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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16-21)

16

那晚,她像患了梦游症一样走来走去。孩子们看电视时,她就坐在起居室里。孩子们都-上-床睡觉了,她也没有去关电视,只是呆呆地坐着。新闻里还在报道施韦尔纳、古德曼和钱尼&[25],大家都认为他们死了。这使她深有感触。他们死得其所。年轻的时候,她总爱说一些男女平等的话,可现在连想都不想了。死得其所固然好,可她还是会想,那有什么用呢?不过,你早晚都得死,还不如死得有价值一点儿。最好死得有价值,不然,就太可悲了。她的脑中麻木又混乱。她起身关了电视,倒了杯白兰地。这下可糟了。一杯白兰地下肚,温热了她的内脏,热量传遍她的全身。她开始哭泣,但又不是哭,而是如狂风暴雨般猛烈地呜咽,她无法控制,每抽噎一次,就好像她的肝胆内脏都要吐出来了。

她花了很长时间才平静下来。她对那三个年轻人感到很好奇。他们以为自己能够改变世界,可能没想过自己会死,也没打算牺牲。他们只是相信那个目标值得去冒险。可是一旦那个目标是为你自己,愧疚感就会油然而生。你怎么敢为了自己斗争呢?那太自私了。或许钱尼就是为了自己而斗争,然而你不会觉得那是自私。她又倒了一杯白兰地,接着又喝了一杯。她喝醉了,开始想象各种场景。诺姆开完会回来,她站起来说……她在脑中编造了一席高尚的演讲。她逐一和他辩论,他惊讶于她的逻辑性,最终让步、道歉,请求她原谅。或者,等他进来,她拿着切肉刀一刀砍向他的头,然后看着他绝望地、慢慢地死去。或者,他根本不会回来,而是喝醉酒,出车祸死了。或者,他在街上遭到袭击,被小偷捅死。那么,她的一切问题就都解决了。

天开始亮了,她意识到诺姆不会回来了。同时,她也意识到,诺姆不是敌人,而是敌人的化身。因为就算她开了那张支票,他又能把她怎么样呢?他会揍她,会和她离婚,还是会不给她钱买吃的,或者让她还回来?他什么办法也没有。她开始意识到,他凌驾在她之上的权威是基于双方的认同,如空中楼阁一般,并没有实际的依据,所以他才会经常以这样奇怪的方式维护它。只要她别过脸去,不去理会他怎么说,就能打破这种权威。可她为什么就不敢这样做呢?还有其他的东西——外界的东西——赋予了他这种权力,不是吗?还是,她只是不想失去他的爱?什么样的爱?是他们的婚姻吗?她醉醺醺地坐在摇椅上,晃来晃去,看着太阳爬上树梢。她在椅子上睡着了,直到孩子们进来朝她喊道:“妈,你没有叫我们起床!妈,我们要迟到了!”

她甩甩头,醒过来,看着他们。

他们正在到处找书,时而朝她大呼小叫,时而相互吼叫。

“我们连早饭都没吃。”诺米责备地说。

她坐在那儿看着他说:“反正你都不吃的。”

他停下来,惊讶地看着她,察觉到了什么异样。可是已经来不及管它了,他们飞快地跑着去车站,因为很显然,她是不会开车送他们去了。她坐在那儿,脸上挂着扭曲的笑容,然后,她站起来,给自己倒了一杯咖啡。之后,她洗了澡,换好衣服,带上支票簿,开车来到萨曼莎家。她递给萨曼莎一张三百五十美元的支票。“一点儿心意,希望能帮你渡过难关。”她解释道,“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但这笔钱是为了我,不是为了你。”

她在他们的联名支票本上以醒目的大字填写了金额和收款人的姓名。可后来诺姆并未提起此事,一次都没有。

17

若你要问:“诺姆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是影子般的男人,还是有名无实的丈夫?”

说起来你可能不信,其实我也不太了解他。我认识他,甚至对他非常熟悉,但是,我依然不了解他。我可以告诉你他长什么样子。他个子高高的,约有一米八,金发碧眼。早年他还留着平头。随着年龄的增长,他的脸上有了红晕,也有一点儿发福,但不是太胖。为了瘦身,他一直在打高尔夫球和壁球。他穿高领毛衣和白色羊皮鞋的样子非常英俊。他还能紧跟七十年代的潮流。他把头发留长了一点儿,打理成左边略长的偏分。他留了鬓角,开始穿彩色的衬衫,打宽领带。他的面容仍然很俊朗。他的性格也很招人喜欢,会讲一些不下流的笑话。他喜欢看足球赛,偶尔还会去西点军校看一场。他了解他所在行业的最新消息,但报纸只看前面几页。回家后,他喜欢看电视,喜欢看西部片和侦探剧。他并没有什么极端的恶习。从许多方面看,他都是五十岁男人最理想的样子。

你以为他是我编造出来的。你心想,啊哈!这肯定是一个虚构故事里的一个符号化的人物。呜呼哀哉,我倒希望他是,这样他体现的就是我的失败,而非生活本身的失败了。我倒是更愿意相信,诺姆之所以是这样一个“纸片人”,是因为我写得不够好,而不是因为他本身就是一个“纸片人”。

这些年来,我读过很多男性作家写的小说,在我看来,那些小说中的女性角色大多是用来填充边角的“纸片人”——除了亨利·詹姆斯&[26]&的小说。所以,问题或许就在于,我们——男人和女-人——并不是非常了解对方。或许我们对对方的渴求,超过了对对方的了解。但我也并不觉得男人们比我更了解诺姆。而且,不只是诺姆,还有卡尔、保罗、比尔,甚至可怜的辛普亦是如此,尽管我对辛普的了解比对其他人稍微多一些。当你没有了身份,掉出了某个阶层,你的自我反而更清晰了。你明白我的意思吗?就好像做一名中产阶级白人男性就是一份全职工作;就好像在西点军校受训的陆军上校,即便没有穿那身漂亮的军装,也得笔直地站着,说话时嘴不能张得太大,也得会讲一些酒桌笑话,走路像机器一样。唯一的出路就是你因严重违纪而被赶出军队,最终在贫民区的救世军&[27]&施粥所和几个小毛孩聊天。那时,你才终于可以做自己。辛普脱离了这个队伍,在其他中产阶级白人男性看来,那是不可原谅的罪孽——就像变成同性恋者一样可耻。所以,我可以想象,他花着母亲的钱,来到经常光顾的酒吧,端着第二杯双份马丁尼,优雅地坐着,从容地讲着自己下午将要大赚一笔,正等着三点钟的电话(谁会在酒吧里讲这些?你可能会想)。他和其他声音空洞的人没什么两样。只是你知道他说的不是真的,你盯着他看,才发现,或许他自己都不知道那不是真的,他还没聪明到成为一个高明的骗子。他买了一种幻想,这就是他买到的全部,也是他现在所拥有的全部,他在里面转啊转,像孩子们生活在白日梦里一样。

不管怎样,其他人都还保留着他们的制服,所以人们对他们的了解也仅限于此。所有的士兵都是一个样子,就像乞丐和中国人都是一个样子一样。

然而,我还是要试着告诉你们我所知道的诺姆是什么样子。

他曾是一个快乐的宝宝。他的父亲是药剂师,母亲是个善于交际的家庭主妇。他还有一个弟弟,后来当了牙医。诺姆和他弟弟上学时都非常聪明,非常爱运动,非常善交际。他们圆滑世故,不偏不倚,正是这种过于礼貌的举止,让人很难和他们亲近。

他不怎么热衷于性生活。从小他母亲就认为,睡觉时手应该放在被子上面,如果他睡着时无意识地把手放进去,她甚至会把它们拉出来。她绝不允许她的孩子们早上睡懒觉,还经常警告米拉别让她的孩子们养成那种坏习惯。五岁那年,诺姆和邻家的孩子比赛谁尿得远,他母亲发现了,就吓唬他再这样做小鸡鸡会飞走。比起她吓唬他的话,她那惨白的脸和拽他回家时那急促的呼吸更令他印象深刻。十九岁,他恋爱了,那是他约会过的第一个女孩。他们订婚了。可他在外面上大学时,她和镇上埃索石油公司所属加油站里的一个技工私奔了。此后几年,诺姆都处于被背叛的悲伤中。他的一群朋友介绍安托瓦妮特给他认识,她是那种轻易就能和人-上-床的女孩。于是,他就在一辆三九年款福特后座上破了处。他心里充满了罪恶感,可又带着某种朦胧的愉悦感,或者说情感。只是自此以后,他便不再积极寻找这种感觉了。诺姆心里有一种很微妙的感觉,至少在那些天是的。他和朋友们一起笑谈这段经历,笑安托瓦妮特,可他隐约觉得,事情本不该这样,那本不是他会选择的方式。

小时候,他喜欢画画,可家人并不鼓励。当然,他们也没有强烈禁止。只是画画这件事和整个家庭的运转方向不一致罢了。家里唯一挂着的绘画作品是柯里尔与艾夫斯&[28]&石版组画;他们从不读书,也不听音乐。但他们不会觉得少了什么,只是这样的事不存在于他们的世界而已。他们让诺姆去上骑术课——他父亲首次参战时是骑兵。他想去西点军校看球,父亲很鼓励。他发脾气的方式从来都一样:西点军校队一输球,他就踢收音机。收音机很遭罪,可他的家人也能接受这种方式,因为他们不允许他以别的方式发脾气。若他以除此之外的任何形式发脾气,他们都会认为他精神失常,会冷冷地送他回房间,不给他饭吃。

诺姆学会了做一名他父亲所谓的绅士。他什么都懂一点儿,但每样都不精通。他做什么事都没有激\_情。他学习,成绩不好不坏,总是得C。他踢球,但没有成为主力球员。他的社交生活很愉快,但总是很节制。他约会,但性欲并不强烈。

他通过家人认识了米拉。在他眼里,她非常漂亮、柔弱、天真,同时又有些老练。也许是她的思想让他觉得她老练,因为她想到了一些他没想到的东西,可是,随着和她的关系越来越近,他开始从大学朋友那儿听说关于她的事,然后就觉得米拉没他想象的那么天真。这两种相互矛盾的印象令他纠结:他想把她留在身边时,就对她说外面的世界不安全,到处是危险的男人,他知道这样就能吓到她;他生她的气时,就大声叫骂,说别人都说她是-yin-妇。在他看来,她是那种具有神话色彩的-处-女与-yin-妇的结合体,尽管并不完全符合他的想象。他根本就没想过那会是什么样子。他从来不去想任何危险的东西。他对父母、职业和生活圈子的感觉一直都不偏不倚,还略带点儿幽默和不屑。这种避免陷入困难和危险的做法,如同他做什么都很适度一样,成了他的一贯特点。他总是走在宽阔、平坦的路上,看着那些选择狭路的人要么疯掉,要么变得粗鲁无礼。在他的词典里,这些词差不多是同义的,疯狂只不过是更过分的无礼而已。在某种意义上,他是一个超越了自身年龄的理想绅士。

对于他来说,米拉似乎是完美伴侣。他是科学家,是和事实打交道的,他了解世俗中的体育、金钱和地位;而她是艺术家,懂文学。她会弹一点儿钢琴,对艺术和戏剧有所了解。她似乎天生具有良好的教养。她给他增光。尽管她读了两年大学,他也从不觉得她不该像他母亲一样做家庭主妇。她得照顾他和他们的孩子,她还能提供他的家庭所缺乏的文化和教养。从表面上的各个方面看,他们的婚姻都是很称心如意的。他们都来自中产阶级、共和党家庭,虽然她接受过一些天主教的教育,但她和她的家人现在都不信教,也不会激起他的家庭对非清教徒的蔑视。她受过教育,她很健康,也并不娇生惯养,结婚头几年也不会拒绝做家务。除此之外,米拉身上还有一种无助、脆弱的气质,这点从内心深处打动了他。一切似乎很完美。

事实也的确如此。他们结婚已经十四年了,诺姆不得不承认,他们之间并不存在严重的问题。她是一个称职的妈妈,一个好管家,一个能干的女主人。她的性欲不是很强,但诺姆因此而尊重她。他感觉他的选择是明智的,还沾沾自喜地瞧不起那些有婚姻问题的同事。他对自己和自己的生活感觉良好,对米拉感觉良好。时光荏苒,他的脸上长出了和蔼慈祥的皱纹。他们过上了期待中的生活,对诺姆来说,这已经非常满足了。只是有时候当他们去百老汇看电影或音乐剧,看到一个漂亮的女-人扭-动着身\_体时——不是那种妖艳的女-人,而是那种从肢体语言中透露出某种无助和脆弱的女-人——他内心就会升腾起一种洪水猛兽般的东西,渴望伸出手去,使劲地抓住她,哪怕被拒绝,也要抓住她,把她拉过来。可他从没想过那些词:强---奸-、战胜、拥有、控制。他最开始对米拉也是这种感觉,但从未付诸行动,现在也不会。他会笑自己,笑自己那滑稽的欲望,笑它们的荒唐,回到家后,依然保持平静,务实地和不情愿的米拉做-\_爱。他做-\_爱时从不带任何感情。

18

那么,什么是男人呢?我在大众文化中的所见所闻告诉我,男人负责性交和杀戮。可是在生活中的所见所闻又告诉我,男人负责赚钱。也许这两者之间有一定的关联,因为在我们的世界里,赚钱就需要你小心地避开性交和杀戮,所以也许是文化提供了那些非生活的部分。对这一点我并不了解,也不关心。我觉得那是他们的问题。这些年,女-人非常努力地想要摆脱强加在她们身上的刻板印象。但麻烦的地方是,这些印象中又确实有一部分符合实情,因此,要否定它们,通常也就意味着你需要否定一部分真实的自我。或许男人的处境也相同,但我不这么认为。我认为他们很喜欢自己的社会形象,觉得它们很有用。如果没用了,他们也可以随意改变。如果男人仅止于此,那么,我宁愿永远没有他们,靠单性生殖繁衍后代,那就意味着我只能生女孩,这点倒是很适合我。可是,在这种印象的另一面——也就是现实,同样好不到哪里去。因为即便我认识的男人不那么沉溺于杀戮,性交不太频繁,赚的钱(最重要的部分)也不多不少,他们也不会变成另一番模样。他们还是会很无趣。也许那就是成为胜者的代价吧。因为我所认识的那些被男人肏,也被生活肏了的女-人,真的很了不起。

作为被歧视的群体,还是有一点优势的,那就是,你拥有自由,拥有想怎么疯狂就怎么疯狂的自由。如果你去听一群家庭主妇的谈话,你会听到许多无稽之谈,其中有些真是疯狂。我想,这也是太过孤单,没有人阻碍你胡思乱想、让你的思想符合社会规则的缘故吧。自由思考带来疯狂,可也带来智慧。普通女-人会把那些肏蛋的事实说出来。你可以选择忽略它们。她们仍可以胡言乱语,却不用被关进监狱(当然,有一些还是会的),因为每个人都知道她们疯了,而且她们影响甚微。一个女-人,不管虔诚与否、世俗与否、消极与否、过分自信与否、爱与否、恨与否,都不会遭到太多的抨击。她的选择在于,要么被说成拖油瓶,要么被说成荡妇。而我所不理解的是,女-人怎么突然就有了影响力。众所周知,子不教,母之过。那么,这毫无力量的母亲,是如何做到这点的?她一周要洗五筐衣服,还要担心是否将浅色的衣服混进深色的衣服里,她这些力量都是从何而来?她如何补偿父亲造成的不良影响?为什么直到这种力量后来被称为责任,她才知道自己拥有它?

我正试着去了解输与赢。如今,游戏规则变成了男人只要远离是非就能赢,而女-人总是输,再伟大的女-人也不例外。伊迪丝·琵雅芙和朱迪·嘉兰&[29]&这样的女-人从她们的输中获益而变得成功。这倒是很清楚,然而,不清楚的是,我们到底在玩什么样的游戏。若你赢了,赢得的是什么?在这方面有过经验后,我知道你输了什么。但我不知道,即便你赢了,除了钱,你还能得到什么。也许只是如此而已,岂有他哉。我猜就是这样,因为当我看着所有的赢家,看着全世界的诺姆时,我再看不到别的东西——除了钱,一种在尘世的安逸和某种合理性。

你会以为我讨厌男人。或许是吧,虽然我的一些最好的朋友是男人……我不喜欢这种处境。我不认同这种泛泛的仇恨。我感觉自己就像一个二十世纪的和尚,骂女-人是多么恶毒,说她们出门的时候应该遮住全身,以免让男人沾染上邪恶的思想。世界以男人为重,女-人只是与他们相关的存在,这种假说太鲜为人知、太隐蔽,就连我们也是最近才发现。然而,看看我们读的那些书。我读过叔本华、尼采、维特根斯坦、弗洛伊德和埃里克松&[30]&的书,读过蒙泰朗、乔伊斯、劳伦斯的书,还读过一些不如他们聪明的人写的书,比如米勒、梅勒、罗斯&[31]&和菲利普·怀利。此外,我还读过《圣经》和希腊神话,也并未质疑后来的修订本中为什么将盖亚、特勒斯&[32]&和莉莉丝&[33]&放在脚注里,还说是萨杜恩(罗马神话中的农业之神)创造了世界。我读了又读,从来不去质疑,印度教徒、犹太人、毕达哥拉斯、亚里士多德、塞-尼卡人&[34]&、加图&[35]&、圣保罗、路德&[36]&、塞-缪尔·约翰逊、卢梭、斯威夫特……嗯,你明白的。多年来,我也没怎么放在心上。

所以,现在我很难说别人偏执,因为我自己就是一个偏执的人。我曾警告别人,我有性格缺陷。可事实是,我厌倦了四千年来男人不断地告诉我女-人有多么堕落。尤其让我深恶痛绝的是,当我环顾四周,看到这些堕落的男人和优秀的女-人,他们都在私下里怀疑着,那四千年来的评价是正确的。那些天,我感觉自己是个罪犯,是个亡命之徒。也许那些用异样的眼神看我走在沙滩上的人就是这么认为的吧。我之所以有这种感觉,不只是因为我觉得男人堕落、女-人优秀,还因为我相信,被压迫的人有通过犯罪途径赢得生存的权利。当然,这样的犯罪意味着,被压迫者公然反抗那些由压迫者制定的约束被压迫者的规则。可是这样的处境让你一不小心就会走上拥护压迫的道路。我们被束缚在“主-谓-宾”的句式里,最好的办法是把它倒过来。可这根本不是什么答案,对吧?

嗯,那就交给别人来回答吧,或许那些不像我这样有性格缺陷的新一代人可以。我对男人的感觉源于我自身的经历。我有点儿同情他们。就像一个刚从达豪集中营里放出来的犹太人,看见一个年轻英俊的纳粹士兵肚子上中了弹,在地上打滚,只是看了一眼,便继续往前走,甚至都不会耸耸肩。我一点儿都不在乎他们。我的意思是,不管他是什么人,不管他-羞-于何事、渴望何物,都不重要。我要在乎也太晚了。也许,我一度在乎过。

但是,仙境就在门后。我会永远讨厌纳粹分子,即便你能向我证明他们也是受害者,他们只是受了幻觉的支配,或者他们被幻想洗脑了。我心里的石头就像一颗牡蛎中的珍珠——是为了防御应激而累积起来的。我的珍珠就是我的仇恨。我的仇恨是从经历中所得,它并不是偏见。我倒希望它是偏见,那样一来,我或许就能忘却它。

19

我想,我该回到故事中了,可是,一往那边想,我就感到无比厌倦。哦,生活,生活啊!那些岁月。当有人悄悄对你说某某人生病了,你说“真倒霉”,然后问是什么病,他们低声告诉你“就是女-人的毛病”,你还记得当时是什么感觉吗?你从来不去追问,只是隐约地感觉到,滴答滴答,血从各个孔里冒出来;器官伴随着各种黏性物往下滴,试图分离出来;胸部下垂、长了肿块,有时还不得不切除。这一切都让人有一种身在臭气熏天的岩洞里的感觉,永远呼吸不到新鲜的空气,又黑又臭,脚下是半米厚的黏糊糊的、令人恶心的覆盖物。

没错。我讲给你们听的那些故事,有几个人的没有提到。我没有告诉你们桃瑞丝和罗杰、葆拉和布雷特、桑德拉和汤姆,或可怜的杰拉尔丁的遭遇。我知道,但我不打算讲。没什么意义,都是大同小异。我也不会细致地描述奥利安的经历,只会告诉你她切除乳腺以后的事。肖恩去医院看她,一脸厌恶地别过他那英俊的脸庞。

“回家后别让蒂米看到你那个东西,”他撇着嘴说道,“真恶心。”

他其实不用担心。回家后,她就自杀了。但是,这并不是他的错。她只是不应该那么爱他,不应该太在意他对她的看法。应该,不应该。到现在,我所知道的了不起的女-人,有奥利安、阿黛尔、莉莉和艾娃(说起来,她也算一个了不起的女-人吧)。

毁灭,毁灭。我们所有人,都是幸存者。我们从自己生活的战争中幸存下来,我们从彼此身上获得唯一的帮助。是爱丽丝夜复一夜地陪在萨曼莎身边,直到她从癔病中、从被背叛的感觉中、从仇恨的剧痛中恢复;是玛莎发现米拉倒在地板上,手腕割破了;是米拉将玛莎放在床-上,扔掉剩下的安眠药,陪着她,直到她恢复意识。然而,谁也救不了莉莉。她在我们的能力范围之外。

你相信这些吗?这并不是小说素材。它没有条理,没有艺术中如此重要的平衡——如果一条线向东,另一条必须向西,而两条线本质上都一样。这些生活就像是用来织地毯的线,织成以后,各种各样的颜色混合在一起,充满血迹、泪痕和汗味,连织线的人也惊恐不已。还有一些人的人生本非如此,最后却也殊途同归。比如,埃塞-尔。你们不认识她,她是我的一个大学同学,她想成为一名雕刻家。当然,她结婚了。她脑子里装了很多古怪的东西。她喜欢搜集贝壳,家里到处都是贝壳,除了贝壳,她对别的话题都不感兴趣。于是再没有人去她家了。

在我试着写下这些的时候,有时会感觉,这就像是小时候做纸娃娃。它们看起来都非常漂亮,几乎一模一样,只是,有的是金发,有的是红发,有的是黑发。我还会画一套又一套衣服——晚礼服、西装、休闲裤、短裤、长睡-衣,而且它们全都可以替换。我倒是很希望自己能画一个美狄亚或安提戈涅。可你也知道,她们有清晰的轮廓和明确的结局,而我所认识的那些人没有清晰的轮廓,她们的生活也没有明确的结局。我见证着,曾经见证着,岁月慢慢消磨殆尽。没有一种生活是在平静的绝望中度过的——不,应该说这些人的生活里,没有一件事是平静的。有激\_情、有极端、有尖叫、有血肉的撕裂——当然,是你自己的血肉。到最后,我们所有人都被毁了。所以,这似乎更像一种普遍的问题,而不是个体的问题。哦,如果你要挑毛病,它们就摆在眼前,但这毕竟不是悲剧。或者可能它真的是悲剧?米拉的神经质、自命不凡和冷漠,萨曼莎的依赖性(她像孩子一样把什么都留给辛普,直到最后追悔莫及),玛莎傲慢地以为自己能过上想要的生活,得到想要的东西,奥利安对肖恩那强烈的、坚定不移的爱,以及葆拉的勃勃野心……是的,这些都摆在眼前。

但是,你且想想:没有一个男人是被毁掉的。当然,除了辛普。可是,他在母亲家过得非常开心,每天喝着马丁尼酒,活在妄想中,酒吧里还有一群观众。然而,其他人都有不错的工作,有的还再婚了,他们所有人都过上了不同程度的所谓美好生活。没错,他们很无趣,可他们的无趣困扰的是其他人,而不是他们自己。他们或许不觉得自己无趣。肖恩住在长岛的一座小房子里,又有了两条船。那些天,罗杰在东区租了一幢漂亮的公寓,假期也在地中海俱乐部度过,而桃瑞丝还在靠救济金生活。你能想象吗?这些事是天注定的吗?也许男人比我想象的还要糟糕。也许他们正经历着各种内心的折磨,只是没有表现出来而已。也是有可能的。我会把他们的痛苦留给那些能明白、能理解的人,留给菲利普·罗斯、索尔·贝娄&[37]&、约翰·厄普代克[38]&和可怜的、没有子宫的诺曼·梅勒。我只知道,那些女-人人到中年,日子过得非常艰难,每天都在苦苦挣扎,比如,要让最大的孩子戒掉海洛因,要让女孩们读完大学,要付钱给心理医生,治疗女孩们的厌食症和男孩们的抑郁症,或让正齿医生给孩子矫正牙齿。真让人悲伤。我还记得瓦尔说过:“啊,你没发现吗,我们的伟大之处就在于此啊。我们知道什么是重要的。我们没有卷入他们的游戏中!”但对我来说,那似乎是一种可怕的抬举。我回顾自己的人生,满目疮痍,到处是弹坑、翻倒的石块和泥潭。我感觉自己就像一个幸存者,除了活下来,什么都没有了,仿佛一个在干瘪瘦弱身-躯里四处游荡的灵魂,一边收集蒲公英的嫩芽,一边喃喃自语。

20

萨曼莎渡过了难关。她经历了一年半的地狱般的生活(法律与经济方面),最后在小镇另一头的一套小公寓里安顿下来。她知道,只有和她的朋友们待在一起,她才有救,而无论如何,她最后终于得救了。为了找到一份更好的工作,她又开始上夜校了。至于她如何付学费的,我也不知道——萨曼莎向来是知道怎么从牙缝里省钱的,或者说,她被迫学会了。他们有饭吃,孩子们很健康,有时候甚至很开心。他们虽然年纪小,但经常帮萨曼莎做家务。他们很懂事。一九六四年,弗勒八岁,休吉五岁了。十年后的今天,弗勒就上大学了。不管怎样,他们还是挺过来了。萨曼莎当然有了变化。她变得非常瘦,直至现在,还一脸苦相。她只靠救济金过了几个月,这让她觉得很丢人。可之后,她又会说,谢天谢地,幸亏那几个月还有救济金。也有一些男人喜欢萨曼莎,有时候,她说她想再婚。可不知为何,她总是下意识地与他们保持一点儿距离。她还没准备好将自己的人生交到他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人手里,毕竟,要结婚就得这样。所以,她仍然保持单身,如今有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在当地的一家小公司当办公室经理,母子三人靠她税前二百美元的周薪过上了还算宽裕的生活。一九六四年的夏天,充满了痛苦、改变、失去和艰难,此外,他们还面临一个非常可怕的问题,那就是他们能否生存下来,即使生存下来了,又如何继续存活?在一个富裕的社区,若孩子缺少教育会怎样?这样的悲惨先例人人都听说过。不过,她的孩子非常懂事,这也许是萨曼莎教得好。将来的事谁又说得准,你还不是得熬过去,期望着一切都会变好。

米拉并不觉得自己在其中起到了什么作用。萨曼莎的朋友和她住得很近,而米拉住在贝尔维尤,忙着给家具抛光。米拉给萨曼莎的那笔钱(想不到的是,一年半以后,萨曼莎还想着要还给她),是她离宣布独立最近的一步。诺姆也明白。他从不提起此事,可是,看到支票簿后的那几周,他对米拉很疏远。他看她的眼神很冷漠,就像在看一个陌生人。她常常想把此事摊开来说个明白,可是她不敢。她还记得上次他们谈起此事时的感觉,害怕诺姆再说什么,害怕知道诺姆的真实感受,害怕再次体验那个晚上的可怕心情。他们也就继续这样过下去。八月,那几个年轻的民权捍卫者的尸体找到了,警方开始寻找责任人,这真是徒劳又可笑。也就到此为止了,米拉苦涩地想。她发觉自己的嘴唇紧紧抿着,显出淡淡的痛苦。她继续擦拭家具。

然而,玛莎的生活很混乱,在那几个月,她经常来找米拉——她唯一可以倾诉的人。她的眼里、笑容里、声音里还满是大卫的影子,但这并不是爱慕。她对大卫了解得很透彻。她知道他傲慢、自私、有魅力、威严、聪明、偶尔犯蠢、非常刻薄、小气。可这些她全都可以接受。“我还能有多高要求呢?”她笑着说。有天晚上,他们在图书馆的复印室里大吵了一架,他想复印自己准备出版的论文,而她要复印她某一门课的论文,可即便她的论文五点钟就要交,他也不肯让她先复印,最后还把它撕得粉碎。米拉惊呆了:“所以你就这么认了吗?”

“我揍了他,”玛莎说,“我朝他脸上打了一拳,还踢了他一脚。”

“那他呢?”

“他还手打我。”她说着摘下太阳镜,露出青肿的眼睛。

“天哪!”

“嗯,”她继续得意地说,“然后,他重新把我的论文打了出来,还跟他的朋友爱泼斯坦教授解释,说我没按时交论文都是他的错。我不知道爱泼斯坦怎么想,他可能觉得我们都疯了吧。可他并没有因为迟交而扣我的分。”她又笑了,“那是一场权力的较量,我们一直都在斗个不停。但我能理解,我承受得了。乔治的问题在于,他从不还手,总是让我跟自己的愧疚感搏斗。乔治只会生闷气。我倒宁愿他能在我眼睛上打一拳。”

“天哪,玛莎!”米拉禁不住打了个寒战。正是这种事使她退却的。

“哼,现在乔治还是那个德行。”玛莎继续轻快地说,“你知道吗,当我想明白我是认真的,马上就告诉了他我和大卫的事。”

“你是说他能接受吗?”米拉问。她很惊讶自己能够如此冷静。她无法想象这样的事发生在她自己的生活中。

“是啊。他能怎么样呢?他时不时也和他的秘书-上-床,已经有一年了。每次他留在镇上过夜,都是和她在一起。我们对对方一直都很坦白。”

“我明白了。”

“可问题是大卫。他太他妈的爱吃醋了,”她得意扬扬地说,“他一想到我和乔治睡觉就受不了。他抱着我说的这番话……好像对他来说,我的身\_体就是宇宙的中心。我真的觉得是这样。它简直要不是我的身\_体了。但他之所以那样,并不是出于占有欲。我们两人真的是一体的。我不喜欢肥皂,他就不用,他甚至丢掉了我不喜欢的香体露。几周前,他肚子上长了疹子,他就不想和我做-\_爱,因为不想让我看见。他希望在我面前是完美的。真的,我们对所有事都有同样的看法,我们的感觉也息息相通。所以,我们之间的关系很混乱。我们太亲近了,我们真的想合二为一,这也就意味着,任何事,我们都不许对方有异议。哪怕最小的意见分歧,在我们之间都像是鸿沟。而我们又都很好斗,谁也不肯让步。我觉得生平第一次在男性中遇到旗鼓相当的对手。”

玛莎依然容光焕发。那些天,她心里一直想着大卫,她说他身上有一股好闻的味道。她看上去很精致,白里透红,发型是简单的长直发,着装简约,但剪裁很讲究。米拉看着她,心里说不出的羡慕,仿佛正见证着一个奇迹。

“所以他要我和乔治分开。可我不能那样做。乔治对我很好,我们的婚姻很美满,我们相互喜欢。而且,我们没多少钱,刚够我们共同生活和付我的学费。如果乔治自己过,他会很困窘。”

“大卫也和他的妻子一起过。”

“是啊,可他说那不一样。他不爱他的妻子。他把她当用人使唤。他很晚才回家,从不告诉她去了哪里。她在家打扫房间,替他做饭,就算他不回来吃饭,她也不会抱怨,她还要照顾孩子——照顾那个臭小鬼。有一次,我在公园里‘偶遇’大卫,看到他们在一起。哼!不过,我讨厌孩子,他们都是怪物,而她糟到不能再糟了。他说他不和妻子同床睡。”说着,玛莎就像揭穿别人谎话时那样,粗声大笑起来,“反正,那段时间他真的让我很为难,可我还是坚持自己的想法。现在,突然另一边又出问题了。乔治觉得我真的爱上了大卫。我猜一开始他以为我们只是风流一阵,毕竟我和他在一起的时间比和大卫多,而且我们的关系是一般情人关系不能比的。可是,自从他觉得我爱上大卫后,他突然就阳痿了。那可是乔治啊!那个性爱高手!我简直目瞪口呆。他无论怎么弄都不行了!所以,现在除了别的事情(周三我还得交一份关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德国社会主义的论文,真烦人),除了大卫的抱怨和要求,我还得忍受乔治那讨厌的消沉情绪。毕竟,这都是我的错,怪我自己那该死的愧疚感。等等!凭什么都是我的错?他开始和萨莉睡觉的时候我怎么没有‘阳痿’呢?”

她们都咯咯笑起来。

“当然,我他妈的一生都在‘阳痿’。没关系了!”她笑着大声说道,“你知道吗,当一个女-人真方便!”

“如果你是‘阳痿’,那我呢?我都没有享受过一丁点儿性快感。”

“但你可以自慰啊。”

她们陷入了沉思。

“当女-人,真糟透了。”玛莎最后说。

她离开以后,米拉回想这件事,它就像另一种形式的童话故事。她想象玛莎和乔治做-\_爱的场景——玛莎会说,“我可能没法让你达到高潮,但我可以很-yin-荡地挑逗你”,她在他身边游走,翻过去压在他身上,用手和舌-头爱抚他,而曾经能很快回应的乔治,现在软弱无力地躺在那里——米拉想,就像我一样,不由得原谅了自己。可是,诺姆一点儿都不-yin-荡。她想象着玛莎向大卫绘声绘色描述着乔治的阳痿,仿佛这是送他的一件礼物,就像用芭蕉叶盛着食物的土著,去取悦那个来到岛上的陌生白人。看到这种奇异的东西,他会露出笑容,会眼神发亮,他吃饱喝足,满足地躺下。他们的问题就都解决了。

可事实并非如此。大卫,亲爱的大卫,执拗的大卫变成了一个脾气暴躁的人。一开始,他怪她骗他,他们为此吵了几个星期。最后,在一次眼泪汪汪、暴力相向的吵架中,他只得说自己相信她。可之后,他变得非常奇怪,越来越警惕。他开始尖酸刻薄地挤兑乔治。当然,玛莎坚决地袒护乔治。在经历了一个半月的激烈争吵和粗暴性爱(这是玛莎喜欢的)后,玛莎逼问他,他终于说出了他的真实想法:如果她的丈夫可以和她生活在一起而不和她做-\_爱,那他就是同性恋者。如果她丈夫是同性恋者,那将她置于何地?此外,他自己也一直有强烈的同性恋倾向。在这种剑拔弩张的关系下,他们迎来了感恩节。米拉一边听着,一边神思游离。他们的关系太激烈了,太投入了。她见过大卫几次,和他们一起吃过午饭,她也觉得他有一种无法抗拒的魅力。嗯,那意味着什么呢?她真的有那么爱玛莎,因为不能和她-上-床,所以想和大卫-上-床吗?她心里不是这么想的。她厌恶这一切。这一切都太荒唐、太可笑了。人们会因为这样的事死去活来,真是不可思议。他们真的会伤心、沮丧、崩溃,他们会自欺欺人,认为自己的烦恼很重要。

就在圣诞节之前,米拉和玛莎一起吃饭。

“事情就这么定了。”玛莎说,她看起来既阴沉,又高兴,“没有别的办法,已经束手无策了。我们都会离婚,然后,等事情安定下来——我们不想影响到大卫的事业,我们就结婚。”

玛莎的表情很平静,她脸上散发着光芒,然后,又变得阴沉了。

“我觉得很对不起乔治。可他得学会离开我独自生活。那对他来说会非常难,他什么都依赖我。但他能应付的。我希望如此。我只能对他深感愧疚。”

“你确定这样做是对的吗……”

“当然!”玛莎超然地说,“绝对是对的!我们属于彼此。”

然而,她还是等到节日过后才告诉乔治。一九六五年一月初,乔治搬了出去。

21

米拉很同情乔治,她不顾诺姆的反对,邀请他过来吃晚饭。可玛莎说得对,乔治离了她就没法好好生活。他过来吃饭,喝多了,不停地哭诉。他曾去看过心理医生。他在办公室附近租了一间破旧的小屋。他没有生活,也没有钱,他很可怜。米拉请了他两次,便再没请他。乔治不再给玛莎那么多钱了,他说他也要生活。玛莎付不起房子的按揭,买不起孩子的鞋。生活就这样继续。玛莎还是很快乐。现在,大卫可以到家里来了,他们可以整晚待在一起,可以在她的房间里睡觉,这曾是多么奢侈的事啊。她向孩子们介绍他,迷恋而又充满爱意地看着他们尽力和大卫好好相处。

“他和孩子们相处的时间比乔治多了十倍。米拉,他肯和他们交流,听他们说话!”

当然,还有一些问题。大卫并没有离开他的妻子,而现在玛莎很在意这点。是大卫把这件事变成了考验——爱的考验。她通过了,她和乔治分开了,和她爱的人分开了,还付出了一定的代价。大卫解释说,他在经济上有点儿问题。他的妻子不会为难他的,不是吗?她是那样一个无助的小女-人,如果他离开了,她就会崩溃。他得等到……

这句话的结尾很含糊,可玛莎仍然相信他。米拉坐在那里,苦涩地想着,女-人真好骗,可是玛莎对她的暗示没有在意。大卫确实和她生活在一起,他几乎每天都待在她家里。米拉也承认,他们在一起时,能看出大卫是真的爱着玛莎的。可那又能怎样呢?还不是老一套。米拉已经厌倦了。女-人和男人的游戏。他们以不同的规则进行游戏,只因为他们各自遵从的规则是不同的。一切显而易见,只有女-人会怀孕,也只有女-人需要带孩子。其余的规则都是从这一规则派生的。所以,女-人不得不学会保护自己,不得不谨小慎微。一切规则的建立都是对她们不利的。玛莎勇敢、真诚、痴情,但她也蠢得可怜。

米拉端着白兰地坐在黑暗中,这样告诉自己。她预见了玛莎的悲剧,心里感到难过,觉得自己刻薄又渺小。如果大卫抛弃了玛莎,那也将成为一场悲剧。她对他的情感太强烈,足以吞噬一切。或许不会发生这样的事,她又对自己说,或许他说的是实话。毕竟,玛莎相信他,而她天生是个测谎仪。或许一切都会变好,他们从此以后会过上幸福的生活。大卫在波士顿的大学申请到一份工作,工资比现在高,如果得到这份工作,他和玛莎就可以结婚,然后搬到波士顿,同时可以继续付给他的妻子赡养费。他是这么说的。也许是真的。可米拉内心深处仍有疑问:为什么他自己没有准备好,却要逼着玛莎先离婚呢?

当米拉想到自己的时候,这两种想法混杂在一起。她知道自己应该怎样做,而且她选择了正确的路。她在两方面都下了赌注。刚开始玩的时候,她不知道规则,可她还是碰对了。这一定是凭直觉。她的聪明才智后来用于给家务活提醒卡分类,那种学识和智慧并没有白白浪费。在一个女-人作为牺牲者的世界,她生存下来,成为赢家。她有一座漂亮的房子,有两个听话的儿子,还有锦衣华服。她和她的丈夫一周至少会去俱乐部吃一次晚餐,如果她愿意,还可以每天下午去那儿打高尔夫球。做家务是出于自愿,而非必须。这不就是胜利吗?看看萨曼莎、莉莉,还有玛莎——她现在不得不向大卫要钱。

她坐在那儿,紧张得抿着唇,忽然听到车库门打开了,诺姆走了进来。他被门槛绊了一下,嘴里骂骂咧咧:“妈的!”然后走进她待着的这间屋。“回来了?”她问。“回来了。”他答,去厨房给自己倒了杯酒,但没有开灯。

她什么也没说,可她全身的皮肤都紧绷起来。终于到了这一刻。天知道她曾想象了多少次。总会有一天晚上,他回家来,看到她靠在窗边的身影,会想起尚且尊重她的那些日子,会在她脚边的蒲团上坐下来,一边喝酒,一边看着她在黑暗中的轮廓。她看不清他的脸,但仍能想起他向她求婚时那渴望的神情和朝气,现在他一定是那个样子。他会说:“我明白你为什么要坐在黑暗中,我也想,或许我们可以坐在一起,轻触彼此的手。我会问你昨晚梦到了什么。会问你,为什么当月亮躲进云后时,你会害怕地看着它,等着它再钻出来。每当我俯身看克拉克玩游戏,伸手去摸他那可爱的小脑袋时,为什么总会忍不住拍他一下,不是真的打他,只是轻轻一拍,然后说:‘这招怎么样,小伙子?’他会回过头看着我,觉得我好烦,就像他最烦洗澡,需要被哄着才不情不愿应付了事。还有诺米,我讨厌那个孩子。为什么呢?米拉,我明明是爱他的。可是,当他像我小时候一样摇摇晃晃地在走廊里跑来跑去时,我真想杀了他……一部分的我想要跑过去扶住他,别让他摔伤自己,想要抱着他,一直抱着他,这样他就永远不会受伤;可是,另一部分的我想冲过去,一掌把他打倒在墙边,因为他居然会笨到让自己受伤。但最后,我什么也没做,只是啪--啪地拍着手。他转过头愤恨地看着我,我心里一惊,因为不是这样的,我也不想对他这样,那我到底为什么还要那样做呢?米拉,你知道吗?你也有这种想法吗?我还想告诉你,昨晚我做了一个梦,一个噩梦。我告诉你好吗?”

谁知道呢?也许诺姆是这样想的。这很可能。

所以,当他坐下来,一声不响时,她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她知道有些事就要发生了,她的愿望就要实现了。她试着调节气氛,又不想过分影响这种气氛,这种分寸很难把握。她不想逼他,不想让他生气,只想欢迎他进入她的黑暗世界。在那里,他们可以一起望着黑夜,与它融为一体。于是她小声说:“今晚的月色真美。”

他没有回答,她听到这句蠢话在她脑海中回荡,“今晚的月色真美”,一遍又一遍,好像一个热情过头的傻瓜,就像意大利歌剧中的一幕。幸亏是用意大利语唱的,因为当情侣们开始二重唱时,正因听不懂,你会相信他们唱的都是真心话。她觉得自己很蠢,觉得自己被否定了,所以她又张嘴想问:“今天过得好吗?”就跟平常一样,却说不出口。

“到了冬天,我喜欢从这个角度看月亮。”她最终这么说,“树枝投下阴影,交错在一起,真好看。只是一棵树。你看,你明白我的意思吗?只是一棵树,但如此复杂交错,就像最精美的花边。想象一下,它的根该是什么样子?”

他啜了一口酒。她听到冰块碰撞玻璃杯的响声。他清了清嗓子。她觉得心里很柔软,像是什么东西要溢出来。这对他来说却那么难。她想伸手触碰他,可又克制住了。

“米拉,”他终于开口了,“这对我来说太难了,我不指望你能理解,我自己都不明白,这事并不怨你,只是因为我……”

她向他转过脸去,迷惑地看着他,额头上显出一道深深的皱纹。

“哦,我想你可能已经注意到了,我最近不经常回家,那是因为……唉,算了,说出来又有什么用!米拉,我想离婚。”

注释


[1]&约翰·福斯特·杜勒斯(John Foster Dulles,1888——1959),当时的美国国务卿。

[2]&林登·约翰逊(Lyndon Johnson,1908——1973),美国第三十六任总统。

[3]&意大利语“是的”。

[4]&法语“是的”。

[5]&彼得·斯捷潘诺维奇(Pyotr Stepanovich,1782——1852),1991——1992年间任苏联空军总司令兼苏联国防部副部长。

[6]&1066,是指1066年发生的诺曼征服,是法国诺曼底公爵威廉同英国大封建主哈罗德为争夺英国王位进而征服英国而发动的一场战争。这场战争既是诺曼人对外扩张的继续,又是西欧同英国之间的又一次社会大融合。它以威廉的胜利而告终,对英国历史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7]&珍·亚瑟(Jean Arthur,1900——1991),美国女演员,她从20世纪20年代拍摄无声片一直到1953年拍摄最后一部影片为止,一共拍摄了近百部电影。

[8]&比阿特丽斯·波尔蒂纳里(Beatrice Portinari),但丁的梦中情人,但丁在《神曲》中就是以她为线索,开启了天堂之行。

[9]&均为瓦格纳歌剧《特里斯坦和伊索尔德》中的人物。

[10]&安提戈涅(Antigone),俄狄浦斯与其母亲的女儿,她不顾舅父的禁令埋葬阵亡的兄长而被囚入岩洞墓-穴-,后自缢而死。

[11]&赫斯特·普林(Hester Prynne),美国作家纳撒尼尔·霍桑《红字》一书中的主人公,因婚外恋生下一女,被罚以戴上标志“通--奸-”的“红色A字”示众。

[12]&多萝西娅·布鲁克(Dorothea Brooke),英国女作家乔治·艾略特《米德尔马契》(Middlemarch&)一书中的人物,她在丈夫去世后,最终与丈夫的侄子在一起。

[13]&吉恩·蒂尔妮(Gene Tierney,1920——1991),美国演员,公认的美\_女。

[14]&彭忒西勒亚(Penthesilea),希腊神话中美丽而强健的亚马孙女王,曾身披铠甲,率领十二个女战士帮助特洛伊作战,在战场上死于阿喀琉斯手下。

[15]&原文是德语,Was will das Weib?出自弗洛伊德的一句话:“尽管我对女性心灵做了三十年的研究,但是,还没有回答而且始终也无法回答的一个问题就是:‘女-人到底想要什么?’”之后巴黎学派学者塞-尔日·安德烈在他的著作《女-人需要什么》一书中也提及了弗洛伊德的有关论断。

[16]&4-F,指美国选拔征兵不合格者,可免除兵役。

[17]&卡巴拉(Kabbalah),犹太教的神秘哲学,全称“卡巴拉生命树”。它被视为神创造宇宙的蓝图,或者神体的构造图。

[18]&吠陀经(Vedas),婆罗门教和现代印度教最重要的经典。“吠陀”,是“知识”“启示”的意思。

[19]&迪娜(Dina),杰拉尔丁(Geraldine)的昵称。

[20]&引自《创世记》,原文:Ashes to ashes, and dust to dust, in the sure and certain hope of the resurrection unto eternal life…在中文版《圣经》里译作:尘归尘,土归土,让往生者安宁,让在世者重获解脱。

[21]&马里帝国(Mari Empire),是中世纪时期西非的一个强大伊斯兰教帝国,兴起于13世纪上半叶,17世纪初灭亡。

[22]&《贝奥武夫》(Beowulf&),一首讲述斯堪的纳维亚的英雄贝奥武夫的英勇事迹的叙事长诗。是迄今为止盎格鲁-撒克逊时期最古老、最长的一部较完整的文学作品,也是欧洲最早的方言史诗,与法国的《罗兰之歌》、德国的《尼伯龙根之歌》并称为欧洲文学的三大英雄史诗。

[23]&此处暗喻卡夫卡《变形记》中的情节。

[24]&《奇人艳遇》(The Good Humor Man&),1950年上映的美国电影。

[25]&施韦尔纳和古德曼是白人,钱尼是黑人,三人在密西西比州为争取黑人的选举权而被杀害。他们的死推动了全面反歧视法的通过。

[26]&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1843——1916),是美国小说家、文学批评家、剧作家和散文家,被一致认为是心理分析小说的开创者之一。代表作有长篇小说《一个美国人》《一位女士的画像》等。

[27]&救世军(The Salvation Army),是一个成立于1865年,以军队形式作为其架构和行政方针,并以基督教作为基本信仰的国际性宗教及慈善公益组织,以街头布道和慈善活动、社会服务著称。

[28]&柯里尔与艾夫斯(Currier and Ives),是在1834年至1907年间经营的一家美国版画公司,主要生产描绘19世纪美国风土人情和重大事件的版画。1920年以后,柯里尔与艾夫斯的产品变得像古董一样值钱。

[29]&法国著名歌手伊迪丝·琵雅芙(dith Piaf,1915——1963)与美国女演员朱迪·嘉兰(Judy Garland,1922——1969)一生中的婚姻与情感生活都非常不幸。

[30]&埃里克·H. 埃里克松(Erik H. Erikson,1902——1994),美国著名的发展心理学家和精神分析学家,提出人格的社会心理发展理论,代表作有《童年与社会》《同一性:青少年与危机》。

[31]&菲利普·罗斯(Philip Roth,1933至今),美国当今文坛地位最高的作家之一,代表作有《再见,哥伦布》《美国牧歌》。

[32]&盖亚(Gaea)是希腊神话中的大地女神,特勒斯(Tellus)是罗马神话中的大地女神。

[33]&莉莉丝(Lilith)最早出现于苏美尔神话。在犹太教的拉比文学中,她被指是《旧约》中的人类祖先亚当的第一任妻子,因不满亚当而离开伊甸园。她也被记载为撒旦的情人,夜之魔女。

[34]&赛尼卡人(Seneca),北美印第安部落,是易洛魁联盟六个原有成员中最大的部落,也是最重要部落之一。

[35]&马库斯·波尔基乌斯·加图(Marcus Porcius Cato,前234——前149),罗马共和国时期的政治家、国务活动家、演说家,也是罗马历史上第一个重要的拉丁语散文作家。他在执政期间曾大力反对废除《奥庇乌斯法》。该法禁止妇女拥有超过半盎司的黄金,也不得穿着鲜艳的衣物或在罗马乘坐两匹马拉的马车。

[36]&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1483——1546),是16世纪欧洲宗教改革倡导者,基督教新教路德宗创始人。

[37]&索尔·贝娄(Saul Bellow,1915——2005),美国作家,一生中有过五段婚姻。他所塑造的是一个洋溢着浓郁的人文精神和犹太民族特色的文学世界,体现出主人公对自身命运的主动探求和思考。代表作有《奥吉·马奇历险记》《洪堡的礼物》。

[38]&约翰·厄普代克(John Updike,1932——2009),美国作家,他的作品中充斥着在当时被视为文学禁忌的性描写,代表作有“兔子四部曲”“贝克三部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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