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在线阅读网 > 扪虱谈鬼录 > 纸灰飞作白蝴蝶

纸灰飞作白蝴蝶

鬼如果有七情六欲,那么他们最想要的是什么?看他们弥留时恋恋不舍的样子,一定是想再活过来,但如果做不到,退而求其次,那么他们最想要的可能就是钱了吧。清明前后,在通往墓园的路上,摊贩的小车上篮子里放的最多的冥品就是钱,从古代的元宝银锭到现今的百元大钞、外洋通货,一路走过去,总能搜集上几十种。进了墓园,追悼先人的“供桌”上虽然摆着一些食品水果,但最多的还是各色的纸钱,好像每位“灵座”前都贴着一张“板桥润格”:礼品食物虽好,不如银钱最妙。而实际上,烧纸钱也是整个追悼活动中最主要的、占据时间最长的节目,所以有些地方索性就把上坟一事称作“烧纸”。假如冥界闹起金融风暴、次贷危机,我们每次烧上几筐几麻袋也不无道理,问题是冥界不但无通货胀缩之虞,而且根本就没有商品没有市场,我们的先人腰缠万贯,在幽冥之界中却找不到消费的地方。那么他们要那么多钱干什么呢?而且还有那么多鬼诈财、鬼抢钱、鬼恋财的故事,还有“棺材里伸手”的歇后语,“乱山前纸灰飞蝶,死也要铜钱”的清人小曲。粗浅猜测,只能理解为他们对钱有特殊的癖好了。

可是后来我才发现,事情并不那么简单,冥界虽然无物可买,但正如袁子才所说,用钱的地方其实更甚于人间。这且按下,先从纸钱的发明开始说起。

纸钱起于何时?那时间的上限不难确定,自然是人间发明了纸,而纸的价钱也降低到一定程度以后。唐人封演是最早探讨纸钱的人,《封氏闻见记》卷六“纸钱”条云:

按古者享祀鬼神,有圭璧币帛,事毕则埋之。后代既宝钱货,遂以钱送死。《汉书》称盗发孝文园瘗钱是也。率易从简,更用纸钱。纸乃后汉蔡伦所造,其纸钱魏晋以来始有其事。今自王公逮于匹庶,通行之矣。

纸钱之用,“魏晋以来始有其事”,那是最稳妥的说法,实际上也最贴近事实。有人要考证得更精确一些,如朱文公说“纸钱起于玄宗时王玙”(《朱子全书》卷三十九),那就差得太多。玄宗晚年惑于鬼神,祭祀事繁,全用玉帛大约有些应酬不暇,王玙便提议用纸钱祀神。但《新唐书·王玙传》中已经明言此前民间即“以纸寓钱为鬼事”了,所以王玙的贡献仅在于用纸钱协助昏君拍巫鬼妖神的马屁,其他则无与焉。而史家特别记下此事,大约是嗔怪王玙把民间的简率引进到庙堂,坏了祖宗的规矩吧。

而晚些年的戴埴在《鼠璞》中,则说“《法苑珠林》载纸钱起于殷长史”。殷长史应指殷叡,为王焕之婿,吃了丈人的挂落,被杀于南齐武帝永明末年。他丈人是佛教徒,而后来成了佞佛皇帝的萧衍也是他的好朋友,估计他也是信佛的吧。他的用纸钱或与对佛教的信仰有关,但故事的究竟却不清楚,因为现存《法苑珠林》中已经找不到相关的记载了。但南宋人洪兴祖在《杜诗辨证》中提到“南齐废帝东昏侯好鬼神之术,剪纸为钱,以代束帛”(引自《爱日斋丛钞》卷五)。东昏侯在位与永明相距不过十年,看来纸钱在南齐时已经出现似无大错。但纸钱从发明到普及还是要相当长的时间的,所以瘗真钱的现象当时还普遍存在。《南史·隐逸传》中那位半路出家的和尚僧岩,死前对弟子说:“吾今夕当死。壶中大钱一千,以通九泉之路;蜡烛一挺,以照七尺之尸。”佛弟子尚且如此,其余可知。

中国向来的习惯,总是把民间的发明视同于草寇的为王前驱,直等到为王公卿相采用,才正式颁发发明专利证的。所以纸钱并不一定是先由某个名人创造,早在南齐之前,民间应该就已经用于祀神和丧葬了。据诸书所述,纸钱的大行于社会,应是唐代的事,但溯其原始,封演说的“魏晋以来”还是不错的。

在纸钱出现之前,丧葬送死都是把人间的真铜钱埋在墓中。但这只有有钱人家才能做到,贫家无力办此,或者象征性地放上几枚,或者做些泥钱充数。可是这些都是在入葬时瘗埋入墓,一次性,从此不会再追加的。所以估计最初以纸做的冥钱,不但样子与现今所见大不相同,应该更为接近真钱,而且也是瘗埋于墓中的。

但这样的纸钱在幽冥文化的发展中没有什么重要的作用。它不过是偷工减料的冥钱,即从“象寓”的意义上说,早在几百年前的俑人以及陶制明器已经开了先河,这纸钱的文化价值与泥钱也相差无多。

纸钱在文化意义上的飞跃在于两点,一是它不再是仅仅在丧葬之时,即在平时年节祭祀祖先时也要使用,二是它变瘗埋为焚化。这一演变过程已经无可查考,但据后世一些坚持古礼的先生所说,其蜕变之咎乃在于释氏“资冥福”之说的影响。

纸钱的用于“资冥”,固然与佛教的传播有极大关系,但其实也正合于中国本土的孝道,方才能为民众以至士大夫所接受。人间逢年过节,只要手中还有几文,总要赶着“购物节大甩卖”采办些东西,念此及彼,孝子顺孙们也应想起冥界的祖先吧。但坟墓不是钱箱衣柜,开来开去极为不便,所以想随时把铜钱埋入一些是做不到的。由此便可以看出纸钱的优越。南宋耐得翁《就日录》记有一事,北宋时,邵雍春秋祭祀祖先,综合古今之礼行之,所以也焚烧纸钱。程颐以为不合于礼,便前来责问。康节先生答云:“明器之义也,脱有益,非孝子顺孙之心乎?”二程中伊川先生总是扮演老牌左派的矫伪角色,头天见了个歌妓,耿耿到第二天还不释于怀,皇上折了根柳枝,他便以为有伤“生意”,至于“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混账话更是贻害至今,而此时他也是一副可厌的卫道面孔。但邵康节认为纸钱与其他的明器如泥车刍灵之类并无两样,只要能表达子孙的孝心,就没有什么不可用的。当然这纸钱也只是表表孝心而已,正如现在说的“常回家看看”,未必大包小包拿着,康节先生也并不认定纸片焚烧过去就会成了通神之钱的。

《枫窗小牍》又记道:南宋时高宗死后,百官奠哭,用纸钱路祭,刚登基的孝宗为了表现自己对嗣父的孝心,便嫌那些纸钱做得太小,弄得出丧不够排场。于是又有半通不通的谏官上奏,说:“俗用纸钱,乃释氏使人以过度其亲者,恐非圣主所宜以奉宾天也。”其意若曰,这纸钱本来就不该用,小一些又有何妨。孝宗看了大发脾气,把奏章往地上一扔,说:“邵尧夫那样的贤人,祭祖先不是也用纸钱吗?难道你活在世上就不用一文钱了吗?”谏官之本意是劝阻皇帝不要把丧事办得太铺张,但他的着眼点却并不高明,结果受了一顿抢白。而朱文公有云:“国初言礼者错看,徒作纸衣冠而不作纸钱,不知纸衣冠与纸钱何别?”正是邵康节说的“明器之义”。可见焚化纸钱以供亡灵在冥间花用,这已经成了民间“尽孝”的公共准则,大儒都已经从众,小儒就不要乱吠了。[1]

再进一步,在民间的幽冥观中,不但纸钱在冥间通用无碍,且有把铜钱从冥世驱除出去的趋势。唐人唐临《冥报记》有一则故事,说令史王璹无缘无故被冥府捉走,到了那里才知道抓错了,中国自古的规矩是抓错打错之后还要谢恩的,于是王璹被释还阳,冥吏便让他交上一笔“感谢费”,而且特别说明:“吾不用汝铜钱,欲得白纸钱。”南宋洪迈《夷坚乙志》卷十五“马妾冤”一条记冤魂索命,被祟者便请道士从中斡旋,最后说到偿还一笔钱财,便问:“汝欲铜钱耶,纸钱邪?”此鬼虽是女流,却熟读八大家,便套着韩文公《送穷文》的话笑道:“我鬼非人,安用铜钱?” 很明显,铜钱就是埋到地下,鬼魂们也是无由享用的。

在幽冥文化中,纸钱对铜钱的最大优势,乃在于它的“焚化”。这个“化”不是纸化为灰,而是人间的纸钱化为冥界的硬通货。纸钱只有焚化之后,冥界才能见到,受者方能到手。而铜钱埋在土中,历久不化,盗墓者挖将出来,还是人间财货,鬼魂空看了多少年,何尝用得一文?至于感谢费以及各种追加的钱财,如果是铜钱,那就简直不知道往哪里送了。所以从道理上讲,纸钱一派占了先机,此时再为铜钱辩护,不由让人疑他是摸金校尉一党了。

然而这一“化”,便让幽冥文化发生了颠覆性的变革。纸钱可以化,纸器纸衣、纸人纸马自然也跟踪而化。汉景帝坐稳了江山,平灭七国之乱的将军周亚夫就没有用了,一没用自然就看着不顺眼,不顺眼最好就是让他消失。正好周亚夫的儿子买了五百套用作葬具的盔甲盾牌,就让景帝找到了好借口,诬周亚夫预谋造反。亚夫道:“臣所买器,乃葬器也,何谓反邪?”法官驳斥道:“君侯纵不反地上,即欲反地下耳!”天子圣明,走狗的话肯定也不错,但这也就开了往阴间私运武器的先例。依此类推,纸盔纸甲,纸枪纸刀,再大至战垒城堡、飞机大炮,只要用纸裱成,一炬冲天,便化到冥界,弄不好真可以组织起一支野战军,对森罗宝殿搞起“武器的批判”,“旌旗十万斩阎罗”,纸钱的历史意义岂小哉! 

蔡侯造纸,功在天下,从小学课本到大百科全书,缕叙甚详,唯对于可造楮钱一节失记,大为缺憾。宋应星《天工开物》“杀青”篇特别记载了专门用来做冥钱的纸,名叫“火纸”(意谓专用于烧掉的纸),并云其纸“十七(十分之七)供冥烧,十三(十分之三)供日用”。谈纸而不遗冥用,此其所以为名著乎!

本文说的“纸钱”只是冥币的通称,未必皆是孔方兄那样的嘴脸,元宝形、银锭形的也应算在其内的。但大多纸钱是做成铜钱状,所谓“剪纸为钱”,应是铜钱之制。可是剪纸效率太低,供不应求,于是自唐以后就大多改为“凿”纸为钱,而且似乎那凿纸用的工具也多为人家自备。唐人牛肃《纪闻》云:唐天宝五载,李思元暴卒二十一日后苏醒,即言道:“有人相送,且作三十人食供。”又道:“要万贯钱与送来人。”其父即命具馔,且凿纸为钱。

那凿纸之法前些年还在用着,就是用一个铁制“冲子”,把一叠黄纸白纸冲成一个一个的铜钱之形,钱有大有小,大的就是烧饼大的单独纸钱,小的则只是在纸上凿成铜钱轮廓,仅取其象征,并不能拆成一个个纸钱的。大约古时楮币形状与此相差不远。但也不废剪钱,那往往用于特殊的纸钱。宋初陶榖《清异录》载周世宗发引日,金银钱宝皆寓以形,纸钱大若盏口,其印文黄曰“泉台上宝”,白曰“冥游亚宝”。这种大型纸钱在今天仍然存在,只是没有印文,多用于出殡途中抛撒。(至宋时又有打发被刑而死然后作祟的恶鬼所用的“黑纸钱”,再后来又有专为讲排场摆阔用的花红纸钱甚至金箔剪就的真金“纸钱”,均属特例。)

纸钱的形制虽是铜钱,却可以把它说成是金的和银的。于是而有金钱、银钱之说。唐人戴孚《广异记》言冥吏索取感谢费,让还阳的裴龄交金、银钱各三千贯。裴龄道:“京官贫穷,实不能办。”吏云:“金钱者,是世间黄纸钱;银钱者,白纸钱耳。”反正是一张纸,说成金钱银钱自比铜钱好听,在冥间也更值钱,以妄说妄,惠而不费,这还是可以理解的,惟可惜此法不能行于人间官场耳。此条中裴龄以为纸钱易办,但不知如何送到冥吏之手。其人即言: 

世作钱于都市,其钱多为地府所收。君可呼凿钱人,于家中密室作之,毕,可以袋盛,当于水际焚之,我必得也。

这段话很有意思,它把民间禁私铸钱的法令引申到冥府里了。“作钱于都市”,就等于是公开私造冥钱,影响了冥界的金融秩序,冥府就会全部没收,而藏在家中暗室私凿,冥府查不到,所谓神不知鬼不觉,再偷偷用口袋装严运出,那就一切OK。至于到水边去焚化,大约是唐时人的习俗,唐临《冥报记》中李山龙被冥府放回,阴差索要钱财,也是让他“于水边古树下烧之”。这自然也有它的道理,大约是我们本土的规矩。水湿就下,易通黄泉,汉末张鲁五斗米道作天地水“三官手书”,其一上之天,著山上,其一埋之地,其一沉之水,应与焚纸钱于水边是同一意思吧。

另外就是可知唐代街市中已经有了专门凿纸钱的作坊,以及可以雇请到家的凿钱人。以打凿纸钱为业者,那自然是贫贱之人,但其中也出过人物。《狸猫换太子》中那位李宸妃,历史上的原型出身贫贱,其弟最后流落到凿纸的作坊中当打工仔,及至仁宗登基,便成了国舅大人,官至殿前都指挥使了。如果凿纸钱这一行要立祖师爷,这位李国舅应是当仁不让的首选。

冥钱还有用金箔、银箔(实际上是锡的)所制者,那就不是纸钱,而是金银箔折成的元宝了,当然也只具有元宝的模样,外实内虚,分量要差得很远。但即是这种“高仿品”,民间也还是用不起,倘要面子上光鲜,便用金银颜色的纸张或锡箔折成元宝银锭的样子。用这种伪劣假冒的东西祭祀祖先,明白的老人家知道这是充自家门面,一般不会计较,倘是送礼给当官的当差的,那就很难蒙混过去。纪昀在《阅微草堂笔记》卷九中记他自己家中一事:

戊子夏,小婢玉儿病瘵死。俄复苏曰:“冥役遣我归索钱。”市冥镪焚之,乃死。俄又复苏曰:“银色不足,冥役弗受也。”更市金银箔折锭焚之,则死不复苏矣。

纪学士久历官场,居然还在文中质问:“冥役需索如是,冥官又所司何事耶?”问的好没道理,难道只许你大清国的官场颟顸赃滥吗?

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下编记江西吉安中元节之俗,说民间折纸锭,忌于夜间,更忌孕妇。如果纸锭由孕妇所折,焚化之后,阴间的鬼魂就拿不动,等于白费了。这显然是从保护孕妇的角度编出来的,但由此也可以看出,折纸锭之类的冥品,在民间多是妇女的家庭作业,而且不很轻松,当地焚化纸钱的数量一定很可观了。至于忌夜间凿纸,夜间属阴,弄不好这边一凿,那边就出来冥国银行的货币,野鬼强魂踹破门抢钱的事就难免了吧。

略具铜钱模样的楮币只要在这边一烧,冥间那边就出现了与人间铜钱完全一样的冥币。对这一奇妙过程无须表示怀疑,因为这是有人亲眼所见。

唐人薛渔思《河东记》记唐文宗太和年间的一件事:一个小京官辛察,脑袋一疼就死了过去,只是心头还有些热。辛察躺在床上,就见有一黄衣人走过来,拉他出了宅门。到了门外,黄衣人便说:“你还不到死的时候,如果你肯给我两千贯,我就放过你。”原来是个先绑票后敲竹杠的冥吏。辛察知道要的只是冥币,便通语家人赶快烧纸钱。家人那边烧着,辛察就见这边都化作铜钱了。当然,此时辛察的肉体还在床上,见到这一变化的是他的灵魂。

有时人处于死生临界点的半昏迷状态时,也可看到这一奇观。唐人戴孚《广异记》“崔明达”条,记明达为冥府误勾,遣冥吏送回。冥吏把魂灵送到了病床上,明达却昏昏沉沉,口不能言,也就是这魂灵还没有完全到位。冥吏说:“你还要付我们一千贯才行。”先钱后货是官场历来的规矩,明达被吊在半路,真是不死不活,除了答应也没别的出路。不知道他是怎么对家人说明的,总之是家人这边烧着,明达就见到那二位冥吏扛着钱走了。等到冥界的场景消失,明达也就正式还阳了。

至于精神和灵魂都处于正常状态的人,自然是看不到的。所以对这一过程极少有人表示怀疑,更没有人愿意亲身体验。阳间这边烧着,阴间那边就可见到自动串成钱贯的铜钱。同理,纸做的金银元宝,焚化后就成了真元宝。正因为如此,纸钱的成色就影响到了冥币的成色。“巧伪不如拙诚”,凿的纸钱肯定没有剪的规整,但既然制钱已经由铜而纸地“伪”了,那么纸钱的由剪而凿的“陋”也是顺理成章的事。但以纸做钱虽是以妄说妄,也不能弄得太不成样子,好歹弄些劣纸凿一下就算是孝敬祖先了。(如现在的纸钱,整叠看上去还有些钱模样,但揭下三五张,可能就没有一丝“斧凿痕”了。)这里也讲究认真,那就是让人把虚妄之事当作真有其事来做,而所取的是一片恭敬真诚之心。

孙光宪《北梦琐言》卷十二中就谈到了当时纸钱制作的粗陋,结果到了冥间就现了原形。被藩镇所派杀手刺死的宰相武元衡,其魂灵通过一个被冥府错抓然后送回阳世的百姓,传话给老朋友也是老门生的司徒王潜,道:“我死之后,门生故吏很少有身后之念者,只有阁下四时不忘,常以纸钱相赠。可是阁下所赐之钱,多是缺边少肉,钱绳都穿不上。这大约是阁下事多,有时顾不上细看吧。”《河东记》也记载了这个故事,但又多了几句鬼魂的嘱咐,除了纸钱质陋之外,焚化时如果用棍子拨动,到了那边,钱也就成了碎铜,自然不堪作为通货了。

以上两点都是世间焚纸钱的疏忽处,直到现在也很难纠正。但人们大抵给祖先、朋友送钱时易于马虎,若对方是神鬼官属,哪怕是土地爷和阴差,那就不敢造次了。最起码的是对纸钱的“成色”先要检查一下。《子不语》卷二十二“女鬼告状”条记某人焚冥钱打点冥差,“又命取纸钱六千,须去其破缺者,以四千焚于厅前,二千焚于门侧巷内。复自起至大门作拜送状”。为什么还要取一部分焚于侧巷?公门的规矩,收上的礼金是要作为小团伙的公益,由头目分配,类于今天的“小金库”,这对小圈子是公开的,所以焚于厅前,而那焚于侧巷的则是偷偷递给具体经手人的红包了。这种规矩社会上的人都明白,如果阁下不明白,那么此时就算给你上了一课。

又《太上感应篇注》卷二十八还说到焚纸钱时的禁忌,不可用油渍纸捻来引烧纸钱,否则所化纸钱“东岳垒积如山,天地阴阳诸司皆所不受”。给天地神仙、冥界衙门的贡献,有了些油污就算不恭,颇让人费解。这可能也是从阳世官场上学来的,那里一般都是一面大把敛钱一面表示不沾荤腥,做出“身处脂膏,不能自润”的模范样子的。冥间的“贿场”比人间苛刻,人间的银钱的成色不好,可以拒收,持有者总还能折色。而对于劣质冥币来说,就如同银行对待假币,一经发现,随即没收,所以这冥镪还要重新支付一次。那些不合格的钱在阴间“垒积如山”,就是已在《阴山八景》中介绍过的“破钱山”了。但是这些破钱脏钱只要经冥司的洪炉一洗,那就干净得不能再干净,给玉皇大帝进贡也无妨了。

从记载上看,阴阳两界之间并没有银行、邮局之类的部门通邮通财,但也不是毫无规矩。去年我在浙江的一座名刹闲住,见香客客房的庑廊间堆着很多纸口袋,问当家师父,说是“寄库钱”,即这些香客预先焚化存到冥间的钱财,准备自己死后来用。口袋上好像印着字,当时没有细看,估计是收款的地址之类吧。受生寄库钱在南宋时即有,见于《夷坚志》:一个老太太稍有积蓄就尽买纸钱入僧寺,纳受生寄库钱,但她不识字,每令烧饭的仆人代书押疏文。那疏文就类似于存单吧,可见在佛教中还是有机构专门管理的。而另一个南宋人写的《鬼董》所记的可能是另外一套,即冥间有专门负责收取寄存寄库钱的判官,十二个月由十二名判官分掌,判官之姓与当月地支字形相近,如子月判官姓于,丑月姓田,寅月姓黄云云。这大约方便寄存人死后,按月找该判官领钱吧。如此则又颇似“年金”或“保险金”了。这也是前面说的“资冥”之一种吧。

但倘若是个人行为呢?焚化于灵前墓侧,正如把钱交到亲友手里,那自然是没问题的。可如果是水边野次,街头巷尾,眼看楮币成灰,逐风而散,却不知送到何处,必是让人颇不放心的。唐人张《朝野佥载》卷六“杜鹏举”一条,说焚烧时要叫着收钱人的名字,收钱人自会派人来取。这大约只是途径之一种,以人事揆之,倘若是打点官府,总不宜把人家名字叫出来的,所以最好是面交。至于焚给葬于外地的亲友,据我所见,大多仍是用纸口袋装上纸钱,如大信封状,但那收信的地址不是冥国某市某大道,而是其人在阳间的坟墓所在。五十年前是这样,近年好像少见用纸口袋,只是用“烧火棒”画出一圈,就内燎起,另取一小撮纸币焚于圈外,说是给邮差的邮费;当然,即是一大笔钱交了出去,此时的邮差也是不给任何收据的。

另有一事不得不说,即焚钱之俗到唐代已经蔚然成风,但并不是所有的纸钱都是非焚不可的。唐时不少故事就是纸钱虽然不烧,而鬼魂照样可以作冥钱用的。如《广异记》“韦栗”一条,述一亡女之母剪黄纸九贯,置在棺侧的案子上,次日发现少了三贯,原来此女的亡魂竟用此钱买了一面铜镜,放到棺材里了。这纸钱并没有送到阴间,只是到了鬼魂手里就变成了铜钱,可是离开了手,没有多久又恢复了原状。这个可怜的少女并没有用纸钱骗人的意思,因为纸钱在她眼里就是铜钱。另如《河东记》“卢佩”条载地祇夫人到郊外墓间享取巫者所供钱酒,“其女僮随后收拾纸钱,载于马上,即变为铜钱”。可见纸钱不焚之俗当时也并未绝迹,而且唐代以后仍有遗存。

有的是地方性的风俗,如山西最重寒食节,而寒食禁火,所以纸钱也就不能烧了。南宋周密《鸡肋编》卷上记载,如果是祭墓,就把纸钱挂于树间,倘若是祭异地的亲友,就“登山望祭,裂冥帛于空中,谓之擘钱”。因为冥钱是一叠叠凿成的,所以这时要一张张地揭开,撒于空中,任风吹走。但擘钱似也未必仅限于“望祭”。《夷坚三志·己集》卷四“暨彦颍女子”条记一鬼魂到人间,“出游野外,见墓祭者擘裂纸钱,忽大恸曰:‘未知我父母曾为我添坟上土否?’”可见墓祭也有擘钱的。

不只北方,南方也有不焚纸钱之俗,宋人彭乘《墨客挥犀》记,寇准卒于贬所,朝廷恩准归葬乡里。灵柩经过今湖北公安,百姓迎祭于道,“断竹插地,以挂纸钱”。

还有把纸钱用土块压于坟顶者。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下编记山东扫墓之俗,即有此礼。但这是在焚过纸钱,为坟培土之后,才以土压纸钱于墓顶,那么这钱就和引柩时抛撒的纸钱一样,都与棺材里的魂灵无关的。

纸钱到了冥界成了冥钱,而这冥钱再回到人间,竟然变成了人间的货币,虽然有个时限,但也如同股市的“抢帽子”,大有空子可钻了。《广异记》中多载纸钱在幽明二界中的转换事,前节“韦栗”一条是一例,又“阎陟”一条亦云,阎陟与一女魂幽欢,临别,女魂赠钱千百,便见婢女把钱放到寢床之下。及女子走后,阎陟窥视床下,果有百千纸钱。阎陟未能在纸钱现形之前及时取出花用,辜负了情人的一番美意。又“杨元英”条则说在三日后方才变成纸钱:杨元英的鬼魂送给儿子三百贯钱,嘱咐道:“必在数日内用尽。”其子便开始疯狂购物,而三日之后,商人们才发现钱柜里竟出现了纸钱。

五代王仁裕《玉堂闲话》谈到一渔人夜遇一人,云如不捕鳖,当赠以钱,渔人许之,遂获赠五贯。他肩荷而归,天将破晓,便觉遽然而轻,再一看,原来竟是纸钱。其人应是鳖精,原来精怪也用纸钱,而夜间为铜钱,天明则仍为纸钱,也与冥界为钱阳世为纸相合,正是幽明异途的常理。《夷坚丁志》卷十九“鬼卒渡溪”条情节大致同此。旧时故事说鬼魂到人间购物,常在夜间,所持钱币至天明即化为纸钱,也就是这个缘故。

但此处有个问题,纸钱不是在焚成纸灰之后才化为铜钱的吗,按道理它的“原状”应该是纸灰呀。如果化成的仍是纸钱,岂不就可以送到冥器铺子里再卖一回了。这一疏忽被人发觉后,再编故事就圆满一些了。《夷坚支志·甲集》卷五“雷州雷神”条,雷州雷神赏给人间桂林府差役二千钱,此人归途中用了一些,回到衙门时尚余百钱,上交府主,还是铜钱,可是转眼之间就化为纸灰了。清初屈大均《广东新语》卷二十八谈及海南岛的“鬼市”,每至午后,鬼就到市场上买东西,及至结账时就发现了纸灰。而《子不语》卷十八说得更惊人,装着银子的包袱往地上一放,铿然有声,立刻打开,却已经成了纸灰,简直和变魔术一般迅速了。

正是因为市廛中出现了鬼用的纸钱,商贩们就想出了验钞的办法,那就是把收到的铜钱放进水中,能沉下去的便是真铜钱,否则就是冥钱。这一验钞法早在南宋时即已采用。《夷坚三志·壬集》卷十“汪一酒肆客”条,言酒店来了三个客人,饮毕付钱而去,店主后来听说这三人皆于数年前即亡故,乃取所收钱投入水中,俄顷即化为灰埃。由此可知以水验冥钞久为人知了。而《夷坚支志·戊集》卷十“程氏买冠”言一女子向走贩买一冠子,去后小贩觉钱甚轻,投于水,浮而不沉,再过一会儿,那钱就化为烂纸了。此类故事中最让人感到悲悯的是明末人文秉《烈皇小识》卷八中的一条:

北兵(清兵)退后,京城瘟疫盛行,朝病夕逝,有全家数十口一夕并命,人咸惴惴,虑其不免。日中鬼出为市,店家至有收纸钱者,乃各置水一盂于门,市者令投银钱于水,以验真伪。

而据朱彝尊《许旌阳移居图跋》一文所记,当时鬼魂白昼入市,叩人门户,用纸钱为自己买棺材。人寰几为鬼区,按照中国的幽冥观,幽灵能这样公然活动于人间,这世上的阳气已经很衰了,不由让人隐隐感到更大的灾难就要降临。

鬼魂用冥钱到人间使用,其性质类同于故意用假币到商店购物。但如果用冥钱偿还人间的债务,那又怎样呢?

《夷坚支志·甲集》卷六“资圣土地”一条载:建昌小吏范荀曾向资圣寺长老贷钱十千,二十年后,长老亡故,可是范荀也把还债的事放在脑后。后来他病重将死,呼其子谓之曰:“我为你娶妇时曾借资圣寺钱,今本处伽蓝神遣人押长老来索取,可急买纸钱烧与之。”其子如嘱焚纸钱讫,范荀道:“两人已去了。”看来是欣然接受,毫无置疑。

这真是赖账人的福音,欠了人家的钱,等债主死后再用纸钱还他;但世上哪里有这等便宜事!所以鬼故事中似乎也只有此一例。早在《广异记》“费子玉”一条中,就谈到丈夫用了亡妻的私房钱,亡妻来讨,丈夫便说这很容易,意欲以纸钱偿之。其妻愤然道:“用我铜钱,今还纸钱耶?”显然是不买账的。鬼来讨债,如用纸钱还,明显让欠账者沾了光,可是还铜钱吧,又到不了鬼的手中。对鬼魂比较公正的办法是,让欠账者用所欠的钱全部买成纸钱或请和尚念经。(如《夷坚丙志》卷十一“施三嫂”条所云。)

当然最好的办法是把欠的账还给债主的亲戚或朋友,《子不语》卷二十二“成神不必贤人”中,一个鬼魂去讨债,弄得赖账的要死要活,便想烧纸钱还账。鬼魂不是呆子,大笑曰:“以纸钱还真钱,天下无此便宜事!速兑五百金交李老爷,我便饶你。”那李老爷就是鬼魂的朋友。随园主人一向通脱,这种办法也最合人情,只是和尚道士却少了一笔生意而已。

从以上所涉及到的故事中,读者大体已经知道纸钱在冥界能有什么用场了。

偶尔一用的自是冒充活人到人间去买些东西,但这已经类似于行骗,不到人鬼莫辨的乱世也不大行得通。特别是现在,铜钱、银锭、元宝都不是通货,如用纸币,则店铺里都摆着验钞机,那种粗制滥造的东西是绝对无法混过去了。当然,冥界的赌徒们也可以用冥钱赌博,无须另换筹码,而有收藏癖的鬼魂也不妨把冥钱当作一大门类,但那已经脱离通货的本义了。

真正的大用项则是送礼。当然此礼不是寻常人家礼尚往来之礼,乃是孝敬官府,从阴差到阎王爷的打点费。古语有云:“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这话听也不要听,人间的包老爷自是清官,但冥界的公检法是从不吃素的。从亡魂一上路,鬼衙役就要“利市”,或称“功德钱”。君不见那黑白无常脖子上挂的一串串纸锭吗,所以民间丧俗,人死三日,须焚“上路钱”,那就是给解差的。亡魂上路之后,过关卡要钱,过桥要钱,所谓“关津桥梁,是处有神,非钱不得辄过”(见《子不语》卷十一“李百年”条)是也。而且沿途鬼叫花子、鬼地痞、车匪路霸之流都要打发,亡魂不带着钱行吗?还有,按照佛家的说法,冥界就是监狱加公堂,最后还有个发落灵魂的“轮回所”。所以过堂、审讯、判决,一道道关口过去,无不需要钱财打点,受冤了要送钱,抓错了也要送钱,而那里的规矩也同样是吃了原告吃被告,整座金山烧过去也不嫌多的。有道是:“金光盖地,因使阎摩殿上尽是阴霾;铜臭熏天,遂教枉死城中全无日月。”(《聊斋志异·席方平》)所以准确地说,鬼魂的要钱,对于草民之鬼实是迫不得已,而对于富贵之鬼,则是维持生前威福的保障。

但这里似乎有个漏洞,阴间没有市场和商店,钱在鬼魂手中几同废物,那么鬼官们收它又干什么呢?道理总是要有的,无须百思,即获二解:或者是,冥府里设有专供官员消费的特殊商店,甚至还有夜总会、俱乐部之类,虽然价廉物美,但没钱也是不行、钱少也不能尽兴的;或者是,鬼一旦成了官,也便与人世的贪官一样,蠢到眼里只认钱是好东西,有用没用也要往家里搬了。

对于相信鬼神的人来说,事情一旦说穿,就难免扫兴,古人即便明白,也只有三缄其口。而真实的情况是,古人尽管迷信,但认真相信纸钱确能送到先人手里的也并不很多,否则也就不必编出那么多纸钱的故事来论证此事了。心里并不相信,但纸钱还是要烧,那意义乃在于生人一边,为的是可以寄托对亡人的怀念。正如窦娥临刑前对婆婆说的:“婆婆,此后遇着冬时年节,月一十五,有瀽不了的浆水饭,瀽半碗儿与我吃;烧不了的纸钱,与窦娥烧一陌儿。则是看你死的孩儿面上。”显然,窦娥的意思不在于饭和钱,只是枉死孤魂,希望有个亲人惦念自己。悼亡之情需要礼仪来体现,而焚纸钱之俗所以能持久地保留下来,只是因为它能达到“祭神如神在”的感情效果。常见一些并不相信鬼神的人,在焚纸钱时口中喃喃念叨着:“爹,娘,我给您送钱来了。”说着眼泪便潸然而下。虚礼本来就是真情的载体,明白这一点,正是邵雍胜过程颐的高明处。

虽然如此,时至今日,我觉得“烧纸”之俗也还是改良掉为好。现在的丧葬已与旧时大异,那时不管是北邙还是蒿里,一人一个土馒头,每逢清明,行至郊外,“纸灰飞作白蝴蝶”好歹也算是暮春一景。而如今上百人捧着骨灰盒挤在名不副实的墓园中,焰起烟腾,黑灰乱飞,浊昏之气熏得人涕泗交流,哪里还有悼亡怀人的心绪?所以也不必拉扯西人,侈谈接轨,“蕙肴蒸兮兰藉,奠桂酒兮椒浆”,我们先人本来就有的清酌瓣香之供便大可作为替代了——更何况眼下焚烧的都是只配堆烂银山、破钱山的废料呢!

二〇〇八年五月

————————————————————

[1] 据说唐时唯颜真卿、张参家祭不用纸钱。而宋朝钱若水不烧纸钱,吕南公还专门写了篇《钱邓公不烧楮镪颂》。可见大多数官绅之家已经普用纸钱了。

在线阅读网免费看书:http://www.yuedU8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