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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enty-seven /想唱给的人都是你/

小手最近一次给我发微信,是因为老高要结婚了,她在犹豫去还是不去。

我说:“去,而且要风风光光地去。”

过了很久,她回:“好。”

我喜欢墨尔本这座城市,因为这座城市足够浪漫。最繁华的街道,行人区比车道还宽。街边的树、便利店前的海报、时不时经过的电车,都让我觉得安心。市中心是个火车站,火车站对面是墨尔本最大的图书馆,图书馆前有一整片草坪,走累了就在草坪上躺下,心烦了就拿本书坐在草坪上。鸽子从不怕人,成群结队地在草坪上肆意走着,顺便向人类讨着食物。

距离图书馆不远的地方,就是唐人街。那就是小手和老高相遇的地方。

其实在认识小手之前,我就在路边见过她好几次。她总是在夜晚十点,拿着吉他在唐人街街头准时出现,旁若无人地开始唱歌。墨尔本的街边艺人数不胜数,但那是我这么多年听到的最好听的歌声。

对不起说得太多,没关系就是没了关系;告别时没有在意,再联系就是再没联系。时间打败时间,爱情打败爱情,输给的不是别人,都是自己。

有一天聚会,我、老林、老高,还有一些朋友唱歌。老高酒量奇小,喝了三杯就说要出去放风,我就陪他一路走到了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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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候我们听到了小手的歌声,对于听了半小时老林唱歌的我们来说,小手的歌声犹如天籁。

那天小手身边聚着很多人,大家都坐在台阶上,听着小手唱歌。

我在犹豫着要不要给小手面前的帽子里放点钱,老高已经一个箭步冲上前了,掏出一百刀放在小手摆在地上的帽子里,转头就走。

我们刚走开,就听到后面有人叫我们,回头看到小手背着吉他一路小跑,对老高说:“你给得太多了。”

老高说:“你唱得很好听。”

小手说:“不行,真的太多了。”

老高说:“那我能点两首歌听吗?”

老高那天点了两首都是陈奕迅的,一首《爱情转移》,一首《不要说话》。

小手不愧是小手,两首歌都是手到擒来。我依旧记得那天,小手看着老高,给老高唱:“愿意用一支黑色的铅笔,画一出沉默舞台剧,灯光再亮也抱-住你;愿意在角落唱沙哑的歌,再大声也都是给你,请用心听,不要说话。”

愿意在人群里唱首歌给你,人群再多也都是给你。

老高听完这首歌,拔腿就跑。我和小手都呆在原地,根本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我追不上他,打他电话也没反应,就冲着小手摆摆手,说:“他喝多了,别管他。”

然后顺便跟小手攀谈起来,知道了她的名字叫小手,还在上大学,因为很喜欢唱歌,就每天都来这里唱歌,也能减轻一下家庭的负担。

过了一会儿,老高气喘吁吁地跑了回来,背着一把吉他。

我当时整个人就惊呆了,心想,我了个大擦,这不是我的吉他吗?

他哪儿来的我家钥匙?

我还没来得及说话,他就冲到了小手面前,对她说:“刚才那首歌你有两个地方弹错了,应该是这样……”

然后两个人一起唱完了这首《不要说话》。

我猜到了老高会听完这首歌的开头,却没猜中他俩一起唱歌的结尾。更重要的是,那是我的吉他啊!为什么每次这种浪漫剧情的男主角都不是我,就因为我唱歌难听吗?

想了想实在不能忍,就一个人跑上楼抢了麦克风继续唱。

结果我被老林赶了出来。

等我下楼时,小手已经不唱了,人群也散了,只剩下老高和小手两人坐在地上攀谈。

我心想,这不是绝好的机会吗?一个箭步冲过去抢了吉他准备开始唱。

结果我被他俩赶回了楼上……

后来顺理成章地,他们俩在一起了。

后来在唐人街街头唱歌的人,变成了他们两个。

后来我的那把吉他就被老高征用了,再也没有回来过。

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看,要去搭讪就得对自己狠一点,心要狠,面值要大,舍不得一百认识不了姑娘!

有时我也会去那儿听他俩唱歌,很多时候都是老高在背后弹吉他,小手在前面唱。

我见过小手那种眼神,像猫看到了鱼,像看到了手机连上了满格的Wi-Fi,像归家的乘客等到了那班车,像不会游泳的人在海里看到一艘船。

有一天,小手来找我,说听老高说我写过几篇文,想让我帮她填几首词。

我问:“你想要炫酷风格的,还是矫情风格的?”

小手说:“两种都要。”

我说:“你看,前一种就是这样的:后面的朋友跟我一起来,我们已经困了太久;左边的朋友跟我一起来,我们已经忍了太久;前面的朋友跟我一起来,何必又饿又累像条狗;右边的朋友跟我一起来,何必忍受屈服还住口。”

小手说:“……那矫情风格的呢?”

我说:“我以前写过一段,是这样的:我们路过多少风景,看过多少路标,多少故事藏在心底,多少言语无人倾听。咖啡换了第几杯,身旁经过多少人,心里藏着的那些歌,想唱给的人都是你。”小手一拍桌子,说:“好!就这个了!卢思浩,你果然适合当矫情狗!”

后来老高家里出了变故,没能毕业就回了国。

我也问过他老家到底出了什么事,老高打死也不说。

我也问过那小手应该怎么办,老高沉默半晌,说:“我不知道。”

那时我还没有小手的联系方式,老高回了国,我也就不知道该怎么找到她。

我也曾在晚上逛完超市,故意绕个路去那条街,但怎么也没和小手遇上。

大概三个月以后,我在街头和小手偶然相遇。

她依旧拿着吉他在街边唱,这回她身旁有了一台很专业的音响,音响旁边的盒子里摆着她自己的专辑,十刀一盘。

小手看到我对我点点头,等她唱完了那首歌,我问:“这几个月你跑到哪儿去了?”

小手说:“我回国了。”

我说:“你去找老高了吗?”

小手点点头,说:“我去广州看了看他,然后拜托几个朋友帮我录了这张我自己的专辑。”

我掏钱,说:“那我可得买一张。”

小手笑,说:“你还掏钱啊?这张专辑我送你了!哦,对了,老高还不知道我录了专辑,你先别告诉他。”

那天我加了小手的微信,说等回家有空就听,听完就给她听后感。

回家路上,我给老高发了微信说:“我今天遇到小手了。”

老高回:“她最近怎么样?”

我说:“她过得好不好你还问我,你不知道?”

老高隔了很久才回:“我不知道。”

老高说他回国之后不久,小手就说不想上学了,想放弃学业去广州找他,老高怎么也不同意。

两人因为这些问题常吵架,吵着吵着分了手。

他说:“我知道,我曾经答应小手,要一起录一张专辑,要一起唱歌,再一起毕业,去一些以前没去过的地方,要一直做小手身后的吉他手。我是真的想跟她一起完成这些啊,可我现在连学都上不了,连墨尔本都回不去啊。你告诉我,我能怎么办?”

我就这么听着,不知道该说什么。

遇见时有多不经意,离开时也就一样。

我也会时不时地和小手聊天,却不知道怎么提他俩分手的事。

那时候小手还总说:“如果自己再厉害点就好了,可以自己卖很多专辑,这样就还能实现两个人的梦想。”

看她的朋友圈,她开始去很多地方,墨尔本、悉尼、阿德莱德、凯恩斯,然后再回墨尔本。

直到某天她决定彻底回国。

那时候总是在深夜看到小手发的朋友圈,看到她又熬了一夜写了一首歌。

也常看到小手传自己录好的歌,还是一样好听,可总觉得缺了一点什么。

再后来我也去了北京,在三里屯和小手见了一面。

小手说:“都出两本书了,还不知道给我写首歌?”

我说:“你最近还唱歌吗?”

小手说:“逗你的,早就不唱了,回了国之后就不再唱了。现在我的同事都不知道我原来还有段流浪歌手的经历,哈哈哈。”

小手说:“那时候我想啊,我要边走边唱,然后把出的专辑卖掉,一定可以赚很多钱。那时候我是多么想以唱歌为生,可后来发现没有人给我弹吉他了,我自己弹又总是会弹错。那两年,我去了很多地方,总能有感慨,总想着把那些情绪写到歌里。那时候以为自己可以这么过一辈子,没想到几年后我就过上另外一种人生了。”

我敬酒,说:“干了这杯酒,我们就闭口不谈过去,好好生活。”

小手说:“来,干了。”

接着我和小手聊了很多,看着她现在的样子,我已经不能确定以前的小手是否真的存在过。

后来我回了墨尔本。

接着我就收到了小手的那条微信。

在同一天,我也收到了老高的信息,是的,他要结婚了。

前天老高结婚,我和老林在群里一起祝他新婚快乐,说哪天回墨尔本再一起喝酒。

老高说自己不会再回墨尔本了,下次在广州聚。

发完祝福,我又回到自己的生活中,忙完已经晚上十点,就跑去华人超市买了几袋饺子。

经过路口的时候,我听到有人叫我,我转过头去,根本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小手就站在她以前经常唱歌的地方,背着那把吉他,穿着那天我们相遇时穿的衣服。

我之所以能记得那件裙子是小手那天穿的,是因为小手说:“我穿着那天穿的衣服,我背着那天弹的吉他,我站在那天站的地方,我唱着那天唱的歌,你看我连手机时间都调好了,就差他了,可是他怎么还不来。”

我看着她,莫名地想哭,眼前出现的是北京遇到的她。

多可怕,明明已经走了那么远了,只是一个消息就能把你打回原形。多可怕,明明不在身旁那么久了,只是一句言语就能让你一败涂地。

其实很多事无关你好不好,只是有些人从一开始就赢了,遇到相似的背影你都能发会儿呆。就像有些歌的前奏一出来,你就开始单曲循环一样。

就像他俩一起唱的那首《不要说话》一样。

沉默了一会儿,小手拿起吉他开始唱,唱到一半已经泣不成声。

歌词是我写给她的那段:“我们路过多少风景,看过多少路标,多少故事藏在心底,多少言语无人倾听。咖啡换了第几杯,身旁经过多少人,心里藏的那些歌,想唱给的人都是你。”

我们路过多少风景,看过多少路标,多少故事藏在心底,多少言语无人倾听。

咖啡换了第几杯,身旁经过多少人,心里藏的那些歌,想唱给的人都是你。

站在她对面,我想,那时候她送我专辑,我怎么着也应该花钱买。

BGM:陈奕迅《不要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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