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氏女
党氏女,同州韩城县芝川南村人也。
先是,有蔺如宾者,舍于芝川。元和初,客有王兰者,以钱数百万鬻茗,止其家。积数年,无亲友之来者。一旦卧疾,如宾以其无后患也,杀之。服馔车舆仆使之盛,拟于公侯。其年生一男,美而慧,虽孔融、卫
元和十年,玉童暴卒。父母之哀,哭玠之不若也。号哭之声,感动行路,恨不得自身代之。如宾极困成瘵。其所饰终之具,
大和三年秋,有僧玄照求食于党氏家。有女子年十三四,映门曰:“母兄皆出,不得具馔。此北数里芝川店有蔺氏者,亡子忌日,方当饭僧,师到必喜,盍往焉。”僧曰:“女非出入村市之人,何以知此而
俄而媒氏言,子良之子纳币焉。亲迎之期,约在岁首。既毕纳而失女。父母惧子良之责也,伪哭而徙葬焉。其夕遇女曰:“天帝以天下人愚,率皆欺暗枉道,诈心万端,谓人可以言排,神可以诈惑。以诈惑人者,人亦诈焉;以妄欺人者,人亦妄焉,以嫉诬人者,人亦诬焉。虽虚矫之俗,交报或阙,而冥寞间良不可罔。知己之所为而不咎人者鲜矣,故遣某托身近地而警群妄耳。顷者未言,得侍昏旦;此心既启,难复淹留。抚育之恩,亦偿旧□,□□顾盼,能不怅怀。各勉令图,无惑多恨。”言讫而去。□□□□劝戒耶?
大和壬子岁通王府功曹赵遵约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