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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城市为何而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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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城市为何而疯狂

拉发瑞咚叮
拉发瑞咚叮
万岁,拉发瑞咚叮!(1)
——白朗杰

五花八门的城市俚语

对于一个富有同情心、可以包容所有人,以及那些虽然自己可能十分在意,但绝不会因一些城市通病表示轻蔑的人来说,存在于大都市中的流行俏皮话是一个无穷无尽的欢乐之源。一般来说,这些城市通病包括:酗酒的工人,生活穷困的乞丐,令人生恶的街头流浪者,在街头巷尾聚集的那些游荡懒散的、无所顾忌和热衷于模仿别人的人组成的各种各样的群体。那些穿行在都市的大街小巷想要寻找一些感人至深的主题的人,在任何的角落中都会发现为数众多的足以让他心脏发生抽搐的事情。

但是,让他独自继续他的旅程,体会那无尽的悲哀吧,我们不想与他同行。作为可怜的地球人,我们有自己的悲哀,对这些多愁善感的人的同情并不能减轻我们的悲哀。这些哲人有太多的眼泪,以至于这些悲哀的眼泪遮住了他们的眼睛。因而他们只能流泪,却找不到一种方法去拯救他们那些痛心疾首的罪恶。就像我们总是认为,真正的博爱主义者是没有眼泪的,就像即使在最糟糕的情形下仍然能带着一张令人鼓舞的笑脸的医生才是最好的医生一样。

太多的笔墨被用来指出悲哀和痛苦,太多的笔墨被用来谴责罪行和劣迹,而且所使用的大多是严肃的语言。所以,我们就不再增加这样的叙述了,至少在这篇文章中是这样的。我们现在的工作是多么令人生厌。徘徊在繁华的大都市中的聚会中心,我们想搜寻的只有快乐,记下那些文雅大方的俏皮话和穷人的奇思妙想。

首先,无论在哪里,我们都会不可避免地听到一个时常被人们反复提起的愉快短语,而且众人都会大笑着接受。在这些人中,有手臂粗糙、满脸污垢的男人,有聪明的肉铺伙计、小跑腿儿、小跟班,有轻浮放荡的女人,有出租马车夫,有单篷汽车司机,有那些整日游荡在街头的懒散的家伙。无论他们当中的哪一个说出这句话都会让听到的人捧腹大笑。看来在任何环境下它都适用,并且可作为所有问题的通用答案。简而言之,它是最被平民们喜爱的日常俚语,在它短暂的流行期中,给那些贫困和报酬低下的劳动者的生活带来了些许的快乐,让他们有理由大笑,如同那些处在较上流社会中的幸运的家伙一样。

在伦敦有很多这种短语。没有人知道这些短语出现的准确场合,也没有知道它们的确切使用场合,但不知道通过什么途径,它竟然在几小时内为民众所知。许多年前,人们最喜欢“Quoz”(虽然它只是一个单音节词,但它确实是一个短语),这个短语的意思是荒唐事,这个古怪的词在社会中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并且在很短的时间内被赋予了很多引申义。当一个智慧力一般的人想要大家都关注他,那他再也没有比这个短语更合适的替代品了。如果一个人请求另外一个帮忙,而另一个不想这样做,他就可以大声说“Quoz”,来表达他那种侍从官式的有些狂妄的傲慢;如果一个淘气的孩子想要用激怒一个过路人的方式让他的小伙伴高兴起来,那么就可以当着他的面大喊“Quoz!”,这声大喊肯定会取得很好的效果。当一个争论者想要表示他对对手观点正确性的怀疑时,或迅速地摆脱一个他无法推翻的论据时,他可以说“Quoz!”,同时轻蔑地撇一下嘴角,不耐烦地耸一下肩。这个流传甚广的单音节词就传递了所有他想要表达的信息,它不但告诉对手你知道他在撒谎,而且同时告诉他如果他妄想有人会相信他的话,那简直就是白日做梦。在几乎所有的啤酒店和每一条大街的街头都回响着“Quoz”的声音,在每面墙壁上也都写满了这个词。但是,如同地球上其他事物一样,“Quoz”也依时令而行,突然间就变得没有丝毫痕迹了——就如它出现时那般突然,再也不是大众的宠物和偶像。一个新挑战者毫不客气地占据了这个位子,把它驱逐出去,直到这位挑战者也被新贵从原先的荣耀的席位上赶走,另一个新兴的继承者又取代了它。

“What a shocking bad hat”——“这是多么糟糕透顶的帽子。”它是一个新兴的短语。它刚刚流行起来,那些闲来无事的人就开始关注过路人的帽子。无论谁,只要他的帽子因时间久了而有了皱褶,不管多么细微,马上就会引起一片哗然。并且,不同的人还会极不和谐地重复,就像印第安人在战场的叫喊一样。那些在大众的注目下仍能安之若素的聪明人,那些对强加给自己帽子的诋毁表现出不安迹象的人,只会使人们更加注意他的行为。人群很快就会知道这个人是否可以冒犯。如果他们认为这个人与他们同属一个阶层,那么他们会高兴地捉弄他一下。

当这样一个人,如果他戴着这样一顶帽子,在这个短语流行的日子里从拥挤的人群中走过,如果在此时,他能对周围人的叫喊不发怒,那么他应当觉得很幸运。否则他的这顶应受谴责的帽子就会被那些爱捉弄人的人抓下来扔到路旁的沟里,然后还会用一根棍子把沾满了泥巴的帽子重新挑起来,让观众们瞻仰。这个冒失鬼的周围会响起笑声,他们还会快乐地大喊“哦,多么糟糕透顶的帽子!”许多穷人们都为此感到不安,只要他们的钱包里还有一些钱可以勉强买一顶新帽子,他们都会为了避免这种尴尬场面而提前购买。

这个简单的短语,在产生之后的几个月间给整座城市带来了很多欢乐。它产生的源头也可以追查,不像其他与它类似的短语,如“QUOZ”那样无处溯源。在南沃克自治市曾经举行过一场竞争激烈的竞选,在候选人中有一位讲究戴帽子的著名人物。这位绅士为了赢得选民的好感,在游说选民的时候使用了一种巧妙的手段,即让他们神不知鬼不觉地受贿。他是这样做的,无论在何时他会见或者拜访一位选民时,如果他发现这个选民的帽子不是用最好的料子做的,或者虽然用的是最好的料子,但已经有些旧了,他就会说:“你的帽子太糟糕了,到我的仓库去吧,在那儿你会有一顶新的。”在选举日人们想起了这件事情,他的对手更是充分地利用此事。在这位可敬的候选人发表演讲时,他的对手鼓动人们不停地喊:“这是多么糟糕透顶的帽子啊!”从南沃克市开始,这句话传遍了整个伦敦,并且作为非常惹人喜爱的时令短语流行了很久。

“Hookey Walker”——逃学者,这个源于一首流行民歌的词语一举成名,像之前流行的“Quoz”一样,它被当做所有问题的答案。后来,walker(走人)单独流行起来,人们在发音的时候,往往在前一个音节带一个特别的拖音,到后一个音节突然急转。如果一个小伙子纠缠着可爱的小女仆要一个吻,但是女仆一点也不喜欢他,这时,女仆就会皱起她的小鼻子大喊一声“走人”。一个清洁工请他的朋友帮忙借点儿钱,无论他的朋友是不是愿借给他或是根本没钱,他都非常有可能得到这样的回答:“走人”。假如一个醉鬼在大街上连路都走不稳了,这时一个男孩扯他的衣角或者一个成年人敲敲他斜扣在头上的帽子来开他的玩笑,最后都会被这个醉汉大吼“走人”。这个流行语只有两三个月的生命,之后就退出了历史舞台,作为那一代人或后人的消遣,它再也没出现。

下一句话更是荒谬得有点离奇。是谁发明的,它如何兴起,第一次是在哪儿出现,人们都不知道。关于这句话更没有一点确实的信息。但是,在伦敦人的眼里它却是最诙谐的俚语,从而给人们带来了无尽的欢乐。“There he goes with his eye out”(他(或她)瞪着眼睛去那儿了”)在说它的时候要依对象的性别而定,这句话在城市中每个人的口中传递着。它有点难理解,但它给社区中那些粗俗的人所带来的快乐却与给严肃认真的人所带来的困惑相当。聪明人觉得它很愚蠢,但更多的人认为它很有意思,整天闲得无聊的人索性把它写在墙壁或者雕刻在纪念碑上作为娱乐。然而,所有的光辉都不会永恒,俚语也不能例外。一段时间人们对它厌倦了,“他瞪着眼睛去那儿了”在那些公共场所就再也没人说了。

隔了很短的一段时间,另外一句话就出名了,这句话适用范围有限。“Has your mother sold her man-gle?”——你妈妈卖了她的绞肉机了吗?因而它没有被人们疯狂地追逐,其流行的时间也很短。它之所以会有如此的命运,是因为年纪大的人不太适合使用它,所以它很快就消失了。它的后继者比它的命运要好很多,而且根基更为深厚,以至虽然时间流逝、时尚变迁都未能根除它。这句话就是“Flare up”——着火了。直到现在,它依然是一个人们常用的口语。这句话兴起于改革的暴乱之中。据说,狂热的人们把这座命中注定要遭殃的城市布里斯托港几乎焚毁一半的时候,虔诚的人们的热情也如火一样燃烧起来了。很难说这是因为这个单词在发音或意义方面有着独特的吸引力,但无论如何,它确实极大地刺激了人们的狂热,也驱赶了所有其他俚语而占据了这个领地。

“着火了!”除了它,你在伦敦不会听到其他什么话了。它是所有的问题的答案,化解所有的争端,适用于所有的人、事、场合……它俨然成了英语中含义最丰富的短语。在日常的谈话中,你只要有一点越过礼貌界限那就要被称为“着火了”;过于频繁地光顾杜松子酒店,因而可能会损害自己身体的健康也被称为“着火了”;狂怒被称为“着火了”;溜达到夜间休闲的聚会中心,大喝一声吓唬熟人,闹出任何一种乱子等,都被人们称为“着火了”。恋人吵架是“着火了”,两个恶棍在街头殴斗是“着火了”,英国人被革命和暴乱的煽动者鼓动地像法国人一样也是“着火了”……

人们是如此喜爱这个词,仅仅为了发音,人们也愿意重复它。很明显,只要人们听到自己发出了这个声音,就会异常高兴。在耳力所及的范围内,当下层人士中没有人来回应这个叫喊时,时常会有西区的贵族们的回应,这个在东区广为流行的语言在他们中也是通用的。即便是在万籁俱寂的深夜,那些失眠的人或者守望到深夜的人都经常会听到这样的响声。跌跌撞撞走在路上的醉鬼,一边打酒嗝一边大喊“着火了”,以表明自己仍然是一个好市民和男子汉。他们已经丧失了实现任何其他想法的力量,智力水平相当于动物,但他们仍保留了这声流行的叫喊作为他们和人类的最后一个联系。只要他还可以大喊出这个声音,他就拥有作为一个英国人的权利,他就不会像一条狗那样倒在路边的沟里。他向前走着,喊声打破了街道的寂静和人们舒适的生活,直到筋疲力尽再也无法站住时,便无力地醉倒。在规定的巡逻时间,警察被这个倒在地上的醉鬼绊了一下,然后这个和平卫士拿起提灯直接照在他脸上,大声对他说:“可怜的家伙!‘着火了’!”然后,让人用担架把这个狂饮的醉鬼抬到看守所里,丢进一个肮脏的小屋。当他身处在一群与他一样烂醉如泥的醉鬼中间时,先来的人会长长地大喊一声“着火了”,以向他们的新同伴致意。

这个短语的应用范围之广泛,流传时间之持久令人咋舌,以至于有一个对俚语的转瞬即逝一无所知的投机商,竟以它为名创办了一份周报。结果,就像把房子建在沙滩上一样,一旦下面的基础崩溃了,这个短语和以它为名的那份报纸一起被大海冲毁了。渐渐地,人们对这种永远相同的单调说法变得厌烦了,即使那些粗俗的人也觉得“着火了”是那样俗不可耐,只有那些不知世事的孩子们还使用它。最后,随着时间的流逝,它被彻底遗忘了。现在,它已不再是一个时髦用语,但人们仍用它来表示火灾、骚乱或者突然爆发的坏脾气。

下一个流行的短语并不太短,而且看上去它最初是用来形容那些拿着腔调装大人的孩子身上的。“Does your mother know you are out?”——你妈妈知道你出来吗?这个提问让那些假装大人的大孩子们非常恼火。在大街上,他们吸着烟,戴着假胡子,想让别人不敢轻视他们。有很多这样的花花公子,他们对于身边走过的任何一个女人,都会目不转睛地盯着看直到她看起来有些局促不安,但只要对他们说起这句话,他们的恶意就会骤然减轻不少。那些身着最漂亮的服装的店员和学徒们觉得这句话有些令人憎恶,当有人把它用在他们身上时,他们就会异常愤怒。总而言之,这句话的好处是它不下千次地告诫那些纨绔子弟,这句话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个样子。而这句话令人恼怒的根本原因,是它暗含着对被问者是否能够自立的怀疑。“你妈知道你出来吗”表现出一种戏弄的挂记和关心,暗示出一种关切和遗憾。也就是说,在一个这样大的城市里,这个人过于年轻和不成熟,如果他们出门没有父母带领的话,至少应当得到妈妈的允许。因此,无论何时,只要这句话用在那些接近成年而未成年的年轻人身上,他们都会非常愤怒。

曾经有一个出租车司机忘记了自己的身份,他当面对某位公爵的继承人说了这句话,这位贵族同时还是一个勇士称号的继承者,他十分愤怒,所以他向治安法庭控告了这位冒犯者。他向法庭要求双倍的罚金,这主要是为了显示他的贵族身份,但这个要求被法庭拒绝了。“他的妈妈是否知道他出来了?”所有站在旁听席上的司机都一起大声羞辱地质问。这位贵族不得不在不损害他尊严的前提下以最快速度逃避他们的笑声。这个车夫辩解的理由是他对对方贵族身份的疏忽,但法庭还是以他的疏忽为由对他罚了款。

这句话占统治地位的时代很快过去了,随着它的离去,“Who are you?”——你是谁?成了新的流行语。这个新的宠儿一夜之间如雨后春笋般地被众人熟知,它就像是切普塞德的一场浓雾,转眼之间就化为一场大雨。昨天人们还不知道它的存在,也不知道是谁创造了它,今天就传遍了整个伦敦。每条林荫路上都有这个声音在回响,每条大路上都飘荡着它音乐般的声音。

“大街小巷上,一直回荡着这个不变的声音。”人们说这个短语时速度极快,其中,声音比较响亮是前后两个词,中间一个词的声音却很小,有点像呼吸。与其他在此前风靡一时的俚语一样,它可以在任何场合使用。由于它的含义委婉曲折,所以那些性格直爽的人一点也不喜欢它。自以为是者喜欢用这句话来激怒别人,不学无术的人喜欢用它来掩盖自己的无知,爱开玩笑的人拿它来制造笑料。每一个到啤酒店的新顾客都会被毫不客气地提问“你是谁?”如果他对这个问题有些愕然,摸着头皮不知如何回答,就会引来人们的嘲笑。在一场激烈的辩论中,如果双方都被问到这个问题时,论辩能力再强的辩手通常也会沉默不语。

在它极为流行的那段时期内,一个小偷把手伸到了一位绅士的口袋中,这时这位绅士突然转身当场抓住了他,并大声问道:“你是谁?”在他周围聚集的人群马上为此鼓掌喝彩,他们认为这是他们听到的最好笑的笑话,也是最为机智的,是幽默的精华。另一个与其相似的场景给了它一个额外的刺激,在它的活力开始减退时为它注入了新的生机。这件事发生在王室高级刑事法院。被告席上的被告罪行已经证实无误,他的辩护人也已完成辩护,辩护人的辩护词没有为被告脱罪,而是以被告生命的宝贵和优良的品行为由,请求法庭对其宽大处理。“你的证人呢”?主审的法官问道。“法官大人,请允许我发言,我了解被告,在现实生活中的人里没有比他更诚实的了。”一个粗鲁的声音从旁听席上传来。法庭职员似乎都惊呆了,其他人都强忍着窃笑。“你是谁?”主审法官猛然抬起头,以一种沉静和庄严的声音问道。整个法庭都被震动了,一直处在压抑状态的窃笑爆发成哄堂大笑,并且持续了好几分钟,之后法庭才恢复原有的庄严和秩序。清醒过来的法庭工作人员,仔细搜寻这个亵渎法庭的罪人,却没有找到。没有人知道他是谁。过了一会儿,法庭审判继续进行。这句时髦话从一位正义代言人的庄严的嘴里说出来过,这个新闻传开之后,由他审判的下一个被告人因此对自己的前途表示很乐观了。因为他不担心这样一位法官会判处过当的处罚。他能够了解大众的心,他能理解大众的语言和方式,因此,他肯定能充分理解他们为什么会犯罪。我们可以从一个广为人知的事实中推断出这样的结论,很多人都有相同的想法。最后,这位法官的名望大幅度提高,人们交口称赞他的机智。“你是谁?”也因此而延长了生命,作为公众的最爱又停留了一段时间。

但我们绝不能认为流行语从未间断过。它们并不是一个连续不断的链条,而是和歌曲共同占有了人们的宠爱。也可以说,在一段时间里,如果人们的精力在音乐上,那就无法涉足俚语。同样,如果人们把全部精力放在俚语上,那再甜美的音乐也不能引起人们的关注。大约三十年前,有一首歌在伦敦很受人欢迎,几乎拨动了所有人的心弦。无论男女老幼还是孤寡之人都爱上了它。人们对唱歌产生了一种难以理解的狂热。而且,最令人头疼的是,就像《修道院的浪漫史》中那位好神父菲利浦一样,他们不懂得去改动一下旋律。因而这个在全城传唱的曲子是“樱桃熟了,樱桃熟了”,拥有什么样嗓音的人都唱这句话,所有的小提琴都在疯狂地演奏这首乐曲,每一支破裂的笛子、每一支呜咽鸣奏的箫管、每一架手风琴都在演绎着这个旋律,那些用功和好静的人如果想要寻求宁静就只能在绝望中堵住耳朵,或者飞奔到几里外的田野或树林里。这次音乐的大流行大概持续了十二个月,到最后的时候,提起樱桃两个字就足以使人发疯。人们的兴致终于衰退了,他们狂涌向新的方向。时过境迁,到现在人们已无法说清它是一首歌,还是又一个短语了。

让人发狂的戏剧和音乐

但是,可以确定的是,人们又为新的事物发狂了,这次的对象是一个与戏剧有关的主题。在这次流行风潮中,除了“汤米和杰里”,再也没有其他的声音了。在经历了使人们兴奋足够长时间的文字游戏后,人们对娱乐的反应更加现实了。这个戏剧主题使镇上每个年轻人都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渴望,他们希望使自己显得与众不同,而采取的手段就是使用一些过激行为。他们中有的在街头斗殴,以至在看守所里呆了整夜;有的去吉尔斯街那些低矮肮脏的小屋里与放荡的女人调情,和那些痞子争吵。模仿能力强的男孩子为了相同的目的和比他们大的男孩竞争……最后这种没有任何价值的狂热与其他俏皮话一起结束了它光辉的时代。

城市又有了另一种令人欣喜的时尚——将大拇指放在鼻尖上,转动手指,人们把这个动作当做能解决所有问题的万能钥匙。如果你想激怒别人,只要当面做这个神秘的手势就足够了。在街道的任何一个角落,如果有怀着好奇心的人细心观察的话,两分钟之内就会看到做这个手势的人。它可以表示怀疑、奇怪、拒绝或者揶揄等意思。直到今天,仍然能看到这个荒谬的习惯的残余,但即便是粗俗的人,也被认为这个动作很下流。

大约十六年前,伦敦又一次成为音乐天堂。大众因为高歌“大海,大海”而哑了喉咙。假设一个兼有哲学家身份的外地人来到伦敦,正好赶上了这个音乐盛会,他可能会建立一套很好的理论,这套理论的主要内容是英国人热衷于服海军役和英国人在海洋上那种众所周知、无可匹敌的优越性。“一点也不奇怪”,他会说。这个民族在海洋上作战勇猛,他们对海洋的热爱已经融进了日常生活中,甚至在市场上他们都歌颂它。不管是上等人、下等人、年轻人、老年人,男人、女人,都屈从于海洋的魅力,所以流浪街头的艺人们用它来吸引周围人的善心。这个好战的民族性格坚毅,他们日思夜想的只是“大海,大海!”和征服它的方法。他们的歌曲里没有歌颂爱情,酒神巴克斯(2)也不是他们的上帝。

如果这位哲学家只靠他所听到的事情来搜集证据的话,他很可能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哎呀!对于那些懂得欣赏音乐的耳朵来说,那些日子简直是一种折磨呀。那些一点都不在调上的嗓子,不停息地重复着这个调子,他们都没有躲藏的地方。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萨维的流浪艺人掌握了这个旋律,他们沿着林荫路放声大唱,即使是在街道最深处那些舒适的公寓里也能听到他们的歌声。整整过了6个月,人们才被强迫接受这种喧闹。他们非常疲劳,无处躲藏,在干燥的陆地上得了“恐海症”。

后来,又有几首歌跟着流行起来,但都没有得到人们的特殊青睐,只有一首名为《在我的帽子周围》的歌是个例外。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一位美国歌手引进了一首名叫《乌鸦吉姆》的令人极端厌恶的歌。这位歌手在表演时总会穿着一件与他的歌曲相配的黑色演出服,而且在演唱的同时还做一些稀奇古怪的动作,并且在每个小节结束时,身体总会做一个急转弯的动作。这首歌马上得到了人们的关注,使那些规矩人的耳朵也长出了老茧——

“扭身、旋转
就是这样——
扭身、旋转
跳吧,乌鸦吉姆!”

那些街头艺人为了淋漓尽致地表现这首歌曲,在表演时涂黑了自己的脸。那些为了谋生的孤儿不得不在偷窃和唱歌中做出抉择。他们选择了后者,这样可能更好一些,当然,他们以此谋生的前提是公众对此保持兴趣。夜幕降临,在几乎所有大道边的夜市上,我们会看到更多的这首歌伴着粗俗舞蹈的表演。偶尔,尖锐刺耳的歌词也会盖过拥挤人群的喧闹和轰鸣。

有一首曾红极一时的打油诗是这样的:

“坐在大路旁边,
厚厚的夏日灰尘落在身上,
注视着来去匆匆的人流。
就如同夕阳余晖中飞舞的小昆虫。”

如果在那个时代有一位冷静的观察家,他可能会使用雪莱式的语言宣称:“百万民众曾为这些狂歌滥舞而疯狂。”如果我们以前假设中的那位在英国人的性格问题上自以为是的哲学家,曾认为英国人无比热爱大海之歌,又一次来到伦敦,他会建立另外一套理论,这套理论的基础是为废除奴隶交易所而做的从不间断的努力。“仁慈的民族”,他可能会说,“你们的慈悲之心是如此广大无际!对你们来说,那些让人怜悯的非洲兄弟(他们和你们仅仅是肤色有别)是那么可贵,为了保护他们,你们慷慨地买下了他们的两千万人。你们希望有一个能不断引起回忆的标志出现在你们眼前。乌鸦吉姆正代表了那个备受欺凌的种族。正因为这个原因,你们才把它当做大众偶像!看吧,他们是怎样为他高唱赞歌!他们是如何热衷于模仿他的特征;在娱乐和闲暇的时候,他们是如何热衷于重复他的名字。他们甚至把他的塑像装饰到他们的壁炉上。这样他们就永远不会被忘记非洲兄弟的苦难和事业!哦!慈悲的英格兰,哦!文明世界的先驱。”

这些是伦敦群众具有的几个特点。在他们平静的生活秩序中,在没有暴乱、极刑、谋杀、通货膨胀的扰乱时,为了减轻一点压在肩头上的生活重负,他们就不自觉地使用了一些稀奇古怪的念头和无伤大雅的俏皮话。他们中的那些智者,尽管往往对此付之一笑,但他们也绝不会吝惜他们的同情心,并且会告诉人们,“只要他们愿意,就可以享受到俚语和歌曲带来的乐趣,即使这不能让他们感到幸福,至少也会感到快乐。”英国人和法国人是相同的,他们都能从一首歌、一句话那样的小事中得到快乐和安慰。

因此,我们同意法国诗人白朗杰的看法:

给人们快乐的东西,
是一些平庸的故事。
哦!
平庸的故事。

【注释】

(1)此俚语系出自一法国民歌曲谱的谐音——译者注。

(2)巴克斯在罗马神话中是植物神,葡萄种植业和酿酒的保护神。——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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