平,这让路平和小南京很奇怪,后来辗转打听到原来根本没立案,因为那天根本就没人就此事报案,虚惊一场。更奇妙的是,那个躺尸的哥们儿只是被揍晕了而已,躺了一会儿就自己起来吐酒去了。不仅没死,而且听说颈椎病还得到了缓解。

我曾建议小南京给那个挨揍的人立个生祠牌位:“小南京,俗话说试玉需烧三日满,某种意义上他帮忙加了一把柴,不然我们怎会有缘见得你的真本色。”

小南京给路过喂着奶,笑笑地,慢悠悠地说:“大冰,你还是不肯喊我嫂子吗?”

 

她叛逃的东西,叫宿命

很多年前,路平在丽江的第一个女朋友从美国来,祖籍广西南宁,叫菲菲。

她是个很乖巧的女孩子,胳膊和腿又白又细。她有先天性心脏病,基本不怎么动,走路也很慢,再着急的事也像散步。说话也很慢,北方人听来,她的普通话有着浓浓的白话口音。

由于中气不足,她有种别样的温柔。

菲菲很会煲汤,货真价实的靓汤,卖相和口味都上佳。她对瓦罐的耐心比对任何人都持久,可以盯着慢火一盯一个下午。

蓝幽幽的炉火吞吞吐吐,她就那么盯着出神,一出神出一个下午,手里捏着一本书,却并不读。丽江的阳光隔着窗棂晒在她脸上、身上,她穿着紫围裙,短发齐耳,像个民国少-女。

路平和她相处的头一个月,她煲了二十多种配方不同的汤,迅速地让路平喝胖了。路平很惊讶汤养人的程度,同时欲罢不能。

菲菲不出神煲汤的时候会很勤快,穿着拖鞋吧嗒吧嗒地走来走去,热衷于杯杯盏盏、洗洗涮涮,却从来不让路平进厨房。“妈妈说不要让男人干厨房的活儿。”她对老路这么说,于是老路只负责喝汤,生生喝成了个品汤的行家。

男人总有些虚荣心,那时路平经常领着不同的朋友回家喝汤,他不是很懂炫耀的技巧,只在喝汤的时候咕嘟咕嘟发出各种声音,来的人越多,声音就越大。

路平整整喝了一年的汤,从冬天到冬天,然后再没喝到菲菲的汤。

菲菲头一天晚上默默地收拾好了行囊,然后在第二天早上和路平道珍重:她要开车去西藏。

我问过路平,你们当时在吵架或冷战吗?他说,没有,没有吵架,没有分歧,甚至没有一点儿征兆,她说走就走了,头都不回地走了。

菲菲就像是一个潜伏许久的特工,带着满腔秘密去执行一项惊天的任务。冬季走滇藏线是种玩命的举动,菲菲想玩命,没人知道是为什么,路平也不知道。路平没劝动,就没死拦着她,他不是一个善于说服别人的人。

为此,他终生都在后悔。

 

菲菲自驾游到雨崩的时候,被暴雪阻路,人和车迅速地被圈禁在天地乾坤一片混沌的白色中。她没什么自救经验,也不懂得烧备用轮胎取暖,感冒引发的肺水肿让她开始咯血,整整三天四夜才被解救。她一到暖和的地方,就休克了,额头都摔出了血。抢救的时候发现,重症感冒加高烧已经直接诱发了她严重的心脏病。

医生用她的手机打回丽江,路平只穿了一件衬衫冲去接她。一路上,每隔十几分钟就打一个电话问情况,值班大夫耐心被耗尽后,关了手机。他打不通,以为白床单已经盖在了菲菲脸上,差点儿崩溃在大具桥头。

回到丽江后,路平开始给她煲汤。路平心急,灶火开大了,煲出来的汤她并不爱喝。她侧躺在床头出神,神情和在厨房时候一样。汤摆在床头,一会儿就飘起了白白的油花。

路平应该是那时学会了做饭,他吃了三十多年的面条,一辈子西安男人的胃,粥粉肠饭本不爱吃。为了她,他专门去买了菜谱,研究做细火慢工的广式菜,刀切了手,弹吉他的时候裹着纱布,上面一点红。

整整三个月,血色才重回到她面上。但元气伤得厉害,偶尔会吐血,殷红的一小口团在木地板上,像块儿南红玛瑙。

她开始和路平吵架,吵得很凶。

她让路平很痛苦,他总弄不清吵架的原因,总不明白自己哪里错了。他试着沉默相对,但觉得委屈无比。她好像是为了吵架而吵架,像完全换了一个人。

我见过一次他们的争吵,两个人面对面蹲着,菲菲猛地站了起来,摇晃了两下,晕了过去,顾虑到她的心脏病,没人敢去动她,任由她躺在冰凉青石板路上,朝天仰着煞白煞白的嘴唇。我忙着打120 ,一回头,路平一脸死一样的阴郁。

 

菲菲晕倒的次数越来越多,每一次都好像活不过来的模样,脚踝和膝盖永远是淤青的。她好像不是很在乎自己下一次晕倒是否能醒过来,开始每天晚上换着酒吧去喝酒。整瓶的澜沧江矮炮,她一仰脖就倒了进去。一开始还会有人劝,但很快也没人劝了。

一开始,我说,菲菲我不能卖你酒喝,出了人命我负不起责任。

她就当真找来纸笔写下生死文书:我今天在大冰的酒吧喝酒喝死了和任何人没任何关系……她一边写一边还问要不要按个手印。她不笑,我分不清她是在开玩笑还是在较劲儿,只好让她喝。

路平没什么对付她的招数,只好在她经常出没的很多地方都放了速效救心丸。我也因为这件事情,才对如何照料心脏病患者有了些基本的认识,那都是路平告诉我的。

她开始喝酒,就不怎么和路平吵架了,甚至也不怎么讲话了。

路平隐隐约约感觉到,自己的存在或许在某个层面羁绊了她的脚步。于是,他不再拦着她,他说你想去哪儿就去哪儿吧,记得回来就好。

她不说话,盯着他出神,忽然两大颗眼泪渗了出来,吧嗒吧嗒地滴在路平手上,滚烫的眼泪烫伤了两个人寒冷清冽的年华。她最后给他煲了一次汤,忘了放盐,然后去了新加坡。

 

接下来的故事,几乎等同于电视剧。老路是个悲情的男主角,到剧终都没翻身。

菲菲走后,起初路平给她打电话她还会接,但她从不会主动打给路平。偶尔通话的时候也是淡淡的,路平问她过得好吗,她说:“还好还好。”

菲菲到新加坡后重新找到了一份工作。在试用期结束后的一天,她毫无征兆晕倒在了茶水间。新加坡医院的检查结果是:她最多还有一年的生命。

这一切,路平当时都不知情。一个星期后,等他辗转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已经联系不上她本人了。她的同事说,菲菲的父母亲接她回了美国,着手准备心脏移植手术。

他给她发邮件,MSN 留言,一直没人回复。他跑去给自己的手机充了足够两年用的话费,24 小时开机等着。有时候,他在街头卖唱时手机电池报警,他吉他也不带地满世界跑去找插座,随身带着充电器。

终于,有天早晨她打来电话,说了一声“路平”就不再说话,只

是用指尖在听筒上轻轻敲着,敲三下停一下,敲三下停一下。他喊:“菲菲你要记得回来,就算是死了也要记得回来找我!”她不讲话,小兽一样,一口一口粗重地呼吸,指尖在听筒上继续

轻轻地敲着,敲三下停一下,敲三下停一下。路平后来说,菲菲的敲击是在说:我爱你。他坚信这是她对他的表白……可我猜她是想对路平说:忘了我。

 

那个电话是菲菲在进行心脏移植手术的前一天打的。我想她延续生命的信心或许已经衰竭到寂灭边缘。她是想向爱过的人告别吧,最后一次听听他的声音,喊一喊他的名字。

她或许内疚过自己给路平留下的拓痕,希望他磨去痕迹,忘记她

的存在吧。至于路平能否做到,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那个电话之后,菲菲就杳无音讯了,路平当她死了。他在古城走夜路不再打手电,半夜抽着烟,独自去灵异事件辈出

的北门坡散步,总希望她能来找他。那时候,北门坡老有人遇见打着红伞的游魂,但据说不是女-人,是个白须老头。

时间过去了很久,当路平预存话费慢慢花完,他又要每月存钱的时候,电话又打来了。那时候,低调酒吧已经有了新的女主人。

这是个阴郁而奇特的电话。

一个中年女-人先在电话里说:“你好路平,我是菲菲的妈妈……”

然后,电话被抢了过去,菲菲的声音隔着万重山水响起在他耳边:“喂,你叫路平是吗?他们说你是我的前男友。”

一切事物荒诞得好像跌进了八点档的台剧:菲菲经历了接连数次的深切治疗,重新有了一颗能长期跳动的心脏。但长期大剂量药物治疗,以及手术中的某种原因,大脑机能部分受损,丧失了一大段人生记忆,包括路平。

没错,传说中的失忆。

我顾虑过读者对这段故事真实性的质疑。但作为整个故事的旁证者,我只想用一声“我操”来慨叹世事的无常。冥冥中仿佛果真有一只手,戏谑地把人生捏成各种光怪陆离的模样。

奇异的丽江,说来就来说走就走的过客,说死就死的兄弟,说出家就出家的老友,说失忆就失忆的菲菲……见惯了周遭的跌宕,路平和菲菲的故事我真心不觉得多么离奇了。关于她的遭遇,知情者不止我一个,健在丽江古城的混混里不少人都知晓。有人说也好,她一直在逃,现在算逃彻底了,就此罢了吧。也有人说,如果这事儿发生在我身上,我一定要去再见一次菲菲,重新开始。

我觉得前者都有颗胆怯又冷漠的心,后者都是嘴子。

在那个电话中,菲菲的妈妈努力想让路平接受这一现实。路平轻易就信了,几乎没有一丝疑惑,他很礼貌地问可否单独和菲菲聊一会儿。

他和她聊了不到五分钟,就挂了电话,两个人礼貌互道再见。

说完再见,出现了几秒钟的沉默。路平的心猛地跳得飞快,他屏住呼吸,试着在听筒上轻轻地敲,一二三,一二三……

那边却已经是忙音。

路平写了首歌叫《我的心被遗弃了》,如果你有机会听,会体味到一种沉重的锤击,像把锤子一样砸在后背上,各种闷痛。

对你的思念/ 就像风筝断了线/ 画了一颗大大的心

独自站在雪里面/ 你到底爱不爱我/ 你快点告诉我

不要让我承受这死去活来的折磨/ 我的心被遗弃了/ 遗弃在大雪中

很冷的天冻瞎了我/ 我的心被遗弃了/ 遗弃在大雨中……

路平早年玩摇滚的时候玩得很重,改玩民谣以后,很难再从他的歌里听到摇滚的影子,唯独这首歌例外。民谣是轻轻的淡淡的诉说,尤其是我们共同隶属的游牧民谣,大家都不愿意在词曲上走极端。但当他嘶吼这首歌的时候,我和其他兄弟们从不会皱起眉头。

我想我是懂他的。每当他唱起这首歌的时候,我会停下敲鼓,安静看着他的侧面。看着那些咬肌、那些青筋、那些粗劣的歌词从他嘴里掉下来。有一种难过,难得难以诉说,这首歌是他唯一的泄洪堤口。

 

在这个故事中,路平不是狱卒,但菲菲一定是逃狱者。她叛逃的东西,叫宿命。

菲菲如履薄冰的生命置身在一只巨大沙漏中,沙子不急不缓地从上往下流着,沙沙作响,永远在提醒着她的时日无多。对于这种钝刀割肉的感觉,她恐惧也不服气。她偶尔也曾屈服盲从,听着沙子响声默默出神,默默煲着汤。偶尔,她会决绝叛逃,搅起沙尘飞扬迷伤周遭众人的目光。

若你是她,你又当如何面对?

菲菲最终叛逃成功,奇迹般地重获了一颗稳健跳动的心。她也奇迹般地屏蔽掉了关于那个旧世界的诸多剧情桥段。重生的菲菲,活泼地跳跃在没有逻辑性的记忆碎片上,现在的她煲汤时还会出神吗?应该不会了吧。这应该算是某种次第的解脱-了吧,真是有趣的娑婆大梦,有趣的因缘具足。

至于路平,我从未安慰过他,只在一次微醺后拍着手鼓即兴对他唱过一首歌:

 

老路老路我的兄弟/ 你这个只会唱歌的傻瓜/ 自始至终的角色/ 只是只黯淡的空酒瓶子/ 你没做错什么/ 但这个世界有只翻转沙漏的魔爪/ 对于前世面色苍白的她/ 你也隶属于那恐怖沙漏的一部分啊/ 对于今生面色红润的她/ 你不过是个背影模糊的路人甲啊/ 老路老路啊/ 我指着你的鼻子说这番话/ 谁让你是个理应没心没肺的浪子/ 谁让你选择在月光下的青石板上晾晒寒冷的年华/ 谁让远方不够远信心不够大/ 谁让这个独角戏需要个背影模糊的路人甲……

 

后来,路平结婚生子修成正果,但从不喝汤,他像不喝白开水一样抵触喝汤。

大冰的小屋曾经卖过一年的广东汤,号称可以暖手暖心。很多人慕名来喝,甚至从傍晚就蹲在炭火旁等。他却从不染指,给他盛一碗他也不喝,只是摆在面前笑着看。

有时候,他会说:“姜放这么多,这哪儿是汤啊……”

是的老路,这不是汤。不过一碗似曾相识的回忆而已。

不喝拉倒,哦,兄弟,你不喝我也不喝,咱都不喝啦。走马江湖的过客,驻足丽江的浪子,那些铭心的苦涩或回甘,谁他妈愿意再度端起,再度真心咽下。

谁没点儿难过的往昔,谁没有几段锥心的回忆。

貌似恣意生长的我们,实则精进在一条寻觅幸福的路上,在找到句号之前,不停地经历着顿号逗号惊叹号省略号……

百转千回,轰轰烈烈,走马灯一样的各色故事,酸甜苦辣五味杂陈的往昔。

可这,我的兄弟,不都过去了么,这不是都会过去的么。

如果所有这一切的故事全都没有遗憾的话,那这一场青春还有什么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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