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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有死亡中,最夸张的死法恐怕就是死刑。终其生,鲁迅反反复复纠缠于死刑之念——青年时代闻知秋瑾与徐锡麟之死,是死刑的一课;目击死刑的围观,弃医从文,又是死刑的一课;当晚期鲁迅的青年朋友接连死于死刑,死刑,早就是鲁迅欣然瞩目的图景。

这里,两位俄国作家的文学主题及有关死刑的经验,或者可以是参照:青年托尔斯泰曾目睹死刑的执行,深受刺激;青年陀思妥耶夫斯基曾经陪过法场,险些丧命——论慈悲,鲁迅接近托尔斯泰,虽然他从未目睹行刑;论阴暗,鲁迅接近陀思妥耶夫斯基,虽然他从未陪过法场。鲁迅说陀氏青年时期的初作即充满“暮气”,其实他自己也是一样:极度敏感于阴惨可怖,敏感于死亡与行刑,在中国的现代文学中,鲁迅是第一人。

而鲁迅书写死亡的风格,一开始便即毒辣而透辟,笔法简赅,不动声色,决不为死者说句软话,仿佛他就是死神——辛亥革命可歌可泣,鲁迅笔下不过是一枚人血馒头;阿Q死到临头,鲁迅引我们笑他画不像死刑签纸上的圆圈;眉间尺的复仇过程也亦属死刑的执行,描写人头砍落,惜墨如金,连文笔都飞快得不及看清,而油锅里三颗脑袋的追逐厮杀,写来神采飞扬——他自己说《故事新编》多是游戏之作,并非谦抑,“游戏”一词未见得贬义,而他深味笔墨的快感,只不予明说而已。

鲁迅研究者无妨搜索鲁迅杂文中提及死刑的大量词语及意象:杀头、剥皮、斩决、枭首、示众、万人争睹、麻木的围观……在他的年代,死刑方式尚处于前现代文明,有如扮相浓重的古装剧,耸动视听。我可恨读书太少,法国大革命时期断头台天天忙碌,文学家怎样看?怎么写?与鲁迅关于死刑的言说相比附,将会有怎样的异同与启示?而鲁迅要是读到福柯同志关于刑罚的史学,将有怎样的回应?

当早年的死刑记忆搜罗殆尽,鲁迅经常借取报端新闻中关于酷刑与死刑的报道,“立此存照”,发为文章,评述的语气一如以往,即便涉及共产党员的遇难——如著名烈士郭亮——也照样用词严冷,不动声色。然而以上死亡多少凭借间接的消息,鲁迅落笔,靠的是锐利的想象与内心的剧情。但很快他就不必想象,并超乎想象——当砍头进化到枪决,游街示众改为秘密处死,而个别判罪扩大为公开的镇压,鲁迅从横遭暴死的学生、朋友和知己那里,始得领教什么叫作死神。

这时,鲁迅发现小说已不能承受死亡,从此开始直接书写有名有姓的死。这是他新的人生经验,也是他新的文学经验:他以死讯的刺激换取书写的快感,以这快感,卸脱死讯的创痛,好比自制毒品,自己用。日常调侃中,死刑之念也给他引来轻微的兴奋,在一封闲谈的信中他劝对方不要在意某本书无法出版,他说:这总要比“子弹穿过脑袋”好得多了。而以调皮的口气讲述残酷,从来是鲁迅的快感与天性。

但他到底黯然承认游街示众、枭首围观,并非如他蓄意攻击的那般残忍。有如一再推翻早岁的意见,他发现真的不堪,是他在《略论暗暗的死》之中所揭示的死者的“寂寞”。且看鲁迅这样写道:

我所由此悟到的,乃是给死囚在临刑前可以当众说话,倒是“成功的帝王”的恩惠,也是他自信还有力量的证据,所以他有胆放死囚开口……我每当朋友或学生的死,倘不知时日,不知地点,不知死法,总比知道的更悲哀和不安;由此推想那一边,在暗室中毕命于几个屠夫的手里,也一定比当众而死的更寂寞。

而在生者的一面,这“寂寞”,不在世人不知道,而在明明知道,闷在心里,不愿说,不敢写,更不能发表。此亦鲁迅的“寂寞”,所以“积习抬起头来”,秉笔书写,使友人的死不致为市声淹没。未被书写的死亡,岂不等于白死么?亡者身后的旅程,有幸者,是进入文学——鲁迅与死亡的真关系,追究下去,其实是死亡与文学的关系。

文学能够承载多少死亡?不入文学的死,太多太多了。古事说不过来,近世,随举二例:我的祖父在国民党军中曾有一支湖南友军在解放前夕因叛变事败,数百人被就地解决,连夜活埋;沈从文晚年一再提起他少年时亲眼目击五千名湘军被疑为叛乱,集体处死。在他的散文中便曾以另一角度描述少年时代目击杀人,好比家常便饭……这些事告诉鲁迅,他会惊骇么?

可能会,可能不会。鲁迅饱读古籍,是从历史中刻意解读死亡的人。他的解读总归同时兼有两面:一是比常人敏感而惊痛,一是比常人看透而冷峻。他人选择沉默,他叫道:看哪!又一条性命!他人激愤慷慨,他却惨笑,仿佛说:从来如此,我早就告诉你们——但我想对鲁迅说:除了不死的文学价值,他的亡友们恐怕并不像他高贵优美的悼念那样,果真被赋予难以磨灭、难以褫夺的意义,他们只是有幸认识鲁迅,而鲁迅偏是一位快意于书写死亡的人。历来的烈士与冤鬼,何止千万,仅这几位,一死之后,有鲁迅给他们写写文章,留在纸面上。在纪念柔石的篇章的末尾,鲁迅写道:

但我知道,即使不是我,将来总会有记起他们,再说他们的时候的。

他说对了。那些被他痛惜的“很好的青年”今天都供在烈士牌位上;他也说错了,因为被不断说起的是他的文章,他的朋友的性命,其实只剩一种可见的价值,即换取鲁迅的文章。

鲁迅看不起他的文章,他甚至看不起写文章这回事。到了笔写,已是末路,这是他常说的话。他以“坟”命名他的书,对自己的文章既顾惜,又达观,与他对死的认知,如出一辙,因他洞见文章与性命同样,终不免消亡。他写道:

惟愿偏爱我的作品的读者也不过将这当作一种纪念,知道这小小的丘陇中,无非埋着曾经活过的躯壳。待再经若干岁月,又当化为烟埃,并纪念也从人间消去,而我的事也就完毕了。

写下这些时,鲁迅想必得意,得意于又一段好文字。而以亡友性命换取的这些文章,又换取了什么?

斯宾格勒曾经说: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文学会将俄罗斯引向过去,引向东正教;托尔斯泰的文学导致革命与社会主义。假如我们同意这样的意思,那么回看中国,譬如,胡适的主张可能引向至今未见端倪的民主,鲁迅的文学则天然地襄助革命。为什么呢?前面说了:革命颂扬“牺牲”。近世中国,有谁比鲁迅呈现过更为精彩的死亡文献?而革命果然成功了。理所当然地,在他身后,他的文章实在是革命求之不得的大礼,他的姓名,乃成为革命的人质与祭品。

有幸而不幸,鲁迅与托尔斯泰均死在本国革命的胜利之前。这两位异端都应了鲁迅说过的话:“一瞑之后,言行两亡。”此后的俄国,谁再敢写信劝皇帝:“你悔改吧”;此后的中国,谁来出面津津乐道谈死亡,而且是美文。

最后,便要说到鲁迅自己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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