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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精神

倘若有人要读那部令人钦佩的塔西佗著作《论德意志人的风俗》(On the Mores of the Germans),那么他将会看到,英国人的政制观念乃是汲取自德意志人。这套卓越的体制形成于丛林之中。

——孟德斯鸠,1748

18世纪中期,德意志人的民族精神在法国南部被唤醒。别人——比如本章开头所征引的让-巴蒂斯特·杜博斯——之前已经对这种精神有所激发;但只有到了孟德斯鸠那里才真正被唤起,并且呈现给了德意志的读者。他们会十分高兴地接纳这种被唤醒的民族精神,而且同上世纪的语言爱国狂热分子一样,他们认为方言和民间传说最为清楚地表现出了这种民族精神。

查理—路易··塞-孔达,拉布雷特的孟德斯鸠男爵(Charles Louis de Secondat, baron de la Brède et de Montesquieu [1689—1755])很早就称自己为孟德斯鸠。他出生在波尔多(Bordeaux)以南大约十公里处的拉布雷德庄园(Chateau de la Brède),这是一座哥特式风格的城堡建筑,宽阔的护城河环绕四周。他在1734年最终决定潜心撰述自己的杰作(chef d'oeuvre)时,他会在这个枯寂的古堡中工作近20年的时间。在多年的埋头苦读中,书房内墙壁书架上排放着的3000多册书籍给他提供了极其丰富的知识给养,而巴黎的各种沙龙——比如德·唐森夫人(Madame de Tencin)的圈子,在那儿,夸夸其谈的机智优雅和矫揉造作要比德行更为重要——则影响了他的社交风格。

这些沙龙接待的多是一些文人学士,比如哲学家,启蒙运动的领袖,而这位男爵与这些人多少有些联系。移用他们的一名杰出成员——哲学家和评论家德尼·狄德罗(Denis Diderot)的话说,启蒙运动的目标就是要解放人们的精神,使之摆脱偏见。理性被视为权威的唯一来源,它倡导宗教、智识以及政治事务中的自由。这同样是《百科全书》(Encyclopédie)——诸多杰出的思想家编撰的一部35卷的知识汇编整理,是其时代和潮流的象征——所宣称的宗旨。这部《百科全书》包含有一节关于“Germanie”(德意志)词条,其中提到说塔西佗的书“人手一本”。法国的读者一直在寻找法兰西民族可能存在的日耳曼起源。人们设想法兰西是一个在莱茵河下游的东部地区生息繁衍的日耳曼部落,为了在高卢寻找居所而跨过了莱茵河。这场可以追溯至中世纪晚期的旷日持久的争论认为,法兰西人不是那些自由而坦诚的征服者的后裔——正如孟德斯鸠所说的那样,就是高卢居民的子孙。人们在这场争论所持的观点也决定了自身对《日耳曼尼亚志》的看法:对于那些支持法兰西民族的日耳曼起源的人来说,这本书是一部“荣耀的福音,也是所有人类美德的福音”。然而,那些对拔高日耳曼时代从来没有兴趣的人则发现,书中讲的不过是“一些出没于古代德意志的沼泽和丛林中的化外之民”。

在谈及这些问题的沙龙中,孟德斯鸠如鱼得水。《波斯人信札》的出版——借两个在法国云游的波斯贵族之口所写的一部虚构的讽刺书信集——使他声名鹊起。他是波尔多科学院成员、法兰西学士院(Académie franaise)院士,并且在撰写《论法的精神》之前就成为英国皇家学会(Royal Society)的会员。然而正是《论法的精神》这部杰作才使他能够在政治哲人名人堂里具有一席之位。如今,它成为一部针砭专制、倡导三权分立和法治政府(一般称为宪政主义)的代表之作。但就其整体而言,它是一部在自然、社会以及政治层面上对法律进行多方面思考的著作,所要关注的是它们与“支配人们的许多因素”之间的关系,如地理和气候状况,地方习俗和生活方式,以及政治和宗教机制。这些因素都塑造或者在某种程度上符合民族的性格特征——或者如孟德斯鸠所说的esprit général(普遍精神)。

“普遍精神”以各种名目——比如“民族性格”(“caractère de la nation”)——萦绕在法国理论家和哲学家的著作中。这种性格至少在某种程度上是由其国家的环境造成的;这就好像那种过于简单化的想法(正如当时的许多评论家所做的那样),即道德水平与气温高低成反比。这种人类地理学(anthropogeographical)理论在孟德斯鸠时代经历了一次复兴。该理论可以追溯到古希腊论文“关于空气、水和陆地”,据说作者是古希腊的医学之父希波克拉底[Hippocrates]。(塔西佗可能对这篇论述并不陌生;他肯定接受了这一理论)孟德斯鸠的拉布雷德图书室中就藏有这篇论著的一件复本,在他看来,“气候因素在所有支配因素中具有首要地位”。当然,这只是首要因素,而非唯一的支配因素,因为还有其他情形会对一个民族造成影响,孟德斯鸠对此十分清楚(尽管他有时会夸大气候的决定作用)。否则,德意志人和俄罗斯人之间的差异无法得到解释,总之,正如当时的一个人所讽刺的那样,“气候不会自相矛盾”。

根据冷冻对羊舌影响的实验,孟德斯鸠断定,北半球的寒冷空气使得血液循环加快,也使人变得更加孔武有力——虽然容易冲动。气候塑造的性格催生了勇气和诚挚之品性,同时也减少了狡诈背信和恶意报复之举。北方人体格高大、生活懒散而枯燥无趣:他们试图通过捕猎、劫掠和打仗来克服他们的慵懒麻木。总体而言,他们的恶行很少,美德支配着他们的生活。人们普遍认为,这种北方特征——尤其是德意志人——可以在塔西佗的著作中找到,而孟德斯鸠正是从他的著作中得到了启发。他对这位罗马人了如指掌,能够依靠其记忆作出50多处的引用(有时也会显得有一些疏漏):他评论说,虽然“这是一本小书”,但其作者却以此“囊括了所有事物,因为他见证了一切”。他进而又对这本小书作了精简和删节,并用“德意志精神”这一习语来概括塔西佗的描绘。

这种精神正是英国宪法赖以维系的基础。孟德斯鸠曾在英国游历了将近两年的时间,并在那儿研究了君主立宪制的制衡机制。他对这种权力分化结构的热衷影响了自己的著作,他在书中详尽地论述了这种机制的运作状况(后来即使是在英国也被视为权威性的论述,尽管并不准确)。他在书中指出,这种机制的起源可以在《日耳曼尼亚志》的相关论述中找到,对《日耳曼尼亚志》的研究表明,“这套卓越的体制形成于丛林之中”。在孟德斯鸠之前谈论自由的古代德意志意味着谈论免于罗马暴政的自由:德意志的人文主义者为日耳曼民族能够一直保持免于外界支配的自由而感到十分骄傲,并且乐此不疲,而爱国的语言学家则庆幸他们的祖先击退了外族军队和外族语言的入侵。但很少有人论及他们宪制上的自由,以及一切都取决于“民众的表决、判断和意愿”的情况——正如一位旨趣相当特别的德意志人文主义者所提出的一种说法。当1648年的《威斯特法利亚和约》保证德意志君主和选侯的独立地位后,谈论上述问题的人甚至更少了。

但孟德斯鸠改变了这一切。他在脚注中征引了塔西佗的一段话,对他而言,这段话包含了有关权力制衡的萌芽因素,“小事由诸首领商议定夺;大事则由全体民众来决议,但即便是这样一种方式,民众的决定仍然要经过各个首领预先的斟酌考量”,对此,孟德斯鸠没有给出进一步的阐释。然而似乎显而易见的是,他将议会在制定决策中的角色视为对首领权力的一种制衡。在其著作的其他地方,他将下列塔西佗的论述作为日耳曼政治组织观念的特征:国王的自由有限;首领的选任基于公认的德行而非血统;死刑的判决需有人民在场。在一个缺乏自由的时代,专制统治者的权力就会大行其道,而孟德斯鸠则将《日耳曼尼亚志》视为一个自由社会的蓝图。然而,正如当时的一位读者很快就指出的那样——尽管他不承认,这些关于自治(self governing)的哲学思想必定对政治现状产生极其“有害的”影响。

通过把这种“卓越的体制”置于北方,孟德斯鸠不仅将免于外族统治的自由重新定义为免于专制统治的自由,而且也修改了地理上的传统观念:在政治上,过去荒原遍地、丛林密布的北方——这与更为温和的有教养的文明地区相比逊色许多——变成了自由的摇篮。许多人因此深受鼓舞;另一些人则愤然拒斥。尤其是那位启蒙运动的杰出人物,腓特烈大帝的笔友伏尔泰(1694—1778),他曾以嘲讽的口吻质疑道,上议院和下议院是否也来自黑森林呢?甚至可能还包括英国的棉纺织厂——尽管塔西佗说古代德意志人通常以劫掠为生,而不是凭借劳作。此外,伏尔泰也不认同孟德斯鸠关于法国人起源于日耳曼的说法:他想知道,被《论法的精神》的作者称为“我们祖先”的那些法兰克人到底是谁?与北方的其他蛮族一样,他们是寻找牧场的凶猛野兽。然而,当伏尔泰于1777年发表其评论的时候,他的批评几乎没有人听得进去:在将近30年的时间里,欧洲所讨论的一直是孟德斯鸠的理论。

1748年,为了规避法国的审查,《论法的精神》在日内瓦出版,在德意志,这部书被视为“这类著作中的一部杰作”,“不仅需要通读,而且还要得到从头至尾的思考”。该著的法语原版出版了不到5年,亚伯拉罕·哥特黑尔夫·凯斯纳(Abraham Gotthelf Kastner)——一位喜好文艺的数学家——就出版了第一个德语译本,值得注意的是,该译本的书名的译法虽有一定的创造性,但也有疏漏之处:“孟德斯鸠先生论法律,或……”(省略号表示的是副标题,相当于一个简短的提要)。鉴于法语词汇的复杂性,凯斯纳避而不译esprit(法语,精神)这个关键术语(与腓特烈大帝相似,他觉得任何一个德语单词都无法取代这个法文词语)。然而1760年时发表的一篇论德意志法律的专题论文,其标题使用了Geist(德语,精神)来移译esprit这一法语概念;这就是德语中那个经久不衰的术语的初次出现。

随后便是一次激烈的论辩,围绕的焦点就是弗里德里希·卡尔··莫泽([Friedrich Carl von Moser]1723—1798)所写的一篇文章。莫泽是一位相当于男爵等级的贵族,他曾当过律师,也曾做过公职人员,但更为知名的则是他的作家身份。1765年,他在帝国城市法兰克福撰写了他那篇《论德意志民族精神》的论文。文章一开头即大肆宣扬:“我们是一个民族,拥有同一个名称,说着同一种语言”。然而,虽然德意志民族有一些一致的特征,但德意志人却缺乏一种共同的“民族心态”。过去与现在之间的差异使他颇为不满(表达不满的文字在印刷时字号比正规行文要大):“我们再也不会了解自己;我们丢失了彼此之间的联系。我们的精神遗弃了我们”。德意志诸邦国的统治者和贵族更关心他们自己的利益,而不是他们的“祖国”——这“不过是一个已然死去的名称”。莫泽以一种充满活力的愿景结束了他对德意志境况的描绘:“德意志将会如此的幸福祥和,一个来自柏林的人将会像对自己祖国那样,学会尊重、热爱维也纳,并引以为荣,来自维也纳的人则[会学会尊重]汉诺威,而来自黑塞-的人[将会懂得尊敬]美茵兹”。这是一个把德意志等同于帝国的帝制爱国者的梦想,当时,它还只能是个梦想。

莫泽的文章很快就遭到了批评。4年里,各种评论、书信以及反驳都在讨论和界定这种民族精神。一些评论者抱怨说,他没能具体界定这一核心观念,而且他把德意志的贵族错当成德意志的民族,好像他们就是民族精神的担纲者。一位读者则吹毛求疵地说,与其花工夫从莫泽的作品里了解民族精神,还不如花时间好好读一读塔西佗的著作。他甚至将之斥为荒谬之作,因为它在论述德意志的民族精神时没有予以他们的起源和旧俗应有的关注。否则,人们拿什么来比较,然后说它现在已经消失了呢?后来,一位颇为率真的作者以“再论德意志民族精神”为题撰写了另一篇文章,该作者将民族精神界定为“一种特殊的品质,或者更确切地说,它是所有这类特殊品质中的精华,凭借这种品质,一个民族也就与其他民族区分开来”,而且认为“这些特殊的品质有的属于灵魂,有的属于身\_体”。在作品的简介中,作者在太多的地方引用了《日耳曼尼亚志》,以至于最后因不耐烦而建议读者直接去查看原书作者。在论辩结束时,这种民族精神在塔西佗著作中的存在已无可动摇。

当时的一个人在1767年时曾指出,那些论述德意志民族精神问题的著作广为人知,其他作品根本无法与之相比。他写道:“在法兰克福以及[它的]周边地区,只要走进一个稍微像样一点的客店,兴高采烈的店家肯定会就那个备受争议的话题挑起一次富有启发性的谈话”。这场匿名进行的论辩促进了孟德斯鸠思想的传播,而且最重要的是,它有助于界定民族精神的内涵(并确立了其中的一些特征)。论辩者关于民族精神的定义和所在(在精英中间还是在民众中间?)的相互质疑,使得长期存在的“德意志问题”重新得到了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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